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基础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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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民主化之教育公平

——中国基础教育公平的现状分析

摘要:教育作为社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作用。在我国这样一个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及其不平衡、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长期存在的国家,教育不平等问题也日益凸显。采取切实措施,大力促进教育平等必须着眼于我国现阶段教育的基本矛盾,明确我国教育不平等的现状和主要影响因素。本文就基础教育公平的现状加以分析进而提出一些意见建议,希望可以为基础教育改革提供新的思路。

关键词:教育公平基础教育政策建议

一、理论背景

教育民主化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教育改革的主流。米亚拉雷(G.Mialaret)指出“教育民主化‘民主化’现已成为几乎所有教育革新和教育改革的一项固有的目标。教育‘民主化’是目前全球教育系统演变的基本趋势。”教育民主化已成为许多国家的教育政策。教育民主化的中心内容之一是实现教育平等。

最早对教育公平进行系统研究的是美国著名教育社会学家詹姆斯·科尔曼,他在1968年发表的《教育机会均等的观念》一文中指出,“由于存在差别性校外影响,教育机会均等只可能是一种接近”,“这种近似性不仅是由教育投入的均等决定的,而且还是由学校的影响与校外的差别性影响的相对强度决定的。”因此,科尔曼认为,教育公平不仅仅是教育结果上的平等,也不仅仅指教育资源投入的平等。科尔曼多种平等概念的提出为探讨教育平等开拓了新的思路,对人民认识和评价教育平等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瑞典教育学家托尔斯顿·胡森(Torsten Husen)对教育机会均等问题进行过深入的研究。他认为平等不仅是指起点,还包括连续不断的阶段和最后的目标。他认为所谓“平等”,首先是指每个人都有不受任何歧视的开始其学习生涯的机会(起点平等);其次要以各种不同但都以平等为基础的方式来对待每一个人—不论其人中和社会出身情况(过程平等);第三是促使学业成就的机会更加平等(结果平等)。他的平等观,包括了入学机会、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三个方面的平等,被一些学者认为是比较全面的观点。

国内学者马和民(1998)吸收了胡森的观点,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修正,提出教育平等的含义包含四个重点:第一,人即目的。第二,教育权利平等原则。第三,教育机会均等原则。第四,差别性对待的原则。这四项原则将教育平等的概念蕴含其中,提出了教育平等是指公民平等的享有受教育的权力和机会,平等的享有入学机会、教育过程中的均等对待和学业成功的机会,并能够平等的自由的发挥自身的潜能。

袁振国认为,教育平等主要有三重内涵:第一,起点上的平等,即入学机会的均等,指每个人都不受性别、种族、经济地位等任何歧视,开始其学习生涯。第二,过程中的平等,即中介性阶段的平等,指考虑各种不同但却以平等方式来对待每一个人的教育活动。第三,目标上的平等,即教育效果的平等,指每个人享受高质量教育的机会均等,保证不同个体学业成功的机会平等,从而实现实质上的平等。

二、中国教育公平所取得的成就

(一)义务教育阶段

义务教育是由国家统一实施的,是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体现,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全体公民共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是社会公正和教育公平最直接和最重要的标志,是致力于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步骤。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1986年4月12日于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通过的,义

务教育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走上了法制化轨道,其修订则进一步推动了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倾斜,极大地推进了教育公平的进程。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国的义务教育约占全世界2%的教育投入承担了全世界约20%适龄少年、儿童的义务教育,而且仅用10年就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伟大目标,这是非常了不起的教育成就。在基本实现了义务教育的基础上,2005年小学普及率达到99%,初中普及率达到95%,在世界九个人口大国中走在前列。(二)高中教育阶段

“十五”期间是我国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最快的时期。为满足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适应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和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坚持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事业规模迅速扩大。2005年全国普通高中学校达到16092所,比2000年的增加了1528所,年均增长增加305所。招生规模达到878万人,比2000年增加了405万;在校学生数达到2409万人,比2000年整整翻了一番。高中教育阶段,毛入学率达到52.7%,比2000年提高了近10个百分点;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比例达到69.7%,比2000年提高了近18个百分点。义务教育基本普及后,我国教育事业整体发展格局中的“高中瓶颈”现象得到了根本缓解。

高中教育事业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教育经费有了较大增长,教师队伍不断优化,高级职称教师数以及学历达标率大幅提高。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的大幅度提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接收普通教育的机会。政府为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也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其中加快高中教育发展步伐,满足人民群众子女接收高中教育的需要;初步形成了多元化高中办学体制;初步建立了我国高中教育成本分担制度。

(三)高等教育阶段

过去十年,我国高等教育实现了历史性地跨越式发展,高等教育规模的快速增长,毛入学率的不断提高为高等教育的机会提供了根本保证。随着大众化进程的加快,我国高等教育如学机会上的城乡差距也呈现出缩小的趋势。2001年以来,全国高考招生录取新生中农村户口学生所占比例呈现逐步提高的趋势,2005年达到53%。自1999年扩招以来,我国一直保持了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持续增长,使得高校入学机会不断增加。

近年来,我国高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改善,秩序稳定,师资队伍壮大,质量有基本保障。推进了高等教育的协调发展。为了促进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从2005年起,我国实施了高校招生录取的“阳光工程”,有效遏制了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种不正当行为。针对人民群众对优质高等教育需求越来越强烈,社会上对部属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合理性的质疑以及要求解决高招“分数线不公平”现象的呼声日益高涨。教育部加强了对部属高校的生源计划的宏观指导。

三、中国教育公平存在的不足

从价值评判、利益分配的角度出发,追求教育公平是当前教育发展的根本趋势,世界范围内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出发点。我国自改革开放、恢复高考以来,教育公平的整体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尤其是义务教育的推行、“双基”工作的大力开展、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形势下,中国的教育普及率和受教育人口数量大幅度提高。主要表现在受教育权利得到前所未有的尊重,社会成员的受教育意识、对教育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基本普及了义务教育,高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高等教育的大众化有了很大发展,教育条件得到极大改善,教育资源、环境得到优化、丰富,教育质量逐年提高等。

从教育公平具有的相对性和情境性的视角出发,我们看到, 中国的教育公平现状并不乐观,更深层次的教育不公平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产生了许多备受人们关注的教育问题,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教育公平的实现程度。具体表现在:(1)社会大量学龄人员丧失受教育的机会。

(2)教育差距尤其是教育支出在人均消费支出中所占比例偏高。(3)教育经费投入存在地域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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