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公共教程案例论述习题与答案

知识产权公共教程案例论述习题与答案
知识产权公共教程案例论述习题与答案

案例分析

1、甲公司生产瓶装调料食品A,瓶贴采用自己设计的具有特定色彩的图案,并标有请他人书写的专用商品名称(手写体文字)。乙公司在甲公司投产后,也生产瓶装调料调料食品A。瓶贴采用与甲公司十分近似的图案,也标有相同专用商品名称(手写体文字)。乙公司的瓶贴申请了外观设计,并获得了授权。甲公司在市场上发现了乙公司的食品A以后,以构成

不正当竞争为由。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诉讼。

(1)乙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对甲公司的不正当竞争。为什么?

(2)乙公司以自己的瓶贴取得外观设计权为由进行抗辩。认为使用该瓶贴是合法的,不构成不正当竞争。乙公司的这种抗辩是否能够成立,为什么?

1、答:(1)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了对甲公司的不正当竞争,因为乙公司在甲公司投产后,也生产瓶装调料调料食品A。瓶贴采用与甲公司十分近似的图案,也标有相同专用商品,乙公司的这种行为混淆了商品服务的来源,是属于传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乙公司的这种抗辩不能成立,因为《专利法》第23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甲某在乙公司就职期间,参加新产品A的研制开发工作。乙公司对新产品A的研制开发采取了合理的措施。在新产品A的开发工作仅完成1/3时,甲某从乙公司辞职,到丙公司就职。甲某与乙公司所签的劳动合同中,具有承担对乙公司商业秘密义务的条款。甲某离开乙公司时没有带走有关新产品A开发的任何资料。甲某到丙公司仍然从事新产品A的研制开发工作,后来将新产品A开发成功,丙公司投产上市。乙公司发现后,诉甲某和丙

公司侵害其有关新产品A开发的商业秘密。

(1)甲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对乙公司商业秘密的侵害,为什么?

(2)丙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对乙公司商业秘密的侵害,为什么?

(3)在诉讼中,甲某辩称,他在乙公司工作期间,新产品A的开发正在进行中,能否开发成功尚难判定,他所接触和知悉的有关新产品A的技术方案尚未形成,还不能转化为产品,实现其经济价值,不具有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实用性”,不属于商业秘密,而且他离开乙公司时没有带走有关新产品A开发的任何技术资料,因此甲某未侵害乙公司的商业秘密。甲某的抗辩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

答:(1)甲某的行为构成了对乙公司商业秘密的侵害,这是因为甲某在乙公司参加了新产品A的研制开发工作,乙公司对新产品A的研制开发也采取了合理的措施。

(2)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对乙公司商业秘密的侵害,这是因为丙公司不了解乙公司的商业秘密,甲某是从乙公司辞职后合法到丙公司工作的,在这个过程中,丙公司也没有以非法手段“挖取”了解乙公司商业秘密的人。

(3)不能成立。甲某由于在乙公司参加了新产品A的研制开发工作,对新产品A的设计、工艺及工艺流程、检测方法、原材料配方、工程设计、技术发展预测、与技术有关的管理方法等等技术信息有一定的了解,而乙公司对这些技术信息也采取了合理的措施,甲某到丙公司仍然从事新产品A的研制开发工作,违反了他对乙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因此他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

3、顾客甲到影楼乙,由该影楼的摄影师丙为其拍摄了一幅其肖像的艺术照片。

(1)在没有专门约定的情况下,依据中国著作权法,这幅照片的著作权应该归谁所有?

(2)在没有专门约定的情况下,这幅艺术照片的底片应当归谁所有?

(3)未经顾客甲的同意,影楼乙将这幅艺术照片放大,放在自己的橱窗展示,这种做法是否构成对顾客甲的侵权?

(4)未经影楼乙和摄影师丙的许可,顾客甲将这幅艺术照片洗印了几分别送给自己的亲朋好友,顾客甲的这种行为是否构成对影楼乙和摄影师丙的侵权?

