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土地执法活动方案

开展土地执法活动方案
开展土地执法活动方案

开展土地执法活动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巩固和扩大我县土地执法活动整改工作效果,保持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定遏制一切土地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全县用地的良好秩序。按照市人民政府和国家土地督察局的文件(市政发〔〕10号)要求,结合我县土地执法实际,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到3月底开展土地执法“春季行动”:

一、要紧任务

1、对国家土地督察局年第五次卫片执法检查发觉的违法用地案件全部查处到位;

2、对全县动态巡查发觉的年10月至年12月的违法用地案件全部查处到位;

3、对国家、省、市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符合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济效益好的违法用地项目,在依法处罚的并且,加紧完善用地手续。

二、组织领导

土地执法“春季行动”由县土地执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纪检监察部门要把此项工作纳入效能监察范围,跟踪督办。公检法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快受理、快立案、快查处、快执行、快结案,确保该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工作安排

土地执法“春季行动”分三时期进行:

1、宣传教育时期。各乡镇安排部署土地执法春季行动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对用地单位和基层村组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其依法用地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查处整改时期。按照“既查事、又查人”、“处罚到位、追究责任到位”的要求,各乡镇对本区域内涉及的违法用地案件全面清理,逐宗审核,一案一策,区分别同事情,分类提出处理意见,确定查处和完善用地手续的名单,分类进行处理。这次行动,要以拆除为要紧处罚手段,做到整改措施、处罚执行、处分处理三到位。并且,对处理到位能够补办用地手续的案件,特事特办,加紧完善用地手续,尽快使其合法化。

3、检查验收时期。县土地执法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土地执法春季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做好市集中整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国家土地督察局迎检工作。

四、查处原则

1、坚持以政府为责任主体,实行县、乡镇、村组三级联动。

2、坚持以拆除为要紧手段。除省、市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等项目能够补办手续外,其它违法用地项目原则上一律拆除。

3、坚持查事与查人并举,既要查事,也要查人。

4、坚持把打击违法与保持社会稳定相结合,在查处违法时保持当地社会稳定。

5、坚持把打击违法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扩大查处的社会效应。

6、坚持把查处违法与保障进展相结合,做到两抓两促两别误。

7、坚持把查处违法用地纳入效能监察范围,提高案件查处到位率。

五、工作要求

1、思想高度重视。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充分认清开展土地执法“春季行动”是当前形势下加强土地治理、严格爱护耕地的重大举措,自觉承担起责任主体的职责,把土地执法“春季行动”作为第一季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精心组织,仔细实施,务求实效。

2、注重统筹兼顾。要把整治行动与保持当前社会稳定有机地结合起来,绝别能因工作别到位、办法简单而诱发新的社会矛盾,产生别稳定因素。

3、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部门要将土地执法春季行动纳入第一季度宣传重点,组织新闻

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的舆论攻势。并且,县土地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联合乡镇加大土地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意识。

4、加强催促检查。县土地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催促检查,对整改查处有力、及时到位的乡镇赋予表扬,对工作别力、进度迟缓的赋予通报批判,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各乡镇要坚持周报制度,每周星期五12点前向县土地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一楼东侧)报送工作发展事情,重大事情随时报送。

5、强化责任追究。对到期仍未整改到位的,当地党委和政府的要紧领导就地免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取消考评资格;暂停建设用地审批,直到整改查处到位。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自然资源部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根据《土地调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保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第三次土地调查”)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第三次土地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第三次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国家直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对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精准化水平,支撑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不动产统一登记、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

这些都对土地基础数据提出了更高、更精、更准的需求。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各行各业用地的数量、质量、结构、分布和利用状况,是实施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依据;是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时序,围绕“三去一降一补”精准发力的必要前提;是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用地,促进产业转型和优化升级,推进实体经济振兴和制造业迈向中高端的现实需要。 (二)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是促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实现尽职尽责保护耕地资源的重要支撑。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和粮食生产最重要的物质基础,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最基础的生活保障。我国人均耕地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2,中低产田约占72%,粮食生产保障能力不够稳定。随着人口持续增长,我国人均耕地还将下降,耕地资源紧约束态势仍将进一步加剧。这一基本国情决定我们要多措并举,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全国耕地的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是实施耕地质量提

