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与解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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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恒丰汇金投资有限公司人事管理文件
文件名聘用与解聘管理制度编码:
HH-RSZD-201401A
共6页
制定
审
核
批准
制定日期
审核日
期
批准日期
颁发部门
颁发数
量
生效日期
分发单
位
有效日期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聘用、解聘管理工作,确定员工招聘入职标准及管理依据,切实提高招聘效率和质量,保证新入职员工的素质及员工解聘管理,组建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包括试用期员工和正式员工。
3.职责
3.1 各部门经理:依据公司经营计划及部门合理人力需求,负责填报部门年度用人需求计划,由
人事行政部报分管领导批准。
3.2人事行政部:负责评估、汇总各部门人员需求计划,定期或不定期通过各类渠道甄选及录用所
需的各类优秀人才,实现企业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3.3核心管理层:负责制定公司经营规划,为各部门人力需求计划提供制定依据;并负责批准需求
计划。
4. 招聘审批及任命权限:
副总经理级别的人选根据公司架构设置及公司发展需要由总经理提名,人事行政部配合总经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及董事长决定聘用或任命;
部门经理级别的人选根据公司架构设置及公司发展需要对外招聘,人事行政部负责组织实施,由总经理决定聘用或任命;
部门经理级别以下人员的招聘工作根据公司架构设置及公司发展需要对外招聘,在总经理及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由人事行政部配合该部门经理组织实施;
5.具体管理与流程:
5.1招聘组织管理:
5.1.1计划内招聘:由人事行政部在公司核定的相关岗位编制内依据各部门提交的需求制定公司年度用人计划,并负责拟定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各部门负责提出人需求并参与招聘测评的技术设计和部分实施工作,公司相关领导进行复试或审批。
5.1.2计划外招聘:
各部门因特殊原因确需临时招聘员工,应填写《用人需求申请表》,并在临时招聘员工期望到岗时间前1个月前按程序审批后向人力行政部报备。
计划外招聘审批流程:用人部门填写《用人需求申请表》,由人力资源部对计划外招聘岗位的实际需求进行评估,经总经理同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人事行政部根据《用人需求申请表》的需求进行相关招聘。
用人部门的部门经理应配合人事行政部进行招聘的面试工作。
5.1.3战略性人才的需求和招聘,实行专项报批,由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
需成立招聘小组:至少由3人组成,分别来自人事行政部、用人部门、公司领导或聘请外部人力资源专家。着重把握应聘者对工作的理解是否与公司经营理念一致,是否认同公司;以往的工作经历及反应、工作应对能力等。
5.1.4特殊渠道引进人才的需求和招聘方式(限于高级管理人才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由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
5.2招聘经费:
招聘属非常规性的重要人事工作,招聘工作经费预算实行单独列帐管理。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年度或专项招聘计划,对照以往实际费用支出情况,年初拟订合理的招聘费用预算,经相关部门审核,报总经理同意、董事长批准执行。
5.3招聘周期:
招聘周期指从人事行政部部收到《用人需求申请表》起,到拟来人员确认到岗的周期。每一职位的招聘周期一般不超过8周。有特别要求的职位,将视实际情况经用人部门与人事行政部协商后,适当延长或缩短招聘周期。
5.4招聘方式:
根据公司所需岗位和级别的不同采取有效的招聘渠道组合,具体招聘渠道如下:
媒体招聘
通过相关网站、大众媒体、专业刊物广告发布招聘信息,查阅网上应聘人员情况,建立公司外部人才库,根据需要考核录用。
招聘会招聘
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的人才招聘会设摊招聘。
校园招聘
公司根据人力需求实际情况考虑和部分专业性学校进行沟通并进行招聘活动。
内部员工推荐
公司鼓励内部员工推荐优秀人才,由人事行政部本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程序考核录用。
委托猎头公司招聘
对公司关键的管理和技术的职位招聘,必要时,可通过人才猎头公司寻找。
其它方式招聘
招聘专员从各类人才库系统中检索,管理顾问公司介绍,离职员工复职(正常手续辞职人员)等方式。
5.5招聘基本程序:
5.5.1初步筛选:
人事行政部负责收集、整理各招聘岗位的全部应聘简历,并进行初步筛选;
初步筛选标准:个人基本情况、经历经验、学历、专业、籍贯、适应性、通勤距离等。
5.5.2笔试(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采用):
人事行政部负责逐步建立包括文字能力、专业技术、性格特质、情商等在内的完整笔试题库。应届毕业生需参加能力方面的测试,非应届毕业生可选择进行。
5.5.3面试:面试步骤:初试、复试(三试)
人事行政部负责各招聘岗位的初试,并决定是否进入笔试和复试。
人事行政部负责配合部门主管、高层领导复试,并根据综合评估结果提出意向录用人选。
应聘人员填写《应聘申请表》,面试者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评估,详细填写《面试评估表》,并
详细填写意见。
人事行政部组织面试时,初试候选人员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应不少于3:1;
5.5.4面试过程中,若发现应聘者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不予聘用:
以往患有严重疾病史(如心脏病、精神病等)
与原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在以往的工作经验中职业道德欠佳、品质恶劣、自私自利的。
能力不能胜任所招聘岗位要求的。
其他无法适用招聘岗位的情况。
5.5.5背景调查:
在决定聘用过程中,人事行政部负责向拟聘用人员的背景进行调查了解,最终决定是否聘用。
背景调查针对所有拟聘用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