(5)未经影楼乙和摄影师丙的许可,顾客甲将这幅艺术照片许可某广告公司用于制作广告,顾客甲的这种行为是否构成对影楼乙和摄影师丙的侵权?

答1、(1)著作权有摄影师所有。(2)归顾客甲所有。(3)构成,因为未经顾客同意。(4)不构成,因为顾客是赠送给自己的亲朋好友。(5)构成.

4、工艺师甲,根据一块天然的玉石石材特有的形状和多种不同的颜色的分布,设计、雕刻了一件玉雕产品。

(1)对于该玉雕产品能否申请并获得工业品外观设计权的保护,为什么?

(2)对于该玉雕产品能否取得著作权保护,为什么?

可以取得著作权的保护,因为玉雕作品具有独创性,是工艺师甲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在作品完成后即可取得保护。

(3)摄影师乙未经许可,拍摄了一幅该玉雕产品的彩色照片,他的行为是否构成对该玉雕产品著作权的侵害,为什么?

(4)摄影师乙对其拍摄的这幅产品的彩色照片能否无条件地享有著作权,在什么条件下才能合法享有著作权?

(5)丙,未经摄影师乙许可,将这幅玉雕产品的照片用于该出版的一本挂历,丙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如果构成侵权,侵害了谁的权利?侵害的是什么权利?

(6)企业丁将根据玉雕产品造型绘制成的图案作为自己生产的纺织品图案,企业丁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侵害了谁的权利?侵害的是什权利?

答2、(1)用天然树玉石石材特有的形状和多种不同颜色的分布,制作的玉雕作品,不能申请外观设计,即使申请也得不到批准。这是因为,玉雕作品不具有工业再现性(即不能以工业方式重复生产),因此不符合外观设计的基本条件,不能获得外观设计保护。

(2)可以取得著作权的保护,因为玉雕作品具有独创性,是工艺师甲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在作品完成后即可取得保护。

(3)不构成,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并不侵权

(4)不能,只有在经著作权人同意后才合法享有照片的著作权

(5)构成,侵害了乙的

(6)构成,侵害了甲的著作权

案例分析

5、W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H公司专利技术生产并销售了W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H公司专利技术生产并销售了变频家用空调器5000台。G家电销售公司在明知W公司侵犯H公司专利权的情况下,从W公司进货2000台,并已实际售出1600台。M宾馆在不知W公司侵犯H公司专利权的情况下也从W公司购入200台并已安装使用。H公司发现W公司、G公司和M宾馆的上述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为后,向法院起诉,状告W公司、G公司和M宾馆侵犯其专利权。

请依据我国法律分析以下问题:

(1)W公司的生产、销售行为是否侵权?是否应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2)G公司的销售行为是否侵权?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是否可以继续销售库存的400

台空调器?

(3)M宾馆的使用行为是否侵权?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是否可以继续使用这200台空调器?

1、答:(1)W公司的生产、销售行为构成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G公司的销售行为同样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可以继续销售库存的400台空调;

(3)若H公司取得的专利为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M宾馆的使用行为构成侵权,但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因其使用行为构成侵权,所以不可以继续使用这200台空调;若H公司取得的专利为外观设计专利,M宾馆的使用行为则不构成侵权,也不承担赔偿责任;因其使用行为未构成侵权,故可以继续使用这200台空调。

6、实在美国学习期间完成了一项产品发明,于1996年12月2日在美国提出了专利申请,并于1997年5月7日就相同产品在我国提出专利申请,同时提交了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及相关文件。甲企业1996年10月开始在制造相同产品,实获得专利权后,甲企业在原有围继续制造。2000年2月实许可乙企业在独家生产该产品,同年实自己也在建厂生产该产品。2000年5月,丙企业未经实的同意,

从美国购买、进口了合法生产的该专利产品在中国销售。根据上述情况,请回答下列问题:

(1)实的申请日是哪一天?为什么?

