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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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局(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履行审计职责,发挥审计作用,保障企业健康运行第一条市局(公司)审计部门为全市烟草系统内部审计主管机关。在局(公司)党组的领导下负责管理、指导与监督全市烟草内审工作,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并接受省局(公司)审计处的业务指导、管理与监督。
第二条内审人员应具备与其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实行岗位资格和后续教育培训制度。享受审计人员应有的各种待遇和津贴。
第三条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部门、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第四条本企业内审机构和审计人员应履行的职责:
(一)全面预算的执行、管理和使用;
(二)资产、负债、损益以及与企业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三)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四)局(公司)所属有经济实体的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
(五)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
(六)经济合同的签约、履行;
(七)基本建设及其他工程项目的立项、概(预)算、决(结)算;
(八)国家财经法规和部门、单位规章制度的执行;
(九)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五条本企业内审机构及人员的主要权限:
(一)要求各部门、单位按时报送相关文件、资料等;
(二)对审计涉及事项向有关部门、个人进行调查,索取证明材料;
(三)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损失浪费的行为,经领导同意,有权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四)对阻挠、妨碍审计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或隐瞒真相,提供假资料、假情况的,经主管领导同意,有权采取封账、封资料等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五)对发现问题有权提出改进、提高的建议和纠正、处理的意见;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直接责任人员,有权提请局(公司)行政办
公会议讨论处理;对模范遵守和维护财经法规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向市局(公司)党组提出建议表彰;
(六)对审计中重大事项,有权向上级内审机构或审计机关反映;
(七)对达到一定投资规模的建设项目预(概)算、决算进行审计,做到不审计不结算,先审计后付款;
(八)对存在重大管理问题进行审计调查,就员工关心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项审计,提出审计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第六条内部审计一般工作程序
(一)制定审计计划。
(二)做好审计准备。1、成立审计组,进行审前调查;2、编制项目实施审计方案;3、下达审计通知书;4、进入被审计单位。
(三)具体审计实施。实施现场审查与取证的过程。即审计组根据审计方案,按规定和程序办理。
(四)审计终结。将审计结果、证据及相关资料筛选、归类、分析、整理,作出综合评价并形成审计报告初稿,征询被审计单位意见,被审计单位须在规定期限内出具书面反馈意见,经审计负责人审核,形成报告要件,报主管领导审定(重大事项审计报告经党组审定)。必要时出具审计意见书及审计决定。项目审结完,整理审计相关文件资料,按规定编目,装订成册,归档保管。
(五)审计部门对重要审计事项进行后续审计,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和结果。
第七条基本建设、维修项目审计工作规程
(一)凡基建、维修项目,经批准实施概(预)算金额达1万元以上(含1万元)实行必审制度,由审计部门负责。
(二)基建、维修项目审计程序:
1、对项目立项、审批资料的审查;
2、对管理(或承办)部门提交审计项目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
3、对审计项目内容的初审;
4、对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工程价款应按合同约定、项目预算及工程进度预支,预支幅度应严格控制在70%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