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风险投资的运作机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三章风险投资的运作机构

一、学习目的

本章主要阐述风险投资机构的类型和特点,并重点介绍政府风险投资机构和企业风险投资机构的类型、作用、运行现状和运作的特点。

二、学习要点

1、了解风险投资机构的类型和特点。

2、熟悉政府风险投资机构的类型和作用。

3、了解我国政府风险投资机构的现状和问题。

4、熟悉企业和私人风险投资机构的运作特点。

在风险投资体系中,风险投资的参与者主要包括:风险投资者、风险投资机构和风险企业。他们之间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图3-1 风险投资的参与者及相互关系

第一节风险投资机构概述

一、风险投资机构的概念

风险投资机构是指筹集社会各类资金,并对风险企业进行投资的机构,是连接资金供给方和资金需求方的金融中介,是一种利用风险资本生产新企业的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具有以下特点:

1.风险投资机构投资的对象是非上市的中小企业,并主要以股权的方式参与投资,待

投资的企业发挥潜力并股权增值后,再将股权转让,实现投资的收益,所以,风险

投资机构的投资属于长期投资。

2.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对象属于高风险、高成长、高收益的新创业企业或风险投资计

划,风险投资机构对投资项目的选择具有高度专业化和程序化的特点,是一个高度

组织化和精心安排的过程,目的是为了尽可能锁定投资风险。

3.风险投资机构与创业者的关系是建立在相互信任与合作的基础之上的,从而保证了

投资计划顺利执行。

二、风险投资机构的地位

风险投资机构在风险投资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它是实现风险资本从风险投资者向风险企业流动的金融中介。在风险投资运作中起着十分重要的桥梁作用。为什么风险投资者愿意把资金交给风险投资机构去运作呢?其主要原因如下。

1.专业分工的要求以及知识技术的限制。由于社会分工越来越细,风险投资者不可

能对所有领域都有所了解,对于大多数风险投资者来说,向风险企业投资更是一个

陌生的业务领域。风险投资机构集中了各方面的专门人才,拥有工作经验丰富的投

资专家及管理团队,这些条件不是单个投资者所能具备的,因此将资金交给一个专

门运营资金的公司更有效率。

2.时间和精力的限制。大多数投资者即使具有丰富的经验和管理才能,也没有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对所有项目及市场状况都了如指掌,而风险投资的成功依赖于对某行业

有特殊研究的风险资本家的判断。

3.资金规模较小的限制和分散风险的要求。由于单个风险投资者的资本数量小,很

难做到真正的分散风险的投资。风险投资机构可以将风险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并分散于不同的项目,从而使投资者所拥有的资金具有分散的特性,达到分散风险

和风险共担的目的。

4.避税的考虑。由于各国资本利得和红利利得的税率相差较大,对于风险投资者来说

直接持有风险企业的股票和持有风险投资机构的股权或债券是不同的。另外,通过

持有风险投资机构的股权从而间接地持有风险企业的股票,因收入多了一个环节,就有了更多调节收入实现的时间和方式的选择,可以使风险投资者成功达到避税的

目的。

5.规避政策的限制。很多机构投资者之所以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将资金间接投放到风险

企业中正是出于这种考虑。许多国家都禁止银行直接拥有、控制和经营企业,这些

机构投资者的资金只有通过风险投资机构,才能实现向企业投资的目的。很多国家

的政府都对养老金、保险资金的运用有严格限制,如不得以股票形式投资,而且对

高风险资产的投资额不得超过总股本的一定比例。这些规定限制了这类资金的投资

方向和投资金额,而风险投资机构却可以通过内部融资安排绕过这些限制。

三、风险投资机构的分类

风险投资机构可以分为很多类型,其形态主要包括:有限合伙型、公司型以及公司信托型等。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占少数,多数采取的是有限合伙制形式。

1.有限合伙型

目前最流行的风险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即为有限合伙型,以风险投资最为发达的美国为例,属于这种类型的风险投资企业占到美国风险投资企业组成比例的80%。

由于有限合伙型特有的产权和责任安排,其被认为是最符合风险投资行业特点的一种组织形式。采取有限合伙型的风险投资机构,风险资本的投资者为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一般为99%,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承诺的出资可分批支付;风险资本家为普通合伙人,出资比例一般为1%,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来约束风险投资家的经营行为。风险投资机构由风险投资家负责经营和管理,风险投资家作为管理人须定期向有限合伙人报告资金的运作情况。

通常情况下,有限合伙人不得直接干预风险投资家的活动。但是,对于一些至关重要的问题,有限合伙人可以通过合伙协议来限制风险投资家的活动,甚至赋予有限合伙人相应的表决权。为了激励风险投资家,其可以享有投资收益的一定比例,且风险投资家的管理费用通常按固定比例提取,正是这样的产权和责任安排有效地建立起了对风险投资家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2.公司型

在采用公司企业形态的风险投资机构中,常见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两种形式。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与有限合伙型相比,公司型的风险投资企业存在一些难以避免的问题,不利于风险投资的运作。

例如,公司制的风险投资机构运作成本高:从税负方面,公司自身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只有在缴纳所得税之后才能向投资者分配红利,投资者在分取红利之后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在风险投资机构采取了公司型之后,作为公司管理者的风险投资家不会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样风险资本的投入方和管理方之间就很容易存在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问题。而为了减低风险,投资者会加大对风险投资家的监控力度,这又会影响风险投资决策的效率,在代理问题的处理上会处于一种两难的境地。在公司制的风险投资企业,管理者的收益较难达到20%的高回报,因此就降低了对风险投资家的激励程度。

3.公司信托型

风险投资信托(venture capital trust)是英国一种比较有特色的风险资本组织方式。由于按照英国“金融服务法”的规定,所有的“风险投资信托”都必须按照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