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石化行业深度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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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石化行业深度研究报告

长期中期未来几年天然气需求维持两位数增长2018年,民营大炼化陆续建成

石化行业,我们关注:

•气价改革、煤改气等推动天然气需求持续快速增长;

•关注新奥股份、新奥能源(港股)、中天能源等

•恒力石化(2000万吨)、浙石化(2000万吨)、文莱炼化(800万吨)等项目2018年下半年陆续建成;

•关注桐昆股份、荣盛石化、恒逸石化、恒力股份。

短期油价反弹带来的投资机会

•油价反弹关注油气开采、业绩弹性、综合油气等板块;

•关注中国石化、新潮能源等

长期:天然气持续快速发展

现状改革2000年以来年均需求增速15% 管住中间,放开两端

天然气行业主要结论

•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天然气需求增速18%;

•我国天然气进口依存度35%,LNG和管道气各占50%左右;

•工业燃气、城市燃气、燃气发电是主要增长点。

•管输费实行指导价

•适时放开气源价格和销售价格

未来

风险提示

全产业链有望快速发展

天然气需求年增速15%

2001年以来我国天然气产量年均增速10%; 2001年以来我国天然气年均需求增速15%左右;

目前我国天然气进口依存度35%;

工业燃料、城市燃气、发电用气等是主要需求领域;

天然气价格以指导价为主。

上游供给

下游需求

天然气产业链

图 我国天然气产量稳步增长

资料来源:BP 能源统计,海通证券研究所

图 我国天然气产量结构(按企业,2016)

资料来源: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2016年报,海通证券研究所

2016年我国天然气产量达到1368亿立方米,近15年复合增速超过10%。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产量合计占95%以上。

1.1 供给,年均增速10%

1.1 供给:对外依存度不断提升

天然气对外依存度由2008年的2%提高到2016年的35%。随着需求的进一步增长,我们预计天然气进口依存度将逐年提升。

图我国天然气进口依存度

资料来源:BP能源统计,海通证券研究所

1.1 供给,已形成四大进口通道

我国已形成四大天然气进口通道,其中海上LNG进口约占天然气总进口量的50%。(2016年,我国进口LNG354亿立方米,占总进口量的48%。)

图我国天然气进口四大通道

资料来源:国家发改委等网站,海通证券研究所

1.2 需求,年均增速15%

随着天然气价格的逐步理顺,国内天然气消费逐步回升。2017年前9个月,国内天然气消费达1677亿方,同比增长18%。

图我国天然气消费量稳步增长

资料来源:wind,海通证券研究所

1.2 需求,工业燃料等是主要需求领域

我们认为工业燃气、城市燃气、燃气发电将是天然气需求增长的主要领域。

图 2016年我国天然气消费结构

资料来源:《中国天然气发展报告(2017)》,海通证券研究所

1.3 价格,天然气价格仍以指导价为主

目前我国管道气实行政府指导价;LNG 价格基本市场化。

图 我国管道天然气价格(元/立方米)

资料来源:wind ,海通证券研究所

元/吨

/吨

管住中间,放开两端

井口价、管输费、门站价、配气费、销终端用户价;

2011年以来逐步推进市场化改革; 井口价:适时放开,充分竞争; 管输费:核定8%的投资收益率; 配气费:核定7%的投资收益率;

终端售价:市场化。

2.1目前天然气价格机制

在天然气各个环节中,包括井口价(气源价格)、管输费、门站价、配气费、销终端用户价(销售价格)。

图我国天然气价格组成

资料来源:国家发改委等网站,海通证券研究所

1949-1982年政府定价时期

天然气价格由国家政府部门根据《价格法》制定,各企业和生产商只能按国家规定的价格销售天然气。

1982-2005年价格双轨时期

天然气实行计划垄断价格和市场定价两种不同的定价机制。1982年国务院制定了50亿立方米的计划量,双轨制是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步,天然气价格不再由国家完全控制。

2005- 2011 政府指导价时期

天然气价格由政府部门制定一个基准价格和上下的浮动范围。2005年国家将天然气价格精简为化肥用气、工业用气和居民用气三个大类。2011年之前采用成本加成法,2011年后试点并推广实行净回值法。

2011- 逐步推进市场化改革

2011年12月 市场化价格改革试点

在广东、广西两省开展试点,将天然气价格管理由出厂环节调整为门站环节,实行最高上限价格管理,并将定价方法由“成本加成”定价改为“市场净回值”定价,选取上海市场作为计价基准点,以进口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作为可替代能源,分别按60%和40%加权计算等热值的可替代能源价格,并按照0.9的折价系数确定门站价格。

2013年6月 市场化价格改革推广,区分增量气和存量气

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天然气价格形成新机制。同时为减少改革阻力,非居民用气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增量气价格一步调整到与可替代能源价格保持合理比价的水平,存量气价格计划分三步调整,当年提高0.4元/立方米。

2014年9月 存量气第二步调整

将存量气价格提高0.4元/立方米,缩小与增量气价差。

2015年4月 存量气第三步调整,实现价格并轨

根据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化,将增量气价格降低0.44元/立方米,存量气价格提高0.04元/立方米,实现价格并轨,完成“三步走”计划,全面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同时,试点放开直供用户天然气门站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

2014年3月 建立健全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居民用气分三档阶段定价,第一档为覆盖区域80%居民月均用气量,第二档为95%居民月均用气量,第三档为超出第二档部分。三档价格按照1:1.2:1.5左右的比价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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