42CrMo锻件的技术条件

42CrMo锻件的技术条件

42CrMo辊套锻件的技术条件

一、材料牌号及成分

1、材料牌号:42CrMo

2、化学成分(%)

化学成分的允许偏差按GB222标准执行,但“C”含量不得低于“0.37”。

二、锻件的锻造比应≥3.5

三、锻件以退火状态交货

四、低倍组织GB/T3077-99

低倍应按GB/T3077-99标准中高级优质钢执行。锻件内部不允许有白点、缩孔、气泡、裂纹、渣杂、翻皮、晶间裂纹等缺陷。

锻件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折叠、凹坑等缺陷。有以上缺陷必须清除,但清除的深度不得超过加工余量的1/2。

酸浸低倍应符合标准中表4的高级优质钢的规定。

五、锻件的超声波探伤

锻件必须经过超声波探伤检查,其评定级别应符合JB/T5000.15标准中的Ⅱ级(应修改为YB/T 036.10 标准中的Ⅰ级或Ⅱ级)

六、锻件的几何尺寸及形状应符合需方提供的图纸(保证有足够的加工余量)

七、锻件应按钢炼炉号在ф170轴套上预留机械性能试块。其长度为200mm,(每5根加一个试块)。

八、锻件提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化学成分,高、低倍组织,超声波探伤报告。锻件上应标明钢锭炉号、打上钢印并用油漆做好图于标识。

九、本技术条件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

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 1、GB-50017-2003、《钢结构设计规范》 2、GB50018-2002、《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3、GB-50205-2001、《钢结构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GB50191-93、《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5、GB59135-200 6、《高耸结构设计规范》 6、GB500046-2008、《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7、GB8923-88、《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涂装等级》 8、GB14907-2002、《钢结构防火涂料通用技术条件》 9、GB-50009-2001(2006)、《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10、GBT-50105-2001、《建筑结构制图标准》 11、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修订版) 12、GB-50187-93、《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行业标准】 1、JGJ138-2001/J130-2001、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 2、JGJ7-1991、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3、JGJ61-2003/J258-2003、网壳结构技术规程

4、JGJ99-1998、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正修订) 5、JGJ82-91、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6、JGJ81-2002/J218-200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7、DL/T5085-1999、钢-混凝土组合结构设计规程 8、JCJ01-89、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9、YB9238-92、钢-混凝土组合楼盖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10、YB9082-1997、钢骨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11、YBJ216-88、压型金属钢板设计施工规程(正修订) 12、YB/T9256-96、钢结构、管道涂装技术规程 13、YB9081-97、冶金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14、CECS102:2002、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 15、CECS77:96、钢结构加固技术规范 16、YB9257-96、钢结构检测评定及加固技术规范 17、CECS28:90、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18、YB9254-1995、钢结构制作安装施工规程 19、CECS159:2004、矩形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20、CECS24:90、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 21、CECS158:2004、索膜结构技术规程

锻件检验标准

陕西博菲特流体控制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作 业 规 定 文件名称:锻造检验作业规定 文件编号: 版次: 发行日期: 受控状态:分发号: 核准:审查:编制:

一、目的:为确保锻件毛坯进厂检验时有据可依,规范锻件检验流程,提高对锻件的检验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一、范围 所有的锻打件产品(含毛坯、半成品、成品) 二、权责 (一)本标准由技术部制订、更改、规范 (二)质检部负责本标准的实施,供应部、生产部及其它相关部门协助执行 三、内容 (一)外观及常见缺陷检验项目 1、裂纹 裂纹通常是锻造时存在较大的拉应力、切应力或附加拉应力引起的。裂纹发生的部位通常是在坯料应力最大、厚度最薄的部位。 2、折叠 折叠是金属变形过程中已氧化过的表层金属汇合到一起而形成的。它可以是由两股(或多股)金属对流汇合而形成;也可以是由一股金属的急速大量流动将邻近部分的表层金属带着流动,两者汇合而形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变形金属发生弯曲、回流而形成;还可以是部分金属局部变形,被压人另一部分金属内而形成。 3、大晶粒 大晶粒通常是由于始锻温度过高和变形程度不足、或终锻温度过高、或变形程度落人临界变形区引起的。铝合金变形程度过大,形成织构;高温合金变形温度过低,形成混合变形组织时也可能引起粗大晶粒,晶粒粗大将使锻件的塑性和韧性降低,疲劳性能明显下降。 4、晶粒不均匀 晶粒不均匀是指锻件某些部位的晶粒特别粗大,某些部位却较小。晶粒不均匀将使锻件的持久性能、疲劳性能明显下降。 5、冷硬现象 变形时由于温度偏低或变形速度太快,以及锻后冷却过快,均可能使再结晶引起的软化跟不上变形引起的强化(硬化),从而使热锻后锻件内部仍部分保留冷变形组织。这种组织的存在提高了锻件的强度和硬度,但降低了塑性和韧性。严重的冷硬现象可能引起锻裂。 6、龟裂 龟裂是在锻件表面呈现较浅的龟状裂纹。在锻件成形中受拉应力的表面(例如,未充满的凸出部分或受弯曲的部分)最容易产生这种缺陷。 7、飞边裂纹 飞边裂纹是模锻及切边时在分模面处产生的裂纹。 8、分模面裂纹 分模面裂纹是指沿锻件分模面产生的裂纹。原材料非金属夹杂多,模锻时向分模面流动与集中或缩管残余在模锻时挤人飞边后常形成分模面裂纹。 9、穿流 穿流是流线分布不当的一种形式。在穿流区,原先成一定角度分布的流线汇合在一起形成穿流,并可能使穿流区内、外的晶粒大小相差较为悬殊。

