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以来的汉语方言语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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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0203212
作者简介:汪国胜(1958-),男,湖北大冶人,华中师范大学语言学系教授,主要从事汉语方言研究。
第39卷第3期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0年5月
V o l .39 N o .3Journal of Central Ch ina N o r m al U niversity (H um 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 M ay 2000
新时期以来的汉语方言语法研究
汪国胜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北武汉430079)
摘要:新时期以来的汉语方言语法研究,在认识上,由忽视到重视;内容上,由单一到多元,
重视规律研究、系统研究、范畴研究、形态研究和类型研究;方法上,由平面到立体,从单一的平面描写开始转向两个“三角”的动态考察;方式上,由分散到合作,从个人单干开始转向集体协作。
关键词:新时期;方言;语法
中图分类号:H 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2456(2000)0320095203
20世纪70年代末,随着我国“科学的春天”的到来,汉语方言的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新时期以来,方言语法的研究受到学术界的关注,并取得了令人欣喜的进展。本文简要谈谈笔者对新时期以来汉语方言语法研究的一些粗浅的印象。这些印象是从跟以往的方言语法研究的比较中得出的。
一、认识上,由忽视到重视
我们都能明显地感觉到,新时期以来,汉语方言语法的研究受到了空前的重视。以前,学者们一般认为,汉语方言的差异主要在语音,其次是词汇,语法的差异并不大。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人们就把研究的重点放在了语音,忽视语法。在方言调查报告、方言概况以及方言志之类的著作中虽有语法的内容,但往往是点缀;虽然也能看到方言语法的专论,但数量很少。进入新时期,汉语方言的研究成为汉语研究的活跃领域。随着调查研究工作的深入,学者们看到方言语法的差异并不小,至少并不像以往人们想象的那么小;同时认识到方言语法研究在汉语语法研究中的重要作用,因此开始重视起方言语法的研究。其实,袁家骅先生早在1960年出版的《汉语方言概要》中就已指
出:“自《马氏文通》(1898)出版以来,欧洲语言的语法体系几乎变成了汉语语法学家的桎梏,有些
人往往自觉地或不自觉地想拿欧洲语言的语法体系和语法规则套在汉语语法的头上。这样张冠李戴,削足适履,显然是行不通的。……有些人认为汉藏语系的比较研究成熟之后,才能巩固地建立汉语语法的科学体系。……可是汉语语法体系的建立显然也不能等待汉藏语系比较研究的成熟。最现实最直接的辅助应当是汉语自己的方言语法
了。”[1]
只是袁家骅先生的这一观点当时并没有引
起人们足够的注意。到了80年代,朱德熙先生反思自己过去的研究,认识到应该把方言语法研究、
历史语法研究和标准语(共同语)语法研究这三者结合起来;并且身体力行,从80年代起,致力于结合方言语法来研究现代汉语语法,写出了《北京
话、广州话、文水话和福州话里的“的”字》[2]、《汉语方言里的两种反复问句》[3]、《“V -neg -VO ”与“VO -neg -V ”两种反复问句在汉语方言里的分布》[4]等多篇有影响的论文。朱先生的观点和实
践促进了人们对方言语法研究的重要性认识的提高。另外,《方言》杂志的引导,对方言语法研究的广泛开展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内容上,由单一到多元
这种“多元”首先体现在范围上,由单点到多点,涉及的方言面宽了,对粤语、吴语、闽语、赣语、湘语、晋语、客家话、西南官话、江淮官话等方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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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都有所涉及,只不过有的涉及得多点,有的涉及得少些。其次,体现在对象上,涉及的研究面广了。主要有五个方面,我们概括为“五个重视”。
