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职责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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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职

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怀政办发[2015]38号

【发布部门】怀化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8.26

【实施日期】2015.08.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

(怀政办发〔2015〕38号)

市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怀化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怀发〔2015〕7号),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责调整

(一)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下放、调整、增加由市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的职责

1.建立专业技术资格制度。

2.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及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政策并组织实施。

3.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及部分中央、省在怀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的审核,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龄更改的审批工作。

4.负责社会保险内部审计人员资格认证。

分别承担以上职责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职责相应取消。

二、关于机构编制调整

(一)养老保险科更名为职工养老保险科。

将原养老保险科“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施意见、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职责划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

(二)农村社会保险科更名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

其职责增加“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施意见、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设立行政审批服务科,加挂法规科牌子。在原法制科的职责上增加的主要职责为: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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