锤上自由锻件通用技术条件JB4385-87

锤上自由锻件通用技术条件JB4385-87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碳素钢、优质碳素钢和合金结构钢在锤上自由锻造的一般用途的锻件(包括胎模锻件)。某些专门用途和由特殊要求的锻件,应采用有关的专用标准;无专用标准的,可参照本标准,但具体事项须由用户与制造单位共同商定并签订合同。 2技术要求 2.1用户提供的资料和要求 2.1.1用户应在咨询卡或订货合同上向制造单位提供生产锻件所必须的原始资料。这些资料为: a、锻件的数量和材质; b、零件图、粗加工图或锻件图; c、锻件的检查程序和试验等级。 2.1.2超出本标准规定的要求(如机械性能试验的特殊要求,低倍组织、金相、无损检验等),用户可在咨询卡或订货时向制造单位提出,由双方协商确定。 2.2锻件用钢 2.2.1锻件可以直接用钢锭锻造,但钢锭应使镇静钢,必须标明炉号,并附由检验合格证明书。 2.2.2锻件可以用轧材或钢锭锻造成的钢坯锻制成。这些钢材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明书。 2.2.3对无合适证明书的钢锭、钢坯和轧材,必须按有关的材料标准机械复验,确认合格后才能使用。 2.2.4制造单位必须按用户图纸规定的钢号生产锻件。如需代用,必须征得用户同意并具书面文件。 2.3锻件的制造 2.3.1用钢锭或钢坯锻造时,锻造前必须将影响锻件质量的表面缺陷全部清除掉。钢锭两端必须有充分的切除量。 2.3.2锻件应有适当的锻造比 a、轴类锻件:当用钢锭直接锻造成锻件时,如果按主体截面计算,其锻造比不应小于3;如果按法兰或其他凸出部分计算,则不应小于1.75.当用钢坯或型钢锻造时,如果按主体截面计算,其锻造比不应小于1.5;如果按法兰或其他凸出部分计算,则不应小于1.3. b、环类锻件:锻造比一般不应小于3. c、盘类锻件:当用钢锭直接墩粗时,其墩粗锻造比应为3以上;其他场合,墩粗锻造比一般为3以上,但最后一道工序应为2以上。 d、当用户在订货技术要求中对某些锻件(包括用钢坯锻造的锻件)的锻造比有特殊要求时,应由用户与制造单位协商确定。 2.3.3 在锻件生产过程中,毛坯的加热始锻和终锻温度的控制锻件的冷却,应按制造单位的有关规范执行,重要锻件应作技术记录。 2.3.4 钢材的变形应在具有足够能量的设备上进行,以保证锻透。 2.4 锻件的热处理 2.4.1 锻件一般应在第一热处理后交货,热处理规范由制造单位制定。用户有特殊要求时,由双方商定后在合同上注明。 2.4.2 锻件热处理后产生的弯曲、翘曲变形超出公差范围时,应由制造单位进行矫直。 在冷态和半热状态下校正后,属Ⅳ、Ⅴ试验的锻件应进行回火,以消除应力;属Ⅰ、Ⅱ、Ⅲ级试验的锻件是否要回火,由制造单位决定。校正或回火后的锻件均应保证其机械性能要求(锻件的试验分级见表1)。 2.5 化学成分 2.5.1 锻件用钢的化学成分应以桶样分析的结果为依据,其值按现行国标、部标中的规定。在国标、部标以外的钢号,由用户和制造单位协商确定。 2.5.2当用户要求进行锻件化学成分验证分析时,按国标GB 222——84《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采取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和GB 223——81~85《钢铁化学分析标准方法》的规定进行。

锻件 通用技术条件修改

QB 中天仕名(淄博)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M 002—2007 备案号 锻件通用技术条件 2007-09-12发布 2007-09-20实施中天仕名(淄博)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发布

Q/SM 002—2007 前言 本标准根据国内锻造技术和本公司开发的产品的技术要求及使用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 本标准由中天仕名(淄博)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质量管理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立忠××× 本标准首次发布 1

Q/SM 002—2007 锻件通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锻件的技术要求、验收规则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水压机和锻锤自由锻造的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锻件的订货与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标准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JB/T5000.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锻件 GB/T228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GB/T229 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 GB/T6402 钢锻件超声波检验方法 JB/T5000.15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锻钢件无损探伤 3 订货要求 3.1 需方应在订货合同或图样上写明锻件采用的标准,锻件组别、钢号、相应的技术要求和检验项目,以及其他附加说明。 3.2 需方应提供订货图样。 3.3 当需方有补充要求时,应经供需双方商定。 4 技术要求 4.1 热处理 锻件锻后以一定的方式冷却或热处理,防止锻件损坏,并具良好的机械加工性能。锻件的最终热处理应按订货合同或图样上规定的交货状态进行。 4.2 化学成分 锻件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订货合同或图样指定标准的规定。 4.3 力学性能 锻件的力学性能应符合指定标准或图样的规定。 4.4 探伤与其他补充要求 4.4.1 必要时,可向供方提出探伤、高温强度、低温韧性、金相组织要求,检验方法和验收标准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4.2 外购进厂的大型、重要锻件经粗加工后进行探伤,其质量等级应符合产品标准或图样指定标准的规定。产品常用锻件探伤质量见表1。 4.5 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 4.5.1 一般要求 4.5.1.1 使用于锤上锻造含碳量不超过0.9%或其他合金成分总含量不超过4%的碳素钢和合金钢的自由锻件。 4.5.1.2 凡超过规定范围的自由锻件,其余量与允许偏差有供需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5.1.3 规定的余量与公差,适用于以钢坯锻造的自由锻件。凡采用钢锭锻造时,其余量与公差可增加15%。 4.5.1.4 自由锻件的形状与位置公差如无特殊要求时,均不应大于所规定的公差值。 2