(2)甲企业是否侵犯了乙企业的独家实施权?为什么?

(3)实是否侵犯了乙企业的独家实施权?为什么?

(4)丙企业是否侵犯了实的专利权?为什么?

2、答:(1)实的申请日为1996年12月2日。根据专利法第29条的规定实在中国的申请享有外国优先权,

可以以优先权日作为中国的申请日。

((2)甲企业没有侵犯乙企业的独家实施权。因为甲企业在申请日前已经开始制造相同产品,甲企业享有先用权。

((3)实侵犯了乙企业的独家实施权。因为实已许可乙企业在独家生产该产品,包括专利权人在的任何人都无权在制造专利产品。

((4)丙企业侵犯了实的专利权。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任何人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不得进口其专利产品。

7、甲公司欲在其生产的服装上使用“飞天”作为商标,到国家商标局调查后,发现乙公司已在

服装类商品上注册了“飞天”商标。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甲公司能否再注册“飞天”商标于服装类商品上?甲公司能否不经过注册,就在其生产的服装上使用“飞天”商标?

(2)由于疏忽,乙公司在注册商标期满7个月后才发觉没有续展。在此情形下,甲公司能否获得注册?

(3)甲发现乙公司已经连续三年没有使用过该商标了,于是直接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甲公司能够获得注册吗

1、答(1)不能。不能与注册商标相混同。侵犯乙商标权。

(2)不能。乙商标注销一年后才能注册。

(3)可以,连续三年停用的,不受前述时间限制。

8、甲提供资金,乙组织丙和丁以乡村教师戊为原型创作小说《小河弯弯》。在创作中丙写提纲,丁

写初稿,丙修改,乙提供了一些咨询意见。问:

(1)该小说《小河弯弯》的作者是谁?为什么?

(2)如果是合作作品,其作者如何分配其权利?

答:(1)《小河弯弯》的作者是丙、丁二人。根据《著作权法》第 11条的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本题中,甲仅仅提供资金,未参与创作,不是作者;乙作为组织者,也未参与创作,不是作者;

丙写提纲,丁写初稿,丙修改,可见,该作品是合作作品,丙、丁均是作者。

(2)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

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9、A市甲厂是某种饮料的商标注册人,在与B市乙厂签订的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特别约定乙厂

使用甲厂商标的饮料全部使用甲厂的包装瓶,该包装瓶仅标注甲厂的名称和产地。该合同未报商标局备案即付诸履行。问:

(1)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该特别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1)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效。根据商标法司法解释第19条的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该特别约定无效。根据《商标法》第40条第2款规定,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

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此条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因此当事人双方违反此规定的约定无效。

10、1994年12月,H化工研究院工程师梁某在一次技术洽谈会上与G化工厂厂长某结识。请梁

帮助解决污水净化重复利用的技术难题,梁某答应试试。1995年春节,梁某与其在大学读书的儿子在H化工研究院院一个废弃多年的人防工程里,用三个箩筐、一堆渣土、扫帚、水桶等工具,还自费

购买了十余种试剂、试纸、电炉等物品,对G化工厂的污水水样进行净化实验。实验结果达到了G 化工厂的技术指标要求。梁某将实验资料交给H化工研究院一份,院里认为梁某为该院工程师,污水净化又是其业务研究围,此成果应是职务技术成果,便以研究院的名义于1995年5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了“HI—PQ703污水净化方法”专利申请。1998年7月,研究院获得专利权。在此期间,梁某一直认为自己的成果是非职务发明,故强烈要求办理专利权人变更手续。双方争执不下,梁某诉至法院。请分析:

梁某和H化工研究院,谁的主成立?为什么?

