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管理资料最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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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1.什么是地籍?什么是地籍管理?

地籍是指国家为一定目的,记载土地的位置、界址、权属、数量、质量、地价和用途(地类)等基本状况的图、簿、册。

地籍管理(Cadastral Management)是指国家为研究土地的权属、自然、经济状况并建立地籍图、簿、册等而实行的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措施。

2.地籍分类有几种?他们之间有什么实质上区别?

1、按发展阶段划分

2、按地籍的特点任务分

农村城镇郊区,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农村

居民地,国营农场的国有土地

略降级要求,使用农村地籍规范

▪或按地籍开展范围和对象特征

按地籍手段和成果形式上分类

3.陈述地籍与国家的关系?地籍在国家管理中起什么作用?

4.地籍管理的基本内容有几项?是什么?各自得任务是什么?相互之间有什么内在联系?

地籍管理的基本内容有5项,包括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管理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土地调查的任务是查清土地数量、质量、分布、利用和权属状况。

土地登记的任务是确认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依法实行土地权属的申请、审核、汇总、统计分析造册和核发证书。土地统计的任务是为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充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全面系统地记载、整理、研究和分析土地的数量和质量及占有和利用状况;对土地利用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为制定政策和编制计划提供依据。

地籍档案的任务是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和要求,科学地管理地籍档案,为本部分及国家有关业务部门提供服务和条件。地籍档案管理的任务要通过收集、整理归档、鉴定、保管、统计和利用六项工作内容来实现。

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任务是通过对地籍信息进行采集、编辑、数据管理、查询、分析和输出等工作来实现信息的计算机及网络化管理的过程。

作为我们土地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地籍管理各内容间相互联系衔接。土地调查是基础;土地登记和土地统计是土地调查的后续工作,是巩固土地调查成果并保持现势性的必要措施。在实践中,土地统计可以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后进行,即先统计后登记,把土地统计作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后续工作,以保持土地调查成果的现势性。土地统计也可以在土地统计之后进行,以保证土地统计成果更加精确和稳定。地籍管理的各项工作成果是地籍档案的基本来源,而地籍档案管理又是地籍管理各项工作成果的归宿,并为开展地籍管理各项工作提供查考和依据。

地籍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土地产权管理是核心,以地籍法制建设为突破口,向全面提高土地登记地位迈进。以地籍信息系统建设为突破口,向全面实现地籍管理的自动化和信息化迈进。

以土地登记公开查询、地籍中介组织建设和地籍资料资产化为突破口,向全面实现几滴事业的社会化和产业化迈进,地籍信息系统的建设是我国地籍管理的首要任务。

5.概述地籍管理的性质?

6.地籍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保证地籍资料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保证地籍资料的连贯性和系统性

保证地籍资料的可靠性和精确性

保证地籍资料的概括性和完整性

保证地籍资料的多用途性和高效

7.我国地籍管理可划分成几个历史阶段?各有什么特点?

8.为什么说地籍管理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

第二章

1.概述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概念和开展的历史背景。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指在全国范围内,以县为单位,以图斑为基本单元,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查清各类用地的面积、分布、利用和权属状况,又称土地数量调查。

开展的历史背景是:1984年以来开展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还担负着为建立土地登记制度服务的目的,而土地登记的必要前提是土地权属界线清楚,从国情出发,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中,结合进行土地权属界线调查的内容,其实质就是除城、镇、村庄内部意外的地籍调查。

2.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任务和内容是什么?

任务是:分县查清各种土地利用各项的面积及分布,土地的叔叔状况和利用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按行政辖区汇总出各乡、县、地、省和全国的土地总面积及土地分类面积。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内容

1) 查清土地权属界线和各级行政管辖界线;

2) 查清土地利用类型分布,并量算各类土地面积;

3) 按土地权属单位及行政区辖,汇总出土地总面积及各地类的面积;

4) 编制土地利用现状图(县、乡两级)、土地权属界线图(县、乡两级);

5) 对土地利用状况作出科学评价,分析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土地利用经验教训,提出确权意见和合理利用土地的建议。

3.勾绘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程序框图,并阐明各阶段在整个调查中的作用。

4.外业调绘要完成哪几项工作?各有什么要求?

1)境界与权属界线调绘:

行政境界线:包括国界线、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县(市)以及乡(镇)界线。

国界线省(自治区、直辖市)界线地(市)界线县(市)界线

乡(镇)界线

土地权属界线:指村(大队)、农、林、牧、渔场界;居民地外的厂矿、机关、部队、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的土地所有权界和使用权界。

村界争议界

境界线(权属界线)标示要求:

①以线状地物为界的,线状地物双线时,界线与线状地物的中心线相重合;线状地物单线时,则在线状地物两侧隔段跳绘。

②当界线以线状地物一侧为界时,应在线状地物相应的一侧移位0.2mm标绘。

③对于有争议的界线段,按实地的线段标绘未定界符号。

2)地类调绘

图斑:指被境界、土地权属界、线状地物、地类界封闭而形成一个具有相同地类的地块。表示方法:

最小上图图斑面积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对最小上图面积规定如下表:

3)线状地物调绘

(1)线状地物指北方宽度≥2m,南方宽度≥1m的河流、铁路、公路、林带、固定的农村道路、沟、渠、田坎、管道、护路林用地。

(2)宽度≥50m的线状地物,依比例尺作为地类进行调查。

(3)宽度< 50m的线状地物按半依比例尺调绘。

(4)线状地物量测精度:宽度量测读数到0.1m,宽度误差不得大于±0.3m。

4)线状地物量测方法

①河流、沟、渠

②铁路、公路、农村道路

5)线状地物编号

要求为读图和记录方便,线状地物以村或基本调查单元为单位,对权属性质、地类、宽度进行编号。线状地物采用分数形式进行编号,分子表示宽度;分母表示地类编号,如:

注意事项:

①调绘河流、铁路、公路通过城镇、居民点时,图上标示不能间断。

②调绘农村道路时,图上标示不进村。

③道路与双线河流、沟渠相交时,图上标示道路要断开,有桥梁的以桥梁符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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