南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方案设计书

南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 方案设计书 (一)土地调查范围 土地调查范围:东经118019 ' 43 ”一119014 ' 02 ”、北纬31o13 ' 00”—32o36' 32”,包括南京市辖区范围内玄武、白下、秦淮、建邺、鼓楼、下关、雨花台、栖霞、江宁、浦口、六合11 个区及高淳、溧水2个县,调查面积约6580 平方公里。 (二)基本情况 1.已有农村土地调查成果 南京市江南八区(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下关区、雨花区、栖霞区)及原浦口区、原大厂区的调查成果:2000 年1/1000 比例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以及此后每年的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包括1/1000 地形图、地类界线图、权属(含村民小组)界线图、行政界线图、土地权属调查协议书、土地权属调查表等,以及土地利用管理信息系统。该成果已于2006 年实施地形数据的修测和更新。 南京市五郊(县)区(江宁区、高淳县、溧水县、原江浦县、原六合县)的调查成果:先后于2002 年、2003 年完成的1/5000 比例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以及此后每年的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包括1/5000 地形图、地类界线图、权属(含村民小组)界线图、行政界线图、土地权属调查协议书、土地权属调查表等,以及土地利用管理信息系统。 2.已有城镇土地调查成果 城镇数字地籍信息。全市辖区范围内的建成区(城区、建制镇),已全面完成1/500 比例尺的城镇地籍调查,形成了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并广泛应用于城镇土地调查、登记、发证。 3.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成果 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为依据,于2005年完成全市集体土地所有权(含村民小组)登记、发证建立的相应属性数据库;以城镇地籍调查成果为依据,完成国有土地使

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方案

---------------------------------------------------------------范文最新推荐------------------------------------------------------ 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规范我县土地管理秩序,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综合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十项制度》的要求,特制定2016年度全县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市局“2112”执法巡查工作机制,全面掌握全县违法用地情况,保持土地执法高压态势,从严查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有效提高违法用地制止率和整改到位率,促进执法监察工作人员切实履行执法监管责职,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势头,进一步规范全县土地管理秩序。 二、工作任务 (一)县局动态巡查工作任务。县局监督、指导全县土地执法巡查工作,制定全县巡查工作实施计划,对重点巡查区域进行重点抽查, 1 / 6

对各分局巡查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每半年对各分局土地执法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1次考核,每月对各镇进行动态巡查不少于2次。 (二)分局动态巡查工作任务。各分局负责对本辖区巡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执法监察工作人员巡查每周不少于2次,对辖区内的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全面巡查,对重点巡查区域进行重点巡查;对正在实施的非农建设用地实行全程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土地违法案件,对拒不改正、不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和已形成违法事实的,以及巡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及时向县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要按月制定巡查工作计划,每月28日前制定下月巡查工作计划,报县局备案。月工作计划应当明确巡查责任区域、巡查责任人员、巡查路线、巡查时段、巡查频率等,要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对违法行为的发现、制止,到立案、调查、处罚、送达、执行、结案、归档等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 三、巡查发现问题的处置措施 对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发现的问题,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的要求,要依法采取责令停工、制止、查处等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doc教学内容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d o c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根据《土地调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保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第三次土地调查”)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第三次土地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第三次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国家直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对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精准化水平,支撑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不动产统一登记、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这些都对土地基础数据提出了更高、更精、更准的需求。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各行各业用地的数量、质量、结构、分布和利用状况,是实施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依据;是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时序,围绕“三去一降一补”精准发力的必要前提;是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用地,促进产业转型和优化升级,推进实体经济振兴和制造业迈向中高端的现实需要。 (二)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是促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实现尽职尽责保护耕地资源的重要支撑。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和粮食生产最重要的物质基础,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最基础的生活保障。我国人均耕地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2,中低产田约占72%,粮食生产保障能力不够稳定。随着人口持续增长,我国人均耕地还将下降,耕地资源紧约束态势仍将进一步加剧。这一基本国情决

【国土方案】恭城瑶族自治县2018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国土方案】恭城瑶族自治县2018年度土地矿产卫 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度土地矿产卫片 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的全面监管,进一步推动落实国土资源监管责任,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更好地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管矿用矿,维护国土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秩序,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8〕18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8〕2号)及《桂林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2018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土卫片办〔2018〕5号)的规定和工作部署,为扎实做好2018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察检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为顺利推进我县2018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成立恭城瑶族自治县2018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黄枝君自治县县长 常务副组长:刘有文自治县副县长