1.重视规律研究
以往的方言语法研究大都是罗列现象,有的也做点简单的描写。现在则比较注意对现象进行深入的发掘,细致的刻画,力求揭示出规律性的东西。在这方面做得较好的有张惠英(《汉语方言代词研究》)[5]、刘丹青(《苏州方言重叠式研究》)[6]、项梦冰(《连城话的反复问句》)[7]、李蓝(《贵州大方话中的“到”和“起”》)[8]、汪国胜(《大冶金湖话的“的”“个”和“的个”》)[9]、施其生(《广州方言的“量+名”组合》)[10]、张清源(《成都话的动态助词“倒”和“起”》)[11]、彭小川(《广州话的“V得(O)”结构》)[12]、乔全生(《山西方言人称代词号的几个特点》)[13]等先生。
2.重视系统研究
以往只注意方言中一些特殊的语法现象,没有对一种方言的语法作全面的考察,因此人们难以看到方言语法的全貌。现在人们开始注意到需要对一种方言的语法进行系统的研究,而且已经有人迈出了第一步。如何耿镛先生的《客家方言语法研究》[14],钱乃荣先生的《上海话语法》[15],项梦冰先生的《连城客家话语法研究》[16],徐烈炯、邵敬敏先生的《上海方言语法研究》[17],李小凡先生的《苏州方言语法研究》[18]。当然,这方面的工作还做得不太够,甚至是很不够,但毕竟有了很好的开端。如果能够对每个方言区的一两种或更多种有代表性的方言的语法作出全面的研究,那么我们就可以写出一本《汉语方言语法》的著作,初步建立起汉语方言的语法系统,进而建立起更全面、更科学,同时更能反映汉语特点、更加富有中国特色的汉语语法系统。
3.重视范畴研究
以往方言语法的研究大都是考察一些特殊的虚词、词法和句法现象,现在开始重视对一些重要范畴的研究,如体貌、指代、疑问、可能、比较等,考察这些范畴在方言中的具体表现。如关于方言体貌的研究,除了散见的单篇,论文集已出了3种:张双庆先生主编的《动词的体》[19],胡明扬先生主编的《汉语方言体貌论文集》[20],伍云姬先生主编的《湖南方言的动态助词》[21]。这些研究有助于深化人们对汉语体貌问题的认识。
4.重视形态研究
语法学界的一种普遍认识是,汉语缺乏形态,
即使有,也是不地道、不典型的。这种认识是就普通话的语法而言的。至于方言,情况也许有所不同。新时期以来,人们就注意到,除了通常提到的重叠式、动态助词这些广义的形态成分外,方言中还存在着比较典型的普通话所没有的形态成分。如属于内部屈折的变音现象。汉语中不少方言存在着变音现象,而且情况多样,有小称变音(如广东信宜话[22]、湖北阳新话[23]),句法变音(如河南获嘉话[24]、江苏丹阳话[25]),人称变音(如山西好些方言人称代词的单数和复数、主格和宾格是通过变韵、变调或变长元音为短元音等方式来区别的[13])等。方言中也许还有别的形态成分我们还没有发现。方言中形态问题的研究可以引发我们对汉语特点的思考,丰富语言理论。
5.重视类型研究
以往的研究往往是孤立的,对某种现象的研究只是局限于某一个方言,而没有把它放到更大的范围内去考察,因此,得出的认识也就显得比较单薄。新时期以来,随着语言地理类型学的引进,学者们开始注意从语言类型学的角度来考察方言现象的类型分布。最早进行这方面研究的是朱德熙先生。朱先生考察了反复问句的两种类型:“V P 不V P”型和“可V P”型,发现这两种反复问形式在地理分布上有着明显的对立,不在同一方言共存[26](当然,对此也有学者提出异议[27]);还发现“V-neg-VO”和“VO-neg-V”在地理分布上也不同,前者主要见于南方方言,后者主要见于北方方言[4]。还有学者对比较句的类型及其分布情况进行了考察[28]。最近我们也发现,“在里”和“在”作为体成分在不同的方言中用于不同的位置,从而形成不同的类型:A.在里+V;B.在里+ V(表进行),V+在里(表持续);C.在+V,V+在。A型主要分布于赣语区,如湖北大冶方言、湖南平江方言、江西安义方言;B型方言主要分布于吴语区和江淮官话区,如江苏苏州方言、浙江杭州方言、湖北英山方言;C型主要分布于西南官话区和闽语区,如湖北武汉方言、四川成都方言、福建泉州方言[29]。方言语法的类型研究,可以加深对汉语方言的形成、方言之间的相互影响、方言区的划分等问题的认识。
三、方法上,由平面到立体
新时期的方言语法研究,在方法上已由过去单一的平面描写转向开始注重两个“三角”的立体研究,将普通话语法的研究思路应用于方言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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