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硝技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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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4×75t/h锅炉烟气脱硝装置

甲方: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河南弘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总则

本技术协议适用于甲方热电分厂4台75t/h锅炉的烟气脱硝装置,采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脱除NOX技术(SNCR)”。在设计煤种、锅炉最大工况(SNCR)处理100%烟气量条件下,由乙方提出初始脱硝效率不小于50%的设计方案。技术协议范围为4台锅炉所配套的烟气脱硝装置。本工程烟气脱硝装置采用EPC总包模式。本工程的设计脱硝能力按实际所需脱硝能力的%110设计。

本协议书包括烟气脱硝装置从初步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脱硝工程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考核运行、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并能满足锅炉正常运行的需要。

乙方提供的设计、供货、安装、施工、调试等服务应是完整的,包括完成合同目标的全部服务。即使与本项目有关的要求在此未清楚提到的也包括在内。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总体进度要求,组织召开设计联络会,按时提供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安装、运行说明。

乙方应对甲方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

乙方应对脱硝装置提供性能保证,负责派遣技术专家对现场的安装、调试进行指导,并参加由甲方和乙方共同进行的性能试验。

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及规范的条文。

乙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和相关的国际、国内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对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环保、劳动卫生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如甲方有除本技术协议以外的其他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甲乙双方讨论、确认后,载于本技术协议。

本技术协议所引用的标准若与甲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严格的标准执行。

本技术协议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和签字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订货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在合同签定后,甲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

乙方应提出更优化的布置方案,经甲方确认后采用。乙方应对系统的拟定、设备的选择和布置负责,甲方的要求并不解除乙方的责任。

二、工程概况

甲方现有4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为了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特别排放标准,需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装置。

本工程拟新上4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硝系统及公用系统,公用部分按照4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设计。

乙方对所承包的烟气脱硝系统负有全责,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

三、设计和运行条件

1、锅炉烟气基础数据

2、混合烟气成分SO2 3043mg/m3,NO X 160.62mg/m3 ,CO2 7.89%,

O212.26% ,Cl-102.9 ,H2O 10.3g/m3

3、烟气流量及烟尘含量1#炉265591m3/h 100mg/m3

2#炉198307m3/h 98mg/m3

3#炉230000m3/h 100mg/m3

4#炉213974m3/h 96mg/m3

4、锅炉炉膛参数

炉型:循环流化床炉(YG-75/3.85-MI)

蒸发量:75×4 t/h

锅炉炉膛内温度:900℃

旋风筒进口烟气温度:800℃

锅炉运行负荷范围:53%~84%

锅炉年运行时间:7200小时

入炉燃料(渣煤):气化炉炉渣+飞灰/烟煤=30/70

燃煤量:渣煤15t/h.台(其中烟煤10.5t)

烟煤成份:C y:40.18%(烟煤)、C y:38.26%(渣煤) S y:1.6%(烟煤)、

S y:1.01%(渣煤) O y:25.8%(烟煤)、O y:27%(渣煤)

H y:1.88%(烟煤)、H y:2.02%(渣煤)N y:1.36%(烟煤)、N y:1.53%

(渣煤) A y:25%(烟煤)、A y:50.12%(渣煤)、Mar:7.4%(烟煤)、

Mar:5.37%(渣煤) V daf(烟煤)14.35% Q y dw:5472kJ/kg(烟煤)

5、供水水质

PH:7.78 氯离子:18mg/L 总硬度:140 总碱度:1.6mmol/L 镁:116.8mol/L 氨氮:0.0 浊度:1.1悬浮物未测出

6、脱硝剂

7、水源

脱硝装置工业水、消防水、除盐水、生活水取自厂区工业水、消防水、除盐水、生活水系统,由甲方提供接口位置,乙方负责对接(含所有材料)。

8、压缩空气

乙方新建1个空压站(两台空压机),空压站系统所有电气、仪表信号需引入DCS系统。乙方在原有压缩空气母管引支管至脱硝系统,作为备用气源。

9、电源

低压电源: 380V;频率:50Hz。

10、接口表

承包方有责任将脱硝系统工程所有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喷射、稀释、压缩空气、电气、热控等系统,与原机组的各个系统的完善、合理连接(包含

所有材料),无需甲方再作任何工作,系统即可正常运行。

具体接口表如下:

河南骏化发展股份公司4×75t/h锅炉烟气脱硝改造工程系统衔接表

四、规范和标准

脱硝系统设计、制造、检验原则上采用中国现行规范和标准,若投标方使用的规范及标准与本技术规范所用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若有新标准颁布时,应按相应的新标准执行。本技术规范要求符合(但不限于)下列规范及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电力部标准DL

机械部标准JB

冶金部标准YB

石油部标准SB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

《工业噪声控制设计标准》GBJ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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