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彩电价格联盟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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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盟内博弈矩阵——熊猫和联盟(其余八家)
以联盟的市场份额为基数100%,换算出熊猫和其余八家的市场份 额在联盟总市场份额的百分比变化。
表3.3 熊猫、其余八家的市场 份额在联盟总份额的百分比变化
月份 熊猫 6 5.20% 7 6.85% 8 5.40%
联盟选择 限价,熊 猫必然选 择降价, 然后联盟 其它成员 也不得不 转而选择 跟着降 价。
(2)联盟内博弈矩阵——熊猫和联盟(其余八家)
表3.2 熊猫、联盟其余八家市场份额变化 月份 熊猫 八家 6 3.00% 54.28% 7 3.75% 51.69% 8 2.95% 51.25%
6月份,彩电联盟限价,熊猫市场份额为3.00%,八家市场份额为 54.28%; 7月份,熊猫跌破限价,其市场份额继续增长,八家市场份额下降; 8月份,彩电价格联盟破产,联盟成员均不限价,熊猫市场份额减 少,联盟八家市场份额继续减少,但减少的势头得到了很大的遏 止。
13.85
10.61 6.46 5.82 5.09 4.79 4.31 3.45 2.91 2.13 2.00 1.78 1.74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王牌
长虹 海信 东芝 飞利浦 海尔 厦华 创维 松下 金星 LG 夏普 乐华
11.41
10.19 9.43 8.01 6.09 5.78 4.46 4.42 3.45 2.13 1.84 1.72 1.58
二、彩电价格联盟的法律分析
• 3、彩电企业价格联盟无权对市场进行巡查。
《价格法》第33 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 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 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彩电联盟” 组成巡查组,对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的做法,显然是代替政府行使行政执法权的一种违法 行为。
三、彩电价格联盟失败的经济学分析
• 3、联盟与非联盟之间以及联盟内部企业之间的博弈
(1)联盟外博弈矩阵——长虹和联盟
(2)联盟内博弈矩阵——熊猫和联盟(其余八家)
由于彩电积压,生产厂家把增大市场份额, 扩大销售量、出清库存,收回积压资金作为 主要目标。
采用市场份额的变化作为分析在降价和限价 的选择下博弈所占有的市场份额的变化。
16
17
CR4
CR8
52.42
74.58
16
17
CR4
CR8
45.42
74.73
注:数据引自《彩电价格联盟的经济学分析》
一、案例介绍
6月9日 •以康佳为代表的彩电业九大巨头(长虹除外)聚会于 深圳五洲宾馆,宣布成立“中国彩电企业峰会”。为确 保最低限价的执行, 峰会单位联合组成巡查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进行市场
巡回检查。会上以制止低价倾销名义提出彩电最低限价,
公司
徽标
彩电价格联盟案例分析
目
一、 案例介绍
录
二、 彩电价格联盟的法律分析 三、彩电价格联盟失败的经济学分析 四、案例总结 五、一些思考
一、案例介绍
2000年上半年,中国彩电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包括长 虹、康佳、TCL、创维等在内的国内知名品牌以及其它大 大小小近百种国产品牌,与飞利浦、东芝、松下等国外知 名品牌共同角逐中国彩电市场。(表1)
一、案例介绍
7月12日 •第三次彩电峰会在香港举行。
7月15日 •京津沪三市“国美电器”连锁店联袂再推1898元熊猫 29英寸超平大彩电。
7月15日 •国家纪委负责人首次表示彩电价格联盟的行为代替了政 府行政执法权,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 7月22日 •北京大中电器城热卖的“金星”800台特价彩电以1888 元再创价格新低。 7月22日 •乐华29英寸彩电也在天津华联商厦以1980元的低价 “跳搂”。康佳、TCL也紧急张贴降价海报跟进。 至此 •价格联盟全面破产。
• 3、各彩电企业加强更深层次的联盟更利于发展。 •
比如结成技术联盟共同开发前端产品,或者是联手共同开发国际 市场,并携手应诉国外对中国彩电的反倾销诉讼等。
谢 谢 !
