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国家间的政治经济关系及我国处理社会主义国家间关系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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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主义国家间的政治经济关系及我国处理社会主义国家间关系的基本原则
摘要:苏东剧变对现有的五个社会兰义国家产生了一定的冲击和压力,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在这种条件下,各国围绕国内的经济建设相继调整了各自的对外政策。社会主义国家间改善和加强社会主义国家的关系,搞好社会主义国家内部的团结。社会主义国家的合作需要结台新的实际,不断探索合作新的形式。社会主义各国都彻底改变了过去“一边例”(只与社会主义国家打交道)的外交战略,积极开展多方位的和平外交,实行对外开放,从而为各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刨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国家利益决定着一个国家对外政策的总方向,虽然在不同时期其核心内容不同.但独立、安全、经济利益应是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内容。在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时,应将国家利益与意识形态分开始,终坚持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
关键字:社会主义;国家关系;基本原则
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已不再是国际交往的依据,社会主义国家都开始抛弃冷战思维,在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一切国家、尤其是资本主义国家友好往来。仍不能忽略这样一个事实:冷战思维依然存在,不仅发生在资本主义国家之间,近年来频繁发生的俄美间谍案就是例证,也发生在西方国家与社会主义国家之间。苏东剧变以来,西方国家的和平演变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只是手段变得隐蔽而多样。社会主义国家间在国内加强思想教育、制度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干部管理的同时,也要加强社会主义国家的团结。首先,社会主义国家的团结要建立在地位平等的基础之上,不能搞大国主义和霸权主义。历史上,在社会主义国家关系的处理上,苏联曾表现出浓厚的大国主义色彩。为加强对东欧国家的控制,苏联向东欧各国派出了大批军事顾问和国家安全顾问,并在各地驻有大量军队,引起东欧各国人民的强烈不满。1956年发生的波兰危机和匈牙利事件,虽然具体发展情形不一,但都是苏联推行大国主义与东欧国家反对苏联控制的必然结果。对此,中共始终坚持斗争与团结的两手:强调在社会主义国家关系中实行独立平等的原则,反对苏联的大国主义;同时,强调社会主义阵营的统一、团结和稳定,坚决反对一切有可能背离社会主义道路的措施和倾向。然而在中苏关系上,中国承受了“斗争”的压力,却没能实现与苏联的团结。1989 年戈尔巴乔夫访华时,邓小平同志指出,“应该说,从六十年代中期起,我们的关系恶化了,基本上隔断了”,“真正的实质问题是不平等,中国人感到受屈辱”。在百年国耻之后建立起来的新中国,民族独立与平等有着特殊意义,尤其对于毛泽东、邓小平等老一辈革命家来说,他们的感受最为真切。这种情感上的因素对当时的对苏方针产生了重大影响。中国始终坚持相互尊重、地位平等的原则。随着中国国力的增强,国际地位的提升,西方媒体大肆炒作“中国威胁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坚定地走和平崛起道路,既不称霸,也不当头。第二,搞好社会主义国家的团结,还要相互尊重对方的社会主义发展模式,不搞意识形态论战。在此,有必要重新认识发生在二十世纪五十至六十年代的“中苏论战”。二战以后,世界上先后诞生了十三个社会主义国家。在意识形态根本对立的时代,各国都加入了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为了加强政治路线的统一性,以协调行动、一致对抗帝国主义,各国经常在莫斯科召开兄弟党大会进行谈论。但随着形势的变化,中苏在国际共运的发展模式上产生了分歧。苏联坚持要制定一个统一的共产主义总路线,而对于其中的某些具体问题,如对时代特征和国际形势的看法,对美帝国主义如何认识,对待战争的态度等方面,中共有着不同的认识。故围绕什么是马克思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双方展开了一场大争论。争论不仅没有解决问题,反而进一步恶化了双边关系,对二十世纪的国际共运产生了重大影响。社会主义国家间现在不存在重大意识形态分歧,都已摆脱了苏联模式的束缚,在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化的进程中,探索着各具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但在有关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上,理论认识有同有异。对于差异,通过扩大政界、学术界的交流与合作,相互学习与借鉴,深化了对不同国情下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认识。放眼未来,社会主义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社会主义国家间将面对各种新环境与新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的不同看法与应对方式,社会主义国家间不可采取论战的方式,应继续本着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精神,加强合作,才真正符合双边发展大局。
我国在处理同包括社会主义国家在内的一切国家的关系中,都“一贯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在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许多国家建立和发展了友好合作关系”。20世纪50年代中期,苏联在处理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关系时,特别是在处理波兰、匈牙利事件中,表现出严重的大国沙文主义。对此,中国提出,在社会主义国家之间也应实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1956年11月,中国政府发表声明指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应该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发展相互关系的准则,社会主义国家的相互关系就更应该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此后,中国与许多社会主义国家签署的双边文书中,也确定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巩固和加强相互友好合作关系。邓小平进一步发展了这一思想,强调在对外关系中,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同世界所有国家的友好合作关系,使五项原则涵盖的领域更广泛,更加具有时代特色。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东欧国家和苏联的形势发生巨大变化。邓小平指出,中国尊重各国人民的选择,不干涉他们的内政;中国不计较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别,无论是否坚持社会主义,都要本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精神来处理与这些国家的关系,建立新型的友好合作关系。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一个相互联系、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这三项是处理各国政治关系的最基本的行为准则。主权是指一个国家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自主地处理内部和外部一切事务而不受其他国家干涉的权利,是国家的根本属性和独立的根本标志。主权国家有选择本国社会政治制度、独立自主地决定本国对内对外政策、管辖本国公民及事务的权利。领土完整则是主权国家存在的物质基础。各国主权一律平等,应充分享有领土不受侵犯、内政不被干涉的权利。平等互利则是指导各国经济、贸易关系的基本原则。各国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开展经济合作和贸易交流,互惠互利。和平共处是目标,而前四项原则是实现和平共处的根本基础和前提条件。只有遵循前四项,才能实现和平共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高度地概括了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第一,平等的观念应成为实现国际关系民主化和法制化的基础。国家有大小、贫富、强弱的不同,但在法律上是平等的,都有权平等参与国际事务。民主与平等原则,应在国际关系中加以提倡和履行。
第二,树立互信、互利、平等和协作的新安全观。以对话增信任,以合作促安全,国家间的问题,应通过对话和平解决,不应动辄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
第三,应尊重世界的多样性。不同文明间首先要相互尊重,和谐共处。各国应采取开放的态度,相互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第四,应积极提倡多边主义。在全球化和信息化时代,各国相互依赖加深,任何国家都难以完全凭借自身力量维护安全。打击恐怖主义、保护环境、控制传染性疾病、防范金融风险,都需要多边合作。多边主义是应对人类共同挑战的一条有效途径。要充分发挥多边机制的作用,通过国际合作,处理各种威胁与挑战。
第五,应追求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当今世界发展问题依然相当严峻,南北差距仍在拉大,贫困现象更加突出。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应该开展互利合作,使全球化进程朝着互利、共赢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谈社会主义国家间的经济关系[J]. 财经研究. 195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