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营管理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市场经营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实现规范化管理,保证聚美瑞五金机电城有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创造公平竞争的氛围,做到文明经营和文明服务,促进市场繁荣,特制订本管理规定,望大家互相监督实施。

一、全体业主及进场经营户,必须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服从市场管理,遵守市场管理规定。

二、弘扬社会商业道德,诚信、合法经营,公平竞争,自觉维护消费者利益及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不得在市场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

三、保证持证照经营,并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它许可证件,自觉缴纳国家规定的税费,按时缴交铺位租金、物业服务费、水电费及其它有偿服务费。

四、遵守关于保护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得销售、展示、宣传冒充或假冒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场内经营者未经授权不得以特许经营、总代理、总经销、专营专卖形式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

五、自觉遵守有关消防法规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准私自拉接电线,严禁使用超负荷电器,商铺和仓库按要求配备灭火器,随时接受市场和消防管理人员的检查。超负荷电器,警告后继续使用的,管理方有权对该商户停止供电并没收相关物品。下班离开时必须关闭铺内所有电源。必须与聚美瑞五金机电物业公司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六、严格按市场规定时间营业。市场开闭市时间9:00~18:00(特殊情况,提前报物业,通知相关部门配合,商户开闭市时间可根据季节适当调整),不得迟到、早退,闭市时应配合退场,保安进行巡场检查。

七、为维护大多数商家利益及市场整体形象,各商户必须遵照市场规定的营业时间开门营业,未经市场同意,不得擅自关门停业,如因特殊情况,须提前书

面向管理方申请。市场管理方有权对商户营业时间进行考勤,凡未请假,连续三天或每月累计五天不开门营业者,管理方有权对自营商户进行处罚;承租户视为自动弃租处理。

八、严禁存放任何违禁品、易燃易爆危险品,若有违反并造成严重后果,概由商户自行承担,触犯法律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商铺前不得摆放货物。必须遵守市场管理规范标准,服从市场管理,不得占道经营,不得随意在商铺门口摆放。凡违规摆放,经管理方通知整改后,拒不理睬、不配合的,市场管理方将采取强制措施将货物清理出场,货主领取货物时,需支付人工搬运费及保管费。

十、加强停车场秩序管理。凡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管理,遵守市场相关规定,车辆必须按照指定位置停放,听从管理人员指挥,不阻碍交通。违规停放第一次警告,不听劝告者市场相关部门可采取拖离、锁闭等强制措施。

十一、任何商户不得在经营场地内私自制造和挂贴广告、宣传品及其他展示物品,否则管理方有权强行拆除,造成外观影响,公司有权制止并处罚,由此产生的费用以及造成的损失,由广告牌设置和张贴者承担。如确有需要,可向公司提供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商户可向公司申请内外部广告位,有偿使用。每位商户对自己铺位屋顶的广告位具有优先有偿使用权。

十二、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卫生、秩序、安全)制度,维护铺内、门前的环境卫生和商城秩序,不得随意向通道内乱丢垃圾、包装袋等杂物,不得在商铺以及公共通道聚众赌博、打牌、下棋等影响公共消防安全以及他人经营活动的行为。在市场不得有或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对商城内发现有危害国家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人和事,应立即向商城管理人员或有关部门举报,不得隐瞒。若发生被盗事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协助配合侦破工作。

十三、严禁擅自改动、挪用、占用商城的公共设备,遵守各种公共设施,设备使用规定,自觉维护区域内的设施设备,不得私自更换水表、电表、铺内管线,如有需要,可向物业中心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由商城统一更换。主动为商城管理

人员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正常检查、维修、保养提供方便,对故意破坏商城公共设施设备的行为,商城除进行双倍索赔外,同时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十四、保安、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营业场所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及违规现象,当发现隐患或违规现象要求整改时,经营户应予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

十五、商户在非营业时间做好水电、门窗、车辆的关锁,店内不得放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积极配合商城的管理工作。如非营业时间需延时加班,需到物业中心办理加班手续。

十六、维护商户和商城的形象,做到文明经商,严禁危害公共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其它不道德行为。营业时间不准在市场内打架、斗殴,造成极坏影响,情节严重者停业整顿,接受处罚。对消费者要文明、礼貌,消费者有权对商户的违规、不文明礼貌等影响市场形象的形为进行投诉。

十七、经营过程中,如与消费者产生纠纷,应避免矛盾激化,主动与消费者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及时向物业中心咨询投诉反映情况,请其协助处理;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十八、以上管理规定,所有经营户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市场管理方有权进行相应处罚并督促整改。自营商户在收到管理方整改通知三日内拒不整改的,管理方将采取相应措施;承租商户在收到管理方整改通知三日内拒不整改的,自行将商铺内货物清理完毕并办理相关退铺手续,逾期不清理,视为自动放弃商铺承租权及货物拥有权,管理方有权收回商铺,另行安置。租金、押金不予退回;因货物未搬清所受损失由商户自行承担。

十九、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十、本规定一式两份,市场管理方(物业公司)与商户各执一份。

报警电话:110 火警:119

市场服务中心电话:****** 消费者协会电话:12315

商户承诺遵守签字:

*********物业管理公司

二0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