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绩效的关系探析

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绩效的关系探析
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绩效的关系探析

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绩效的关系探析

[ 08-08-23 10:26:00 ] 作者:梁树安编辑:studa0714

摘要:伴随着现代企业制度在中国的建立和推广,人们逐渐意识到公司治理结构对于我国企业最终绩效和竞争力的决定性作用,研究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绩效的关系成为必要。为更进一步理顺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绩效的关系,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文以委托代理理论和利益相关理论为基础,研究了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绩效的关系。

关键词: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绩效;委托代理;利益相关者

从具体形式来看,公司治理结构一般指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构成的公司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其目的在于控制公司的经营活动不偏离企业的长远规划和最终目标,提高企业绩效。此外,企业的生存还依赖于内外部环境中其他相关利益者的支持和约束,包括企业雇员、债权人、工会、社会组织、国家行政机关等等。

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上述4个相关的利益主体在权力上的分配和利益的协调,以及相应的激励与约束体制的建立。在此,将公司治理结构划分为股东、董事会、经理层和其他各方利益相关者这4个主要主体,分析它们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

一、股东与公司绩效的关系

股东是公司治理结构中拥有最高权力的利益相关主体,董事会与经理层的所有决策都应该以维护股东的利益为标准和目的,企业中所有的治理机制也都应该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目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股东除了利用股东大会和监事会或者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和经理层进行监督以外,还可以利用企业外部的公司控制市场对其进行制约和影响,或者加入公司董事会亲自参与公司治理(当然,只有大股东才能做到这一点)。

一般认为,小股东是广泛分散且不干预公司运营的缺位所有者的同质集团。因此,在其他情况相同的条件下,公司的股权结构越分散,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有效监督程度越低,对公司绩效可能越有不利的影响。从总体上来说,股东对提升企业绩效和价值的影响力相对于董事会和经理层来说更加趋于宏观和间接。考虑到成本与效益的匹配,股东中持有较大比例股份的大股东和机构股东会比小股东更有动机去监督管理者作出有利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决策,从而对公司的绩效实现过程施加影响。

可以看到,积极的大股东和机构投资者愿意而且能够通过多种方式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施加影响,并最终影响公司的绩效。

同时,大股东和机构投资者对公司绩效的影响也存在负面作用。大股东的利益和外部小股东的利益常常并不一致,两者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利益冲突。在缺乏外部控制威胁,或者外部股东类型比较多元化的情况下,大股东可能以小股东的利益为代价来追求自身利益,通过追求自利目标而不是公司价值目标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这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的事实得到验证。首先,大股东可

能更多地考虑自身的利益,将股份公司作为自己的“提款机”,从而损害众多小股东的利益;大股东过多地干预使股份公司的管理层名存实亡,影响股份公司战略目标和绩效的实现。其次,投资者并不是真正的所有者,而是机构性的代理人。作为“被动的投资者”,一部分机构投资者会把主要的注意力放在公司能付给他们多少红利上,而不在乎企业经营管理的绩效好坏;另外,机构投资者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目的,往往会制定投资组合策略,分散投资,同时持有多家公司的股份,分散风险的同时也分散了机构投资者对于其中某一家公司经营管理绩效的关注程度。

综合以上论述可知:大股东和机构投资者对公司绩效实现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虽然有一些消极因素的影响,但是总体上他们能够对公司经理层的机会主义行为进行约束,同时他们投资的稳定性和长期性使得他们可以和公司结成战略联盟,增强公司的长期竞争能力和发展能力。

二、董事会与公司绩效的关系

1.董事会对公司绩效的积极作用。

目前世界各国所实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制度的依据是委托代理理论,即股东按所拥有股份的多少选举出董事会,将其资产委托给董事会管理;董事会再选择总经理,将资产委托给总经理负责。

股份公司实际上是“资合”公司,这就决定了资产及其拥有者在股份公司及其董事会中的地位,资产的大小决定了其所有者拥有权利的大小,因此,公司治理结构所追求的目标自然而然地就是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实际上也就是追求资本增值的最大化。

实际操作中,董事会对公司绩效的影响主要通过为经理层提供建议、顾问和积极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战略方针的制定过程来实现。从微观管理角度讲,董事会对公司绩效的影响手段还包括对公司战略实施过程的控制。这可以通过董事会对于公司经营管理的事前控制体现出来,例如对重大经营决策(如重大投资、兼并、收购等)进行参与、审查和批准,决定经理人员的聘用等等;或者是事中控制,例如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战略实施;最后还体现在事后控制上,例如根据公司绩效的实现情况决定经理人员的替换与奖励等等。

随着现代公司制度的发展以及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深入认识,董事会在制定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以及经营管理中决策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已经由股东大会的附属机构转变为股东大会无法干预的独立权力机关。

由于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所处的中心地位,因而提高董事会的质量就成了建立有效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任务,也是影响公司绩效的重要因素之一。

