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债转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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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路透,中国将允许商业银行将企业的不良贷款置换为股权。

如果展开想象的翅膀,是不是只需要不多的时间,多少不良企业的股东都会是商业银行呢?想到这个,小编就兴奋不已。这将催生多大的商业机会啊:

四大不良资产公司将生意兴隆,自己控股的投行生龙活虎,中国最大的“优质”不良资产全部都掌握在四大不良资产公司手里,一夜之间,将换发新生;

商业银行投行部门将可能成为接下来几年整个银行业务里利润最丰厚的部门,它不再只是看着公司信贷老总的脸色,捡点“债券、票据投融资”这些对公业务的附属品,而是真正的扛起“股权投资”的大旗,重振银行系投行的江湖地位;

那些钢铁水泥煤炭有色的公司将可能起死回生,它们总算傍上了“银行”这个不倒的靠山!

哦哦,对了,还有P2P,这些被封了“首付贷”,严查“虚假项目”的P2P,眼下正愁找不到资产端,这不,机会来了——

债转股了

3月10日,有消息透露,中国将于近期出台相关文件,允许商业银行在不良资产处置领域实施债转股,以支持实体经济,此文件并由国务院特批,以突破商业银行法规限制。

消息称,中国央行有关司局已在起草相关银行债转股文件,允许商业银行处置一些不良债权时,将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持股关系。监管层旨在给商业银行处置不良债权增加处置手段,拟出台的文件中将明确对债转股的允许期限和处置手段,该文件会由国务院特批,并不是常态化的,监管层推动的目的是解决实体经济困难。

事实上,中国商业银行法第43条明文规定,商业银行在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而就在不久前,中国最大民营造船厂“熔盛重工”(现已更名为华荣能源)已开始先行一步,拟向债权人发行股票抵债。

熔盛重工3月8日公告称,拟向债权人发行最多171亿股股票,包括向22家债权银行发行141亿股,向1,000家供应商债权人发行30亿股,以抵消171亿元债务。中国银行作为其最大债权方,或将成为熔盛重工最大的股东。

3月7日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前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总裁梅兴保还谏言称,在不良资产处置方面,银行可在重点领域实施债转股。“经济下行期,银行不要看到产能过剩就过度追债,可以用拨备核销一部分,监管考核也可以宽容一点,要支持帮助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减少破产;对于困难大的企业,也可以实施重点地区的债转股政策,降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提高企业信用。”

不良资产大规模股转债,即使是在世界范围内也难有先例。美国、日本在几次金融危机时处理不良资产的模式与中国“四大”模式并无二致,即由政府筹建资产管理公司统筹,背后以财政力量不断消化坏账的模式。

唯数不多,但却与中国境况极其相似的是波兰政府实施股转债的先例。

由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影响,波兰国有银行在政府指令下贷放给国营企业的款项,由于国营企业效益低下而且经常难以回收,从而形成了大量不良资产。波兰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率在90年代初已经超过了25%。

对于重组难度大或有关国计民生的大型企业,波兰以“关于对企业和银行实行重组的法律”(重组法)为框架,同时赋予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手段。允许银行债权转股权,这些手段辅助财政手段,自始至终起到了重要作用,到1994年初波兰已在改善不良信贷资产方面取得很大成功,累计盘活了近50万亿兹罗提(波兰货币单位)的银行债权。1993~1995年实施的“重组法”对波兰经济恢复和发展作用巨大,全面地维护了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成功地解决了银行不良贷款问题。

银行,最大的受益者

正所谓祸兮福所倚,通过债转股的方式,银行灾难式攀升的不良资产或将转变为巨大的商机!

“商业银行目前处置一些债权苦于没有手段,没办法进行重组,…债转股‟可以强化对企业的监督管理,转股后,银行增加控制力,也可重组及注入资产等手段盘活。”一位商业银行高管并称,当前银行在遇到一些“僵尸企业”时确实是“无招可使”,“债转股”也容易造成道德风险,所以银行会慎之又慎。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报告指出,一旦银行直接承接“债转股”,其很可能将优质债权留在自己手中,并将相对劣质的债权分发资产管理公司。如此一来,银行的投行部门等于吸纳了资产管理公司自有投行部门的业务。原本弱势的中资银行投行,将完成最为华丽的转身。

报告还指出,银行自身持有债务人公司股权,可以介入企业经营,降低企业融资风险,使企业的金融架构趋于完善,加速重组兼并的作用,对于银行和企业达到双赢。

过去几年,中国银行不良贷款率面临着“灾难式”的攀升。中国银监会数据显示,2015年四季度末,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2744亿元,较2014年底大增51.2%;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67%,较2014年底上升0.42个百分点,较2015年三季末上升0.08个百分点,这已经是该数据连续第10个季度环比上升。

事实上,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为帮助负债累累的国有企业,中国曾经采取过对合适企业采取债转股的方式,作为帮助实现当年提出的国企三年脱困目标的三大杀手锏之一。

当时,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不仅加剧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困难,而且增加了银行系统的金融风险。截止1997年底,中国各银行包括逾期、呆滞、呆帐三种贷款在内的不良贷款占银行总贷款的25%。其中不良贷款主要集中于国有企业。

由于《商业银行法》不允许银行持有企业股权,因此政府转变思路,由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即建行的信达、工行的华融、中行的长城、农行的东方,(即四大坏账银行)来集中处理不良资产,曲线解决银行债转股问题。

目前债转股,主要是中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AMC)通过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将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AMC与企业间的控股(或持股)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在企业状况好转后,通过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

假设债转股政策实施,商业银行投行部门将可能成为接下来几年整个银行业务里利润最丰厚的部门,它不再只是看着公司信贷老总的脸色,捡点“债券、票据投融资”这些对公业务的附属品,而是真正的扛起“股权投资”的大旗,重振银行系投行的江湖地位。

利空股市?

当前银行在遇到一些“僵尸企业”时确实是“无招可使”,“债转股”也容易造成道德风险,所以银行必将特别谨慎。

有商业银行高管认为,债转股是银行不得已而为之的最终手段,现在还很难评判。

均衡博弈研究员赵健认为:

对于银行对企业债转股,个人认为:实际上是让银行绑上僵尸,如果按旧规定损耗银行资本(股权投资全部消耗资本,无杠杆可言),可能会严重制约银行风险资产扩张能力。如果用债务或资管理财对接(可能性较大),如何计量公允价值和保证投资人的权益。同时,政策不利于僵尸企业出清和供给侧改革,本来破产清算的僵尸企业又可以苟延残喘。

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在两会期间表示,供给侧改革下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肯定会造成银行不良资产上升,因此从中央到央行、银监会的政策都会给银行处理不良资产提供新的出路,比如资产证券化、打包出售等,化解银行不良资产。

国泰君安证券分析师徐寒飞认为,若是银行实施债转股,则相当于无限延长债务期限,并把利息支付降到零,降低银行的收入和使得资产结构中高风险权益资产占比上升,这会利空股市;而对于企业来说,增加权益,减少负债,杠杆下降,信用提升,利好存量债券。

另有银行界人士表示,2012版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中对银行持有工商企业股权投资的风险权重规定为400%-1250%,“这么高的风险权重,能否债转股,银行都会再三思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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