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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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二胎政策势在必行
摘要:人口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最基本的载体。人口问题是关乎国家生存与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人口数量问题仍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重大问题。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鉴于我国人口基数庞大和增长速度过快的情况,国家制定了计划生育政策,并将其作为基本国策,在过去一段时期,对中国人口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在新时期下,人口结构性矛盾和深层次问题愈益突出,人口老龄化问题、出生性别比失衡等人口结构性问题的凸显,对未来人口和社会发展产生了一些不利的影响。而且从目前社会、政治、经济的角度来看,人口政策的调整已迫在眉睫,本文通过对计划生育政策下我国人口出现的问题的论述,以及适当调整计划生育政策的可行性研究,来论述适当放开二胎政策势在必行。
关键词:计划生育;人口老龄化;性别比;人口结构;二胎政策;
一、计划生育的提出与实践
作为公开呼吁计划生育的第一人邵力子,早在20世纪20年代,就提出中国要控制人口的思想。1955年,马寅初决心建立中国的计划生育理论,并撰写了《新人口论》,引起了社会各界对于人口问题的重视。但是从1959年开始,出现了三年严重自然灾害,计划生育工作被搁置。
从1971年起,中国开始推行人口的计划生育,提出“晚、稀、少”政策;1974年毛泽东同志提出“人口非控制不可"的指示后,中国政府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1980年中共中央l号文件提出“鼓励只生一胎’’的指示。同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号召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各级干部带头响应“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号召。[1].
1982年,根据邓小平同志“人口是个大战略”的指示,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中发[1982]1l号),具体规定了生育政策、避孕节育政策、奖励政策、限制政策等,党的十二大首次将计划生育列为基本国策。1984年,中共中央批转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中发[1984]7号),在“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基础上,对生育政策做了部分修正,照顾部分确有实际困难的夫妻生育第二个孩子。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中发[1991]9号),对我国的生育政策作了明确、完整的表述,即“我国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国家干部和职工、城镇居民除有特殊情况经过批准可以生第二个孩子以外,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农村也要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某些群众确有实际困难,经过批准可以间隔几年以后生第二个孩子。为了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水平和民族素质,在少数民族中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要求和做法,由各自治区或者所在省决定”。[2] 1970年以来的人口政策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是适合当时我国国情的正确选择。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发展,中国已经逐渐放弃了计划经济时代的赶超战略,经济发展越来越遵循比较优势的原则,人均收入水平在改革开放以后提升的非常快,同时旧的人口政策在新形势下的运行也产生了越来越多的问题。
二、新时期我国的人口现状与危机
(一)人口老龄化问题
人口老龄化是指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3]
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
比重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两个含义:一是指老年人口相对增多,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不断上升的过程;二是指社会人口结构呈现老年状态,进入老龄化社会。通常认为,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据淇县计生委统计,我县现有人口276000多人,其中60岁以上人口占12.4%,65岁以上人口占8.42%,14岁以下人口占20.72%。按照人口老龄化标准,我县已经进入老龄化阶段。这并不是只在个别地区出现,据2005 年底全国1%人口随机抽样显示,我国65岁以上人口达到10055万人,占总人口数的7.7%,14岁人口为26478万人,占总人口数的20.27%。按照老龄化的标准,我国已经成为人口老龄化国家。
据研究,生育率下降在老龄化的各个阶段中所起的作用虽然是不同的,但引起老龄化的主要原因是生育率的下降。在人口老化初期,生育率下降是人口老化的主导因素。在人口老化后期,即人口老化到一定程度,由于生育率已经下降到最低点,死亡率下降所起的作用将超过生育率下降与人口老龄化的作用。这一点已被西方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过程证实。我国正在开始的老龄化主导因素是生育率下降,1950年0到14岁少儿占总人口数的35.5%,到1990年为27.6%,下降了7.9个百分点。与此同时,我国60岁及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比重从1950年的7.5%上升到1990年的8.6%。生育率下降使0到14岁人口下降了3个百分点,死亡率下降只使老人增加了0.8个百分点,生育率下降在这一时期对中国老龄人口比例变动的作用超过死亡率2.4倍。预计2020年以前,中国老龄化的主导因素将一直是生育率的持续下降。按联合国最新预测,2050年我国总人口数将比印度少0.51亿,但我国65岁以上的老人人数将比印度多1.03 亿。我国本世纪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数量将以超高速迅猛增加。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劳动力充足供应的时代已渐行渐远,人口红利将消耗殆尽,在,淇县鹤淇产业集聚每年投入大批人力物力招工,却不能满足企业发展就是人口老龄化突出的表现,不论是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还是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用工荒”也一年甚于一年。
(二)家庭规模变化及其连锁风险反应
当今的社会构成细胞——家庭在悄然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大量的“四二一”家庭涌现出来。所谓“四二一”家庭,是指有四位祖辈(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二人共同抚养一个孩子的家庭。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在母亲过了35岁临界适龄生育年龄、逐渐丧失再生育能力之后,独生子女家庭就变成了一个“高风险家庭”。[4]一旦孩子出事,这个家庭就瞬间转化为“残缺家庭”和“悲苦家庭”。在淇县访问一户23岁独子夭亡的家庭时,母亲对我哭诉:“儿子(安葬)时,自己真的不想回来。精神彻底崩溃,本来想自杀……看到别人的孩子,就想起自己的孩子。想儿子,求天不能,求地不得。在农村养儿防老,没儿子,就啥子都没了。没啥子脸见亲戚朋友。只好幻想能抱养一个七八岁的女儿,能同自己合得来。”大龄独生子女的死亡对一个家庭的打击几乎是毁灭性的,按这位不幸母亲的说法是,“身不残心已残”。除了独生子女伤病残亡的风险以外,独生子女家庭还面临着“成才风险”“发展风险”“婚姻风险”“养老风险”“国防风险”“责任风险”等一系列问题。
尤其是独生子女的家庭养老能力不足。独生子女作为唯一的养老责任主体,他们所拥有的养老资源更少,注定了他们的养老责任重大、心理压力巨大,这便是所谓的“养老风险”。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他们没有兄弟姐妹,所以亲属的养老支持几乎是不存在的;二是独生子女群体对不育和独子生育的偏好可能更强。目前俗称的“四二一”家庭结构是脆弱的家庭结构,放长时段看,几乎所有典型的独生子女家庭都或多或少存在经济上支持、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养老风险”。从全生命周期来看,独生子女是负担最重的一代人。独生子女家庭到了生命周期的晚期迎来的是“独子老龄化”甚至是“无后老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