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社会保险单位与个人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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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社会保险单位与个人缴费比例
五险"方面,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
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 个人承担8%;
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 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 个人1%;
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0.8%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
南京市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是这样的:
基本养老保险,单位21%(农业户口14%),个人8%;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10元大病;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工伤保险,单位0.5-1.2%;
生育保险,单位0.8%.
江苏省足球训练基地社会保险征缴处:南京市鼓楼区社保中心
一、2004年-2006年6月社保基数为941元单位应交:941×26%=245元/月
二、2006年7月-2007年6月社保基数为1048元1048×26%=272.5元/月
三、2007年7月-2008年社保基数为1189元1189×26%=309元/月
社保赔偿金额:一、245元/月×30个月=7350元
二、272.5元/月×12个月=3270元
三、309元/月×7个月=2163元合计:1287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