答案:

梁某的主成立,即该发明为非职务发明,梁某享有专利申请权和专用权。根据我国专利法(第6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本案中,梁某虽然是H 化工研究院的在编职工,污水净化也是他的业务研究围,但案中涉及的发明创造既不是梁某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时完成的,也不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梁某做实验的时间是在1995年春节期间,他本人和他的儿子利用休息时间而非工作时间从事的实验活动并取得成果,不是执行本单位任务,而是个人接受他人委托完成的技术成果;再者从他的实验条件看显然不是利用其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所以,梁某要求变更自己为专利权人的主是有法律依据的。

11、成是某市小有名气的画家,1998年因该市一家礼品公司的委托,创作了“小城风光”系列山水画共10幅,成将原作交与公司,公司按约定支付了酬金2万元。后礼品公司制作了100套瓷瓶,每套10个,瓶的釉面用的是成所画的10幅山水画。成认为礼品公司未征得自己的同意擅自将自己的作品在瓷瓶上使用,并公开销售,侵犯了自己的权利;而礼品公司则认为这批画成本来就是接受自己的委托而创作的,公司付了钱,取得了作品,以后对作品如何使用,已与成无关,故不承认自己的行为有何不当。问:

(1)从成与礼品公司的关系而言,这批画属于什么作品?

(2)这批画的著作权应归谁所有?为什么?

(3)礼品公司在这批画上享有什么权利?

答案:

这批画属于委托作品。著作权归成。委托作品的著作权无约定归受托人。礼品公司有物权。

12、某是A太阳能热水器制造公司的销售部经理,2000年3月以销售部经理兼翻译的身份,随A太阳能制造公司组织的展团出国参加国际展览和进行考察,在参展和与外国同行交流中,接触了国际最新的技术信息,回国后,某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研究,独立完成了一项太阳能热水器的发明创造。问:1)某可否作为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为什么?

2)若某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研究,独立完成了该项发明创造,某是否可作为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为什么?

3)若某利用了单位的技术秘密才作出该发明创造,谁可作为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为什么?

答案:1)可以。是自由发明。

2)可以,不符合职务发明规定。

3)单位,利用了单位不对外公开的资料,属职务发明。

13、特别公司是国家某行政机关主管的一个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利润部分上缴的独立企业法人。1992年,特别公司经其主管部门批准,拟制作一种特别纪念章。为了使该特别纪念章能够充分表现其特别意义,该特别公司便开始设计其特别纪念章的正面图案。不久,特别公司便从一本杂志上发现了简单先生发表的一幅美术作品《简陋》,该公司认为《简陋》的色彩、图案和创意完全符合其纪念章正面图案的构想,便决定以此为模本。经过精心设计,以《简陋》之图案为正面图案的纪念章制作完成。该特别公司共制作了这样的纪念章2万枚。特别公司在选图、制作的过程中,自始至终未与著作权人取得联系。1993年10月,简单先生获知自己的美术作品《简陋》被特别公司使用,便与特别公司进行交涉,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简单先生认为特别公司未经其同意,擅自使用其美术作品

设计制作纪念章,侵犯其著作权。而特别公司则辩称,其行为是一种执行国家公务的行为,是《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的一种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问:该特别公司的行为是一种合理使用行为吗?为什么?

答案:特别公司的行为不是国家机关执行公务而在合理围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的合理使用行为,而是一种侵权行为。理由是:(1)特别公司虽然是国家某行政机关直接领导下的一个公司,但该公司本身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不是国家机关;(2)特别纪念章主要是用于收藏和纪念,不是国家公务行为。所以,特别公司以营利目的使用简单先生已发表作品的行为,不是合理使用,而是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作家王某写了一部反映“文革十年”的纪实报告文学交某出版,该为该书配发了若干幅“文革”时期的照片作为插图。在审定该书清样稿时,王某觉得照片能使作品增色,便未提出异议。图书发行后,摄影家某发现照片均是自己过去发表的作品,而王某和在事前未征得他的同意,事后也未支付报酬,书中也没有将他署名为照片作者,故起诉王某和侵犯了其著作权。承认侵权事实,愿承担相应责任。但是王某称自己只是该书文字部分的作者,照片为配发,与自己无关,故否认其侵权责任。

问:王某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案:(1)王某的理由不能成立,其行为构成了侵权。