副组长:陈今格县政府办副主任 唐小杰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桩县监察局局长 骆林春县人社局局长 成员:覃杰民县政法委副书记欧金县财政局局长 俸先鹤县住建局局长 贲定明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廖业云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钟冬生县林业局局长 王正方县司法局局长 罗崇文县农业局局长 陈义林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陶克强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陈峰恭城公路局局长 麦克县市容局局长 叶强县安监局局长 唐胜华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罗恒军县法院副院长 李立新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勇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顾明恭城水利电业公司总经理 陈建民恭城镇镇长 唐衡中栗木镇镇长 周世平莲花镇镇长

地籍调查工作方案

**特区地籍调查工作方案 **特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

目录 1 调查区的地理位置和概况及调查内容 (1) 1.1 地理位置和概况 (1) 1.2 城镇调查的内容 (1) 2 地籍调查工作程序及组织实施方案 (2) 2.1 城镇地籍调查作业参考流程图 (2) 2.2 地籍调查工作程序 (3) 3 权属调查实施 (13) 3.1 已有土地调查登记成果范围权属调查 (13) 3.2 初始调查范围权属调查 (14) 4 注:部分调查问题的应急预案 (15) 附录1地籍调查法人代表身分说明书 附录2指界授权委托书 附录3违约缺席定界通知书 附录4地籍调查出席指界通知书 附录5**特县城镇地籍调查动员会签到表 附录6 地籍调查表 附录7街道宗地面积汇总表 附录8城镇土地分类面积统计表 I

1调查区的地理位置和概况及调查内容 1.1 城镇调查的内容 城镇土地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城镇内部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状况,确定城镇内部每宗土地的界址、范围、界线、数量、用途(地类)等。对已有城镇地籍调查成果的,首先将原1954年北京坐标系下的权属界线统一转换到1980年西安坐标系下,将原土地分类转换到二次土地调查要求的全国土地分类下,调查小组利用以上转换后的权属界线、地类以及基础测绘、已有的调查登记属性信息,按照城镇土地调查的要求,对已有城镇地籍调查成果的进行补充、完善,并做好与农村土地调查范围衔接;对未开展城镇地籍调查的,按初始地籍调查要求进行。 对已有地籍调查成果的,如界址点、线发生变化或界址点、线虽未发生变化但与基础测绘成果叠加后与原登记结果矛盾或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要进行界址点补充测量,将界址点、线的位置调整到正确的位置。无地籍调查成果的,直接测量全部界址点,并保持界址点、线位置与调查结果一致。 基础地理数据利用基础测绘成果,基础测绘成果精度不能满足地籍精度要求的,需要补测作为界址线的地物(如围墙、房屋、栅栏等)以及与界址线相邻的地物,有条件的可以测绘全部房屋、围墙、栅栏等地物要素;现状已发生变化的,要按不低于原基础测绘成果精度要求对原基础测绘成果进行修测补测; 进行内外业检查,满足要求后,按照建库标准更新城镇数据库成果。 本次**特县城镇地籍调查调查范围为**特县城关镇(平寨镇)以及郎岱镇、大用镇、木岗镇、岩脚镇建成区,面积约10平方公里。 5

2019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19页

附件: 2019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一、目的 为及时准确掌握2019年土地利用状况,充分发挥土地管理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闸门”作用,实施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及确保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提供准确的农用地基础数据,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 (一)调查2019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以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为基础,全面查清2019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情况,包括建设用地、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等情况,并逐级汇总全国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情况。 (二)开展2019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细化调查。查清全年新增建设用地情况,细分调查内容,对新增建设用地调查到相应二、三级类,并逐级汇总全国各类新增建设用地情况。 (三)调查全国当前坡耕地情况。在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坡耕地专项调查成果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开展生态退耕等减少的耕地数量,查清坡耕地变化状况,并逐级汇总。 (四)查清遗漏建设用地情况。结合国发[2019]28号文件开展的土地利用情况自查、“四查清、四对照”以及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按照土地变更调查的要求,查清本年度以前变更遗漏的建设用地状况,调查到相应二、三级类,并逐级汇总。