国内中频炉铸造标准

国内中频炉铸造标准 国内中频炉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目的在于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引导我国铸造行业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提升我国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和为国民经济各行业提供优质铸件,实现我国从世界铸造大国向铸造强国转变。 实施铸造行业准入制度,按照“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加快淘汰那些规模小且工艺落后、耗能大、污染严重、作业条件恶劣的铸造企业,遏制行业内的恶性竞争和资源浪费。在实施铸造行业准入制度过程中将积极引导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形成合理经营规模;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发展铸造产业集群或铸造工业园区,优化资源配置,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培育一批“专、特、精、新”的中小铸造企业,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铸件产品质量和企业效益。 铸造企业的布局及厂址的确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应法规,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在一类区内不能新建、扩建铸造厂,已有的铸造厂其污染物排放(含水、气和噪声等)指标应符合国家一类区有关标准的规定。在二类区和三类区,新建铸造厂和原有铸造厂的污染物(含水、气和噪声等)排放指标均应符合国家或地区有关标准的规定。说明:一类区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二类区指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以及一、三类区不包括的地区;三类区指特定的工业区。鉴于目前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和工业发展程度的差异,锻造中频炉在进行铸造行业结构调整和实施准入制度时,应区别对待。 企业规模(产能) 1.现有的砂型铸铁件(含离心铸铁管及其他离心铸造)、铸钢件与有色铸件生产企业铸件年产能按所在地区(见表1)和类别(一、二、三类)不同应不低于表1所列的吨位。 2.采用砂型及离心铸造工艺之外的其他铸造工艺(包括压铸、低压铸造、金属型铸造、挤压铸造、熔模铸造、V法铸造、消失模铸造等)的铸造企业规模不在以上限制之列,具体标准待此后另行公布。 3.对于“专、特、精、新”的中小铸造企业,其企业规模的限制可以适当放宽。“专、特、精、新”的中小铸造企业认定标准和实施细则另行公布。 铸造方法及工艺: 1.根据生产铸件的材质、品种、批量,合理选择粘土湿型砂铸造、树脂自硬砂铸造、水玻璃自硬砂铸造、V法铸造、熔模铸造、消失模铸造、金属型铸造(重力、离心、压铸、低压等)等铸造工艺。 2.逐步淘汰粘土砂干型等落后铸造工艺。 铸造装备(造型、制芯、熔炼、砂处理、清理等)中频炉 1.必须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熔炼设备,如电炉、冲天炉等金属熔炼设备,炉前化学成分分析、金属液温度测量设备,并应配有相应有效的除尘设备与系统。提倡大批量生产铸铁件产品的企业根据铸件要求采用冲天炉-电炉双联熔炼工艺,或采用中频感应炉熔炼,推荐采用大容量(熔化率≥10t/h)、长炉龄(一次开炉连续使用4周以上)、富氧、外热送风冲天炉。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淘汰熔化率<3t/h、环保排放不达标的冲天炉,新建铸造企业一律不再采用熔化率<5 t/h的冲天炉。 2.禁止新增容量1t以上无磁扼的铝壳电炉,原有无磁扼的感应电炉限2年内逐步淘汰。 3.必须配有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造型、制芯、砂处理、清理设备,采用树脂砂、

锻件质量检验的内容和方法

锻件质量检验的内容和方法 (一)锻件质量检验的内容 锻件缺陷的存在,有的会影响后续工序处理质量或加工质量,有的则严重影响锻件的性能及使用,甚至极大地降低所制成品件的使用寿命,危及安全。因此为了保证或提高锻件的质量,除在工艺上加强质量控制,采取相应措施杜绝锻件缺陷的产生外,还应进行必要的质量检验,防止带有对后续工序(如热处理、表面处理、冷加工)及使用性能有恶劣影响的缺陷的锻件流人后续工序。经质量检验后,还可以根据缺陷的性质及影响使用的程度对已制锻件采取补救措施,使之符合技术标准或使用的要求。 因此,锻件质量检验从某种意义上讲,一方面是对已制锻件的质量把关,另一方面则是给锻造工艺指出改进方向,从而保证锻件质量符合锻件技术标准的要求,并满足设计、加工、使用上的要求。 锻件质量的检验包括外观质量及内部质量的检验。外观质量检验主要指锻件的几何尺寸、形状、表面状况等项目的检验;内部质量的检验则主要是指锻件化学成分、宏观组织、显微组织及力学性能等各项目的检验。 具体说来,锻件的外观质量检验也就是检查锻件的形状、几何尺寸是否符合图样的规定,锻件的表面是否有缺陷,是什么性质的缺陷,它们的形态特征是什么。表面状态的检验内容一般是检查锻件表面是否有表面裂纹、折叠、折皱、压坑、桔皮、起泡、斑疤、腐蚀坑、碰伤、外来物、未充满、凹坑、缺肉、划痕等缺陷。而内部质量的检验就是检查锻件本身的内在质量,是外观质量检查无法发现的质量状况,它既包含检查锻件的内部缺陷,也包含检查锻件的力学性能,而对重要件、关键件或大型锻件还应进行化学成分

