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务部门代征工会经费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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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务部门代征工会经费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近几年来,我县地税代征工会经费取得显著成效,对依法足额收缴工会经费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还有力地推动了工会的其他工作。但是,笔者发现,在工会经费收取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一、工会经费代征取得的效果
一是解决了企事业单位特别是非公企业工会经费收缴难的问题,实现了依法足额收缴。前些年,随着国有企业大量改制和非公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会经费收缴难的问题已经成为困扰工会财务工作的第一难题,尤其是我们县级工会,经费问题直接影响到工会工作的正常开展。通过实行地税代征,有效地解决了工会经费收缴难的问题,实现了经费收入的大幅度增长。
二是规范了工会财务管理,防止经费收缴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和腐败现象。由于经费收缴难,以前对基层工会实行收缴与奖励挂勾、现收现奖的办法,不仅导致大量违规现象,还给贪污腐败等违法行为留下可乘之机。实行地税代征,县总工会成为委托主体,不仅大量减少了基层工会干部直接收缴经费(现金)的环节,同时,县总工会还作为有效的监督者,对经费的拨交、收缴、转拨等全过程依法实施全方位的监督,既能够保证经费及时足额入库,又可以防止工会经费的流失和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有效地提高工会财务管理的水平。
三是促进了工会组建,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实行地税代征工会经费前,企业工会经费收缴率不足30%,通过近几年
的逐步规范,目前工会经费收缴率已经超过60%,而且发展势头良好。
四是减轻了基层工会干部经费收缴工作的负担,增强基层工会工作的活力。基层工会干部无需为收缴工会经费而奔波劳神,可以用更大的精力、更多的时间考虑和抓好工会重点工作。同时,由于工会经费收入增多、实力增强,过去无力办的实事、好事,现在每年都可以提到日程作出安排。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反映,委托税务代征后,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提高了、活力增强了、形象改善了。
二、工会经费代征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工会经费税务代征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部分地税代征工会经费的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以为这不是他们的本职工作,能收多少算多少,要在他们完成自己的税收任务后,再顺便代收工会经费,大不了少得点手续费。
二是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善。工会经费代征中执行政策不严格、随意性大;在筹备金收取标准不一、尺度不准;对困难企业的减、免、缓政策掌握不准。对个别困难企业应采取收支两条线的办法处理,即单位要按规定拨缴经费,上级工会应从留存经费中加大回拨补助力度。但是个别工作人员对困难企业采取不收或是少收,有的甚至擅自用减、免、缓的办法来回避矛盾。
三是对不依法拨缴工会经费的缺乏收缴力度。按照《工会法》有关规定,对拒不拨缴工会经费的单位,县总工会应向县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却因种种原因,并未实施。
四是信息化水平不高、数据传递不及时。由于工会财务管理的现代化水平不高,工会上下级之间、工会与地税部门之间没有实现联网,信息无法及时交流和共享等,导致代征过程中家底不清、情况不明。特别是建筑行业、流通行业票证管理不善、无法获取真实的工资标准,汇算清缴难度大。
五是代收手续费计提和使用方面存在问题。由于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工会代征手续费计提标准,县总工会与代征单位之间只能靠私人关系协商,一般占到工会经费的20%以上。收费成本偏高,同时对手续费的使用没有具体的规定,没有明确代征人员的任务,考核标准,从而影响代征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六是各方利益关系复杂,矛盾隐患依然存在。工会经费代征面广,影响到各方利益关系。如:缴费单位与地税之间、缴费单位与工会之间、县总工会与基层工会之间的关系。工会经费由地税代征,很多缴费单位不理解,以为他们是越俎代庖,搭车收费,不愿意缴纳。有的代征人员由于人情关系困惑,少收,不收,随意减免经费。一些企业工委以前自己每年可以收取几十万工会经费,完成上缴任务后,还可剩余很大部分经费自己开支,现在全部由地税代征,减少了收入,心里有意见。
三、几点建议
税务代征工会经费工作尽管还存在诸多问题和矛盾,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各级党委、政府对这项工作是十分重视和支持的,全总、省总对政策和业务指导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工会经费代征工作将不断完善,县级工会组织要进一步沥清思路,研究措施,推动地税代征工作扎实开展。笔者以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要坚持依法收缴,做到应收尽收。委托地税代征工会经费及筹备金,是工会经费收缴体制的一项改革,要严格按照《工会法》、《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中及有关法律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对已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要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拨缴工会经费,并按照规定比例缴纳;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要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收取建会筹备金,待工会组织成立后再按规定返回基层工会应留成的工会经费。要做到应收尽收,不能随意减收、免收或缓收。坚持一个政策、一套程序、一视同仁。不乱开口子,不搞特殊化。对拒不缴纳工会经费的企事业单位,县总工会应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二要加强部门配合,形成代征合力。县总工会要和地税部门加强沟通和协作,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共同把收缴工会经费及筹备金的工作抓紧抓好。基层工会要主动履行工会经费收缴主体的职责,全面掌握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及工会组织建设情况,摸清底数,并将有关信息及时通报地税部门。地税部门要加大对工会经费及筹备金税前扣除的检查力度,将其纳入到税务部门日常和专项检查工作,并把代征工会经费及筹备金纳入综合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在汇算清缴和税务稽查工作中,要对工会经费及筹备金申报缴纳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工会经费及筹备金的,要督促其申报补缴。县总工会和地税部门要建立定期沟通交流制度,加大对截留工会经费及筹备金的检查力度,从源头上堵塞工会经费及筹备金收缴漏洞。
三要严格财务管理。要全面强化财务管理,坚持为职工服务,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要结合工会法人登记工作,完善基层工会独立账户管理;要树立工会大财务观,逐步形成工会财务管理的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