(2)理由如下:

①某的照片作为摄影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②王某在自己出版的作品中使用了某的摄影作品而未征得某的同意,未向他支付报酬,也未给他署名,故侵犯其著作权。

③王某见配发的照片有利于自己的作品,却未审查照片来源,放任侵权事实的发生,故其主观上有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

15、省金乡县酒厂于商品分类表第33类酒商品申请注册“王府井”商标,被商标局驳回。商标局认为王府井是著名商业街,用作商标易使人对商品出处产生误认。当事人被驳回后不服,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理由是商标虽然是“王府井”,但商品上标有地址或企业名称,不会使人对商品出处产生误认。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复审认为,要求复审的理由不成立,再予驳回。试分析商标局驳回注册的理由是否成立?

答案:(1)王府井为市的著名商业区,与贸易活动密切联系,在国外具有很高的知名度,不应为独家专用,且该名称已具有显著的地理标志性。

(2)用该词作商标确实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出处造成误认,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并引起不良影响。根据《商标法》第8条第9款规定,不能核准注册。

16、《休闲》为国一份文摘杂志,请学生L翻译了美国5年前在X报纸上发表的一篇署名为S 的散文,登载在该文摘杂志上,署名作者S。另一家国文摘报《饭后茶余》了《休闲》杂志上的这篇译文,注明自《休闲》。S发现后,认为《饭后茶余》报及《休闲》杂志未经其同意,翻译并使用了其作品,也未向S支付报酬,遂诉至中国法院。《饭后茶余》报辩称,《饭后茶余》报《休闲》杂志上的译文属于法定许可围,只要向供稿人支付报酬即可,无须向S付酬。《休闲》杂志社辩称,S散文首先发表于国外,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且《休闲》杂志在译文上已署名S,尊重了作者人身权,杂志社只需向译者L付款即可。你认为二被告的抗辩是否成立?

答案:(1)不成立

(2)《饭后茶余》报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用经原作者许可,但必须支付报酬。

(3)美国与中国同为公约成员国,在美国发表的作品同样受中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论述

1、知识产权与物权比较分析。

物权是指民事主体在法律规定的围,直接支配特定的物而享受其利益,并得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它的法律特征包括:(1)物权是绝对权(对世权)。(2)物权是财产权。(3)物权的客体是物,且为有物体。(4)物权具有排他性。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它的法律特征包括:(1)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是一种无形财产。(2)知识产权既有财产性质又有人身属性(如署名权、修改权等权利)。(3)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4)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5)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

综上,物权与知识产权最大的区别在于,第一、物权的客体必须是物,并且必须是有体物(比如空气、风力、电力等就不属于有体物);而知识产权的客体则是智力成果,属于无体物。第二、物权一般只具有财产属性,而知识产权既有财产属性又有人身属性。

2、试述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关系?

答: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或者说,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著作邻接权从本质上讲,是作品传播者对其赋予作品的传播形式所享有的权利,虽然不是著作权,但是与著作权相邻、相近或类似的权利。两者同属于知识产权围。邻接权与著作权关系密切,它是由著作权衍变转化而来的,是从属于著作权的一种权利。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邻接权的主体是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除表演者外,几乎都是法人。

二、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邻接权保护的对象是经过传播者加工后的作品。前者体现了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后者主要体现了传播者的创造性劳动。

三、容不同。著作权主体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发表、署名等人身权和复制、发行等财产权;邻接权的容主要是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书刊的权利、表演者对表演的权利、音像制作者对其音像制品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对其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等。

四、受保护的前提不同。作品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一经产生就可获得著作权保护;邻接权的取得须以著作权人的授权及对作品的再利用为前提。

3、试论专利权的客体是什么?

答: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的客体是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这三种客体既相互独立、又具有在联系。发明是专利法的主要保护对象,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又称小发明,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工业应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而外观设计则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及其结合所做出的富于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但并非所有的发明创造都是专利权的客体。专利法明确规定,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危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的品种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论其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都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4试析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时面临的知识产权风险及其防.

