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的安全供电概述参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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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的安全供电概述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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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矿井的安全供电概述参考文本

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在满足电力用户对供电可靠性要求的同时,又照顾供

电的经济性,这是合理的供电原则之一。无论在国民经济

中还是煤矿企业中,不同的用电户对供电的可靠性要求不

完全相同,因此通常将它们分为三类:一类负荷、二类负

荷、三类负荷。

由于煤矿生产是井下作业,生产场所空间狭小,空气

潮湿,顶板有压力,井下有涌水而且还有瓦斯和煤尘。特

别是采掘工作面,电气设备移动频繁,负荷变化大;大型

采掘设备直接启动,强大的电流冲击着电网,因此,矿井

供电必须保证安全、可靠、经济,且有良好的供电质量和

供电能力。

一、矿井供电的基本要求

1、供电可靠。即要求供电不中断。对煤矿的供电一旦中断,不仅会造成全矿停产,而且会导致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一些重要设备(如水泵、通风机)停止运转,危及矿井及井下工人的安全。因此,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要求煤矿实行连续供电。

2、供电安全。电能有它的特殊性,使用中稍有疏忽,就会导致人身触电、电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煤矿主要是地下作业,工作环境和地面有很大的差别,特别是存在有爆炸危险的瓦斯和煤尘,因而不仅发生人身触电和电火灾的可能性比地面大,而且会导致瓦斯、煤尘爆炸严重后果。因此,煤矿供电必须保证安全,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3、有良好的供电质量。这主要是指供电频率和供电电压偏离额定值的幅度不超过允许的范围。否则,电气设备的远行情况将会显著恶化,甚至损坏电气设备。

我国规定一般电力设备使用的交流供电标准频率为50赫兹。偏差不超过±0.2~±0.5。电压不超过±7%。

4、有足够的供电能力。这不仅要求电力系统或发电厂能供给煤矿充足的电量,而且要求矿井供电系统的各项供电设施,具有足够的供电能力。

5、供电经济。在以上四项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尽量做到供电系统简单、操作方便、基本建设投资和运行维护费用低。

二、矿井供电系统的分类和等级划分

1、供电系统的分类。一类负荷:凡因突然中断供电会导致人身伤亡事故,或损坏重要设备且难以修复,或给国民经济带来很大损失者,均属于这一类。显然煤矿属于一类负荷。煤矿中的通风、排水、升降人员、抽放瓦斯、医院等也都属于一类负荷,又称保安负荷。因此是煤矿中最重要的用户,要求供电绝对可靠。为此,对这类用户的供

电,必须设有备用电源和备用供电线路。二类负荷:凡因突然中断供电会造成大量减产者。如煤矿中专门用于提升煤和物料的提升设备、压风机、井底车场、采区变电所等。三类负荷:凡因突然中断供电对生产没有直接影响者。

2、供电电压等级的划分。目前,煤矿井下采用交流电电压等级有:6000V、1140V、660V、380V、127V、36V。

6000V—为矿区内高压配电电压或动力电压。

660V—为井下低压配电电压或动力电压。

1140V—为采煤机的专用电压。

127V—为井下照明、手持式电钻的电压。

36V—为控制电压,也叫安全电压。

直流电压有:250V或550V为井下架线电机车的电压。三、井下电气设备的三大保护

1、过电流保护。过电流简称过流。凡是流过电气设备和电缆的电流超过了它们的额定电流。

电气设备和电缆出现过流后,一般会引起它们过流,严重时会将它烧毁,甚至引起电火灾和井下瓦斯、煤尘的爆炸。由此可见,电气设备和电缆的过流是一种不正常状态。井下常见的过流故障为短路、过负荷、断相三种。

(1)、短路。短路是指电流不经过负载,而是经过电阻很小的导体直接形成回路,其特点是电流很大,可达到额定电流的几倍、十几倍、几十倍,甚至更大。因为电流很大,发热剧烈,如不及时切除,不仅会迅速烧毁电气设备和电缆,甚至引起绝缘油和电缆着火酿成火灾,还会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2)、过负荷(过载)。过负荷不仅是指它们的电流超过了额定数值,而且过电流的延续时间也超过了允许的时间。

电气设备和电缆过流后,绝缘绕组和绝缘导体的电流密度增加,发热加剧。如果过流的延续时间很短,不超过允许的时间,电气设备和电缆的温度不会超过它们所用绝缘材料的最高允许温度,因而不会被烧毁,允许继续运行,这种情况称为允许的过载。但是,如果延续时间超过了允许的时间,电气设备和电缆的温度将升高到足以损坏它们的绝缘,如不及时切断电源,将会发展成漏电和短路故障,因此也要加以预防和保护。

引起电缆和电气设备过负荷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电气设备和电缆的容量选择过小。另一个是对生产机械的错误操作,此外,电机的端电压过低或电机堵转时,将长期通过电机的启动电流,因而是最严重的过负荷。

(3)、断相。三相电源断一相或三相绕组断一相,称为断相或缺相、跑单相。

过流故障有如下的危害:a、过流倍数较低时,引起电气设备和电缆的温升超限,缩短设备使用寿命。b、过流倍数较高时,将导致电气设备烧毁,甚至引起火灾和瓦斯、煤尘爆炸事故。过流倍数很高时,会在电网上造成很大的压降,影响电网的正常运行。

过流保护的要求:必须有选择性、可靠性、动作迅速、经济合理。

2、漏电保护。电网的漏电又分为集中性和分散性漏电。集中性漏电是指在变压器中性点不接地的电网中,由于某处(或某点)的绝缘损伤而发生的漏电。分散性漏电则是由于整个电网或整条线路的绝缘水平降低,而沿整条线路或整个电网发生的漏电。

漏电的危害:①增加人身触电的危险;②增加引起瓦斯、煤尘爆炸的危险;③可能造成电雷管先期爆炸事故;

④可能引起电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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