分析。对于内部缺陷我们将通过低倍检查、断口检查、高倍检查的方法来检验锻件是否存在诸如内裂、缩孔、疏松、粗晶、白点、树枝状结晶、流线不符合外形、流线紊乱、穿流、粗晶环、氧化膜、分层、过热、过烧组织等缺陷。而对于力学性能主要是检查常温抗拉强度、塑性、韧性、硬度、疲劳强度、高温瞬时断裂强度、高温持久强度、持久塑性及高温蠕变强度等。 由于锻件制成零件后,在使用过程中其受力情况、重要程度、工作条件不同,其所用材料和冶金工艺也不同,因此不同的部位依据上述情况并按照本部门的要求将锻件分出类别,不同的部门,不同的标准对锻件的分类也是不同的。但不管怎么,对于锻件质量检验的整体来说都离不开两大类检验,即外观质量和内部质量的检验,只不过锻件的类别不同,其具体的检验项目、检验数量和检验要求不同罢了。例如,有的工业部门将结构钢、不锈钢、耐热钢锻件分成Ⅳ类进行检验,有的部门将铝合金锻件与模锻件按其使用情况分成Ⅲ类进行检验,还有的部门将铝合金、铜合金锻件分成Ⅳ类进行检验。表1-1是结构钢、不锈钢、耐热钢锻件分成Ⅳ类的检验要求,表1-2是铝合金锻件和模锻件质量检验要求。

铸造用的硅砂及质量控制

铸造用的硅砂及进厂质量控制 林州市合鑫铸业公司李海军 铸造用的硅砂作为造型的主要原材料,其质量的好坏对型砂性能的影响很大。特别是原 砂含泥量过高,使型砂和旧砂中的含泥量增高,导致型砂透气性下降,含水量上升,铸件气 孔缺陷增多。除了强烈影响透气性低和含水量高以外,还会引起型砂韧性变差,造型时起模 困难,砂型棱角易碎,吊砂易断,铸件砂眼废品率增高。对于树脂砂造型或制芯,原砂含泥 量过高还会造成树脂加入量增大,芯子发气量增高等问题。故一般工厂均对型砂和旧砂的含 泥量有明确规定,并至少每周要检测一次。单一砂机器造型铸铁用型砂含泥量一般为 10%-13%,旧砂含泥量为8%-11%。对于粘土型砂用硅砂的含泥量最好<0.8%,树脂等有机粘结剂砂芯用硅砂含泥量最好<0.3%,而且越低越好。所以有效的控制采购原砂的含泥量对提 高铸件的质量很有必要。 对于中部地区,为了就地取才,降低生产成本,一般采购黄河水洗烘干砂做为造型用的 原砂。值得一提的是,黄河砂与河北的承德砂、内蒙的大林砂相比,虽然价格比较便宜,但 含泥量一般均偏高。表1为我厂对进厂的黄河水洗烘干砂的化验数据。 表1 试样号含水量(%)含泥量(%) 粒度(70/140,三筛≥75%) 平均细度1# 0.05 1.12 81.12 76 2# 0.05 0.98 82.86 78 3# 0.05 1.0 79.04 73 4# 0.10 0.98 82.24 76 5# 0.15 1.16 73.78 66 6# 0.10 1.28 73.4 66 7# 0.05 1.30 74.82 71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经过烘干的砂,含水量一般都能满足标准≤0.3%的要求,但含泥量均偏高,70/140目的粒度波动也较大。我们厂曾较长时间的用过河北的承德砂,其含泥量均低于0.6%,而且质量较稳定。 对于手工造型和一般机器造型的工厂来说,为了有效的降低生产成本,可以使用黄河砂 做为造型用的原砂,但要尽量控制其含泥量不要超过1%,否则对型砂性能影响较大。对于树脂砂造型、制芯或生产覆膜砂用的原砂,其含泥量最好低于0.6%或更低。

锻件检验标准

陕西博菲特流体控制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 锻造检验作业规定 文件编号: 版 次: 发行日期: 受控状态: 分发号: 核准: 审查: 编 制: 作 业 规 定

一、目的:为确保锻件毛坯进厂检验时有据可依,规范锻件检验流程,提高对锻件的检验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一、范围 所有的锻打件产品(含毛坯、半成品、成品) 二、权责 (一)本标准由技术部制订、更改、规范 (二)质检部负责本标准的实施,供应部、生产部及其它相关部门协助执行 三、内容 (一)外观及常见缺陷检验项目 1、裂纹 裂纹通常是锻造时存在较大的拉应力、切应力或附加拉应力引起的。裂纹发生的部位通常是在坯料应力最大、厚度最薄的部位。 2、折叠 折叠是金属变形过程中已氧化过的表层金属汇合到一起而形成的。它可以是由两股(或多股)金属对流汇合而形成;也可以是由一股金属的急速大量流动将邻近部分的表层金属带着流动,两者汇合而形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变形金属发生弯曲、回流而形成;还可以是部分金属局部变形,被压人另一部分金属内而形成。? 3、大晶粒? 大晶粒通常是由于始锻温度过高和变形程度不足、或终锻温度过高、或变形程度落人临界变形区引起的。铝合金变形程度过大,形成织构;高温合金变形温度过低,形成混合变形组织时也可能引起粗大晶粒,晶粒粗大将使锻件的塑性和韧性降低,疲劳性能明显下降。 4、晶粒不均匀? 晶粒不均匀是指锻件某些部位的晶粒特别粗大,某些部位却较小。晶粒不均匀将使锻件的持久性能、疲劳性能明显下降。 5、冷硬现象 变形时由于温度偏低或变形速度太快,以及锻后冷却过快,均可能使再结晶引起的软化跟不上变形引起的强化(硬化),从而使热锻后锻件内部仍部分保留冷变形组织。这种组织的存在提高了锻件的强度和硬度,但降低了塑性和韧性。严重的冷硬现象可能引起锻裂。 6、龟裂? 龟裂是在锻件表面呈现较浅的龟状裂纹。在锻件成形中受拉应力的表面(例如,未充满的凸出部分或受弯曲的部分)最容易产生这种缺陷。 7、飞边裂纹 飞边裂纹是模锻及切边时在分模面处产生的裂纹。 8、分模面裂纹 分模面裂纹是指沿锻件分模面产生的裂纹。原材料非金属夹杂多,模锻时向分模面流动与集中或缩管残余在模锻时挤人飞边后常形成分模面裂纹。 9、穿流?

