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路桥收费改革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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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路桥收费改革:以次代年的案例分析
新闻一:武汉六桥一隧年内将计次收费2010/05/26
(楚天都市报) (记者陈凌墨梅军实习生徐骞徐小龙)实行了8年的武汉路桥“年票制”,今年将发生重大改革。昨日,武汉市不停车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宣布:力争年内在全市贷款建设的“六桥一隧一路”实行计次收费。
纳入计次收费的“六桥一隧一路”为:武汉长江二桥、白沙洲大桥、天兴洲大桥、晴川桥、月湖桥、长丰桥、长江隧道、三环线道路。计次收费征收对象为:通过收费路桥隧的机动车辆(免费车除外)。其中,在三环线通行的机动车辆若不经过过江桥梁,则不收费。
据介绍,上述路桥隧将全面启用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ETC),可在车辆正常行驶中完成收费,不影响交通。目前ETC主要应用于高速公路,城区内大规模实施ETC,在国内尚无先例。
2002年10月,武汉市首次改革路桥通行费征收方式,由设站、设卡按次收费,改为“年票制”,武汉市籍车辆无论是否过桥或过桥次数多少,一律按年度缴纳通行费。这一收费方式加剧了过江通道的紧张状态,对不过桥或少过桥的车辆有失公平。为适应城市交通和路桥隧的建设管理需要,武汉市提出实行计次收费方案,今年3月获省政府原则同意。
计次收费正式实行后,机动车辆多过桥多交费,少过桥少交费,不过桥不交费。此外,针对不同群体,有关部门制定了不同的优惠政策:公交车免费;出租车、摩托车实行现行的定额费制;经常过江的车主可选择年优惠票。
武汉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武汉市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草案已经形成,今起在武汉政府法制网()公布,面向社会进一步征求意见。
今天,武汉市物价局将在武汉价格信息网()发布听证会公告,并定于6月下旬举行价格听证会。届时将邀请19名各界代表参加,其中消费者代表8人、经营方2人、专家2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1人、相关政府部门代表5人。此次听证会还将征集5名旁听人员,市民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武汉市物价局价格审批窗口报名。
新闻二:武汉路桥隧按次计费听证举行小车过江年票2460元2010年06月27
楚天都市报报道昨日,备受关注的武汉“六桥一隧一路”计次收费(ETC)标准听证会举行。包括8位消费者在内的19位听证代表,只有一人对收费表示“反对”,半数听证代表认为应适当下调次票和年优惠票收费标准。
绝大多数听证代表认为,实行ETC计次收费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体现了用者付费的公平原则,有利于缓解过江交通压力和节能减排,有利于城市路桥建设的良性发展。
仅有一位听证代表认为,路桥收费不合理,不同意收费。他认为,政府有义务向市民提供公益性的公共交通设施。
按拟定标准,通过武汉“六桥一隧一路”的小汽车每次收费8元,年优惠票2460元。客、货车根据座位数和载重吨位不同,次票从12元到40元、年票从3690元至12300元不等。的士、摩托车维持目前定额费制,分别每年缴纳500元、280元。
对于上述收费标准,有3位听证代表认为,次费收费偏高,建议适当下调。8位听证代表认为,和现行年票980元相比,年优惠票涨幅偏大,建议适当降低。
此次拟实施ETC收费的“六桥一隧一路”,均为政府贷款建设,包括:长江二桥、白沙洲大桥、晴川桥、月湖桥、长丰桥、天兴洲大桥、长江隧道和三环线新增道路。
据测算,实施ETC后,“六桥一隧一路”首年收取的通行费约11亿元;而2002年以来,平均每年以年费制收取的路桥费仅为3亿多元,还不够偿还每年的建设贷款利息。
武汉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将在听取听证代表意见和建议基础上制作听证报告,于下周与代表建议一并交由省定价机关,由其审定并作出定价决定。
届时,武汉将取消已实施了8年的路桥费年票制,在全国率先启动ETC计次收费系统,多通过多收费,不通过不收费。
每次收8元收费30年如何算出来?