答:在知识经济、新经济、经济全球化发展的今天,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财富,成为一种无形财产。在经济全球化时代,智力资源打破了国界,在公司利用知识产权构筑的非关税壁垒风险。主要表现是:以知识产权侵权为由提起诉讼,达到阻止竞争者产品或服务进口的目的;以安全、卫生、环保的名义,推行与知识产权密切相关的技术标准作为进口产品必须达到的标准,胁迫产品输出的企业必须采用相关的知识产权,迫使企业增加成本,降低产品的竞争力。对此,中国企业要有充分的准备,加以高度重视。这就需要企业在产品出口前,对产品准备打入的国家和地区相关的法律环境,特别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要有足够的了解,对于出口产品可能会涉及的知识产权法律状态,提前进行必要的调查和探索,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只要回答出企业面临的三种风险,并适当分析相应的防措施,可给满分;如果缺少对策分析或分析过于简单,可酌情扣5—8分)

5试述商标权的基本容。

答:商标权的容包括以下容。(1)专有使用权。注册商标的专有权,以核发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2)禁止权。即商标注册人可以禁止他人未经许可而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其使用的围要大于独占使用权,商标注册人不仅可以禁止他人随意使用其注册商标,也可以禁止他人随意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记,用于其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或者与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作为商标。(3)续展权。商标所有人有权依法在商标有效保护期满时,

向商标局提出续展申请,延长商标的有效保护期。因故在有效保护期没有提出续展申请的,可以在宽展期(一般6个月)提出续展,但需要缴纳延迟费。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4)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双方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商标的转让是商标所有权转移的一种形式,一经转让,原来的商标注册人就失去了自己的商标权,因此,对于商标

的转让应持慎重态度。(5)许可使用权。商标许可使用权是商标使用权转移的另一种形式。被许可人得到的仅是商标的使用权,所有权仍归注商标册人。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6)争议权。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5年,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7)变更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变更其注册商标的有关容。自行变更注册商标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8)标记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9)注销权。商标所有人有权注销已注册的商标,可以在有效期主动向商标局提出注销申请,也可以采取到期不续展的方式自动失效。(10)起诉权。商标所有人在其注册商标被侵权或被假冒时,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11、质押权;12禁止侵权商品进出口权

6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知识产权作为智力成果和无形资产,日益成为决定一个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做好知识产权工作是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环节,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1、国家贸易的三大支柱之一;

2、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制度保证;

3、自主创新的主要目标和资源;

4、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指标;

5、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然选择。

7邻接权的容

(一)出版者权

出版者可以享有的权利中的前一方面权利()主要有:

A、出版者有权从作者处取得作品(稿件),并进行必要的编辑、修改(一般对作品容的修改要经作者同意)。

B、出版者有权复制出版该作品。

C、出版者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根据社会需求重印或再版该作品,但必须通知作者并征询作者是否对其作品进行修改,还要付酬。

D、出版者有权在合同约定期限和地区,禁止其他出版者出版该作品(即使经作者同意的出版,也在被禁止之列)。

E、出版者有权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区,以同种文字修订版、缩编本等方式出版该作品,并禁止其他出版者出版。

(二)表演者权

(三)录制者权

(四)广播组织权

4、时间性

知识产权有法定的保护期,在法定的保护期限权利有效,超过了保护期限权利终止。

5、可复制性

可复制性,又称为工业再现性,是指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可以因固定在有形物上,并可以重复再现、重复利用的特性。

8知识产权的基本性质

1、无形性;

⑴、有形财产权的一般特性为对某种有形物的占有,而知识产权一般表现为对某项权利的占有,两者表现形式不同。

⑵、有形财产权的标的是有形物本身,是有形的,知识产权的标的是某种权利,是无形的。

⑶、有形财产权的利用和转移一般表现为有形物的消耗和转移,知识产权的利用和转移一般并不引起相关有形物的消耗和转移。

⑷、知识产权的标的具有可分别利用性,即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可由多人分别按各自的方式加

