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效应分析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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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效应分析与思考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2-9-6 22:56:41
一、“十一五”时期荆州市税收优惠执行效果明显
“十一五”时期,是荆州国税系统执行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减税让利最多最大的五年,也是地方经济发展最好、税收收入增长最快最多的五年。“十五”时期,全市共组织国税收入48亿元,税收优惠累计11.73亿元,占国税收入的比重为24.43%。而“十一五”期间,税收优惠累计达35.68亿元,占同期国税收入的29.48%。五年间,税收优惠总额增长了两倍,占国税收入的比重提高了近5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全市国税系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共计4613户次。按税种分,其中增值税减免13.56亿元、所得税减免5.87亿元、车辆购置税减免5072万元、办理出口退税15.74亿元。据统计,上述35.68亿元税收优惠充分发挥出政策导向和税收调控职能。其中,用于固定资产基础建设投资14.22亿元,用于技术改造11.23亿元,用于新产品、新技术研发3.06亿元,用于改善民生等支出7.17亿元。对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发挥了引导性作用。从政策时效性和区域经济特色考虑,我们选择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转型和农业产业化等三个重点优惠政策项目,通过采集相关数据,运用评估模型,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税收优惠政策效应的实证分析。
(一)增值税转型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增值税转型改革两年多来,荆州市企业共计申报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55028.58万元,占同期申报抵扣进项税总额的2.02%,占同期应纳增值税总额的10.86%,历年抵扣税额相对均衡。同时,固定资产抵扣的行业性、项目性、区域性集中现象十分突出。分行业看,占比最大的是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共抵扣18946.74万元,占抵扣总额的34.43%;其次是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共抵扣5059万元,占抵扣总额的14.45%。这三年间,我市固定资产抵扣相对集中在荆州城区,集中在几个大项目上,带动城区的抵扣额占到全市的78.6%。
(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2008年新《所得税法》颁布以来,全市共有47家企业享受了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其中国税部门管理的有11家,均为工业企业,均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领先优势,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按认定时间分,2008年度认定5家、2009年度认定1家、2010年度认定5家。按所属类型分,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9户,资源与环境技术1户,新材料技术1户。11户企业中,有6户企业在实施新法前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新法实施3年来,11家企业累计享受所得税减免16636万元;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额13996万元,其中按照研发费用50%加计扣除9546万元,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4450万元。新法施行前后,企业减免税额和加计扣除额增加的幅度相当大,2010年减免税额较2006年增长185%;研发费加计扣除额较2006年度大幅增长501%。根据企业实际发生数计算,11户企业近三年平均所得税税负率为14.2%。
(三)农业产业化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到2010年底,荆州已建成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个,省级龙头企业55个。其中国税部门管理的省级以上的企业42家。全市农业产业化优惠具有“范围广、数额大、不平衡”等特征。“范围广”指农业产业化涉及的一揽子非专有税收优惠类别和项目,在全市企业中均涉及。“数额大”指税收优惠的额度相当可观,在“十一五”期间,42家企业共实现免征增值税销售收入83.55亿元,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3.53亿元,所得税减免0.82亿元,出口退税1.71亿元。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德炎水产享受出口退免税7284万元。“不平衡”指税种优惠的不平衡,目前所得税直接减免的力度相对薄弱;企业享受优惠的不平衡,由于经营项目、经营规模、经营能力方面的差异,有4户龙头企业几乎没有享受到直接的税收优惠。
二、税收优惠政策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税收和管理效应
(一)社会效应日益彰显。
1、缓和危机冲击,促进平稳发展。增值税转型,是中央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实施结构性减税的重大举措之一。这项政策和其他经济领域的重大调控决策,展现了中央应对危机的坚强决心,提振了市场信心,也直接拉动了我市制造业的投资和发展,带动了经济平稳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2008到2010三年内,全市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分别达113.75亿元、155.63亿元和245.17亿元,为同期荆州市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55.24亿元、384.76亿元和530.44亿元的40%-46%,增长率分别达到了多年少见的57.2%、36.8%和57.5%。
2、夯实农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全市国税部门严格落实涉农税收优惠,有力支持了“农产品深加工品牌化、农产品初加工规模化、种植养殖产业基地化”大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促进农业优质高效发展。截止2010年底,全市基本建成550万亩优质水稻基地、140万亩优质棉基地、350万亩“双低”油菜基地、200万亩水产品基地、260万亩速生林种植基地、140万亩果蔬基地。2010年全市实现农业生产总值231.1亿元,比2006年的126.7亿元增长近1倍;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6453元,比2006年的3502元接近翻番。2010年底,国税部门管辖的涉农纳税人有1200多户,解决了农村就业8万多人。如吉象木业通过产业链的前移,解决了3000多农民工的就业。
3、科学节能降耗,加强环境保护。通过认真落实增值税转型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加大投资,改造生产设备,提升工艺技术,降低了综合能耗,减少或回收废水、废气、废料的排放。增值税转型以来,我市所辖松滋市的一批高污染的水泥企业,石首、江陵、及城区的化工企业,开发区、松滋的发电企业相继加快了技改力度,多个县区的污水处理项目也加快上马。经测算,2010年全市年均工业万元产值电耗较2008年平均降幅达8.3%。
(二)经济效应日益凸显。
1、扶持产业集群发展壮大。通过高新技术优惠政策的支持,部分企业已发展成行业的领头雁,如以法雷奥、恒隆等高新技术企业为骨干,荆州市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已经形成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