浅谈企业治理结构的现状及完善措施

浅谈企业治理结构的现状及完善措施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家管理层、学术界和实业界对企业治理的 认识达到了高度的一致,并为推动公司治理的发展付出了巨大努力。在研究、引进国外公司治理理论和实践经验的过程中,我们已经积累了相当多的理论知识,但是在如何结合我国国情,制定符合我国经济建设需要的公司治理原则上,仍有一定欠缺。本文针对企业治理结构现状提出了其完善趋势。 关键词:企业治理结构;股权结构;激励机制 一、企业治理结构概述 企业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或称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系统(Corporate Governance System)、公司治理机制(Corporate Governance Mechanism),是一种对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是指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即高级经理三者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现代企业制度区别于传统企业的根本点在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或称所有与控制的分离(separation of ownership and control),从而需要在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形成一种相互制衡的机制,用以对企业进行管理和控制。 二、企业治理结构现状 1、股权结构不合理 股权结构就是指企业的所有者结构,即各个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股权结构一般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股权高度集中,公司拥有一个绝对控股股东,所拥有的股份比例大于50%,该股东对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权;二是股权高度分散,公司没有大股东,所有权与经营权基本完全分离;三是公司拥有较大的相对控股股东,同时还拥有其他大股东。股权结构的形成方式大致有两种。第一,取决于发起股东是如何对公司产权结构进行设计的,第二,股权结构会受到国内证券市场发达程度的限制。我国由于特殊的“大小非”问题,所以我国的股权的流动性以及股权结构的合理化方面存在着比较大的缺陷。具体说,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中的股权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 一是流通股的比重非常低, 绝大部分股份不能上市流通; 二是非流通股过于集中;三是流通股过于分散,机构投资者比重过小; 四是上市公司的最大股东通常为一家控股公司,而不是自然人。 2、对小股东的权益保护弱

美日德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及其启示

【文献号】1-3388 【原文出处】中国工业经济 【原刊地名】京 【原刊期号】199611 【原刊页号】75-80 【分类号】F31 【分类名】工业企业管理 【作者】李续忠 【复印期号】199703 【标题】美日德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及其启示 【正文】 公司治理结构,是确保企业长期战略目标和计划得以确立,确保整个管理机构能够按部就班地实现这些目 标和计划的一种企业组织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一方面是指公司的机构设置;另一方面是指这些机构的运行 规则。可以说,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公司高效运行的基本前提,也是公司制度的生命力所在。纵观 世界各国公司的治理结构,虽然其基本原理相同,但在具体设计和运行上却各具特色。 其中以美国、日本和德 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最具代表性。认真研究这些国家的公司治理结构特点,吸取其精华,对完善我国公司制度, 提高公司制企业的运行效率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美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 美国的公司制度,是在传统的自由资本主义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在公司治理结构上具有与这种经济 环境相适应的特点。 1.一般股东与公司的关系比较淡化。在美国,除极少数公司外,公司股东极为分散,一些上市公司往往 有几十万、上百万个股东,且单个股东所持股票份额很低。例如,美国最大的企业——通用汽车公司,它的股 东人数多达200多万,股票总数为4亿股,平均每个股东只持有200股。机构投资者是目前美国最重要的 股东,包括各种基金会、人寿保险、投资信托、慈善机构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它们持有大公司50%以上的股 份。机构投资者除了具有中介性质(代理人)和持股较集中的特点外,在投资目的和行为上与个人股东并没有 什么区别,他们所关心的只是直接的投资收益,对与公司保持长期的关系并不感兴趣,一旦发现所持股票收益 率不高,就会迅速抛出,改变自己的股票组合。由此可见,美国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稳定性较差, 流动性较强,加之股权分散,一般股东不可能联合起来对公司的经营者施加影响,导致股东对公司经营者的约 束力比较弱。一些经营者甚至利用这一点为自己谋利,所以美国的企业家的收入是全世界最高的。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新分析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新分析——兼评国内外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研究的新进展[摘要] 本文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本质与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并对国内外有关公司治理结构结果产生分歧的原因进行了剖析;在上述基础上,运用系统等方法诊断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症结,提出了进一步完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思路。 [关键词] 公司治理结构,本质,分析方法,对策 一、引言 股份公司诞生至今已有400多年的了。股份公司“天生”的缺陷——“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斯密早在1776年出版的《国富论》中已涉及到,贝利和米恩斯在1932年出版的《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一书中则作了较为系统地分析。由于股份公司诞生后很长一个时期内,股份公司规模一直比较小,股东还可以对管理者进行较为有效的监控,所以“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问题并不严重。进入20世纪后,虽然西方主要国家许多工业公司规模有了迅速扩大,但由于当时这些国家实行工业保护政策和贸易壁垒,因而垄断力量迅速,缺乏有效竞争,所以大公司的“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问题也未明显暴露出来。二次大战后,西方国家普遍开始重建,这个时期各国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商品普遍短缺,各个公司很容易赚到利润,所以“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问题也被掩盖起来。而进入20世纪60年代末后,西方主要国家产品普遍供大于求,全球竞争日益加剧,因而长期以来掩盖着的“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问题日趋严重。1970年美国最大的铁路公司(在全美排名第6)PennCentral的破产标志着“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问题

