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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仲裁机构开展涉外仲裁业务需要注意几个问题
按照仲裁法和国务院文件规定,国仲裁机构,即指根据仲裁法新组建的仲裁机构可以受理涉外案件。国一些仲裁机构已经并正在受理涉外仲裁案件。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仲)这些年在受理涉外案件方面也积累了一些经验,现就此问题所作的一点浅见研究就教于大家。
首先,关于国仲裁机构推广开展涉外仲裁业务的必要性问题,应从决定因素、仲裁本质和价值追求几方面来认识:(1)国仲裁机构2006年统计有185家,现存可能有200多家。仲裁机构是否都有必要开展涉外仲裁业务,应当由当事人、市场决定。如果200多家仲裁机构都开展涉外业务并都具有国际竞争力,这是好事。但如果不具备竞争力,只剩几家从事涉外仲裁业务也是正常的,这是市场选择的结果。总之,一切应当由当事人选择决定,而不是由少数官员、专家决定。(2)商事仲裁本身具有国际性的特点,仲裁界目前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如何与国际商事仲裁通行做法接轨,如何在中国已经融入世界的背景下提升自己的国际竞争力,而不宜过多强调所谓中国特色,拒绝国际通行作法,另搞一套行政仲裁。这不符合当事人的利益,不利于中国仲裁的发展。(3)研讨开展涉外仲裁业务需要注意
的几个问题,不是要大家都去开拓涉外案源,而是要以国际上的优秀仲裁机构作为标准,按国际通行做法做好国案件。
其次,开展涉外仲裁业务的过程中,由于涉外案件的当事人往往来自与我国法律制度、文化差异较大的国家、地区,因此,受理涉外案件不是单纯的案件类型、案件量的增长,而是会促使仲裁工作产生质的转变。针对这些特点,北仲的做法有:
确立并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
2002年初北仲提出要将自己建成“在国际上有一定地位和影响的仲裁机构”。而2001年北仲受理案件668件,争议金额才20多亿,当时受理的涉外案件总共才20件。提出这样的目标,有三层考虑:一是为了防止骄傲自满,故步自封情绪,在国际背景下(而不仅限于国),以国际知名仲裁机构为标准,寻找差距,改进工作。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经济上也大规模融入世界经济,因此,讲仲裁竞争力,应该是仲裁的国际竞争力,而不是国家、地区的竞争力。发展国际竞争力既是仲裁机构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也是国家、社会的客观要求。二是要以新的愿景凝聚人心,激发创业热情。三是以新的战略为出发点,促使各项改革措施顺利实施。由于北仲从仲裁委员会委员到仲裁员、工作人员对仲裁委员会国际化发展目标高度认同,北仲的许多涉及自身利益的改革措施,如章程规定,主任和工作人员不做仲裁员、仲裁员聘用标准提高、仲裁员必须参加专业培训制度、秘书工作实行年限制等,都在大家的理解和支持下,得到顺利实施。
学习先进经验打造仲裁品牌
1.修改仲裁规则。北仲在2002年前仲裁规则做过5次修改,以往修改都是局部性修改,缺乏系统性。确立国际化发展目标后,2003年9月,北仲参考国际商事仲裁示法、国际惯例、做法,比较系统、全面地修订了《仲裁规则》:建立仲裁员披露程序,专门设置可供查询当事人、代理人曾经指定仲裁员情况的信息查询系统;增加双方当事人在程序中的权利等。2007年,北仲制定《调解规则》,设置单独调解员名册,实行推荐名册制,调解程序与仲裁程序分开,调解员与仲裁员分开,参考国际通行做法,最大限度满足当事人对多元化解决争议机制的需求。同时,我们对仲裁规则也作了部分修改,明确名册外选聘仲裁员问题等。
2.参考国际上有关仲裁员行为规修改仲裁员守则,规定了仲裁员的诚信义务:如仲裁员在确信自己能够“毫不偏袒地履行职责”,并“付出相应的时间、精力”情况下,接受选定,仲裁员不得“为谋求选定而与当事人接触”,不得担任仲裁案件任代理人,不得代人打听案件情况,提高了仲裁员选聘标准。仲裁委员会成立以来共4次换届,不予续聘或解聘仲裁员累积300余名。
3.加强仲裁员的专业培训和考核工作,仲裁委员会与清华大学法学院合作,开设仲裁员业务培训课程,理论与实务结合,取得良好的效果。专业培训考核作为仲裁员选聘或指定的前提条件。第四届仲裁委员会(2004-2007)期间,办理过案件的仲裁员占仲裁员名册总数的70%左右,而经过培训的占90%以上。北仲开展丰富多彩仲裁员沙龙和专业讲座活动,平均每月至少活动一次,一些外地仲裁机构通过远程联网方式亦可免费互动分享专家资源。我们的目的是以北仲作为一个平台,为社会培养一批仲裁、调解方面的高级人才。2007年3月在与Peperdine 大学法学院谈调解员培训合作项目时,法学院院长斯塔尔(美国著名独立检察官)
表示:你们的工作让我们感动,我们很清楚其中的艰辛,我和我的同事愿意支持你们的培训工作。2008年3月Strus中心将派培训师来北仲进行调解和DAB方面的专门培训。另外,英国皇家御准仲裁员协会等一些机构和一些国际仲裁、调解资深人士很支持北仲的计划,愿意利用远程会议系统或其他机会进行讲座。
4.提高仲裁员报酬,并将报酬支付标准向仲裁员公开。
5.办事机构部深化改革,一是推行岗位年限制,办公室通过公开招聘、择优录取法律院校硕士毕业生。现有秘书23名,硕士生占90%以上,能使用英语、语、日语和法语与当事人交流。二是推行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培养了工作人员自治的精神,使单位逐步成为、合作、自我管理的学习型的组织。
积极宣传交流避免形式主义
1.理念上突出仲裁的中立性,独立性、民间性、国际性,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仲裁规则、守则、程序与国际通行做法最大限度接轨;国外当事人注重机构的非政府性质,机构越中立、民间越容易使人产生信赖感。
2.尽量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国外当事人比较注重机构外籍仲裁员情况、涉外案件的数量,类型、涉及的国家、地区、仲裁规则、机构发展情况等。因此宣传材料印制、网页的设计、规则、资料翻译尽量精致并体现仲裁精神。北仲2003年修订的规则、守则专门聘请外国法律专家翻译,确保语言更规、准确。北仲历年、历届的报告、历次仲裁规则、守则修改及说明,中英文版本在上均能够查阅,使人能够比较详细地了解北仲发展的历史情况,为国外研究中国仲裁制度,提供案例和素材。北仲仲裁管理软件中记载了上万个案件的详细信息和数据,北仲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