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老龄化视角下安徽省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体系构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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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老龄化视角下安徽省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体系构建研究

张亚琦 汪子倩 刘雨航

( 淮北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安徽 淮北 235000 )

【摘 要】安徽省人口老龄化现象已不容小觑,且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和速度明显高于城市,农村养老服务需求也在逐年增加。本文通过对当前安徽省农村人口老龄化趋势进行分析,指出了安徽省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构建安徽省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

【关键词】积极老龄化;互助养老;社会保障

安徽省是典型的人口流出大省,中青年人口大部分向外流出,致使全省常住人口中老龄化程度不断加速加深,全省养老负担进一步加重。近几年来,随着人民生活质量不断上升,医疗水平的不断发展,人口寿命大大延长,安徽省老年人口数量逐年递增。根据最新的统计数据,2018年末,全省常住人口6323.6万人,60岁及以上人口为1159.7万人,占总人口的18.3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820.2万人,占总人口的12.97%。与城镇相比,农村人口老龄化存在的问题与矛盾更为突出。

一、积极老龄化和互助养老的概念

(一)“积极老龄化”是指把变老看作是一个积极的、有活力的过程,倡导老年人积极养老,退休后仍可贡献社会。“积极老龄化”的过程是整个社会参与的过程。对老年人自身而言,不但需要健康的老年生活,而且给他们创造了发挥自身价值的机会和条件。对整个社会而言,“积极老龄化”不仅是一个简单的老龄化的过程,而且是以积极的态度逐渐加强保护老年人自身权益的过程。

(二)互助养老。互助养老是一种全新的养老模式,老年人之间通过互相帮扶和慰藉,可以较好解决老人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文化活动等需求问题,既体现传统居家养老习俗,又促进了家庭和睦。

二、安徽省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养老的资金投入不足。在养老服务公共财政投入方面,农村地区明显少于城市地区。数据显示,安徽省农村地区相较于城镇地区老龄化速度更快,老龄化程度更深,但却缺乏与之相当的养老服务公共财政投入,导致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十分不全,客观上也进一步加深了城乡老年人在养老服务上的“二元化”。

(二)养老保障制度不完善。随着经济发展的不断提速,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现阶段社会保障制度有了一定的进步。但是我国还未建立健全完整的老年人收入保障制度、完善的医疗保健制度等有关于养老的保障制度。在农村地区,这种情况更为严重,制度的不完善更是加剧了农村互助养老实施的困难,不能为老年人提供底线保障。

(三)农村空巢化现象严重。伴随着城镇发展越来越快,在安徽,更多的农村地区的年轻人需要外出工作谋生。长此以往,农村留守老人数量不断增加,空巢老人现象愈发严峻。传统观念中的敬老养老是在几世同堂居住下维系的,然而,由于大量农民工离开家乡,农村老年人没有经济供给,日常护理,衣食保障面临难题,没有基本的生活保障。空巢老人增多的严重现象十分不利于留守老人的经济供给、日常生活、精神慰藉,也必然会影响政府推行各项方针与政策,会对安徽省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形成严重阻碍。

(四)农村养老服务专业化队伍尚未创建。农村地区严重缺乏护理服务和管理团队,因此现有的养老服务和管理人员存在专业化不强,受认可度不高的问题。 而这种现状,阻碍了农村老年人志愿者服务的发展,制约了农村医疗服务水平稳步提高,不利于养老服务和管理人员的职业发展。 此外,农村地区的专业志愿者团队几乎空无一人。

三、安徽省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体系构建思路

面对日益严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农村老年人口养老问题需要共同发展社会、集体和家庭养老,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所需的基本生活保障,借助收入再分配功能,促进社会公平,应当结合安徽省自身实际状况,并合理借鉴其他地区互助养老的成功经验,采用互助养老模式,解决安徽省所面临的养老困境,全面发挥各方在农村老年人口养老问题上的作用。

(一)强化政府在互助养老服务中的作用,加快推进互助养老服务的发展。政府应从宏观的角度出台各项支持互助养老的政策。此外,始终秉承自助与互助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原则,不断号召中青年人和低龄老年人参与互助养老服务,增强老年人的独立能力和两代人之间的互助意识。在具体模式的实施中,可因地制宜建立丰富多样的老年活动中心,让他们开展多种文娱活动。同时,应当适当地开展各式各样适宜老年人的体育活动,增强老年人的身体素质。除此之外,由于现在向老年人诈骗的越来越多,应当开展维护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和各项维权行动。

(二)加大农村地区的宣传引导。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有效实施,需要老年人自身及其家庭的共同努力。在这点上来说,改变农村老年人自身及其家人的养老观念,对于促进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持续健康发展是十分关键的一步。从老年人自身来说,要转变从一开始就有的“养儿防老”的传统家庭养老观念,而逐渐变为自立和依靠社会的互助养老观念,以积极的态度加入到村内的互助养老队伍中。从家庭子女方面来说,要鼓励子女也成为互助养老服务的参与者,为需要服务的老年人提供在能力范围内的帮助,并记录参与服务的内容与时长,由管理部门统一归档管理,在自身父母需要帮助时,就可支取其中存储的时间。

(三)设计合理规范的评价监督体系,提高互助养老的服务质量。互助养老作为一种全新的养老模式,想要真正落地实施,还需要设计行之有效的评价监督体系,从而增加参与者信任度与安全感。一方面,应当建立一整套较为公正的评价体系,来衡量参与者在一定的资源、条件和环境下,完成任务的出色程度,从而达到对服务实现程度及达成效率的衡量与反馈,从而很大程度上进一步提高互助养老的服务质量。另一方面,互助养老还需要将服务信息纳入信用评估体系,监督成员完成任务的真实情况,正面有效地使互助养老发挥最大的效用,尽可能地满足现实需要。

参考文献:

[1]陈雁.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研究——以河北省肥乡县互助幸福院为例[D].河北师范大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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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云英,张紫薇.国内城乡互助养老研究的热点与趋势——基于共词分析法的分析[J].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17,(165):101-111.

作者简介:张亚琦(1987—),男,安徽淮北人,硕士研究生,助教。

本文系2019年度安徽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积极老龄化视角下安徽省农村互助养老激励机制研究”;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积极老龄化视角下农村互助养老供给模式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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