的“暴发”(Cadbury,2002)。从此,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开始提到西方主要国家政府的议事日程,并引起了西方学者们的普遍关注。概括地讲,20多年来,西方大部分学者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源于“古典的”“两权分离”所引发的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冲突问题上,主要研究涉及公司所有权结构、公司接管、管理者报酬等方面(德姆塞茨,1997)。近二三年来,西方许多学者又把研究的兴趣集中在分析上市公司中的“内部人控制”及控股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等方面(GuRler,2001)。 虽然中国上市公司发展的历史才10年多一点,但却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由于中国把建立现代制度作为大中型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把上市公司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突破口,所以上市公司一出现,就引起了大量学者的关注。中国国内早期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介绍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及西方各国发展现代公司治理的经验教训及模式比较等方面。近年来,随着上市公司大量问题的频频“曝光”,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及许多学者又把主要精力集中在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诊断”与“完善”问题上。 本文主要关注的是如何“诊断”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症结”和如何进一步完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等问题。关于上述问题,中国学者可谓众说纷纭,分歧甚大。我们认为,产生分歧的原因有很多,但主要与下述两点有关:一是由对公司治理结构本质的理解的分歧造成的;二是由对公司治理结构分析方法的认识分歧造成的。如果对现代公司治理本质及分析方法缺乏统一的认识,产生分歧自然是难免的。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我们认为在具体探讨如何“诊断”与“完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这个问题之前,很有必要对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本质及分析方法进行分析。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实证分析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实证分析 何 浚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生 100015) 内容提要:公司治理结构对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来说是崭新的,同时又是迫切需要研究的问题。本文以截至1996年底,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全部530家 公司为样本,从公司的股权结构入手,分不同行业对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进行了 分析。结果表明,股权结构畸形、国有资本主体缺位、股东控制权残缺和经理人员的 约束机制不健全是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缺陷。此外,本文引入了 内部人控 制度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的状况进行了分析。 公司治理结构对公司的经营绩效有重大影响。随着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目标的确立和国有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入,如何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已越来越得到人们的重视。本文试图从股权结构入手,分析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实际状况,为揭示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初步依据。所调查的样本包括截至1996年底上市的全部530家公司,这些公司的招股说明书、股票上市公告书以及各年的中期报表和年度报表是本文原始资料的来源。 一、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1 股权结构概况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本有国家股、法人股、A股、B股、H股、内部职工股和转配股之分。其中,国家股、法人股、内部职工股和转配股不能在市场上自由流通,A股、B股和H股虽然可以在股票市场上自由流通,但三种股票流通的市场是彼此分割的。由于内部职工股和转配股在总股本中所占比例较小,为研究方便,本文将他们合并称为其它股份。 截至1996年底,上海、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共有上市公司530家。其中,只发行A种流通股股票的有433家,只发行B种流通股股票的有15家,既发行A股又发行B股的有69家,发行H种流通股股票的有13家,分别占上市公司总数的81 7%、2 8%、13%和2 5%。 如果按上市公司的产业分类,则工业类企业318家,房地产类28家,综合类73家,商业类68家,公用事业类38家,金融类5家,分别占上市公司总数的60%、5 3%、13 8%、12 8%、 7 2%和0 9%。 从总的股本结构来看,流通股在总股本中所占的比例为35 2%,国家股和法人股在总股 本文是中国经济改革基金会北京国民经济研究所1997年度 资本市场发展与企业治理结构的变革系列招标课题的子课题成果。

2020年上市公司治理的自查报告

上市公司治理的自查报告 本页是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的自查报告》的详细文章,好的范文应该跟大家分享,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自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本公司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广东证监局对治理专项活动的要求进行了认真自查后认为,公司在治理上还存在以下几方面不足,需要继续完善。 (一)专门委员会运作需要提高。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已于XX年初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于成立时间不长,故运作经验有待积累,水平尚需提高。 (二)公司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公司已按有关规定制订了一系列制度,并在实践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需按照最新的法规要求,对公司制度进行增补完善。 (三)公司的激励机制不够。公司已建立了绩效考核机制,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有进一步提高的必要,并应考虑引入股权激励机制,以充分提高管理层的积极性。

(四)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创新不够。一直以来公司专注于主业的经营,为投资者带来稳健的回报,但作为上市公司,如何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仍需探索学习积极提高。 公司自上市以来,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在法人治理结构、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得到了监管部门和广大投资者的认同,其主要体现在: (1)业务方面:公司具有的供、产、销系统,业务机构做到了分开设置,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2)人员方面:上市公司独立聘用员工,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做到完全独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不存在双重任职; (3)资产方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以及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资产,所有权清晰;

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分析与对策 雷士照明案例分析

从雷士照明管理控制权之争反思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问题 一、案例背景 中国最大照明品牌之一的雷士照明,再次陷入了内斗的狗血剧。 8月8日,雷士发布公告称ceo吴长江因为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被董事会罢免,公司董事长兼大股东德豪润达负责人王冬雷任临时ceo;同时下课的还有其他3名吴系高管。 当天下午,王冬雷带领数十人员到吴长江办公室发生打斗事件。8月11日下午,吴长江和王冬雷分别坐镇重庆和北京,分别召开“雷士照明媒体见面会”,隔空叫阵,相互指责。 这一系列风波将雷士内乱再次曝光。对雷士而言,这不是吴长江与资本方的第一次争斗。事实上,自引入资本以来,如何处理股东之间、创始人之间、创始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利益之争,一直困扰着雷士,它亦因此堪称近年来少有的公司治理典型教案。 二、影响与评析 雷士风波,表面上看是一场创始人与投资人的内部之争,其本质是公司治理结构求取平衡,主要反映出以下几个问题: 1、职业经理人角色错位 在公司治理中, 股东与职业经理人是一种典型的委托——代理关系,但职业