铸造相关标准

1 铸造通用基础及工艺标准规范汇编 1.1 GBT 5611-1998 铸造术语 1.1.1 基本术语1.1.2 砂型铸造1.1.3 特种铸造1.1.4 造型材料1.1.5 铸件后处理1.1.6 铸件质量1.1.7 铸造工艺设计及工艺装备1.1.8 铸造合金及熔炼、浇注 1.2 GBT 5678-1985铸造合金光谱分析取样方法 1.3 GBT 60601-1997 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铸造表面 1.4 GBT 6414-1999 铸件尺寸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 1.5 GBT1 1351-1989 铸件重量公差 1.6 GBT 15056-1994 铸造表面粗糙度评定方法 1.7 JBT 2435-1978 铸造工艺符号及表示方法 1.8 JBT 40221-1999 合金铸造性能测定方法 1.9 JBT 40222-1999 合金铸造性能测定方法 1.10 JBT 5105-1991 铸件模样起模斜度 1.11 JBT5106-1991 铸件模样型芯头基本尺寸 1.12 JBT 6983-1993 铸件材料消耗工艺定额计算方法 1.13 JBT7528-1994 铸件质量评定方法 1.14 JBT 7699-1995 铸造用木制模样和芯盒技术条件 2 铸铁标准规范汇编 2.1 GBT 1348-1998 球墨铸铁件 2.2 GBT 3180-1982 中锰抗磨球墨铸铁件技术条件 2.3 GBT 5612-1985 铸铁牌号表示方法 2.4 GBT 5614-1985 铸铁件热处理状态的名称、定义和代号 2.5 GBT 6296-1986 灰铸铁冲击试验方法 2.6 GBT 7216-1987 灰铸铁金相 2.7 GBT 8263-1999 抗磨白口铸铁件 2.8 GBT 8491-1987 高硅耐蚀铸铁件 2.9 GBT 9437-1988 耐热铸铁件 2.10 GBT 9439-1988 灰铸铁件 2.11 GBT 9440-1988 可锻铸铁件 2.12 GBT 9441-1988 球墨铸铁金相检验 2.13 GBT 17445-1998 铸造磨球 2.14 JBT 2122-1977 铁素体可锻铸铁金相标准 2.15 JBT 3829-1999 蠕墨铸铁金相 2.16 JBT 4403-1999 蠕墨铸铁件 2.17 JBT 5000.4-199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铸铁件 2.18 JBT 7945-1999 灰铸铁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2.19 JBT 9219-1999 球墨铸铁超声声速测定方法 2.20 JBT 9220.1-1999 铸造化铁炉酸性炉渣化学分析方法总则及—般规定 2.21 JBT 9220.2-1999 铸造化铁炉酸性炉渣化学分析方法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二氧化硅量 2.22 JBT 9220.3-1999 铸造化铁炉酸性炉渣化学分析方法重铬酸钾容量法测定氧化亚铁量 2.23 JBT 9220.4-1999 铸造化铁炉酸性炉渣化学分析方法亚砷酸钠—亚硝酸钠容量法测定—氧化锰量 2.24 JBT 9220.5-1999 铸造化铁炉酸性炉渣化学分析方法氟化钠—EDTA容量法测定三氧化二铝量 2.25 JBT 9220.6-1999 铸造化铁炉酸性炉渣化学分析方法 DDTC分离EGTA容量法测定氧化钙量 2.26 JBT 9220.7-1999 铸造化铁炉酸性炉渣化学分析方法高锰酸钾容量法测定氧化钙

锻件质量检验规范

XXXXX 【文件编号:XXXX】 锻件质量检验规范 受控状态: 分发编号: 版本号: 编制: 审核: 批准:

发布时间:X 实施时间: XXX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锻造工艺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的通用原则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锻造车间的锻造工艺质量控制。 二引用标准: GB 12361-2016 钢质模锻件通用技术条件 GB 12362-2016 钢质模锻件公差及机械加工余量 GB 13318 锻造车间安全生产通则 GB/T 12363-2005 锻件功能分类

JB 4249 锤上钢质自由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 JB 4385 锤上钢质自由锻件通用技术条件 JB/T 6052 钢质自由锻件加热通用技术要求 JB/T 6055 锻造车间环境保护导则 GB/T7232金属热处理工艺 GB/T231-2009金属材料布氏硬度 GB/T13320-2007钢制模锻件金相组织评定图及评定方法 三.锻件分类本标准质量控制所涉及的锻件分类按GB/T 12363 执行。 四环境的控制: 锻造厂的工作环境包括厂房地面、天窗、温度、通风、照明、噪声、通道、管道以及坯料、锻件和工夹模具的存放等均应按GB 13318 第3 章和JB/T 6055 第3、4 章的要求和国家的有关法规、法律

制订本企业的具体实施要求。 五设备、仪表与工装的控制: 5. 1 设备、仪表 5. 1. 1 各类设备必须完好,并有操作规程和维修、检定制度。5. 1. 2 各类在用主要设备必须挂有完好设备标牌,并有检验有效期 及下次检定日期。不合格设备及超过检定合格有效期的设备 必须挂“停用”标牌。 5. 1. 3 设备的控制系统及检测显示仪表应定期检查,确保仪表和其精度的显示数值准确。 5. 1. 4 加热设备的温度显示及测点布置应正确反应加热区炉温及炉温均匀性。 5. 1. 5 所用设备都必须建立档案,其具体内容包括: a. 设备使用说明书 b.台时记录 c.故障记录 d.修理记录

