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公务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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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公务员制度中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

摘要: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政治体制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众多的政治体制中,公务员制度横空出世。公务员考核制度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自从公务员制度建立以来,我国的公务员考核制度建设有了明显进步,但还不够完善,在考录制度的设计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主要分析了当前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解决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关键字:公务员制度、问题、对策

一、我国公务员制度概述.

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和体现了选拔优秀人才的目的,国家公务员在录用中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核、对思想政治方面要求较严格。在晋升中注重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实绩。因此坚持德才兼备标准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特色。公务员制度是发现、选拔优秀行政管理人才的重要途径,更是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和行政效率的重要手段。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应当科学、合理、公平, 而且做到知人善任、适才适位, 以充分调动公务员的才能与工作积极性,公务员的选拔目的就是建立一支稳定、廉洁、高效的公务员队伍。

二、公务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公务员考试在各方面均缺乏灵活性,公务员的考试录用是公务员制度确立的重要标志之一,在公务员管理系统中是最基础的环节,公务员的招考、考核和选拔如有失公平,会影响到最后结果的公平公正性。公务员的招考选拔是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等保障机会均等的原则、观念中进行的。而不公平的制度层面缺陷更容易导致公平性的偏离。考试的公开平等竞争性、可靠性和有效性直接影响到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但我国公务员在招、考、录环节中牵扯到选拔的方式、考录监督、试题的科学化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招考中招考成本太高的问题较突出。

招考成本的问题,可以分两个方面来说,一个是政府方面,一个是考生方面。政府方面在考试的各个方面投入的不管是人力还是财力都是相当大的,招考信息的发布来讲,虽是网络时代,但是张贴公告也是信息传播的必要途径,就范围来讲,这也是不小的一笔开支。考生方面,2012年甘肃省招录公务员,设置了2431的岗位,截止2012年5月17日下午六时,共有53864人通过了资格审查。每人网上报名费为100元,共计500多万元。如果再算上隐性的费用,比如:各种各样辅导班的费用、来回车费、住宿费等。如按每人400元,还要增加2100多万元的。这些费用综合起来是个庞大的费用额度。从这不难看出政府和学生就为考试都投入了很大成本,这就无谓的又增加了就业成本。

(二)考录监督体系不合理方面的缺陷。

在考录工作中从最初的资格审核到审核通过,到考生打

印准考证,最后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及考试结束及面试。考试前只是让考生签订《考试承诺书》来约束考生,考场内的监督人员,只是起到对考场秩序的监督,没有发挥出考场监督人员的职能。监督方面每个省都有自己监管机制,没有统一起来,无形中形成了考录监督的缺陷。公务员考录监督建立的各种监督组织在很大程度上并没有起到多大作用,只是进行了有限的监督,因为我们没有建立一个较完善科学的考试监督体系,监督的人为因素较大,同时这种监督业缺乏法律保障。法律上的欠缺,就使实际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了极大的随意性、主观性。无论是招录资格的设定,考核以及面试的内容和方式,都受不确定的因素影响很大,使公务员考试的公平性、公正性的大打折扣。目前公务员考试监督工作,由各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来组织,根据各个市、区报送的招录人员以及专业制度设计。监督体系的完善迫在眉睫。

(三)公务员职位条件缺乏合理性、实际性。

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各省公务员考试的科目和内容严重脱离工作实际,与实际工作中的联系较小,而且招录的岗位也缺乏实际科学性,应当在职位分类基础上根据不同职位的不同工作要求,对专业性要求高的岗位组织专家和实际工作人员共同制定考试科目和编制试题库,不应让报考不同职位的考生千篇一律地做同样的题目。考试内容并没有从实质上考察考生的素质、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对考生道德素质方面的考核,只是片面的考核阅读、分析、写作能力,这些在实际

工作中的实用性却很少,对公务员工作中实际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考察不够。有些考上的公务员所学的专业知识与实际的工作联系不到一起,发挥不出自己的特长,不能学有所用。重知识轻能力现象以成为公务员考试机制中存在的显明问题,在岗位用人问题上过分苛求,先看人家不能干什么,再看人家能干什么,眼睛总盯在缺点上。实际上,用人的目的不在于如何减少其短处,而在于如何发挥其长处,短处应靠制度约束,长处应靠制度激励,这与社会发展的长效机制背道而驰。

(四)公务员考试题型比较单一,部分分配不合理。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国家公务员考试命题为国家方面出题、而各个省考试命题由各省出题而且都各不相同,没有建立统一的考试内容。笔试命题内容与方法不够科学,主要包括:不能针对职位的特点确定测试内容;试卷结构不合理,重记忆,轻理解应用,很难测出考生的知识深度、能力水平和发展潜力,从而使考试的区分度、可信度受到削弱。例如:语言理解能力方面,有些题目过于简单、有些题目却很难、有些题目脱离生活实际,这样就很难全面把握考生的语言能力能力;图形推理方面,当从看图形方面很难确定其他方面的推理能力;计算方面,单从计算的题型,在实际生活中很难运用;而常识方面,考察范围较广,有些内容考生从没有接触过,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以上这几个方面都从不从的角度看到公务员考试内容缺乏实际的科学性,从分数比例看,侧重点也有疏忽,应根据岗位要求,略有侧重。

三、探讨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对策

(一)建立合理的报考制度

进一步完善招考机制,改进招考方法,提高其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现在公务员考试既有中央和国家机关层次上的,也有省级层次上的,还有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的市级层次上的,每一层次的公务员招录都需要单独的一次报名。本地学生是比较方便但异地学生却要来回奔波,为了节约资源,方便考生,适当降低考试费用,试想这一部分费用由政府出资,毕竟公务员是为国家服务的。这样来看完善异地考生考试机制很有必要,因为本地学生数量也是有限的,未必能满足招考需求。异地考生可以在当地省、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的统一安排下报名考试,这样不仅节省了异地考生来回车费、住宿费的费用而且可以将这些层次的报考合并进行,考生填写一次相关信息即可,各省级招录主管部门可以共享这些信息。

(二)完善公务员考录监督工作

建立健全监督保障制度,是决定公务员制度是否有效地关键,如果放弃了监督,公共权力就很可能被滥用。完善公务员考录监督工作,一方面,必须加强立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监督人员进行统一的法律培训,让法律约束监督;另一方面,在已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强“依法”执行的力度。加大约束力度和监督机制,保障考录工作的公正性。再考试、面试以及考核各个环节,都应该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约束考生或监督人员的行为。再次,完善相关的监督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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