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南阳市鸭河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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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南阳市鸭河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2020)
为贯彻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十二条措施》的通知(宛河发〔2020〕13 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工区管委会决定成立鸭河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鸭河工区食品安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鸭河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主任:李笑非工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主任:艾剑工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委员:闫学森工区党政办公室主任
孙扬工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金玉洲工区公共建设局局长、工区城市服务中心主任
郭树东工区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
张有成工区交通运输工作办公室主任
严庆阳工区城管执法大队负责人
李景平市市场监管局鸭河工区分局局长
王树恒市住建委驻鸭河工区办事处主任
王旭工区环保工作办公室主任
尹星市司法局鸭河工区分局筹备处负责人
陈云峰市公安局鸭河工区分局副局长
张建工区招商发展局副局长
贾俊工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朱玉军工区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吴文勇工区纪工委监察分局局长助理
徐连东工区财政金融局局长助理
王诺皇路店镇党人民政府镇长
田千方皇路店镇纪委书记
二、南阳市鸭河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全面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工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责任清单,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重大问题,推动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协调、配合、加大投入保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监管、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必须的经费和装备;要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确保有足够资源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皇路店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的管理优势,探索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立专兼结合的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打通保障食品安全的“最后一公里”。

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管理局鸭河工区分局,具体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李景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020年7月27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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