国家标准《GBT_9439-2009_灰铸铁件》最新修订说明

新修订的四项 铸铁国家标准
东南大学材料学院 孙国雄

新修订的四项铸铁国家标准
? GB/T 1348-(2009) 球墨铸铁件 ? GB/T 9439-(2009) 灰 铸 铁 件 ? GB/T 9441 -(2009) 球墨铸铁金相检验 ? GB/T 7216 -(2009) 灰铸铁金相检验

原标准已经迫切需要修订
? 原标准分别修订于20年前(灰铸铁金相标准修订于 1987年,其余三项修订于1988年)。20年来中国的铸 造业无论从规模、产量、技术、装备及管理都有了极大 的变化与发展。2001年起我国就已经成为世界铸件产量 最大的国家。 ? 20年来世界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对于清洁生产的迫切化, 提高了对铸件的要求,促进了铸造技术(工艺、材质、 铸造方法、装备及控制等)及铸造工厂现代管理的快速 发展。 ?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中国的铸造业已经进入国际竞争的 阶段,出现了“国际竞争国内化和国内竞争国际化”的状 况。中国的铸件已经销往世界上大多数制造业大国。因 此我们的国家标准也应该与相应的国际标准接轨。

修订国际标准的目的:
? 解决我国国家标准总体技术水平低、市 场适应性差、体系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 建立先进科学、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体制的标准体系 ; ? 全面落实国家标准的维护和管理任务, 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提高国 家标准的时效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9439-XXXX 代替GB/T 9439-1988
灰铸铁件 grey iron castings

中国铸造行业标准

中国铸造行业标准 第一条 制定中国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目的在于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引导我国铸造行业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提升我国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和为国民经济各行业提供优质铸件,实现我国从世界铸造大国向铸造强国转变。 第二条 实施铸造行业准入制度,按照“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加快淘汰那些规模小且工艺落后、耗能大、污染严重、作业条件恶劣的铸造企业,遏制行业内的恶性竞争和资源浪费。 第三条 在实施铸造行业准入制度过程中将积极引导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形成合理经营规模;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发展铸造产业集群或铸造工业园区,优化资源配置,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培育一批“专、特、精、新”的中小铸造企业,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铸件产品质量和企业效益。 第四条 铸造企业的布局及厂址的确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应法规,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

在一类区内不能新建、扩建铸造厂,已有的铸造厂其污染物排放(含水、气和噪声等)指标应符合国家一类区有关标准的规定。在二类区和三类区,新建铸造厂和原有铸造厂的污染物(含水、气和噪声等)排放指标均应符合国家或地区有关标准的规定。 说明:一类区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二类区指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以及一、三类区不包括的地区;三类区指特定的工业区。 第五条鉴于目前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和工业发展程度的差异,在进行铸造行业结构调整和实施准入制度时,应区别对待。 第六条企业规模(产能) 1.现有的砂型铸铁件(含离心铸铁管及其他离心铸造)、铸钢件与有色铸件生产企业铸件年产能按所在地区(见表1)和类别(一、二、三类)不同应不低于表1所列的吨位。 2.采用砂型及离心铸造工艺之外的其他铸造工艺(包括压铸、低压铸造、金属型铸造、挤压铸造、熔模铸造、V

机械加工件检验标准

机械加工件检验标准 1. 目的 规范机械加工件的检验标准,以使各工序过程的产品质量得以控制。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机械加工件的检验, 图纸和技术文件并同使用。如与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冲突时,以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为准。 3. 引用标准 本标准的尺寸未注单位为mm 。 JB/T 5000.9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切削加工件》 GB/T 1031 《表面粗糙度参数及其数值》 GB/T 1800.4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等级和孔轴的极限偏差表》 GB/T 3 《普通螺纹收尾、肩距、退刀槽和倒角》 GB/T 197 《普通螺纹公差》 GB/T 1184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

GB/T 1804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GB/T 5277 《紧固件螺栓和螺钉通孔》 4. 原材料检验 机械加工件所用板料, 棒料的材质, 规格和数量是否符合按图加工所需。详细做好原材料入库记录。不合格材料办理好退货手续。 5. 工序质量检验 5.1 零件加工后应符合产品图样和技术条件及JB/T 5000.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切削加工件》规定。 5.2 零件应按工序检查、验收,在前道工序检查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5.3 铸钢件、铸铁件、有色金属铸件、锻件加工后如发现有砂眼、缩孔、夹渣、裂纹等缺陷时, 在不降低零件强度和使用性能的前提下, 允许按照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修补, 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加工。 5.4 加工后的零件不允许有毛刺,除产品图样有要求外,不允许有尖棱、尖角。

5.5 精加工后的零件不允许直接摆放在地面上,应采取必要的支撑、保护措施。加工面不允 许有锈蚀和影响性能、寿命或外观的磕碰、划伤等缺陷。 5.6 精加工后的配合面、摩擦面和定位面等工作表面不允许打印标记。 5.7 最终工序为热处理的零件,热处理后表面不应有氧化皮。精加工后的配合面、齿面不应有退火、发蓝、变色的现象。 5.8 对于生产图样中要求电镀锌或热镀锌的零件,图中要求的配合面尺寸为含镀层后的尺寸。 5.9 表面电镀锌涂层的质量要求: 1)镀层外观光滑细致、无起泡、起层、剥落、烧焦及海绵状沉淀; 2)经铬酸钝化后,应具有绿黄略带有红色的彩虹色; 3)镀层表面允许有不严重的流痕及轻微的刮痕印,允许工件边缘色彩稍淡; 4)钝化膜有一定的光泽,不到呈暗褐无光的泥巴色; 5)钝化膜应牢固,用布揩擦不掉;在50℃~60℃的热水中煮1小时,颜色无显著减退。