以利用;对于有形财产权的同一有形标的物而言,则不具有可分别利用性。

⑸、对有形财产权的侵害行为直观、明显易辨,而对于知识产权的侵害行为不一定都很直观、明显,既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情况多种多样,比较复杂,给侵权的判定增加了难度。

2、专有性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又可称为独占性、排他性、垄断性。

⑴、知识产权具有排他性,在权利的有效期,未经知识产权所有者的许可,在规定的地域,任何人不得利用此项权利。

⑵、对于一项智力成果,国家所授予的某一类型知识产权应是唯一的,不能再对同一智力成果授予他人同一类型的知识产权。

3、地域性

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是知识产权最基本的性质之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⑴、一项智力成果能否取得知识产权保护,或者说一项知识产权能否产生,依各国相关法律的不同而不同,在一个国家取得知识产权保护的智力成果,在另外一个国家未必能取得知识产权保护。

⑵、对于同一项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保护容因国家不同而异。

⑶、任何一项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仅在它依法产生的地域有效。

⑷、一项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在某一国家的失效,即该项智力成果在该国由“专有领域”进入“公有领域”,并不意味着该项知识产权在另外一个国家也已失效。

⑸、对于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叛定,依各国法律的不同而异,在一个国家被认定为侵权的行为,在另外一个国家未必也被认定为侵权。

2020年新编公共管理学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名师精品资料

案例分析题【共l题,20分) 我国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新动向 2010年上海市强调在公务员考试录用中提高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2010年该市公务员招收70%需要有基层工作的经历。广东省也加大从基层一线考录公务员的力度,计划到2012年,省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应全部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四川省也于2010年初规定,省级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原则上应有2/3左右的录用名额面向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的人员。并且,上海市将进一步扩大从优秀村干部和居委会干部中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市公务员管理部门要求设村的乡镇拿出一定的职位,专门招录任职三年以上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及符合条件的选聘到村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街道经批准可从符合条件的居委会干部中招录街道机关公务员,把熟悉基层、了解民生的基层干部选用到合适的公务员岗位上。 上海市市将建立“先选调、后招录”选拔机制,推动公务员跨部门、跨地区交流。在每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前,本市将组织开展全市公务员选调交流工作,市级机关、区县机关一般先从区县、机关、乡镇(街道)机关等基层单位选调,一般按从一线专业岗位到综合管理岗位,从基层单位到上级管理部门进行公务员内部选调交流。 此外,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有计划组织市级机关公务员到基层锻炼,其中市级机关中担任处级领导职务,以及市级综合部门的公务员,任职前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将在三年内有计划地被安排到区县或企事业单位进行为期一年以上的锻炼。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每年组织一批市级机关公务员到基层锻炼,各区县、各部门也将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本区县、本 部门公务员基层锻炼计划。 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还将对部分职位推行聘任制:各级机关中经济、金融、信息、规划等特殊专业技术职位,将部分通过公开招聘或直接选聘的方式,选拔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社会组织的优秀人才任职,实行合同管理。 试分析案例中体现的我国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新动向及其效果。 要求:请大家根据所给案例材料,用所学理论进行分析论证,说明自己的观点和认识,理论运用要恰当,逻辑阐述要清楚、观点陈述要明确、字数不少于400字。 13年1月题目 案例中主要体现了我国公务员的招募、任用等方面的动向。(5分) 具体如下:其一,公务员招募时面向基层,由逐步扩大有基层工作经验人员的参考比例到全部从基层工作人员中考录。其二,录用时注重向扎根基层、熟悉基层、了解民生的基层干部,尤其是“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倾斜。其三,做好选调与招录相结合的公务员选拔机制,推动公务员跨部门、跨地区交流。其四,在公务员任用方面,推进公务员的基层锻炼计划,要求增加公务员的基层工作经历和体验。其五,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特殊职位,引入聘任制,实行合同制管理。(10分) 这些新动向有利于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党政领导于部培养选拔链;有利于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解决公务员队伍来源比较单一、结构不尽合理等迫切问题;有利于加强在职公务员的基层工作体验;有利于引导和鼓励优秀大学毕业生、一流人才到基层去,熟悉基层、了