小车(二类车)每次过桥收费8元,这个标准是如何算出来的?在昨日的听证会上,武汉市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副局长王德华对此作了专门说明。
此次收费范围包括:“五桥一路”(长江二桥、白沙洲大桥、晴川桥、月湖桥、长丰桥、三环线西段)、“新建项目”(天兴洲大桥、长江隧道、三环线新增道路),二者纳入本方案测算的(城建资金等已经剔出)回购和建设总投资141.52亿元,投资来源全部为银行贷款。
王德华介绍,次费是按照这样一个公式计算的:建设投资(贷款数额)+运营成本+财务成本(贷款利息)-财政补贴(每年武汉市政府给五桥一路的财政补贴是1亿元,给新建项目的贷款也是1亿元)-定额收入(摩托车和出租车每年的定额费)作分子,除以分母收费车辆流量。
其中,建设投资为141.52亿元,运营成本为159.6618亿元,财务成本213.12亿元。另据交通规划部门预测,收费期内的车辆总流量约为56亿次(不含摩托车、出租车)。
“五桥一路”收费年限是23年,“一桥一隧一路”收费年限是30年。由上述公式,分别算出两个年限的小车次票,最后加权平均后,得出小车次票成本应为8.01元。
然后,以小车基数为1,按照不同车型乘以不同系数,就得出其他类型车辆的次费标准:三类车系数是1.5,四类车是3,五类车是4,六类车是5。
“五桥一路”收费还有23年“新建项目”收费年限30年
根据拟定的方案,长江二桥等“五桥一路”的收费年限为23年。
有市民提出疑问,即在2002年实施年费制之前,长江二桥等五桥设立收费站收次费的那笔收益,是否从此次收费成本核算中剔除?对此,武汉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答复称,这是经测算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收费年限,并已通过省政府批准。
该负责人介绍,具体收费年限为:“五桥一路”收费年限为30年(2002-2032年),已实施收费7年,采用计次收费方式后,“五桥一路”收费年限还有23年(2010-2032年);“新建项目”收费年限为30年(2010-2040年)。
他说,2002年实施年费制前,武汉市政府已向投资方回购“五桥一路”收费经营权,用于回购的贷款资金余额为50.82亿元。再加上“新建项目”投资90.70亿元,由此得出“五桥一路”与“新建项目”纳入此次核算的建设投资141.52亿元。在整个收费期间,车辆通行费总收入460.63亿元,财政补贴53亿元,总支出514.3亿元。收支相抵,资金余额-0.67亿元。
问题:根据上面两则新闻材料,并运用公共产品理论,分析并评判武汉市此次的路桥收费改革,并提出你认为合理的收费水平并说明理由。
解: 城市桥梁属于广义的公共产品范畴,按照传统的公共品理论,应该由政府通过税收筹集资金建设公路桥梁,而在中国目前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在制度变革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往往是最主要的推动力量。制度变革的方向是否正确,方式与否合理,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以武汉市路桥收费改革这一典型案例为研究对象,运用公共产品理论,分析了武汉市路桥收费制度改革方案,证明武汉市路桥收费制度改革是一次成功的制度变迁。同时,建议将这种的“谁吃谁买单”的收费制度在其他城市的路桥收费改革中加以推广应用。
一、公共产品角度剖析武汉路桥收费改革
(一)路桥作为混合公共物品收费是合理的。
公共产品(有时称为公共物品、公益品、公共品)理论是公共经济学的基础理论。公共产品是相对于私人产品而言的,纯粹的公共产品具有两个基本特征:非排除性和非竞争性。根据公共产品理论,城市路桥是否应该收费问题上还存在争议,只有在可以收费的前提下,讨论收费制度才有基础。在传统的经济学理论中,公共产品是不能收费的,但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经济学家科斯通过实证研究,得出了只要产权明确,公共品收费也是可能的的结论,对我们进行桥梁收费制度的研究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