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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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国际货物贸易法
Law of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第一节 国际货物买卖法律 制度概述
国际贸易术语是指以不同的 交货地点为标准,用简短的 概念或英文缩写字母表示商 品的价格构成以及买卖双方 在交易中的费用、责任与风 险的划分的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贸易术语共有13个,分 为E、F、C、D四组。
CIF
CIF与CFR相比,买卖双方所承担的义 务相同。但以CIF方式成交,卖方还承担为货 物办理运输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卖方应在不迟于货物越过船舷时, 办理货运保险。在合同无明示时,卖方可按 保险条款中低责任的险别投保。
3、我国A公司与外国B公司签订一份 CIF合同,进口电子零件。 合同订立后,B公司按时发货。A公司 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货物外包 装破裂,货物严重受损。 B公司出具离岸证明,证明货物损失发 生在运输途中。对于该批货物的运输 风险双方均未投保。 本案中风险由谁承担?
问题: 双方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3、11月25日,德国A公司向香港B有限公司发出如下 要约:Jettish彩色复印机2000台,每台汉堡船上交 货价(FOB)4000美元,即期装运,要约的有效期截止 到12月30日。A公司发出要约后,又收到了巴黎某公 司购买该种型号复印机的要约,报价高于A公司发给 香港B有限公司的要约价格。 由于当时香港B有限公司尚未对该要约作出承诺,故 而A公司于12月15日向香港B公司发出撤销11月25日 要约的通知,而后与巴黎方面的公司签约。 但是,12月22日,A公司收到了香港B有限公司的承 诺,同意德国A公司的要约条件,并随之向A公司开 出了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要求A公司履行合同。 后因A公司末履约,香港B公司诉诸瑞典斯德哥尔摩 仲裁庭,要求A公司赔偿损失。 问题: A公司与B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有效的买卖合同
4、新西兰某公司A与香港某公司B签订了由B向A提供 2000台空调的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B按时供货 500台,经A检验,因质量不合格而退货,但500台空 调的货款已付给B。 B自知本公司提供合格的产品已属不可能。就向A提 议邀请中国某公司C负责供货1500台,货款由A直接 汇付到C帐户。 3个月后,C如期提供了1500台空调机,质量经检验 合格。但A将货款汇付给C的帐户时,扣除了其已向B 支付的500台不合格空调机的货款。 问: (1)A、B、C三方之间口头协议由C向A供货,该口头 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2)C扣付500台空调机货款的行为能否支持?为什么?
三种主要的国际贸易术语
13个贸易术语中使用最多的是装运 港交货的三种术语;FOB,CFR和 CIF。 这三种贸易术语,都只适用于海运 和内河运输,买卖双方在货物交接 方式和责任、费用、风险划分中所 承担的义务基本一致,只是在运输 和保险的责任上有所区别。
FOB(...named port of shipment) ——装运港船上交货
CFR
CFR与FOB不同之处在于,由卖 方负责租船订舱并支付运费。 CFR在货物装船、风险转移、办 理进出口手续和交单、接单付款方面, 买卖双方的义务和FOB是相同的。
2、德国某公司与我国某公司签订一份CFR合同, 由德国公司向我国公司出口化工原料。 合同规定:德国公司在4月交货。德国公司按合 同规定时间交货后,载货船于当天起航驶往目的 港青岛。 5月10日,德国公司向我公司发出传真,通知货 已装船。我公司于当天向保险公司投保。但货到 目的港后,经我公司检验发现,货物于5月8日在 海上运输过程中已经发生损失。 问题:1。本案中的损失由哪一方承担? 2.本案中哪一方当事人负责安排运输?

3、关于要约生效时间问题,公约规定要约于送 达被要约人时生效。
4、要约的撤回(withdrawal) 与撤销(revocability)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在要约生效 前,将该项要约收回,使其不发生效力的行为。 要约的撤销则是指要约人发出的要约生效后,将 该项要约取消,使要约的效力消灭的行为。
1、某公司出售一级大米300吨,按FOB条件 成交,装船时货物经公证人检验,符合合同 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及时发出装 船通知,但运输途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 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当货物到达目的 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的价格出售,因而买 方要求卖方赔偿差价损失。 问题: (1)卖方是否应对该项损失负责,为什么? (2)如以CIF或CFR贸易术语成交,卖方是 否应对该项损失负责,为什么?