铸造用硅砂标准

铸造用硅砂检验规程 1.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铸造硅砂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铸铁件用硅砂。 1.2 引用标准 GB/T 9442-1998(铸造用硅砂) 1.3 技术条件 1.3.1 化学成份及性能。 铸造用硅砂的化学成分及性能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硅砂名称分级代号SiO2 含量 (%)含泥量 (%) 有害杂质(%)含水量(%) K2O+Na2O +CaO+MgO Fe2O3 铸铁用树脂沙用硅砂(擦洗沙)93 ≥93≤0.2<0.5<0.5袋装≤0.2 散装<5 1.3.1.1 铸造用硅砂的二氧化硅及有害杂质(k2O、Na2O、CaO、MgO、Fe2O3)的含量作为选矿和抽查的验收依据。 1.3.1.2 各种硅砂的含泥量作为每批进厂材料的验收依据。 1.3.1.3 铸造用硅砂袋装时的含水量作为验收依据。 1.3.1.4 铸铁树脂沙用散装硅砂,必须烘干,烘干后含水量应≤0.2%。 1.3.2 粒度。 铸造用硅砂粒度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硅砂名称筛 号 ︿ 目 ﹀ 主要粒度 组成部分 筛孔尺寸 (mm) 主要粒度 组成部分 上筛含量下筛含量 集中数 量(%) 中间筛 留量(%) 试验 筛号 含量 (%) 试验 筛号 含量 (% ) 铸铁树脂用 硅砂(擦洗沙)40/ 70 0.425 0.300 0.212 ≥7525 12目+以 上各筛目 之和 <5200目+260目 +底盘留量之 和 ≤ 1.0 1.3. 2.1 铸造用硅砂主要粒度组成部分的集中数量,中间筛留量作为验收依据。 1.3. 2.2 铸铁树脂用硅砂200至底盘的微粉含量作为验收依据。 1.3. 2.3 铸造用硅砂主要粒度组成部分波动值的绝对误差不得大于5%。 1.3.3 铸造树脂砂用硅砂酸耗值<5ml。 1.3.3.1 铸造树脂砂用硅砂酸耗值作为选矿和抽查指标。 1.3.4 铸造树脂砂用硅砂的灼减量应<0.5%。

锻件检验指导书修订版

锻件检验指导书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锻件检验指导书 一、目的:为确保锻件毛坯进厂检验时有据可依,规范锻件检验流程,提高对锻件的检 验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二、范围 所有的锻打件产品(含毛坯、半成品、成品) 三、权责 (一)本标准由技术部制订、更改、规范 (二)质检部负责本标准的实施,供应部、生产部及其它相关部门协助执行 四、内容 (一)外观及常见缺陷检验项目 1、裂纹 裂纹通常是锻造时存在较大的拉应力、切应力或附加拉应力引起的。裂纹发生的部位通常是在坯料应力最大、厚度最薄的部位。 2、折叠 折叠是金属变形过程中已氧化过的表层金属汇合到一起而形成的。它可以是由两股(或多股)金属对流汇合而形成;也可以是由一股金属的急速大量流动将邻近部分

的表层金属带着流动,两者汇合而形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变形金属发生弯曲、回流而形成;还可以是部分金属局部变形,被压人另一部分金属内而形成。 3、局部充填不足? 局部充填不足主要发生在筋肋、凸角、转角、圆角部位,尺寸不符合图样要求。 4、欠压? 欠压指垂直于分模面方向的尺寸普遍增大 5、错移? 错移是锻件沿分模面的上半部相对于下半部产生位移。 6、轴线弯曲? 锻件轴线弯曲,与平面的几何位置有误差。 7、其它缺陷: 表面麻坑、锈蚀、表面气泡、缩孔、疏松、白点、异金属夹杂等 (二)材料及性能要求按图纸要求及国家相关规定 附表一、锻件用碳素结构钢与合金结构钢牌号及化学成分(摘自GB/T17017-1997) 表1

表2

(三)尺寸及公差要求: 1、关键性尺寸(产品中心距、角度以及其它影响产品装配的尺寸,机加工时用到 的装夹面尺寸等)必须严格按图纸要求 2、机加工表面加工余量: (1)厚度方向一般为单面1.5mm,最小不得低于1mm (2)直径上为最终成品尺寸+2mm,最小不得低于1mm (3)长度方向尺寸可加1.5-3mm 3、未注非机加工尺寸: (1)图纸有公差标示的,按图纸尺寸 (2)图纸无公差的,按下表规定(QC/T270): 孔类尺寸未注公差

2007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1 概况 2007年版《重型机械标准》(以下简称新《重标》)第一卷第3部分“通用技术条件”,共编入标准二十六项。其中包括: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标准一项,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JB/T5000.1~15-2007及JB/ZQ4722-2006十六项,液压、气动系统通用技术条件三项,以及运输包装方面的标准六项。与1998年版《重型机械标准》(以下简称原《重标》)第一卷第三部分“通用技术条件”的项目相比,删除了一项标准,增加了五项标准,该套标准包含从原材料、外购件、铸件、焊件、锻件、切削加工件、配管、涂装、装配到产品包装全生产过程中各主要工序通用的,也是必须执行的技术规范。是新《重标》的重点部分。新、旧《重标》通用技术条件标准项目对照。见表1。 总则、JB/ZQ 4722-2006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锻钢件补焊、JB/T 10607-2006 液压系统工作介质使用规范、GB/T 18923-2002 运输包装件质量界限、道路车辆外廓尺寸、GB 1589-2004轴荷及质量限值五项标准。取消了GB/T 1834- 80通用集装箱最小内部尺寸,GB/T 1413- 1998 系列1集装箱分类、尺寸和额定质量中已包含GB/T 1834- 80通用集装箱最小内部尺寸的内容,GB/T 1413-1998将二项标准合并为一项标准。下面重点介绍JB/T5000.1~15新、旧标准的主要差异。 2 JB/T 5000.1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产品检验》