三、步骤与要求 (一)准备工作 1、制定方案 各地可参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本地区的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但不得与本方案有关要求相抵触。 2、准备资料 收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土地变更调查资料,包括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底图、数据及外业调查记录手簿等相关资料;收集有关退耕还林的图件(设计图、验收图等)、数据(计划数、完成数、验收数)、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收集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文件及实际用途,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成果验收等资料(图件、数据、报告等)以及农业结构调整、灾毁耕地等相关资料;收集近几年耕地减少资料;收集国发28号开展的情况自查、“四查清、四对照”等有关成果。 3、准备表格 印制《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见附件1),《更新调查面积统计表》(见附件4),《耕地坡度分级统计表》(见附件5)。 4、技术培训 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本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对土地变更调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二)实地调查 以本年度实地变化现状为准,实地进行变更调查,保证实地、图件、数据“三者一致”。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包括如下内容: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核查总体方案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核查 总体方案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月

目录 一、目的和意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核查任务?4 (一)农村土地调查成果核查?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城镇土地调查成果核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基本农田核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土地调查数据库检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核查原则与依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技术路线与技术方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技术路线?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技术流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技术方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核查的主要成果?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内业核查成果?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外业实地核查成果?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总体成果........................................................................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组织实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组织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责任与分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进度安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附件 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部署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继续坚持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总体工作方式方法不变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管理遥感监测全国“一张图”和“批、供、用、补、查”用地管理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综合信息监管平台的作用,突出重点,做好衔接,合理设臵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检查对象、内容和依据 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是2011年度卫星遥感监测成果中经过土地变更调查和部“批、供、用、补、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套合分析后确定为疑似违法用地的图斑。 2011年度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是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

简称《规范》)为依据,《规范》与《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往年工作中适用、但《通知》和《规范》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不再作为工作或政策依据。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开展卫片执法检查。 部下发通知,部署开展2011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二)制作下发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 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在地方上报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后,部应用“批、供、用、补、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将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图斑与批准的建设用地项目图斑进行套合,标识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工作结束后,将疑似违法用地图斑与遥感监测成果图斑进行比对,剔除土地变更调查“三下两上”中地方进一步核准的“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图斑,增加遥感影像图上当年已建设但地方一直未作为本年新增建设用地上报的图斑,进一步圈定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将经过上述两个步骤后得到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叠加在最新卫星遥感影像上,形成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下发各地印制卫片,开展土地执法检查。 2.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制作完成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后,由中国地质调查局通过内业判图、野外验证等,提取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制作2011

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2018 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时间:2018年4月

2016年下半年:总结二次调查经验,征求部门调查成果需求意见,梳理调查技术 条件,综合提出了三次土地调查任务和技术路线初步建议。 2017上半年: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前期研究相关工作,开展土地调查新技术试点,对任务、技术路线、技术方法等进行验证。 第1阶段 第2阶段

2017年下半年:总结形成《总体方案》,按照分步报批的要求,先向国务院呈报开展三调的《请示》,国务院发文后报《总体方案》。会签相关部门。 2017年四季度:筹建调查办,完善各方案、技术标准;梳理2017年7月1日以来 的存档卫星数据,每省选择三个左右县级单位先行开展三调工作。树立标杆、以点带面,锻炼队伍、加强培训,总结经验、梳理问题。 第3阶段 第4阶段

Part 01 主要特点

对临时种植其他作物的耕地进行标注:耕种(GZ)、未耕种(WG)、休耕(XG)、园木(YM)、林木(LM)、绿化草地(LH)、牧草(MC)和坑塘(KT)。 对林地改种果树的园地进行标注:林区内的园地(LQYD)。 对草地标注:对灌木覆盖度大于等于30%小于40%的草地图斑,标注为灌丛草地(GCCD);对于草覆盖度大于等于5%小于10%的草地图斑,标注为稀疏草地(XSCD)。 工业仓储用地细化标注:按照工业仓储用地的实际利用状况,将 部分工业仓储用地标注为:火电工业用地(HDGY)、钢铁工业用 地(GTGY)、煤矿工业用地(MKGY)、水泥工业用地(SNGY)、 玻璃工业用地(BLGY)和电解铝工业用地(DLGY)。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国土资源部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 (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二〇〇九年四月