2、7月27日我国某公司应荷兰A商号的请求,报 出某初级产品100吨,每吨鹿特丹到岸价格(CIF) 人民币3900元即期装运的实盘。对方接收到我方 报盘后,没作承诺表示,而是再三请求我方增加 数量,降低价格一并延长要约有效期。我方曾将 数量增至300吨,价格每吨鹿特丹GIF减至人民币 3800元,并两次延长了要约的有效期,最后延至 8月30日。荷兰于8月26日来电接受该盘。 我方公司在接到对方承诺电报时,发现巴西因受 旱灾而影响到该产品的产量,国际市场价格暴涨, 从而我方拒绝成交,并复电称:《由于世界市场 价格变化,货物在接到承诺电报前已售出。
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指定的装运 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 装运港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买方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运费,在合同规定的期 间到达装运港接运货物,并将船名及装船日期给予卖方充 分的通知。 卖方要负责取得出口报关所需的各种证件,并负 责办理出口手续。买方则负责取得进口报关所需的各种证 件,并负责进口报关。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通常的单证,证明已完成交货 装船的义务。 买方应接受与合同相符的货物和单据,并 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4、韩国朴氏公司出售给马来西亚利亚公司木材。韩国朴氏公司 11月25日发传真:木材,可供1200立方米,CIF某港USD850/立 方米,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立即装船,实盘有效期至12月 5日。请回复。 马来西亚利亚公司12月1日回传真:你方11月25日传真木材1200 立方米,请延长实盘有效期10天。并请降低价格,增加数量,请 回复。韩国朴氏公司12月3日发传真:木材数量增至1500立方米, 有效期延长至12月15日。 马来西亚利亚公司12月5日回传真:12月3日发传真收悉,请空运 样品,并请再次增加数量及降低价格。韩国朴氏公司12月7日发 传真:数量可达1500立方米,最优惠价为USD800立方米。请回传 真。 马来西亚利亚公司12月13日回传真:木材样品未收到,请将此 1500立方米,USD800/立方米的实盘再次延长。 韩国朴氏公司12月14日发传真:你方12月13日传真木材1500立方 米,同意延至12月20日。 马来西亚利亚公司12月19日回传真:样品收到。你方12月14日传 真我方接受。 韩国朴氏公司12月25日发传真:你方12月19日传真悉。木材已售 出。顺致良好的问候。
一、公约的适用范围
主体: 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 客体: 排除法
(一)要约 1、要约的概念 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的人提出订立合同的建 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要约人在得到承诺时 承受约束的意旨,即构成要约。 2、要约有效的条件
(1)要约应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 人发出。 (2)要约的内容必须十分确定。 (3)要约应有要约人当要约被承诺后 即受其约束的意思表示。
5、要约的终止或失效
一是要约因拒绝而终止; 二是要约因撤销而终止; 三是要约因其所规定的承诺 期满而终止。
1、概念 被要约人声明或做出其他行为表示同 意一项要约。 2、承诺生效条件 (1)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向要约人明 示地做出 (2)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做出 (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E组: F组:
EXE(Ex works)工厂交货 FAS(Free along-side Ship) 装运港船边交货 FOB(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 FCA(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 C组: CFR(Cost and Frieight)成本加运费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CPT(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 CIP(Carriage, Insurance Paid)运费、 保险费付至 D组: DAF(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 DES(Delivered Ex ship)目的港船上交货 DEQ(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 DDU(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 DDP(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
三、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Obligations of the Seller and the BuyHale Waihona Puke Baidur
卖方的义务
(一)商品的 转移与书证的 交付 1、交货地点 2、交货时间 3、单据的交付
(二)卖方的担保 义务 1、瑕疵担保 2、权源保护
1、中国A公司与美国B公司签订了一项买卖合同。双 方约定:美国B公司向中国A公司出售一批机床,而 且中国A公司明确告诉美国B公司:这批机床将转口 土耳其,并在土耳其使用。交货的地点为中国A公司 所在地。若发生争议,选择美国法院为管辖法院。 合同签订以后,在履行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这 批机床并未转销到土耳其,而是转销到意大利。一 位意大利生产商发现该批机床的制造工艺侵犯了其 两项专利权,故要求中国A公司停止在意大利销售这 批机床,并要求损害赔偿。 后据调查,这批机床确实侵犯了意大利生产商的两 项专利,这两项专利均是在意大利批准注册的,同 时,其中有一项专利还在中国批准注册。 中国A公司及时将此情况通知美国B公司,并要求其 承担违约责任。美国B公司以其在订立合同时并不知 道该批机床转口到意大利为由,拒绝承担违约责任。
(二)承诺
3、承诺生效的时间 公约基本采取了到达主义的原则 4、承诺的撤回 承诺必须在生效前撤回
1、法国公司甲给中国公司乙发出 要约:“供应50台电机,100匹马 力,每台CIF北京4000美元,合同 订立后三个月装船,不可撤消即期 信用证付款。请电复”。 乙回电承诺:“接受你的发盘,在 订立合同后即装船。 问题: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 为什么?
买方的义务
(一)支付价金
1、付款地点 2、付款时间
(二)收取货物
1、做好配合工作 2、接收货物
2、买方中国某公司与卖方英国某公司签订了 2项 合同,规定卖方向买方供应某货8000吨,交货期 为2002年7一12月按月份分批交货。成交以后,买 方于2002年6月7日主动提前开出了信用证。 此后,买方由2002年6一11月七次电函催促卖方发 货。卖方在其四次答复中提到其供货人未能交货 并对迟延发出通知表示歉意,并以英镑贬值为由, 要求提高合同价格,买方未接受这一要求。 合同终于2003年4月、5月部分履行;英方仍希望我 方提高合同价格,我方末同意。 2004年11月16日我方函告英方,声明收到该函告 后45天内如果再不履行交货义务,即提请仲裁, 要求赔偿损失。 英方复函,由于买方2002年6月7日开立的信用证 已过期,后来又末开立新的信用证,因此解除了 卖方的交货义务。
3、我国某公司出口棉布一批,交货后 进口商寄来一件上衣,声称该上衣系我 出口合同项下所交染色棉布经其转销给 某制衣厂制成成衣的样品,该上衣两袖 的色泽有明显的不同,证明我公司提供 货物品质有严重色差,不能使用。 为此要求将全部已缝制的成衣退回,并 重新按合同规定的品质和数量交货。 问题:我国公司应该如何处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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