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吐哈油田分公司员工退出岗位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吐哈油田分公司员工

退出岗位

吐哈油字〔2011〕169号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员工退出岗位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员工退出岗位管理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五届一次职代会第四次团(组)长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单位生产经营实际,稳妥地做好相关工作。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工作平稳、有序运行;要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认真审定和办理员工退出岗位工作,严禁擅自放宽条件和扩大范围。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11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11

吐哈油田分公司员工退出岗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队伍管理,优化员工队伍结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一线艰苦岗位员工退出指导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合同化员工。

第三条员工退出岗位原则

(一)以人为本、关爱员工;

(二)优化结构、精干高效;

(三)有序退出、妥善安置;

(四)区别对待、规范待遇。

第四条员工退出岗位方式

退休(正常退休、特殊工种退休、因病提前退休)、退职、内部退养、离岗歇业、暂时性离岗歇业。

第二章退休和退职

第五条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第六条特殊工种退休: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它有害健康工种工作,且达到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下简称自治区)规定的年限,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11

第七条因病提前退休: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

第八条退职:不符合因病提前退休条件,经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

第九条退休、退职待遇根据国家、自治区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内部退养

第十条距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正常退休和特殊工种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可以办理内部退养手续。

第十一条内部退养期间待遇按照公司政策执行。

第四章离岗歇业

第十二条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离岗歇业:

(一)连续工作时间20年及以上,男年满48周岁、女年满43周岁的。

(二)连续工作时间20年及以上,因工致残或患职业病,经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7-10级,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第十三条离岗歇业时间每批准一次按2-5年控制。对于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予办理离岗歇业手续。

第十四条员工在离岗歇业期间停发工资、奖金及各类津(补)贴,按以下标准计发生活费: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11

〔本人现岗位的岗位(技)工资+地区补贴(二类地区标准)+保留工资+保留效益工资〕×80%+工龄津贴+生活补贴(180元/月)+水电气补贴(80元/月)。

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按照在岗员工的统一规定执行,以上年个人实际工资性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第五章暂时性离岗歇业

第十五条在公司工作的双职工(含市场化用工中的子女工),夫妻双方均在哈密以外区域(不包括各外站、办事处、乌鲁木齐石油大厦)工作的,为照顾子女教育,女方可申请办理暂时性离岗歇业。

第十六条暂时性离岗歇业每批准一次不少于1年,累计不超过3年。具体年限由本人根据照顾子女的实际情况提出书面申请,但不得超过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时间。

第十七条暂时性离岗歇业期间停发工资、奖金及各类津(补)贴,停建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停止享受劳动保护待遇,每月发放800元生活费,个人各项基本保险由单位统一缴纳。各项基本保险以上年个人实际工资性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低于自治区最低缴费标准的按自治区最低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员工在暂时性离岗歇业期间因家庭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暂时性离岗歇业条件的,由所在单位通知本人,终止离岗歇业,返回单位工作;暂时性离岗歇业期满后,未达到内部退养条件的,应当在期满当月向用人单位人事劳资部门申请返岗,并在期满的次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相应顺延)回原单位人事劳资部门报到,由单位安排工作,未按期报到的,按旷工处理。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11

第十九条因员工照顾子女办理暂时性离岗歇业引起的岗位缺员,公司不予补充,由用人单位内部调剂,单位无法调剂的,不予办理退出岗位手续。

第六章一线艰苦岗位员工退出

第二十条一线艰苦岗位是指公司所属野外作业、工作条件艰苦、劳动强度大或昼夜连续倒班作业的一线岗位。具体包括采油厂、销售事业部、甲醇厂、石油天然气化工厂、井下技术作业公司、新疆吐哈油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特种车辆工程公司、机械厂、供水供电处的一线艰苦岗位。

第二十一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员工退出一线艰苦岗位:

(一)因工致残或患职业病,伤残等级5-6级的;

(二)因病或非因工负伤, 经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包括精神病患者)的;

(三)因身体、年龄原因,不宜继续在一线艰苦岗位工作的;

(四)其它确需退出一线艰苦岗位的。

第二十二条对于退出一线艰苦岗位后可以继续在二、三线岗位工作的人员,用人单位应积极稳妥地做好内部人员调剂、转岗安置工作。

第二十三条对于从一线艰苦岗位退出后转岗安置确有困难,或本人不胜任调整后的岗位,但符合退休、退职、内部退养或离岗歇业条件的,应当办理相应的退出岗位手续。

第二十四条符合一线艰苦岗位退出条件的员工,转岗安置到二、三线岗位的,按照公司的工资管理办法,执行新岗位的薪酬福利待遇。其中:奖金和津(补)贴按新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1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