经理人和股东之间本身不可能有完全一致的利益和目标,由于信息不对称, 使委托人无法掌握代理人的所有行动, 职业经理人就可能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不顾股东利益,从而与大股东产生严重分歧和矛盾。 中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委托代理关系上移现象 2、权力制衡机制不足 从王冬雷反映吴长江被罢免CEO主要原因是在未告知董事会成员情况下,将雷士照明品牌权利私自授予给了另外三家与吴长江有深度关联企业一案来看,内部的制衡机制形同虚设。 三、启发与思考 反思雷士照明的公司治理问题,对完善中国的公司治理有益。 1、创始人地位是否承认? 要承认创始企业家的独特地位。在建立企业的过程中,创始人留下了自己的深刻烙印,联想、华为等优秀企业莫不如此。吴长江最大的筹码,如同当年娃哈哈的宗庆后,是公司独立而庞大的经销商网络。 2、董事会究竟应该如何监控管理层? 1)每年要对CEO进行正式的评估。2)要有CEO的继任计划。3)对于管理层自身发展的问题,每年CEO都应向董事会递交一份关于公司管理层发展项目的报告。 四、解决方案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现状分析(DOCX 44页)

规范与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现状分析 发布日期:2004-06-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第一部分概念综述 一、公司治理结构国际认识 1841年10月的一天,往返于美国两州间的两辆火车相撞,死亡两人,17名乘客受伤,此事引起了很大的震动,在议会的推动下,铁路公司进行了改革,老板只拿红利,铁路由专家进行管理(《领导科学基础》第2页)。这可能就是基于财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相分离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最初形态,而且这种新型的经营管理模式一经实践,便被普遍接受并迅速推广,成为美国经济飞速发展的又一个重要的推动因素。 “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最早由美国经济理论界提出,在全球范围内,公司治理结构问题是随着股份公司的出现而产生并发展的,其核心是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利益或目标不一致而产生的委托与代理关系。公司治理结构是牵扯到公司的股东及相关利益者的利益能否实现和公司能否正常运作的重大问题,它既要保证投资人实现盈利的目的,要使经营者顺利的行使经营权,又要实现公司治理结构和发展过程中所涉各个部分利益主体关系的制衡与协调。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研究的主要目的在于怎样通过结合本国经济现状,建立并不断规范一个合理的公司内部组织体系,以此提升公司治理效率与水平,妥善解决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分配关系问题,并协调好相关权益者利益,实现企业自身价值的最大化与社会化。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公司治理结构,取决于其自身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及其制度惯性(诺斯称之为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e),不同的历史阶段呈现出不同的特点,以美国为例,公司法中的治理结构就是由19世纪20年代以前的股东大会中心主义时期过渡到20世纪初的董事会中心主义时期,进入50年代以后发展至今,美国公司治理结构处于全面完善发展的时期。

解读《上市公司治理准则》.doc

解读《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是为处理股东与管理者关系而设计的关于公司所有者和管理者之间权利配置与制衡的一种制度。下面我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解读,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公司治理的实质 公司治理,简单地说,是为处理股东与管理者关系而设计的关于公司所有者和管理者之间权利配置与制衡的一种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的根本目的是在尽可能降低代理成本的前提下使公司管理者积极服务于所有者权益最大化。这种制度安排受制于各国法律、习惯等制度因素,其模式决定于各国的公司法、证券法、政治制度、大众心理习惯和企业文化等因素。对于股东来说,防止管理者行为偏离股东利益最大化目标的唯一办法,是制定雇用合同,规定在各种可能情况下管理者应该采取的特别行动措施。但遗憾的是,对于管理复杂的大公司来说,制定有预见性的完备合约既不可能,也得不偿失。因此,股东与管理者间的委托一代理关系,也久生成了所谓的代理问题和代理成本。通常,股东与管理者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可能存在4类代理问题,即: 1.努力问题。即管理者并不如股东期望的那样努力。研究表明,管理者持股比例越小,偷懒和非全力工作的积极性就越强。给定偷懒程度,管理者的损失和其所持股份额的增减有正向关系。管理者持股份额越少,意味着其努力的积极程度越低,因此股东权益的潜在损失也就越大。