八家
94.80%
93.20%
八家
94.60%
降价
熊猫 降价 限价 (不变,不变) (减少,增加)
限价
(增加,减少) (不变,不变)
图3.4联盟内博弈矩阵——熊猫和联盟其余八家
四、案例总结
•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彩电价格联盟失败的原因可归 结为:表象的原因和本质原因——违背经济学一般原理。
• 1、表象原因:违反价格法、成员之间缺乏信任度、联盟 内部缺乏制约等; • 2、供求关系的严重失衡——彩电产量的供给大于需求; • 3、彩电价格联盟作为卡特尔的一种形式,但不具备卡特 尔成功的条件; • 4、彩电价格联盟内部的博弈,联盟和外部企业也存在博 弈,而博弈的最终结果是在大家都降价时达到平衡。
要有垄断势力的 潜在可能性。即 具有比较小的价 格弹性。
卡特尔成功的两个条件
三、彩电价格联盟失败的经济学分析
彩电价格联盟可以看做卡特尔的一种形式。
9大彩电企业的最低限价联盟,是在最低限价的标准上, 采用行业平均成本价,在市场供大于求的条件下共同提高 产品的价格。它的失败归于: (1)联盟内部企业信任度的缺乏和制约机制的空白; (2)中国的彩电价格市场需求弹性是远大于1,即卡特尔 面对着一条很具有价格需求弹性的曲线——不具备卡特尔 成功的条件。
三、彩电价格联盟失败的经济学分析
• 1、市场总量供大于求,市场供求规律决定价格必 然跌破最低限价。
2000年 预计的 彩电需 求量为 3000万 台,而 生产总 量达到 4000万 台。
图3.1
三、彩电价格联盟失败的经济学分析
• 2、彩电价格联盟的先天性不足,并不具备卡特尔 的联盟条件。
一个稳定的卡特 尔组织必须要在 其成员对价格和 生产水平达成协 议并遵守该协定 的基础上形成;
部门制定和发布, 而且只起社会指导作用,作为举报低价倾销行为的参 考标准,低价倾销行为的认定和处罚权在价格主管部门。
彩电价格联盟将低于联盟最低成本价销售的产品视为库存机、功能 欠缺机以及二次返修机等为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但对这些产品是否为有 质量产品的认定,是该产品生产企业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权限,彩电 价格联盟无权这样做。
长虹 联盟
(1)联盟外博弈矩阵——长虹和联盟
联盟
降价
降价 长虹
限价
(增加,减少慢) (增加,减少)
限价
(减少,增加)
(不变,不变)
图3.3 联盟外博弈矩阵——长虹和联盟 4—5月份,长虹和联盟均降价,长虹市场份额在连续减少,联盟市场份额在 连续增加; 6—7月份,长虹不限价,彩电联盟限价,长虹市场份额在连续增加,联盟市 场份额在连续减少(减少快); 8月份,彩电价格联盟破产,长虹和联盟成员均不限价。长虹市场份额继续 增长,联盟市场份额继续减少。但减少的势头得到了很大的遏止(减少慢)。
二、彩电价格联盟的法律分析
• 1、彩电价格联盟制定“最低限价”的做法,违反 了《价格法》。
《价格法》第14 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 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权益”。 案 例中的9家彩电企业组成的价格联盟,联合推出彩电最低 限价,并宣布在全国范围内执行。这是明显的操纵价格 行为。
2000年国内彩电市场预计的年需求量为3000万台,而 年总产量为4000万台。企业总体生产能力大于市场需求量, 市场供求严重失衡。各大企业挤成一团,产品、技术、功 能、服务趋同状况明显,产品品质趋同化严重,价格成为 主要的竞争手段,从而导致这种硝烟弥漫的价格战。
表1:2000年4月中国城市市场彩电主要品牌占有率情况(节选)
二、彩电价格联盟的法律分析
• 2、以制止低价倾销的名义,制定最低成本价,并 强制其他企业执行——不符合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 规定。
国家计委依据《价格法》制定的《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 《关于制止彩色显像管、彩电电视机不正当价格竞争的试行办法》等国 务院部门、规章都规定,行业平均生产成本由价格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
(1)联盟外博弈矩阵——长虹和联盟
表3.1 长虹、彩电联盟的市场份额变化
月份 长虹 联盟 4 15.94% 56.42% 5 13.98% 57.59% 6 14.01% 57.28% 7 15.05% 55.44% 8 18.42% 54.20%
图3.2 长虹、彩电联盟的市场份额变化
70.00% 60.00%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0.00% 4 5 6 7 8 月份
并制定该年6、7月彩电最低零售限价,彩电联盟形成。 6月19日 •南京熊猫牌彩电部分型号卖出历史最低价,主导产品 21寸超平彩电比联盟最低限价低690元。 6月22日 •深圳结盟的9大彩电企业在南京举行二次峰会,强调将
彩电同盟进行到底, 主要内容仍是讨论行业最低保护。
7月8日 厦华29K8超平彩电在北京国美电器以1980元推出,热 卖1000台。
序号 0 1 2 品牌 合计 康佳 长虹 本月零售量(%) 92.90 14.10 13.86 序号 0 1 2 品牌 合计 索尼 康佳 本月零售额(%) 94.33 12.05 11.77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王牌
海信 海尔 创维 飞利浦 厦华 索尼 东芝 金星 LG 松下 乐华 熊猫
五、一些思考
• 1、正确认识价格战。
• 对于一个行业,恶性的价格战虽有负面影响,但同时也有利于市 场的资源配置,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因此适当的价格战是必要的。
• 2、对彩电行业进行整合兼并更胜于“价格联盟”。
•
彩电行业的发展已进入成熟期,产品生产开始趋同化,单靠价格
战很难提高利润和市场份额,通过整合兼并,推动技术创新和开拓国 际市场更有利于该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