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稿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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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类别】个人所得税
【发文字号】[80]财税外字第50号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1980.11.26
【实施日期】1980.11.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稿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1980年11月26日(80)财税外字第50号)
上海市税务局:
1980年10月21日沪税(80)469号文收悉。对个人从事著译书籍、书画的稿费所得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关于执行日期问题,我部(80)财税字第174号通知已明确自1980年9月10日施行。至于你市有七个单位自9月10日至15日共付出稿费每次在800元以上的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