2.时限问题。即管理者行为具有短期化倾向,他们倾向于比股东所希望的投资回报时间短。管理者和股东在时限问题上的差异在于,公司股东关注公司的永续存在性和股东未来现金流量。而经理们则更多地把眼光限定在其受雇期间的现金流量。 3.不同风险偏好问题。即管理者更倾向于不冒风险,因为他们的财富同公司正常运转相联系。就公司所有者而言,他们更关注于股市的系统性风险对公司股价的影响,因为对于一个分散化投资者来讲,这种风险化的投资组合策略已大大降低了行业或单个企业所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相反,管理者却无法有效地分散化风险。对于他们来说,其拥有财富的大部分都同其所在公司的绩效有关。他们的工资收入,股票期权及其人力资本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公司的正常运转。而当公司出现问题时,管理者的财富很难在公司间转移。从这一点上讲,他们所遭遇的风险更象是一个债权人的风险而非股东的风险。 4.资产滥用问题。即管理者倾向于滥用公司的资产或享受更高的待遇,因为他们并不承担这种行为的成本。公司管理者正常的在职消费可能是必需的,但是如果过份消费,则会有损于股东权益。这主要表现在,一方面为其自身的声誉而进行非获利型的投资,另一方面又有可能把投资局限在提高其自身人力资本水平上,增加了罢免他们的成本。同时,还有可能引起过度投资。 从公司治理结构的本质来看,公司治理结构安排的目的,就是通过配置公司剩余索取权与公司控制权,以期尽可能降低公司经营中的代理成本或约束公司管理者的机会主义倾向,并为最大化股东的权益服务。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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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企业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及对策 摘要:公司运行依赖于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而公司治理的价值主要体现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制衡以及股东间的利益平衡。通过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制衡,从而保障股东会的正常运行、合理界定董事责任。股东间利益平衡的目的是保障大股东与小股东的利益平衡.但公司治理本身存在缺陷,许多缺陷通过公司内部无法解决,这需要外部力量的介入.目前,我国介入公司治理的外部力量包括中介和行政的力量。本文分析了公司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问题,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关键字: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完善对策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涵义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治理结构由股东会、董事会(包括经理)、监事会三个机构组成。股东会由出资者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由股东和公司职工组成,是公司内部的监督机构。一般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对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用于保障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有效分离,在股东、董事和经理层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分配权利和职责,说明决策公司事务时所应遵守的规则和程序,用以实现公司目标和监控经营的制度和手段。公司治理结构的实质价值在于通过合理分配公司的权力资源,建立利益制衡机制,确保企业的经济运营效率和可持续发展,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并最终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二公司治理缺陷 公司治理并没有解决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而引起的所有问题。公司治理解决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途径是股东与董事的合理分权及强化董事义务。在公司运行中,这些措施都遇到了挑战. (一)公司利益标准的分歧 如果对董事的激励是合理的,则公司股东与董事的目标应该是一致的,即公司利润的最大化。但如何实现公司利益的最大化,某一行为是否能使公司利益最大化,股东与董事的判断难以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绩效的提升(doc 6页)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绩效提升 2001-03-01 我国上市公司总体效益呈逐年下降的趋势,有人把这种现象称之为“一年绩优,二年绩平,三年绩差”。有学者经实证研究得出,我国上市公司无论是各年年末亏损公司数量占截至该年上市公司总量的比例,还是各年亏损总额占截至相应年份上市公司总股本规模的比例,都存在一种不断增大,效益不断下降的基本趋势。造成上市公司如此绩效的原因何在?影响上市公司经营绩效的因素较多,如宏观经济环境出现紧缩、投资失误,经营管理不善等等,但不管怎样,对于上市公司的经营来说,经营者(经理层)处于核心地位,他们的管理能力、水平及积极性直接影响了上市公司的业绩,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只不过是间接的影响,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是造成这一经营效果的根本性的制度性原因。 根据《公司法》组建的上市公,司应该说其内部治理结构已初步符合现代公司所要求的运行规范和治理功能,但还很不完善。正因为不完善,造成公司治理结构制度的形式化,制度的激励约束制衡作用没有能充分发挥,直接影响了上市公司的经营者积极性、能力、水平的发挥,继而使上市公司绩效处于逐渐下降的通道之中。 1、股权结构不合理,国有股占比大,国有股人格主体没有确立,对经营者的监督约束作用弱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

要组成部分,对上市公司的绩效有直接的影响。国外学者Berle和Means等人均通过实证研究得出股权结构对公司业绩有影响的结论;国内一些学者对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绩效的关系也进行了实证研究,周业安对股权结构(即A股、B股、H股、国有股、法人股、其它股的结构)与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的关系进行了检验,得出股权结构与净资产收益率之间有显著的正相关系,孙永祥,董祖辉提出股权结构对公司的四种治理机制,即经营激励、收购兼并、代理权竞争,监督机制发生作用,并得出结论:与股权高度集中和股权高度分散的结构相比,有一定集中度、有相对控股股东,并且有其他大股东存在的股权结构的公司业绩最好。我国的上市公司绝大多数是由原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由于改革的路径依赖,改制对观念的束缚,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呈现出公有产权占主体的特征,国有股权比例过高,股权结构过于集中。 由于我国上市公司是国家绝对控股,公司治理结构一方面呈现出“超强控制”,国家绝对控股削弱了其他股东在公司治理结构安排上的权利,这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市场性安排存在较大的冲突,继而使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的安排易受国家的行政干预,持股比例高的国有股东不仅可以影响股东大会的决议,更可以通过选“自己人”为董事,来决定董事会的运作,从而影响董事会对经理阶层的选聘,如此,董事会、经理层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公司内部高效率的机制还没有完全设立。虽然上市公司的国家控股占绝对控制地位,但是国有股权的产权性质易导致内部人控制现象,公司治理结构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第一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课题之一 独立董事,作为中国的一个新生事物,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兴趣、重视和研究。本网站为配合本期培训以及使更多的人认识和研究"独立董事",将全面报道本期培训的课程和议题。以下内容为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副主任童道驰演讲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摘要。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 又译为法人治理结构或公司管治)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结构。就狭义而言,公司治理主要指公司的股东、董事及经理层之间的关系;从广义上来说,公司治理还包括与利益者(如员工、客户、供应商、债权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关系,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 一,公司治理的历史沿革 公司治理结构问题的产生是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出现联系在一起的,其核心是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利益不一致而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在西方国家,公司治理,特别是股东和经营者在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经历了一个从管理层中心主义到股东会中心主义,再到董事会中心主义的变化过程。但是董事会的出现并没有解决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而产生的委托--代理问题。 公司治理的全球化浪潮 自九十年代以来,由于经济的日益全球化,公司的治理结构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形成了一个公司治理运动的浪潮。英国首先掀起了这一浪潮。英国八十年代由于不少著名公司相继倒闭,引发了英国对公司治理问题的讨论,由此而产生了一系列的委员会和有关公司治理的一些最佳准则,如Cadbury委员会及