目录 1. 总则................................................ 错误!未指定书签。 1.1 目的 ......................................... 错误!未指定书签。 1.2 适用范围 .................................. 错误!未指定书签。 1.3 标准 ......................................... 错误!未指定书签。 2. 工作目标和任务 ............................. 错误!未指定书签。 2.1 工作目标 .................................. 错误!未指定书签。 2.2 工作任务 .................................. 错误!未指定书签。3.检查内容和依据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1 检查内容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2 检查依据 .................................. 错误!未指定书签。 4. 职责分工 ........................................ 错误!未指定书签。 4.1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工错误!未指定书签。 4.2 国土资源部内部分工 ................ 错误!未指定书签。 4.3 市(地)、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分工.... 错 误!未指定书签。 5. 工作流程 ........................................ 错误!未指定书签。 5.1 遥感监测 .................................. 错误!未指定书签。 5.2 工作部署 .................................. 错误!未指定书签。 5.3 工作准备 .................................. 错误!未指定书签。 5.4 制发卫片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计划方案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为全面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三调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国家直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二)主要任务 三调的主要任务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

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国家、省、地、县四级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相较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三调是对“已有内容的细化、变化内容的更新、新增内容的补充”,并对存在相关部门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具体任务包括: 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市、建制镇、村庄(以下简称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以国家统一提供的调查底图为基础,实地调查每块图斑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等利用状况,查清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的数量、分布及质量状况,查清城市、建制镇、村庄、独立工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各类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 (2)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充分利用地籍

【国土方案】万州区201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违法用地整改工作方案

【国土方案】万州区201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 查违法用地整改工作方案 201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 检查违法用地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64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2号)要求,我区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组织开展了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和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前期工作。为确保顺利通过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验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严格保护国土资源,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强化土地执法监察,切实维护群众权益,确保我区顺利通过土地年度变更调查国家级外业实地核查和国土资源部、市政府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验收,进一步规范全区土地管理秩序。 二、整改任务 2014年12月26日,国土资源部下发我区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1137个14629.3亩,涉及耕地7985.7亩,涉及基本农田632.9亩,覆盖全区52个镇乡街道。经外业核查,将1137个监测图斑折分为1264个。通过合法性判定,我区合法

地块224宗6537.8亩,耕地3243.3亩,涉及基本农田9.2亩(含历史批文图斑72宗1468.1亩,耕地139.8亩);违法地块500宗1818.4亩,耕地1221.7亩,涉及基本农田190亩;实地伪变化地块540宗6273.1亩,耕地3520.7亩,涉及基本农田433.7亩。按照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必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对500宗违法用地进行整改。 (一)拆除部分违法建筑复耕复绿。对128宗占用耕地314.6亩的违法用地,必须拆除违法建筑实施复耕复绿。其中设施农用地56宗占用耕地115.2亩、工业用地54宗占用耕地160.6亩、采矿用地8宗占用耕地19.9亩、商服用地5宗占用耕地10.4亩、仓储用地3宗占用耕地4.8亩、空闲地1宗占用耕地2亩、临时用地1宗占用耕地1.7亩的。 (二)立案查处不能整改的违法用地。对不能拆除违法建筑实施复耕复绿的违法用地,由区国土资源局和区城乡建委按照《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明确的职责分工,分别予以立案查处到位。 (三)核查部分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和历史用地审批手续。对有审批手续的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在土地变更调查要转为实地伪变化;对历史用地要进一步核查用地审批手续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四)补办完善部分开工项目用地审批手续。按照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要求,对经开区、渝万铁路、万利万忠高速公路等114宗已取得征转用批文的建设项目用地及时补办完善供地审批手续。 (五)督促已供地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加强建设项目批后监

开展土地执法活动方案

开展土地执法活动方案 导读:本文是关于开展土地执法活动方案,希望能帮助到您!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巩固和扩大我县土地执法活动整改工作效果,继续保持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一切土地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全县用地的良好秩序。按照市人民政府和国家土地督察局的文件(市政发〔〕10号)要求,结合我县土地执法实际,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到3月底开展土地执法“春季行动”: 一、主要任务 1、对国家土地督察局年第五次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案件全部查处到位; 2、对全县动态巡查发现的年10月至年12月的违法用地案件全部查处到位; 3、对国家、省、市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符合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济效益好的违法用地项目,在依法处罚的同时,加紧完善用地手续。 二、组织领导 土地执法“春季行动”由县土地执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纪检监察部门要把此项工作纳入效能监察范围,跟踪督办。公检法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快受理、快立案、快查处、快执行、快结案,确保该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工作安排

