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大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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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大纲标准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是培养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锻炼创造能力的重要环节;是学生综合素质教育与工程实践能力培养效果的全面检验。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实现本科培养目标,从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严格、科学和规化管理出发,对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做如下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
1.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与社会、生产、科研和实验室建设等实际任务相结合,其中,理工科毕业设计(论文)来自实际任务的选题应在85%以上,文科毕业设计(论文)具有理论和实际意义的选题应在85%以上。选题的难度和工作量应适合学生的知识、能力、相应的实验条件和毕业设计所规定的时间;也可以选择符合学生专业方向的模拟性质的题目,但要“假题真做”,尽量结合专业实际。
2. 毕业设计(论文)的容应属于学生所学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围。工程技术类专业必须侧重于工程设计、工程技术专题或实验研究、设备调试等课题;理科类专业应侧重理论研究和应用课题。
3. 学生应该有一个完整的毕业设计(论文 )任务,以达到全面训练的目的。原则上一个学生一个课题,完成大课题中的子课题的学生应对整个课题有全面的了解,但要各有侧重,要能反映出各自的水平。
4. 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由指导教师申报,经主管院长审定后,向全体学生公布和介绍。课题的确定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学生填写选题志愿,由学院(系)根据学生志愿和教师的意见,最后确定学生的毕业设计题目。
二、指导教师
1.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要由具有讲师或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由助教任指导教师时,应有副教授以上的教师参与指导。
2.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的学生数不宜超过10名,指导毕业论文的学生数不宜超过8名
3.指导教师应认真、及时地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任务书的容包括课题的题目、容、专题部分(含图纸要求)以及与之对应的指导日历(含选题依据、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进度要求等)。
4.指导教师应有明确的指导计划,抓好关键环节的指导,加强阶段检查;每周至少对学生进行一次答疑和检查,回答问题,解决困难,认真指导论文写作,并记载检查结果。指导毕业设计期间,教师外出不得超过两周,外出时应该委托一名教师临时负责指导。
5.需要在工厂或校外其它单位进行的毕业设计,可聘请该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参加指导工作,但学校必须派教师参加立题、检查和答辩,确保论文质量。
6.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教师不仅应负责业务指导,还要对学生的思想、行为负起责任,在整个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请假制度,不得放任自流。要注意言传身教,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三、毕业论文(设计)检查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选题——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答辩——归档
1.开题报告
学生在调研、充分理解工作目的的基础上,经开题报告检查后方可进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其程序是,题目一经选定,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学生根据任务书的要求进行开题。开题应在选题后2~3周之完成。开题检查的要点如下:
(1)文献综述:学生根据任务书的要求进行资料的搜集,查阅有关文献资料,阐明所选课题在其所属领域的发展现状、对其进行研究开发的价值和意义,并说明本课题的重点、难点和特色;
(2)要达到的目标:学生根据任务书的要求,说明拟设计(论述)的主要容,以及拟提交的成果形式;
(3)研究方案:学生根据任务书的要求,说明为实现设计目的涉及到的理论基础及拟采用的方案;
(4)计划进度:将设计任务进行科学的分解,将分阶段完成的任务进行合理的时间分配,定出阶段成果形式,以便于指导教师的指导与检查。
开题报告检查应着重以下几方面的容:学生是否已充分理解课题的容和要求;工作计划是否切实可行;是否具有课题所要求的实验条件等。开题检查不合格者,必须在一周重新完成。
2.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应在毕业设计进行中间进行,检查结果应记录下来,作为论文最终评判考核的依据之一。中期检查的容为:
(1)学生进行毕业设计的进度、质量、出勤、纪律;
(2)题目是否恰当,教师的指导是否到位;
(3)学院(系)的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学院(系)是否对毕业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和整改;
3、结题验收
结题验收在实验或设计工作完成后、论文书写前进行,检查要点为:
(1)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行为是否规,有无严重违纪现象;
(2)学生的设计图纸是否合格,实验数据是否完备可靠;
(3)现场抽查实验演示操作、实验结果、计算机程序运行结果;
(4)学生是否按毕业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全部工作。
结题验收未通过的学生不允许书写论文,限期整改。
四、毕业答辩组织
1.学院(系)答辩委员会由5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学院(系)答辩委员会主任,教学秘书担任秘书;答辩小组由不少于五名具有讲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组成,其中至少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且小组教师的擅长方向应能覆盖本学科的主要研究方向,五名小组成员中可指定一名组长和一名秘书做答辩记录。需聘请校外人员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时应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批准。
2.答辩小组以协商或投票方式给学生评出成绩,一个专业或班级分设几个答辩组时,要统一考虑分组论文水平和成绩评定的一致性。
3.学生必须在答辩前3天将毕业论文全部材料和指导教师评语交学院(系)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把材料转给合适的评阅教师审阅,评阅教师要写出评语并给出成绩。
4.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为30分钟左右,要出示有关报告、图表、数据或实物,自述设计的主要特点、分析和计算的主要依据与结论、设计中的体会和改进意见。自述应在15分钟左右完成,以便考核学生的组织与表达能力。
5.答辩会上的提问应围绕毕业设计课题进行。重在考核学生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对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
五、毕业答辩方式与程序
为激发竞争意识,给优秀学生提供崭露头角、显示才华的机会,杜绝指导教师碍于情面相互关照的现象,确保毕业答辩收到实效,下面几种方式可供参考。
1.争优答辩
争优答辩采取两种形式。一种是一轮答辩后,选出比较好的毕业设计(论文)在全院进行公开的争优答辩;另一种由学生自己申请并经指导教师推荐后在全院参加争优答辩。通过公开答辩、比较,评出名符其实的毕业设计优秀论文。
2.分组答辩
该答辩形式一般适用于非争优论文的答辩。由于分组答辩的学生较多,各答辩小组必须严格要求,公平评分,并将答辩评议结果和答辩记录及时上交学院(系)答辩委员会,以便答辩委员会合理协调分组成绩。
3.从严要求的争议答辩
各答辩委员会在成绩评定中,将不低于参与毕业设计学生人数5%的后序学生排序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将请专家对这些学生进行抽查评审,以核定学生的论文成绩、考查各学院(系)毕业论文水平及成绩评定水平。若对后序产生争议,可在全院进行二次争议答辩,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其毕业设计成绩。
4.论文评审和答辩回避制
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由指导教师给定成绩,一并交学院(系),由学院(系)指派一名评阅人在不知道指导教师和给定成绩的情况下对论文进行评阅,并给定成绩,如果两者成绩差别过大,则答辩委员会可以评阅人评定的成绩为主作为成绩评定的参考。在答辩过程中,所答辩学生的指导教师不担任评委并应自觉回避。
六、毕业论文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