其发表的《公司治理的财务方面》的报告,关于董事会薪酬的Greenbury报告,以及关于公司治理原则的Hampel报告。 除了OECD之外,其他国际机构也纷纷加入了推动公司治理运动的行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制定了《财务透明度良好行为准则》及《货币金融透明度良好行为准则》;世界银行还与OECD合作,建立了全球公司治理论坛(Global Corporate Governance Forum)以推进发展中国家公司治理的改革。除此之外,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也成立了新兴市场委员会(Emerging Marker Committee)并起草了《新兴市场国家公司治理行为》的报告。这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1999年推出的"OECD公司治理原则"。该原则包括五个部分:①公司治理框架应保护股东权利;②应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包括中小股东和外国股东。当权利受到侵害时,所有股东应有机会得到赔偿;③应确认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鼓励公司与他们开展积极的合作;④应确保及时、准确地披露所有与公司有关的实质性事项的信息,包括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所有者结构,以及公司治理状况;⑤董事会应确保对公司的战略指导,对管理层的有效控制;董事会应对公司和股东负责。 全球公司治理运动形成的原因 第一,公司治理和企业融资。现任世界银行行长沃尔芬森(James D. Wolfenson):"对世界经济而言,完善的公司治理和健全的国家治理一样重要。"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融资、吸引国际国内资本所必需的。由于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本国企业可以到国外去融资,但是一国能否吸引长期的、有耐心的国际投资者,该国的公司治理结构必须让投资者可以信赖和接受,即使该国的公司并不主要依赖外国资本,坚守良好的公司治理准则,也能够增强国内投资者对投资该公司的信心,从而降低融资成本,最终能够吸引更稳定的资金来源。公司治理结构的好坏直接影响了投资者的投资选择和公司股票价格。具体来说: 投资者意想--McKinsey Survey:McKinsey(麦肯锡公司)最近发表了一份投资者意向报告(Investor Opinion Survey),其主题是股东怎样评价和衡量一个公司的治理结构的价值。这项调查

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对策分析

毕业论文 题目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对策 分析 英文题目The COUNTERMEASURE ANALY- SIS to IMPROVE the GOBER- NANCE STRUCTURE of LISTED COMPANIES

毕业论文《选题报告》院(系):商学院

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对策分析 摘要 本文通过对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的研究,得出我国上市公司存在股权结构中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没有完全的流通,所占股份太大等历史遗留问题、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中的董事和监事、经理层职能和作用发挥不充分和公司外部因素中资本市场不规范、经理人缺乏竞争等方面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应该从优化股权结构、健全股东大会制度、规范董事会运行机制、强化监事会职能和健全外部激励机制等方面来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构。 【关键词】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对策分析,完善

The COUNTERMEASURE ANALYSIS to IMPROVE the GOBER-NANCE STRUCTURE of LISTED COMPANIES Abstract Based on the governance structure of listed companies in China the status of research, that China's ownership structure of listed com-panies exist in the state-owned shares and state-owned legal person shares have not been completely the flow, too, such as shares of the is-sues left over by history, the company's internal governance structure of the directors and Supervisors, managers of the functions and do not fully play their role of external factors in the company and capital market regulations, the manager of the lack of competition, and other aspects of the problem, in view of the above issues should optimize the ownership structure, improve the general meeting of shareholders sys-tem, standardize operational mechanism for the Board of Trustees, to strengthen The board of supervisors functions and improve the incen-tive mechanism, such as the external aspects of China's listed compa-nies to improve the management structure. 【KEYWORDS】:Listed companies, Corporate Governance,Countermeasure analysis ,Perfect

