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大元《宪法学基础理论》(复习笔记 第八章 中国宪法变迁)【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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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中国宪法变迁

一、宪法变迁一般理论

1.宪法变迁的概念

(1)宪法变迁的概念

宪法变迁是宪法规范的变动形式之一,指宪法条文本身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但随着社会生活的变迁,宪法条款的实质内容发生变化并产生一定的社会效果。

(2)宪法变迁与宪法修改的区别

宪法修改是按照宪法规定的程序,有意识、有目的地对宪法规范进行变更的明示的行为;而宪法变迁是一种基于社会生活的变化所引起的宪法规范实质内容的变更,宪法条文本身则继续保持不变。

2.宪法变迁的性质

现实中对宪法变迁理论与实践价值存在三种判断。从宪法规范的理论与实际运行过程看,第三种判断是比较妥当的。

(1)对宪法变迁价值的肯定。认为当社会现实符合一定条件时应肯定宪法变迁在宪政实践中的积极意义。

(2)否定宪法变迁的价值,认为对违反宪法的国家行为不应在事实上给予承认,不具有任何法律性质。

(3)折衷的观点,认为违反宪法规范的国家行为在特定的条件下具有一定的规范力,但不具有改变宪法条款的效力。

3.宪法变迁的界限

(1)宪法变迁界限所涉及的理论问题之一是规范与现实价值的平衡与选择。宪法变迁的界限在宪法规范内部是难以确定的,所以,应从规范与现实的相互关系中去寻找规范所能容纳的现实要求。过于现实化的规范可能失去对现实生活的调整能力,某些明显的违宪行为亦可能得到合法化的基础。

(2)在宪法变迁理论中涉及的另一个问题是宪法实现概念的使用。宪法实现是基于宪法的规范性而形成符合宪法规范精神的社会现实的过程。由于规范与现实经常处于冲突和矛盾之中,故宪法实现概念中自然包含着两者的不协调性。

二、新中国宪法的修改

1.1954年宪法修改

由于社会主义改造的提前完成,宪法规范与社会生活之间开始出现了矛盾与冲突。1956年中央就提出了修改宪法的相关问题,但是中间经历了很多事情一直耽搁下来,一直到1974年才正式启动修改程序。1975年宪法的颁布标志着运行了21年的1954年宪法完成其历史使命,其效力被1975年宪法取代。

2.1975年宪法修改

(1)1975年宪法与1954年宪法在法律程序上的联系

①根据1975年宪法草案报告内容,“1975年宪法是1954年宪法的继承与发展”;

②关于修改1954年宪法的必要性问题。从1956年开始,毛泽东在不同场合,针对不同问题提出过1954年宪法的修改问题。到了1970年以后,修宪问题实际上成为国家政治

生活中的焦点问题;

③关于1975年宪法修改的指导思想与原则。把修改宪法的指导思想规定为毛泽东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具体原则以毛泽东在1954年宪法制定时的原则为基础;

④修改过程的民主基础。在中共中央宪法修改工作的计划和宪法工作小组的工作计划中,对草案的群众讨论问题给予了一定的关注,要求动员群众讨论修改过程。

(2)在基本价值取向上75年宪法违背了54年宪法的基本精神

①在指导思想方面,以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为基础;

②在宪法规范方面,对1954年宪法确定的科学的内容作了不合实际的调整,规定了许多违反客观发展规律的内容。

(3)1975年宪法的缺陷

①通过宪法修改的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的代表并不是选举产生的,而是经过协商产生的,造成民意代表机关基础的薄弱;

②在修改1975年宪法的过程中,1954年宪法规定的修改程序没有得到严格遵守,中共中央直接负责整个修宪工作,连修改宪法起草委员会也是由中共中央决定成立,没有经过宪法程序。

3.1978年宪法修改

(1)修改程序

(2)1978年宪法理念

1978年宪法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没有在国家、社会与公民之间建立互动的关系,国家优位仍然是当时主要的治理国家理念。宪法应体现的保障人权与限制国家

权力的基本思想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最终导致了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冲突与矛盾。

(3)1978年宪法内容

1978年宪法的历史局限性主要在于:

①在指导思想上,把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的理论作为新时期总任务之一,肯定了两个阶级、两条路线的斗争,并在宪法内容中过多地规定了专政的内容等;

②在国家机构方面,尽管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1975年宪法的错误,恢复了一些必要的国家机构,但基本观念上仍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局限性;

③在宪法与经济制度问题上,1978年宪法基本上沿用了1975年宪法的规定,没有体现现实经济生活的需求;

④在法制发展与公民基本权利方面,1978年宪法的局限性表现的尤为突出,如仍规定了违背民主与法制原则的“四大自由”,使基本权利体系的完整性受到破坏。

4.1982年宪法修改

(1)1982年宪法修改背景

1982年宪法是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修改的,并进一步发展了1954年宪法。这种程序的安排主要是基于以下原因:

①在修改宪法的指导思想与基本理论观点上,1982年宪法以1954年宪法的基本经验为基础;

②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是在文化大革命进行中和结束后不久通过的,由于受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和指导思想的不科学性,这两部宪法与实际生活发生了严重的冲突,显然不能作为现行宪法起草的基础;

③从宪法修改程序看,现行宪法修改是按照1954年宪法修改程序进行的;

④宪法修改具有广泛的民主基础。

(2)1954年宪法与1982年宪法的比较

①宪法结构。1954年宪法的结构是序言,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徽、首都。1982年宪法基本保留了1954年宪法结构,但将公民基本权利部分提到国家机构之前,其他结构方面没有实质性的变化;

②宪法规范。1954年宪法规范的表述和内容的安排是比较规范的,体现了宪法规范的基本要求。1982年宪法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系统地纠正了前两部宪法的缺陷;

③国家机构。1954年宪法对国家机构体系的设计是比较科学的。1975年宪法取消了国家主席和检察机关的设置,1978年宪法仍然没有恢复国家主席的设置。1982年宪法恢复了国家主席的设置、新设中央军事委员会,理顺了国家机构相互之间的关系;

④公民基本权利。1982年宪法对公民权利的规定数量增加,而且内容上也有很大的变化,如基本恢复了1954年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并在1954年宪法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发展变化增加了新的权利内容或者对某些提法作了调整;

⑤宪法文本的比较。从宪法规范的比较看,1954年宪法与1982年宪法的继承与发展关系是比较明显的,在宪法基本原则、基本内容和具体宪法规范的安排上,1982年宪法修改的基本出发点是借鉴1954年宪法。

(3)1982年宪法的基本特点

①宪法总结了历史经验,以四项基本原则作为指导思想;

②宪法进一步完善了国家机构体系,表现在扩大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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