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生活习俗

隋唐五代时期发达的城市,黄河流域有长安、洛阳、太原、开封、定州、滑州、兰州,长江流域有成都、江陵、荆州、潭州、越州、扬州,沿海一带有登州、杭州、泉州、广州、交州,西北有凉州,西南有桂林。长安是隋唐两代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中心,也是发达的商业城市。长安城内东西14条大街,南北11条大街,划出108个坊,其中东市和西市各占两坊之地,长、宽各约1000米。市内有两条南北大街和两条东西大街,相交成“井”字形,四面立邸,中间则是各类行业的店肆,同类行业的店肆往往集中于同一区域。东市有220行,西市则有西域以及波斯、大食商人,是对外贸易中心,发达程度不减东市。

乡村百姓大多聚族而居。小农家庭习惯于组成三代小家庭,每户平均人口基本保持在5—6口之间。同姓宗族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仍起重要作用。尽管分户析产,但同一宗族仍有公认的长辈族长,协调族内事务和调解纠纷。白居易诗:“一村唯两姓,世世为婚姻。亲疏居有族,少长游有群”(《全唐诗》卷四三三,白居易《朱陈村》),就形象地描述了当时常见的家族式村落。

唐代婚姻形式与礼俗基本与前代相同。受士族崇尚婚姻的影响,唐代社会上层极重择婚时的门当户对。旧的士族以门第自高,互相结为婚姻,门第低的人家,往往要付出很高的“陪门财”。唐朝人的贞节观念比较淡漠,妇女离异后再嫁也不受舆论指责,公主再嫁者23人,其中三嫁者4人,民间拘束就更少了。

隋唐时期,人们的主要食物在南方为稻米,北方为粟麦。北部畜牧地区则以羊肉、牛肉、马肉为主食。这一时期,人们通常栽培和食用的蔬菜已达数十种。菠菜等外国蔬菜也陆续传入中国并进入当时的食谱。中国原有的枣、栗、桃、樱桃、李、梅、杏、梨、橘和岭南的荔枝、香蕉等果品,均被大量生产和消费。核桃、石榴、葡萄等从汉代以来传入的果品被进一步推广。五代时又有西瓜从西北地区传入中原。酒类仍是最重要的饮品,唐代在谷物酿制的曲酒之外,又增加了葡萄酒。贞观十四年(640年),唐军灭高昌,将葡萄良种和酿制葡萄酒的方法引入内地,葡萄酒很快传播开来。隋唐以前,饮茶主要流行于南方地区。自中唐开始,饮茶风气逐渐在北方普及,并流传到塞外游牧民族地区。研究茶的学问也应运而生。湖北天门人陆羽(约733—804年)研究茶的起源、性状、品质、产地、种植、采制、烹饮、器具以及饮茶方法,撰写成《茶经》一书,是我国第一部有关茶的专著。

隋唐时期的服饰有官服和民服、男衣和女装之分。官服等级森严,皇帝之服有大裘冕等14种

,太子之服有衮冕等6种,皇后之服3种,皇太子妃之服3种。百官之服一品为衮冕,二品为冕,三品为毳冕,四品为绣冕,五品为玄冕,六品以下至九品为爵弁。服色皇帝用赤、黄,三品以上用紫,四品用绯,五品用浅绯,六品用深绿,七品用浅绿,八品用深青,九品用浅青。平民百姓多为白衣。唐代女装无论贵贱大都由衫、裙、帔三大件组成。上面衫子的下摆系在裙腰中,裙子多半肥大,裙长掩地。肩上披帛,称为“帔服”,飘垂在腰间。由于受胡风影响,贵妇人还时兴袒露装,衫裙宽松富丽,袒胸露乳。

唐代室内家具最有特色的变化是椅子。椅子自汉代从西域传入,初称“绳床”,坐位和靠背上有绳子编成的垫子,四脚很低。演化到唐代,取消了绳垫,四脚变高,成了常用坐具,它使人们生活习惯由过去的席地而坐改为垂足而坐。唐代家用瓷器日益丰富,唐三彩瓷器中有很多适宜于民间的家用器皿。金银器使用也开始增多,尤其是唐后期,中上层人家使用金银器皿较为普遍。

隋唐五代时期,普通民众的宗教信仰除祖先崇拜、佛道崇拜之外,还信仰多种自然神灵,宗教活动的内容和方式丰富多彩,表现出若干新的时代特征。每个家庭都将供养、祭祀祖先置于宗教信仰活动的中心地位。佛事活动有写经、刻经、造像、建庙、修石窟、斋僧,各种法会也时常举行。这些活动,有的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进行,有的以集体的方式举行。主张修身养性、采饵服丹、修炼长生不老之术的道教,在中上层社会人士中比较流行。摩尼教和景教信仰者主要是西域胡商和一些少数民族,汉族人信仰的不多。民间巫觋风俗非常流行,其中占卜、禳灾之风尤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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