公司治理结构简要分析

公司治理结构简要分析 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公司,公司产品单一、管理简单,通常采用投资者与经营者两者合一的管理体制,由投资者直接经营管理企业。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张和外部环境的复杂化,经营和管理变得相对多元化,这时公司会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以获得更好的经营管理效果实现股东利益的公平性与合理性。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要求股东不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而是委托管理层对公司进行管理,通常公司在股东会下设立监事会、董事会等,通过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来加强公司的经营管理。基本的公司治理结构可分为单层制模式、垂直式双层制模式和水平式双层制模式(复合制模式)三种类型,本文将对这三种类型做简要分析。 一、单层制模式 单层制模式是指公司只设立了董事会而没有设立监事会。英国和美国常使用这一种公司治理结构。在单层制模式下,公司董事会既有执行职能又有监督职能,因为在董事会中同时引入了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所以各董事可以沟通商讨,共同做经营决策,相互之间也进行监督。针对非执行董事,《OECD公司治理原则》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公司必须保证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在单层制模式下,公司还会相应设立各个委员会(如: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和政策委员会等),不同委员会有各自

需履行的责任,共同加强公司的治理。 二、双层制模式 双层制模式是指公司既设立了董事会又设立了监事会,双层制模式可以再细分为垂直式双层制模式和水平式双层制模式(复合制)。 (一)、垂直式双层制模式 垂直式双层制模式是指公司同时设立了监事会和董事会,在股东委托下,监事会起监督董事会、制定相应政策等作用,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直接管理,执行决策。监事会在上,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董事会在下,主要由执行董事组成。以德国为代表的国家常使用垂直式双层制模式。 (二)、水平式双层制模式 水平式双层制模式是指公司同时设立了监事会和董事会,但是与垂直式双层制模式不同,这种模式下,监事会与董事会处于平级关系,同受股东委托。监事会具有监督职能,董事会具有执行职能。以日本为代表的国家常使用水平式双层制模式。 三、单层制模式与双层制模式的优劣势 (一)、单层制模式 1、优点: (1)、引入非执行董事可以增强公司治理独立性,预防管理层功能失调行为,有助于股东利息最大化的实现。

一个公司治理结构角度的分析报告(doc 131页)

一个公司治理结构角度的分析报告 (doc 131页) 部门: xxx 时间: xxx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编辑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一个公司治理结构角度的分析 摘要 在过去的几年里,世界各国频频暴发银行危机,尤其是发生于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使各国,尤其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切身体会到了银行危机的巨大危害,加强对商业银行监管的呼声再一次响起。但是,当我们回顾历史,发现从商业银行诞生的那一天起,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就没有停止过,那么为什么还会频繁爆发银行危机呢? 在中国,讨论国有商业银行的前途是一个尤其重要的问题,经过二十几年的改革,在绝大多数部门,公有产权的比例在下降,作为经济体系中重要一环的国有商业银行成了国企改革的最后的堡垒。国有商业银行所表现出来的低效率和竞争能力低下使它在中国加入WTO后面临严峻的考验。因此,如何改革国有商业银行,不仅提高它的效率,增强它的竞争力,使它在中国加入WTO后仍有一席之地,而且避免重蹈发达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覆辙,成了摆在中国政府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在研究中,我们发现公司治理结构为我们研究商业银行的改革提供了一个非常有用的参考框架。本文就是在公司治理结构的框架内讨论如何对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即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在本文中,称为四大国有银行或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进行改革。 本文的结构如下,在第一章,我们对现代商业银行的一些基本理论进行了简单的回顾和介绍。商业银行是一个特殊的部门,它具有特殊的资本结构(股本资本只有8%左右),经营特殊的商品-货币,是一个非常容易受到冲击的部门,但它同时又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部门。因此,各国以及

优化股权结构规范上市公司治理——【股权设计 精品方案】

优化股权结构规范上市公司治理 近两年来,无论是深化国企改革,还是规范和发展证券市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成为一个卡脖子的关键环节。因此,规范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显得十分紧迫,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包括政府、投资者、监管者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重视。下面,我想就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规范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问题,谈几点个人意见。 一、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是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的需要 一般来说,公司股权结构与公司法人治理之间有其紧密的逻辑关联。对于具有不同股权构成的公司,无论股权结构相对分散,还是相对集中,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所确定的原则,都是相同的。但能否根据不同的股权结构,对股东、董事会和经理层各自的权责利关系及三者之间有效制衡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对于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 就我国的上市公司而言,目前公司股权构成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具有决定性影响。这是由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以下特点决定的:一是,一股独大的现象相当普遍。据统计,截至今年4月底,全国上市公司中第一大股东持股份额占公司总股本超过50%的有890家,占全部公司总数的79.2%,其中持股份额占公司总股本超过75%的63家,占全部公司总数的5.62%。而且第一股东持股份额显著高于第二、第三股东。二是,大股东中国家股东和法人股东占压倒多数,相当一部分法人股东也是国有控股的。统计表明,第一股东为国家持股的公司,占全部公司总数的65%;第一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占全部公司总数的31%。两 1

