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政文44号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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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文件
焦政文…2010‟44号
焦作市人民政府
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涉及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根本性转变,涉及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为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廉价、便捷、优质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改革目标和范围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和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加快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基本原则:政府主导,有序推进。按照公益性方向,强化政府职责,突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改革。扩大服务,降低药价。确保人民群众人人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从降低药品价格中得到明显的实惠。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推进管理体制和人事、分配、药物、保障制度综合改革,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建立新的充满活力的长效机制。
改革目标:从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市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逐步建立起公益性的管理体制和新的运行机制,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医务人员素质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实现全面健康协调发展。
改革范围:全市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及其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
二、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科学规划,合理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根据交通条件、人口密度等情况,本着便捷、高效的原则做好区域规划,合理设臵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则上一个乡镇设立1所卫生院,一个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设立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人口较多、区域较大、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社区,
可适当设臵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增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严禁随意增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要符合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标准。
(二)改革管理体制,建立高效规范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
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所在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要确保其公益性质,进一步规范、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
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全部纳入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在严格界定功能和任务、核定人员编制、核定收支范围和标准、转变运行机制的同时,政府负责保障其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臵、人员经费和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使其正常运转。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对所属行政村卫生室实行人员、业务、药械、财务一体化管理,对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医给予合理补助。
(三)改革人事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全员聘用的用人机制。
依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的工作任务,结合服务人口及当地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情况,合理核定需要的人员编制,由编制部门实行总量控制、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乡镇卫生院编制按照《河南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豫编办…2010‟20号)核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
员编制按《关于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问题的通知》(豫编…2007‟53号)核定。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核定的人员编制,作为其聘用人员和核拨经费的依据。改革后,乡镇卫生院院长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公开选拔,择优聘任,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卫生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设岗方案,所有人员竞聘上岗,全员聘用,合同管理。未聘人员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臵。
(四)改革分配制度,建立科学公平、体现绩效的考核分配机制。
根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科学核定其工作任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根据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口数量、服务质量和服务半径核定;基本医疗服务任务根据前几年医疗服务平均人次数、收入情况,并综合考虑影响医疗服务任务的特殊因素核定。
建立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和居民满意度为核心,公开透明、动态更新、便于操作的工作考核机制。卫生、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组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挂钩。建立按岗定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据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管理岗位任务制定内部分配管理办法,定期对职工
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定岗竞聘完成后,根据国家规定实行绩效工资。
(五)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取消“以药补医”,实行零差率销售。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省确定的基本药物和增补非目录药品有关规定。基本药物和增补非目录药品由省统一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统一定价,统一配送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实行基本药物和增补非目录药品零差率销售。
(六)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臵等发展支出,乡镇卫生院由各县(市)政府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市城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市、区两级财政保障。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政府补助和医疗保障基金对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支持等多渠道进行补偿,政府补助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核定。医务人员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离退休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用,按原渠道解决。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有收支全部纳入各(县)市区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探索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