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车间主任工作职责和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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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车间主任工作职责和权限
hh/zw.009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检验车间主任的工作标准和质量职责内容、权限、奖罚规则、监督、检查和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检验车间任职的主任(副主任)。
2 工作标准和质量职责内容
2.0
2.1 在品管部长的直接领导下,对检验车间所辖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和全面负责;
2.2必须经公司岗位培训合格,取得公司相应的岗位职责授权;
2.3 熟知被检产品的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工艺文件和检验文件,掌握产品的质量要求,并经考查合格,持证上岗;
2.4 熟知有关国家标准,正确使用、维护保养检测仪器和量具;
2.5了解、熟知公司质量方针和目标,按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程序,抓好站内质量管理、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2.6对检验员下达工作任务,保证检验质量,不发生错检、漏检,保证经检验出厂的产品不发生批量性质量缺陷;
2.7对检验员严格管理,调动检验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责任心,密切配合生产,不因检验不及时或其它失误影响生产的顺利进行;
2.8定期(1个月周期)及时安排成品要求的各类试验的检测,保证试验结果的正确性;
2.9 保证检验车间各类检验、试验记录及报告清楚、正确,填写整洁,并严格按规定存档;
2.10保持检验、试验场所整洁卫生,仪器、被检品摆放整齐,标识清晰明确,产品分类放置,与不合格实行严格隔离;
2.11 及时反馈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良现象,协同品管部做好分析、预防措施。
3 权限
3.1有权根据检验车间实际和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置检验岗位、安排和调整人员;
3.2有权对本检验车间检验员的奖罚提出建议;
3.3有权判定被检品是否合格,并就判定结果的正确性对品管部负责;
3.4有权直接向总经理反映重大的品质问题。
4奖罚规则
4.1检验车间主任依据以上规定行使职权,对职责的奖罚由品管部提出建议,经公司审定后实施;
4.2奖罚依据为职责的履行情况和效果;
4.3奖励方式:年度奖金;
4.4处罚方式:记过、免职、辞退、罚款。
5 监督、检查和考核
5.1接受公司或品管部按本标准要求实行监督、检查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