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学习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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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学习管理制度
为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岗位技能,以适应公司的快速发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实施部门及实施流程
1. 公司人事部,负责安排培训管理工作;
2. 基本实施流程:凡需参加培训学习的员工,由本人填写《培训申请表》,经
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经人事部审批、备案,总经理批准,财务部申借培训学费。
二、适用对象
1.公司在职员工,分公派与自费两大类。
2.公派为公司推荐,学费全额报销者。
3.自费为自出学费,公司给予一定学习时间或部分报销学费。
三、报考条件
1.公派参加各种业余教育的对象要根据公司对各种专业人才的培养计划,结合
本人的实际情况,统一安排;
2.公派人员所学专业与公司岗位设置相一致。
3.员工报考,除须履行招生学校的有关报考条件外,要求报考的员工(含自费),
必须思想进步,事业心强;对先进工作者和有突出成绩的员工优先推荐报考。
凡工作马虎、事业心差、不能积极主动履行岗位职责、出勤率低或违法乱纪、受到处分者,一律不予报考。
四、管理办法
1.入学复习、考试费用、书籍费及考察调研费一律自理。
2.参加学习人员应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遇有
工学矛盾时,必须服从工作。
3.学习时间根据公司工作情况由个人向部门领导提出申请批复后安排。(参加
考试时,凭准考证由主管领导准假。)
4.各类参加学习人员须每学期结束后汇报个人本学期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
经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继续参加学习;短期培训人员在培训结束1周内应提交培训资料和培训报告。
5.公派学习人员经考核获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的,学习费用由公
司报销,否则,由个人承担。
6.凡经公司领导同意报销学费参加各种学习培训后毕业的员工,因个人原因公
派学习中途弃学,或毕业后在我公司服务不满五年,主动要求辞职,应按服务的年限按每年20%的比例归还学习期间公司支付的费用。
7.凡单位同意自费学习的员工,原则上不报销任何费用,只安排部分学习时间。
但从鼓励学习的角度,取得相关证书认证后,发放一定数额的奖学金以资金鼓励。若3年之内提出辞职者,一次性交回奖学金。
8.所有受训人员的成绩及资历,可提供给人力资源部作为年度考核、晋升的参
考。
五、本规定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