土地执法“春季行动”分三阶段进行: 1、宣传教育阶段。各乡镇安排部署土地执法春季行动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对用地单位和基层村组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其依法用地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查处整改阶段。按照“既查事、又查人”、“处罚到位、追究责任到位”的要求,各乡镇对本区域内涉及的违法用地案件全面清理,逐宗审核,一案一策,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提出处理意见,确定查处和完善用地手续的名单,分类进行处理。这次行动,要以拆除为主要处罚手段,做到整改措施、处罚执行、处分处理三到位。同时,对处理到位可以补办用地手续的案件,特事特办,加紧完善用地手续,尽快使其合法化。 3、检查验收阶段。县土地执法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土地执法春季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做好市集中整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国家土地督察局迎检工作。 四、查处原则 1、坚持以政府为责任主体,实行县、乡镇、村组三级联动。 2、坚持以拆除为主要手段。除省、市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等项目可以补办手续外,其它违法用地项目原则上一律拆除。 3、坚持查事与查人并举,既要查事,也要查人。 4、坚持把打击违法与保持社会稳定相结合,在查处违法时保持当地社会稳定。 5、坚持把打击违法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扩大查处的社会效应。

关于201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问题图斑整改报告

关于201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问题图斑整改报告.. 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x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x市辖区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国土资发[XX]17号)及XX年2月24日万明市长在全市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有关要求,现将我区卫片执法问题图斑整改工作近期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 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绵府办发[XX]7号)的要求,我区成立了游仙区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由副区长xx任组长,区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三分局,电话:。 二、落实责任 我区分管领导何军副区长及时向区委书记xx、区人民政府区长xx先进行汇报,并迅速落实主要领导相关工作要求,安排部署了相关工作。 (一)市国土资源三分局向各直属国土资源所和分局相关科室安排对图斑的实地核查工作。市国土资源三分局纪检员刘明泽负责督促各镇乡完善手续,副局长杨纯锡负责问题图斑宗地的用地手续完善的资料审查,分局与市局监察支队、法规科、利用科、规划科、耕保科及土地统征储备中心就问题图斑完善用地手续相关问题进行工作衔接、对接,分局法规办按《关于抓紧整改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问题图斑的紧急通知》(绵国土资发[XX]30号)的要求,负责每周三下午5点前向市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送整改的进展情况及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二)召开了全区涉及图斑的13个镇乡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要求相关乡镇限期在XX年5月10日之前完善用地手续。市国土资源局三分局将《游仙区XX 年卫片图斑基本情况核查表》发至各镇乡,以镇乡为单位,对辖区内的图斑号、用地单位、土地坐落及坐标、土地面积、规划用途、规划初审情况,目前办理完善用地手续情况、目前需要完善手续的工作程序所需准备的各类报件资料等情况核查落实,并将相应的工作责任、法律责任落实到每个有图斑的镇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所在镇乡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分局耕保办工作人员,公布了镇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国土所工作人员、分局耕保办工作人员的联系电话。各镇乡专人负责,图斑涉及的单位、企业或村社派专人与镇乡配合,分局各国土资源所、分局各股室做好与各镇乡协调工作和业务指导,限期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三)区监察局、区目督办对图斑涉及的13个镇乡(柏林镇、东林乡、凤凰乡、建华乡、街子乡、石板镇、石马镇、魏城镇、小枧沟镇、新桥镇、游仙镇、玉河镇、忠兴镇)共38个问题图斑完善手续的情况每周进行履职督办督查,定期通报。 三、积极整改 (一)可以完善手续的图斑:各乡镇组织用地单位到市国土资源三分局耕保办完善手续。 (二)居民点和个人建房图斑: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占用手续; (三)学校、卫生院等单位的图斑:需要征用土地的,完善相关征用手续,在这之前,须完善先行用地手续; (四)用地单位使用已征国有土地的图斑:需要完善相关供地手续; (五)对不符合灾后重建政策、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用地图斑:责令违法用地单位或个人限期拆除复耕,交还土地。

