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勤奖管理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为提高出勤率,完善内部奖惩管理规定及福利制度现修改《员工薪酬分配及福利补贴制度》,修改内容为:取消勤勉补助项,增加全勤奖。全勤奖管理规定如下:

全勤奖管理规定

适用范围:所有参与考勤的公司正式员工,不包括试用员工、临时员工、兼职人员等。

管理内容:

凡是根据公司作息时间规定,月内上班达全勤者(即月内应出勤天数全勤),均可获得月全勤奖每月50元,但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将取消当月全勤奖:

1、月内有事假、病假等请假行为者,不予享受全勤奖;

2、员工月内迟到和早退累计三次以上者(迟到和早退合并计算),不予享受全勤奖;单次迟到和早退超过30分钟者,不予享受全勤奖;

3、出现怠工、息工、擅自离岗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扣除本月全勤奖。以下情况不影响全勤奖

1、公司规定允许的工伤假和工伤住院治疗假(一周内),不影响全勤奖;

2、公司规定允许的婚假、丧假、年假不影响全勤奖;

3、公司统一的节假日、停水停电日、统一休息日,不影响全勤奖。本条例自2016年4月1日起实行,全勤奖的考核时间为每月月初到月底,额外加班不与全勤奖挂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