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各部门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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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院内设机构职能

一、学院(党委)办公室

办公室是学院党委和行政的办事机构,是学院党政工作的综合性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能:

1.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关系,对学院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重要指示进行查办落实。

2.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向领导提出对学院工作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负责学院的宣传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学院网站和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工作。负责校园网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系部、处室网站内容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发文管理,审核以学院(含党、政)和学院办公室名义发出的各种党、政公文等。

5.负责组织起草学院党、政各类文件,包括学院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纪要、请示、通知及信函等。

6.负责做好上级机关、兄弟单位等来文、来函的收文、登记、分阅、分办、协办、督办、归档保管以及信函、公文、机要文件等的上报、交换、传递工作。对院属部门的书面报告进行传递,对学院所作的决议、决定进行传达、综合协调和督办。

7.负责全院人事、文书档案的收集、统计、整理、保管等工作。负责学院保密工作。

8.负责组织安排全院性的党、政会议、学习及重大活动,并做好会议记录,整理重要的会议纪要,发布有关会议决议,督促检查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9.负责安排院领导的重要活动,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办公事务,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10.负责党、政印章及院办公室印章的使用、管理,负责学院各种印章的刻制、发放和缴销工作;负责学院党委、行政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11.负责上级领导机关来院检查工作和兄弟单位的领导来学院参观访问的接待与外联工作;归口处理学院的信访接待工作。

12.负责学院的年度审核、年度检查工作。

13.负责全院综合统计工作,填报有关综合报表,编印有关统计资料。负责组织、编印学院大事记。

14.负责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发放;负责电话、办公用品等支出费用帐目的核定与管理;负责学院公务用车的使用、安排、调度。

15.负责收发管理工作。负责全院信件、报纸、刊物的投递工作,杂志、报刊的订阅及信箱的管理工作。

16.负责工会日常工作、计划生育工作;牵头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协调综合治理工作。

17.负责学院的职工考勤管理。

18.负责学院外事工作。

19.做好上级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室)

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室)是院党委领导下的负责组织干部、人事、劳资管理和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能:

1.负责全院的党纪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2.协助院党委做好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工作;负责党员统计,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接转组织关系工作;负责党员、干部以及入党积极分子的理论教育和培训工作。

3.负责全院中层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和组织建设日常工作。

4.负责全院中层及以下干部的培养、考核、调配、任免等日常工作;协助院党委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和管理工作。

5.负责全院机构编制管理。负责编制用人计划和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院劳动用工计划的审核和报批。

6.负责人事调配、人员聘任、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外聘人员和待聘人员管理。

7.负责师资队伍建设;负责职称评审、教师资格认定的办理工作;负责教职工的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

8.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手续和离退休教职工管理、服务工作;办理评残、抚恤等事宜。

9.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工资管理,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劳动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等的管理工作。

10.负责统战工作,宣传党的统战政策。协调与各民主党派以及党外人士的关系,做好党外干部的推荐、培训等工作。

11.负责组织、人事信息管理,负责完成各类组织、人事统计报表工作。

12.负责组织学院的内部审计和工程审计工作。

13.负责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事务性工作。

14.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教务处

教务处是院行政领导下的负责教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能:

1.拟定学院发展规划中有关专业建设、课程设置、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及实训基地建设等部分内容。

2.负责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工作。

3.负责全院教学计划管理和宏观教学组织工作。组织学院新增专业设置的审定和申报;开展教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组织教学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管理和评审;负责课程建设和教学优秀成果的评定;负责组织各专业教学计划的撰写、修订、初审等工作;指导协调各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

4.负责教学基本建设。负责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负责各系部教学秘书的业务管理;负责学院教材建设,组织自编教材的编写、审定和印制工作,审定各系部选用的教材,并统一采购。

5.负责教学运行管理与教学质量监控。组织落实学期各阶段教学检查工作;落实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听课安排;开展日常教学信息交流与反馈工作;开展学生评教及教师评学活动,统计教学评价结果。负责处理教学事故。

6.负责全院学生学籍管理。负责学生的学籍、成绩、毕业资格审定、毕业证书的管理。

7.负责编制校历,制定总课表,安排考试课期末考试和承接社会考试,负责发放教材等。

8.负责教学信息的采集、上报及网上发布,负责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

9.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审定工作。

10.负责组织全院性公共选修课的申报、组织、安排工作。

11.负责全院教师的年度教学效果考核;协助人事部门开展职称评审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等。

12.负责提出教学经费的预算安排意见。负责教学、实验用房和其它公共教学资源的调配。

13.负责指导、检查教师业务档案和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工作。

14.负责学院现代教育技术的规划、管理、应用与服务;视频教学资源的应用、维护与管理;多媒体教室的设计、管理和维护。

15.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财务处

财务处是院行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财务管理、资金使用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职能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能:

1.负责全院各项经费、资金的统一管理与统筹安排。负责编制学院年度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具体核算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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