2.1 产品检验的一般要求 2.1.1 增加了2.1条对半成品(原材料)的定义。 2.1.3 增加了2.3 C)条对外协配套件的选用要求。 2.1.4 新《重标》中的表2将焊缝缺陷等级、焊接件尺寸偏差及形位公差等级的图样标注由原来的4个等级改为3个等级,取消了原《重标》焊缝质量评定级别DS、DK级、焊缝缺陷等级Ⅳ级及尺寸与角度偏差等级D级和形位公差等级H级。 2.1.5 修改了铸件尺寸公差图样标注的毛坯基本尺寸范围及尺寸公差等级,新、旧标准对比见表2。 ≤2500mm和有色金属铸件毛坯基本尺寸≥10~250mm的尺寸分段,增加了铸铁件尺寸公差等级CT11和有色金属铸件尺寸公差等级CT9并规定在图样上不标注。取消了铸钢件毛坯基本尺寸≤16mm的尺寸分段及尺寸公差等级CT12。 2.1.6 修改了涂装除绣等级与腐蚀类别及在图样上标注的规定,新、旧标准差异见表3。 a)新《重标》增加了除绣等级及其在图样上标注的规定; b)根据ISO12944将涂装类别改为腐蚀类别。 c)除绣等级、腐蚀类别、涂层厚度及面漆颜色均按JB/T 5000.12-2007的规定。 2.1.7 增加了2.13条对生产厂家的产品制造质量要求及2.14条对特殊装置的检验要求。 2.2 检验记录 2.2.1 产品质量检验记录种类的C)条增加了粘结剂的检验记录。 2.2.2 原《重标》的5.3条规定“产品质量检验记录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填报与汇总并建立产品质量档案”,新《重标》在原基础上增加了“如合同约定由第三方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理,监理方可以见证制造厂的检验过程和检验结果。” 3 JB/T 5000.2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火焰切割件》 3.1 适用范围 修改了火焰切割件的适应范围,由原“本标准适用于重型机械产品中碳钢、低合金钢、钛及钛合金板材的火焰切割件”改为“本标准适用于厚度为6~300mm的低碳钢、中碳钢及普通低合金钢的火焰切割件”增加了厚度为6~300mm的低碳钢及取消了钛及钛合金板材的适用范围。 3.2 术语和定义 3.2.1 增加了1.1条火焰切割件、1.7条表面缺陷、1.8条上缘熔化及1.9条挂渣的定义。 3.2.2 修改了垂直度和倾斜度公差及表面粗糙度的定义

铸造国家行业标准目录现行297项

序号 分类标准代号标准名称1 GB/T 11351-1989 铸件重量公差2 GB/T 11352-2009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3 GB/T 12229-2005 通用阀门 碳素钢铸件技术条件4 GB/T 12230-2005 通用阀门 不锈钢铸件技术条件5 GB/T 1348-2009 球墨铸铁件6 GB/T 13819-1992 铜合金铸件7 GB/T 13820-1992 镁合金铸件8 GB/T 13821-2009 锌合金压铸件9 GB/T 14408-1993 一般工程与结构用低合金铸钢件10 GB/T 1503-2008 铸钢轧辊11 GB/T 1504-1991 铸铁轧辊12 GB/T 15073-1994 铸造钛及钛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13 GB/T 15114-2009 铝合金压铸件14 GB/T 15115-2009 压铸铝合金15 GB/T 15116-1994 压铸铜合金16 GB/T 15117-1994 铜合金压铸件17 GB/T 16253-1996承压钢铸件18 GB/T 16746-1997 锌合金铸件19 GB/T 17445-2009 铸造磨球20 GB/T 2100-2002 一般用途耐蚀钢铸件21 GB/T 26655-2011 蠕墨铸铁件22 GB/T 3070 -2010 压铸镁合金23 GB/T 3180-82 中锰抗磨球墨铸铁件技术条件24 GB/T 5680-2010 奥氏体锰钢铸件25 GB/T 6614-1994钛及钛合金铸件26 GB/T 6967-2009 工程结构用中、高强度不锈钢铸件27 GB/T 7659-2010 焊接结构用铸钢件28 GB/T 8263-2010抗磨白口铸铁件29 GB/T 8491-2009 高硅耐蚀铸铁件30 GB/T 8492-2002一般用途耐热钢和合金铸件31 GB/T 9437-2009 耐热铸铁件32 GB/T 9438-1999铝合金铸件33 GB/T 9439-2010灰铸铁件34 GB/T 9440-2010锻铸铁件35 GB/T T1348-2009 球墨铸铁件36 JB/T 3735-1999铸钢混流式转轮37 JB/T 5000.4-2007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铸铁件38 JB/T 5000.5-2007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有色金属铸件39 JB/T 5000.6-2007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铸钢件40 JB/T 5000.7-2007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铸钢件补焊41 JB/T 5100-1991 熔模铸造碳钢件 技术条件42 JB/T 5105-1991 铸件模样起模斜度43 JB/T 5106-1991 铸件模样型芯头基本尺寸44 JB/T 5108-1991 铸造黄铜金相45 JB/T 6402-2006 大型低合金钢铸件46 JB/T 6403-1992 大型耐热钢铸件47 JB/T 6404-1992 大型高锰钢铸件48JB/T 6405-2006 大型不锈钢铸件铸造标准目录现行297项(截止20170101) 铸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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