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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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

13级法学在当代中国,中等收入者,指的是占有一定的知识资本及职业声望资本,以从事脑力劳动为主,主要靠工资及薪金谋生,具有谋取一份较高收入、较好工作环境及条件的职业就业能力及相应的家庭消费能力,有一定的闲暇生活质量;对其劳动、工作对象拥有一定的支配权;具有公民、公德意识及相应社会关怀的社会地位分层群体。换言之,从经济地位、政治地位、社会文化地位上看,他们均居于现阶段社会上层和下层的中间水平。国内外的实践都证明,在一个社会中,中等收入者群体的发展壮大有助于社会稳定。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应该是一个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占少数、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格局。这一观点越来越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可。

因此,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目标;有利于促进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扩大内需,确保国民经济持续、健康、稳定的增长。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个健全的社会结构必然是“两头小、中间大”的格局,即中等收入者占最大比重,富裕者和贫穷者都占极少数。因此,只有一个社会的中等收入者比重越来越大时,社会结构才会越来越健全,越来越趋于合理化。“消灭两极分化,达到共同富裕”的最终目标也是要实现中待收入者队伍的壮大。

目前,我国中等收入者数量偏少,在全社会比重小。应通过多种措施,不断扩大中等收入者规模,逐步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

首先,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要规划产业化发展,调整完善经济结构。中等收入者比重过低主要是初次分配中形成的:市场经济体制是收入分配差距形成的制度性因素;在此基础上,允许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导致地区和行业竞争的初始机会不均等,是宏、中观层面收入分配差距拉开的政策性因素;市场机制的不完善,特别是像电力、通信、邮政等垄断行业的存在及各种非法、寻租行为,是中、微观层面差距扩大的体制性因素;劳动、资本、技术等要素的自然差别是微观层面收入分配拉大的技术性因素。这些因素的联合反复作用便形成收入分配中的“马太效应”,导致收入两极化趋势和中等收入者比重相对过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规范市场秩序。中等收入者的扩大从根本上来说应以科技进步为基础,继续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保持经济的持续增长,使绝大多数社会成员都能过上小康生活。目前就是要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国民经济市场化进程,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形成完整规范的市场竞争规则;同时大力整顿市场秩序,消除由于垄断经营、价格不合理及对生产要素初始占有的不平等而带来的竞争条件的不平等;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重新界定政府职能,实行严格的政企分离,为企业、个人自由、平等、公平地进行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的条件,防止少数利益集团通过特权和垄断聚

敛社会财富,使利益分化和阶层分化成为一种规范化和制度化的社会生活常态。

其次,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要重视职业分化过程,优化职业结构。加快推进城镇化,制约我国中等收入者阶层扩大的一个重要因素,就在于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的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村人口收入长期偏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十分重要的就是推动农业劳动力向非农行业转移,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由于中等收入者是介于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之间的中间阶层,因此,扩大其比重也相应有两个途径。路径之一是强势群体自上而下地流向中等收入者。我国强势群体的构成比较复杂,对于其中通过不正当手段富裕起来的阶层,应当给予严厉的打击,对其获得的非法收入应当予以取缔;对于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率先富裕起来的阶层,可以通过征收个人所得税、利息所得税、遗产税等方式来调节其过高收入。路径之二是弱势群体自下而上地上升为中等收入者。对于弱势群体中以农民为主的绝对贫困人口,应当加大扶贫的力度,重点是对西部地区和农村的扶持;以城市失业半失业居民为主的相对贫困人口的增收,则需要通过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扩大就业规模、鼓励失业半失业人口自主创业等途径实现。鼓励和支持自主创业。积极引导人们自主创业,大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培育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渠道。应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劳动者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工商管理等政策,降低创业门槛,减少创业成本和风险,为更多社会成员提供创业的机会和平

台。认真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第三,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要注重教育发展过程,调整教育结构。加强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加快高等教育的发展。加快发展高等教育应当成为我们的基本国策,它能够促进我国社会阶层结构的快速发育,实实在在地壮大中等收入阶层。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使他们最终成为名副其实的中等收入阶层。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大力发展教育,尤其是普及高等教育。发展高等教育,增加人们受教育的机会,使大部分人拥有和分享进入中上层的社会资源,通过攀登“知识的阶梯”进入中等收入者行列。加强各种类型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把低知识水平、低技能的劳动者提升到高技能的劳动岗位上,从而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从而减轻不同阶层之间的摩擦和对立,也可以改善并带动中等收入者整体素质的提高。首先,加快教育体制改革的步伐。放宽对高等教育、社会办学、私人办学的限制,积极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尤其是要发展普通高等教育和职业高等教育,给现有高校更多的招生自主权,为中等收入者的扩大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提供充足的后备力量。其次,改革农村教育财政支撑体系,由国家财政来支撑农村教育,从根本上解决“农村教育农村办”的问题,解决农村教育条件差、农村中小学教师待遇过低,甚至工资被拖欠的问题。只有解决了这个问题,才能真正发展农村基础教育事业。

第四,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加强完善制度过程,注重分

配与保障。首先,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必须依靠完善社会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为分配公平提供制度保证。要注意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就业,一是减少了农业人口,意味着参加农业收入分配的分母小了,这是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措施;二是减少农村人口,是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需要,也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标志,从而在农村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前提下会创造更多的财富;三是农民进城就业,他们的收入会比当农民时高得多。这样,就从总体上降低了低收入者的比重,同时也从总体上提高了全国在业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不仅要把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做大,也要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把“蛋糕”分好。初次分配要注重公平,再分配更要注重公平。关注弱势群体,强化社会保障,逐步提高弱势群体的收入水平。一是要确立正确的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功能,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供保障理念的指导;二是建立健全保障资金的供给机制,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供资金支持;三是优化保障结构的设计,提高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率;四是加强制度整合,使最低生活保障获得“合力效应”,从而通过各种方式缩小低收入群体比重,使他们尽早进入到中等收入者队伍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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