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关于实行大型设备定期检修问责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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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固定设备定期检修问责制实施细则

集团公司所属各生产矿:

为了贯彻[焦煤生字(2005)27号]“关于加强矿井大型固定设备定期检修和日常维护的通知”文件精神,确保大型固定设备定期检修问责制的贯彻落实,确保大型固定设备和主要机电运输系统能够安全、可靠、持久、高效运行,确保其技术性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确保矿井持续性安全生产,认真落实责任和责任追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各矿对在用主要设备和主要机电运输系统责任制,2005年底前都要实行包机制。每台设备都必须明确维护检查专责人,技术管理专责人。并明确和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于12月底前将专责人和责任追究制度报生产处,安检局。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炭设备管理规程》、《完好标准》和标准化的要求,建立健全日常性的检查维护制度,内容包括:

一、有关制度:

二、有关图纸

三、有关记录

四、大型主要设备档案资料

五、职工培训

生产处要对各矿的各类制度、记录、资料等进行指导和调研,于12月底完成对各类制度等的规范工作。各矿对大型固定设备,要加强现场检查力度,并有案可查,生产处每半年组织一次理论和实际考试。培训考试成绩记入相关评比检查成绩,各矿可作为职工个人晋级档案依据和奖罚依据。

2、确保大型固定设备的周期性检查、检修时间和检修质量。要按照设备的运行规律,定期进行预防性检查、检修、检验。各单位在检修期间除安排好关键环节设备的检查检修外,还要安排好平时不易进行的电气试验、无损探伤、主扇反风、罐笼及人车的防坠试验、井下电机车制动性能测试和排水系统、通风系统、压风系统、主提升系统的技术测定工作。矿井停产检修时间每年不少于12-15天。主要大型设备每日不少于2-4小时检查维修。严禁设备超额定值或长期带故障运行,各矿要将每月5日前将上月实际检修情况报生产管理处机电运输科。停产检修的要提前将检修计划报生产处,重大和重要检修项

目必须提前向生产处报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生产管理处要掌握大型固定设备的检修和检测检验周期、检测检修时间,安排专人每月落实一次矿停产检修情况。各矿大型设备检修周期一到,生产管理处要提醒矿机电负责人安排检修。

3、各矿要加强对大型固定设备、供电、运输、井筒装备等关键环节的定期检修,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并将检修中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生产管理处,各矿要有计划地利用好停产检修时间,做好大型固定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⑴、定期对大型固定设备的隐蔽部件进行彻底解体检查。主、副井绞车主轴轴承(轴瓦)、减速机各轴承(轴瓦)、减速机各级齿轮点蚀磨损等情况要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并测量各部间隙,对间隙不合适和零部件损坏要及时调整和更换。主、副井液压站、主、副井减速机所用制动油和润滑油每年更换一次,同时还要对液压站及其阀件、管路进行清洗检查,打开制动闸进行彻底的检查维护。清洗液压站及其阀件、管路、制动闸油缸必须同时进行,矿进行以上工作时,生产处要有专人现场了解和掌握其检查、检修情况,并以书面形式报有关领导。

⑵、做好大型固定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提升装置的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连接装置、防坠器、制动绳、缓冲器及缓冲绳、罐耳、罐道、阻车器、罐座、摇台、装卸设备、天轮和钢丝绳,以及提升绞车各部分,包括滚筒、制动装置、深度指示器、防过卷装置、限速器、调绳装置、传动装置、电动机和控制设备以及各种保护和闭锁装置等,每天必须有专职人员检查一次,每月还

必须有分管矿长组织机电科有关技术人员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必须留有记录。对于主、副井提升系统要求每旬测量一次闸瓦间隙,每月必须由机电科技术主管人员组织测一次贴闸油压。贴闸油压大小应由液压站工作压力计算得出,即p t=p m-p1-p2,p t为贴闸油压,p m为液压站工作油压,p1为保证全松闸时闸瓦间隙所需油压,p1=Kδ/n1A,其中K为弹簧刚度,N/mm;δ为闸瓦间隙,mm;间隙为1mm时p1=0.5Mpa,n1制动缸内蝶形弹簧片数;A为制动缸活塞有效作用面积,mm2;p2为油缸密封等阻力折算油压,取0.7Mpa,若贴闸油压低于以上计算值,应检修、检查制动闸,重新调整闸瓦间隙,确保制动力矩满足要求。生产处要安排专人在12月底前对各矿主副井提升机的工作油压等进行一次核实。

⑶、主提升钢丝绳必须选用重要提人等级,由供应处统一采购订货。矿更换钢丝绳规格型号,必须征得生产处书面同意。钢丝绳的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必须按规定作试验,不合格必须更换。对悬挂使用的钢丝绳每次悬挂前都必须进行安全系数验算。要求专职维护工每天必须对提升钢丝绳的外观检查一次,每周对提升钢丝绳进行一次详细检查,内容包括直径变化、断丝、锈蚀、松股、损伤、伸长等,并做好检查记录。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卡罐、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后要认真检查,严重扭曲部分必须剁掉,钢丝绳受猛烈拉力后的直径减小或断丝数超过《规程》规定必须更换。机电科技术主管人员每旬必须查阅一次钢丝绳检查记录并签字,每月必须亲自参加一次钢丝绳检查。

⑷、主、副井提升容器(箕斗、罐笼)要定期检修更换。副井罐笼要求每

2年大修一次(经生产处检查认可后可延长至3年)。立井提升容器与提升钢丝绳的连接,要采用楔形连接装置,每次更换钢丝绳时必须对连接装置的受力部件进行探伤检验,合格后方可连续使用。楔形连接装置的累计使用年限单绳提升不得超过10年,多绳提升不得超过15年,每台楔形连接装置必须编号管理,并有使用年限记录,12月底前生产处要对各矿楔形连接装置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落实。12月份以后,对楔形连接装置超期使用,不按期进行探伤检验或无编号管理的,发现一台次对矿罚款10000元。新安装和大修后的防坠器,必须进行脱钩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使用中的立井罐笼防坠器,应每6个月进行一次不脱钩试验,每年进行一次脱钩试验。对使用中的斜井人车防坠器,要每班进行一次手动落闸试验,每月进行一次静止落闸试验,每年进行一次重载全速脱钩试验。各项试验必须有记录,记录表格的填写符合防坠器说明书要求。

⑸、加强井筒装备的检查、维护。对各种形式的罐道、罐耳,每天必须有专人检查,并有记录。有专人分期分段对井筒全部罐道各面的磨损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留有记录。全部检查一次循环周期是:木罐道4~6个月;钢轨罐道、组合罐道6~12个月;钢丝绳罐道1~2个月。每周测量一次罐道和罐耳的间隙,每周对制动绳、缓冲绳、防撞绳、尾绳的断丝、锈蚀及绳径情况以及钢丝绳罐道、防撞绳、尾绳、缓冲绳、制动绳的张紧装置和固定装置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有记录,对重点地方:如井口、井底停车点、磨损严重点每天检查一次。对金属井架、井筒罐道梁和其他装备的固定情况和锈蚀情况,应每年检查一次,并对锈蚀部分进行防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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