者之和所占比例高达96%。 这种国有股一股独大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不容低估。首先,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正在探索和建立过程之中,出资人代表不在位的现象比较普遍,相当多的上市公司仍然直接或间接受到行政管理部门不恰当的种种干预。所有者的治理和行政性管理常常混为一谈。其次,相当多的以国有股为大股东的公司是由其控股母公司资产剥离包装后上市的,母公司原有的优良资产和精良人员构成了上市公司的主体,而非主业和不良资产以及辅业人员留在了母公司,这就使得这类上市公司似乎欠有母公司的经济债、感情债,在人员、业务、利益等诸多方面都与其母公司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再次,以国有股为第一大股东的公司,其董事会成员和经理人员的构成往往难以按全体股东的意愿去选择和确定,对这些人员的激励和约束也难以到位。 显然,在我国当前的体制背景下,国有股一股独大是不利于落实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原则的。尽快、尽量改变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现状,降低第一大股东的持股份额,优化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二、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是多方面的,特别突出、危害较大的有以下几种: 第一,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被侵犯,缺乏有效的保护机制。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受损,有的是受到蓄意侵犯。比如,公司的大股东在没得到董事会认可或由少数大股东委派的董事擅权决定后,通过与母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公平关联交易向上市公司转嫁包袱,为母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大股东通过损害小股东的利益而使其关联公司受益。还有一种情况是,小股东利益连带受损。因为 1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全文).doc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全文) 还在找上市公司的治理准则吗,下面我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导言 为推动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上市公司运作,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基本原则,并参照国外公司治理实践中普遍认同的标准,制订本准则。 本准则阐明了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投资者权利保护的实现方式,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所应当遵循的基本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等内容。 本准则适用于中国境内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改善公司治理,应当贯彻本准则所阐述的精神。上市公司制定或者修改公司章程及治理细则,应当体现本准则所列明的内容。本准则是评判上市公司是否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衡量标准,对公司治理存在重大问题的上市公司,证券监管机构将责令其按照本准则的要求进行整改。 第一章股东与股东大会 第一节股东权利 第一条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上市公司应建立能够确保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的公司治理结构。

第二条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应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股东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上市公司应建立和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 第四条股东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民事诉讼或其他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利。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侵犯股东合法权益,股东有权依法提起要求停止上述违法行为或侵害行为的诉讼。董事、监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依法提起要求赔偿的诉讼。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规范 第五条上市公司应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 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等。 第六条董事会应认真审议并安排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股东大会应给予每个提案合理的讨论时间。 第七条上市公司应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 权原则,授权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八条上市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股东大会时间、地点的选择应有利于让尽可能多的股

公司治理结构分析与启示

公司治理结构问题研究 摘要:当前世界上公司治理模式主要有英美市场导向型模式和德日银行导向型模式,这些典型的公司治理模式都有各自的特点和不足之处。由于历史的原因,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十分滞后,存在一系列严重缺陷,为有效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提高其综合竞争能力,我们必须在借鉴国际银行业良好公司治理结构有效经验的基础上,应在强化信息披露制度、利益相关者介入公司治理、改善银行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完善对管理层的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加强建设。立足于中国具体的治理环境,稳步推进公司治理结构建设。 关键词:公司治理结构信息披露激励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现代企业制度 公司治理最早起源于美国和英国。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 一词最早在 20 世纪 60 年代末 70 年代初的美国提出,主要针对当时大型公众公司经营管理体制存在的结构性缺陷、董事会权力弱化、而权力集中在高级职员手中等现象,提出强化董事会职权的理论。因此公司治理涉及处理不同利益相关者——股东、银行、管理人、机构团体等之间的利益关系。公司治理模式的形成和演变受到经济体制、历史传统、法律体系等方面的影响,造成公司治理及其机制安排在不同的国家和时期有着各不相同的特点和差异。当前世界上的公司治理模式主要可划分为两种类型:英美市场导向型模式、德日银行导向型模式。对于公司治理结构急需调整改善的我国公司来说,依据对英美、德日的公司治理模式进行比较的思路,探讨构建与我国转轨经济时期相符的公司治理结构无疑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及现实意义。

一、市场主导型的英美模式 1、英美模式的特点。英国和美国的公司治理结构都植根于19世纪末的公共证券市场,具有以下特点:(1)股权的高度分散,英美公司股份大部分为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所持有。美国的机构投资者,如养老基金、人寿保险及互动基金等,可自由改变自己的股票组合,一家机构投资者在一个特定的公司常常只持有少量的股份(一般在1%以下)。(2)股权的高度流动性,由于股市比较发达,公司拥有的众多小投资者对经理层的影响力较弱,对公司的治理更多地依靠资本市场上的接管或兼并来控制公司,强调股市的流动性,从而较好地解决了分散化的投资者控制公司的问题,有效地保护了小股东的利益。(3)采用多种薪酬方式,对 CEO等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特别是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广泛应用,为美国股市高涨及经济持续稳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英美治理模式的不足之处 (1)在股权高度分散的情况下使得利用股票市场对公司进行控制难以奏效,小股东对公司经营者实施监督,一方面要付出监督成本,另一方面所得到的利益大部分将被其他股东所分享,使自己成为“搭便车”行为的牺牲品。这样导致了英美公司内部治理的弱化。 (2)外部治理机制有待完善。美国的股东一般都很少有积极去监督公司经营者的动机。他们一般都是要求让公司老板们向他们提供详尽的财务数据,增加透明度,禁止内部人交易。要求证券市场管理者制定规则以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如果股东对某公司所披露的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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