建设领域综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建设领域综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严肃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着力加强我县建设领域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工作,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建设市场秩序,促进建设领域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县委县政府关于工程建设领域有关工作的要求,以建设程序、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为重点,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为目标,严肃查处当前建设市场中比较突出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加强建设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工作,维护公开平等、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建设市场秩序,促进我县建筑业和市政工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检查范围 此次综合执法检查的范围是:全县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检查内容 (一)法定基本建设程序方面 1.建设单位基本建设手续办理情况,是否未取得合法土地手续违法建设,是否未办理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擅自施工,是否未按规划批准条件擅自建设,是否进行了抗震、消防、防雷等专项验收,是否未办理综合竣工验收手续交付使用等违反基本建设程

序的行为; 2.建设单位执行招投标情况,依法承发包情况,是否存在依法应当招标的工程未依法招标,或者规避招标的行为,建设单位是否违规肢解发包工程; 3.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达不到预售条件擅自预售,干扰市场行为; 4.建设单位是否指定分包单位或材料设备生产厂、供应商; 5.总承包合同签订情况,建设单位是否与施工单位另行签订并执行背离备案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合同或协议; 6.工程款拨付情况,建设单位是否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是否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责任。 (二)施工单位市场主体行为方面 1.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依法确定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单位情况; 2.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包括各专业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与总包和分包企业依法建立劳动关系情况、到场履职情况; 3.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与专业分包单位之间的工程款按约定拨付情况;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的劳务费支付情况;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4.主要建筑材料、设备、大中型施工机械的采购、租赁情况。 (三)安全生产与扬尘治理方面

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38号)、《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结合福州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我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目的是全面查清全市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开展好我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经济宏观调控,实施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和实施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根本手段;是贯彻落实《物权法》,保障物权人合法权利的基础;是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促进福州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 二、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按照全国统一技术规程,采用先进技术方法,查清全市

范围土地利用状况,掌握各类土地的准确数据;查清全市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状况,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成果;建立和完善我市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登记制度;建设市、县两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实现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服务;满足编制规划、实施土地宏观调控的需要。 (二)主要任务 我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掌握全市耕地、园地、林地、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房地产以及未利用土地等各类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开展城乡各类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调查,掌握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开展全市基本农田调查, 掌握全市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市、县两级的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开展城镇、村庄以外的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重点任务。市辖五区及福清市、长乐市、平潭县以1:5000比例尺开展调查,其余县以1:10000比例尺开展调查,查清全市农村集体土地及农、林、牧、渔场每一块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9〕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有关司局: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试行)已经部长办公会议审议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请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范制定或者完善本辖区巡查工作实施办法,于2009年12月31日前报部备案。 国土资源部 2009年9月19日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执法效能,实现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促进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有效开展巡查工作,切实履行“保障发展,保护资源”职责,根据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巡查,是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通过巡回检查的方式,及时发现本规范所列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制止和报告的工作制度。 第三条巡查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及时、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实施巡查工作适用本规范。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行使下列巡查职责: (一)组织、指导本辖区巡查工作,制定巡查工作实施办法;

(二)对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巡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巡查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四)每年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报告巡查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抄报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第六条市(地、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行使下列巡查职责: (一)组织、指导本辖区巡查工作,制定巡查工作实施方案,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工作实施方案应当明确巡查的任务、目标、基本要求等; (二)对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巡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巡查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四)每季度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巡查工作开展情况。 第七条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行使下列巡查职责: (一)组织、实施本辖区巡查工作,制定季度工作计划,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季度工作计划应当明确巡查区域、巡查实施具体单位、巡查基本频率等; (二)对本辖区巡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本辖区巡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四)每月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巡查工作开展情况。 第八条国土资源管理所行使下列巡查职责: (一)实施本巡查区域巡查工作,制定月工作计划,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月工作计划应当明确巡查责任区域、巡查责任人员、巡查路线、巡查时段、巡查频率等; (二)对巡查人员日常巡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每周向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巡查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章实施 第九条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所是巡查工作的实施主体,对巡查工作负直接责任。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所的主要负责人是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对于以乡镇(街道)政府作为巡查的实施主体的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加强业务指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