公共关系案例分析

一、香港回归祖国倒计时活动——《中国名牌》杂志社的公关创意《中国名牌》杂志社会组织策划了高扬爱国主义旗帜的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倒计时活动,产生了深刻的政治意义与深远的历史意义,其创意如下:一、背景:项目调查1、历史:香港问题是英帝国主义入侵中国后强迫清政府签定的不平等条约。2、立场:香港是中国领土,不属于“殖民地”范畴。邓小平同志明确地表示1997年要收回香港。 3、结论:1997年7月1日这一天回归,使一个世纪的悲欢离合、一个民族的沧桑荣辱将在这时刻凝聚升华。二、项目策划1、目的:高扬爱国主义旗帜。2、切入点:倒计时(让它分分秒秒叩动每一位炎黄子孙的心弦)。3、规模:每字高度不小于1米,总面积150平方米,可视距离1000米以上。 4、焦点:倒计时牌建在祖国心脏——首都北京。具体建在市中心——天安门广场的中国革命历史博物馆正中。 5、层次:报呈新华社领导、北京市政府、国务院澳办,直到中央领导。 6、时间:启动在1994年12月19日(中英联合声明10周年)至1997年7月1日,运行925天。三、项目实施1、高层公关:中央支持;2、政府各职能部门公关:热情赞许;3、横向公关:全国人导振奋。四、项目评估1、中央领导高度评价;2、925天中,参观率最高,也是爱国主义教育基地;3、世界之最:面积、时间、目睹、参与人数、新闻报道。 试运用公共关系学中的相关知识分析评点这一案例。 答:此案例主要体现了公共关系状态、公共关系活动、公共关系观念三个知识点。三者之间的关系是:公共关系活动的结果形成特定的公共关系状态,而自觉、科学的公共关系活动又必须在现代公共关系观念的指导下进行。 1、公共关系活动,是指运用传播沟通的方法去协调组织的社会关系,影响组织的公众舆论,塑造组织的良好形象,优化组织的动作环境的一系列公共关系工作。“香港回归祖国倒计时”这一公关活动就通过项目调查、项目策划和项目实施等公共关系操作实务,紧紧围绕香港回归这一重大历史事件、高扬爱国主义旗帜这一主题策划并实施了这次公共关系活动,具有深刻的政治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公共关系状态,是指一个组织与其公众环境之间客观上存在的关系状况和舆论状况。《中国名牌》杂志社的这一公关活动得到了中央领导的高度评价,从1994年12月19至1997年7月1日这925天中,倒计时牌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并创造了数项世界之最。公众从中受到爱国主义教育,组织与公众间的关系状况和舆论状况得到极大的改善。 3、公共关系观念,是一种引导、规范组织行为不端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此次活动的策划人员正是通过形象观念、公众观念、传播观念、协调观念、互惠观念和服务观念,策划并实施了此次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二、1036——传情五环广东电台“城市之声”员工为台庆五周年设计了一个方案:立足将城市之声5周年台庆与申办奥运活动相结合,通过电子传播媒介,传达“城市人盼奥运”的城市之声电台的时代强

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题(11)及答案 01.张某与李某两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分别于1999年4月5日和2000年2月1日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试分析李某能获得该发明专利权的法律依据和条件。 答:李某获得该发明专利权的法律依据是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条件是:(1)在我国,在张某的申请日前,没有任何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先提出专利申请,且有效存在;也没有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取得过专利权;或者虽然有人在张某的申请日前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提出过专利申请,但是其专利申请未被受理,或者受理后专利申请公开前被驳回、被撤回、被视为撤回、被放弃; (2)张某的专利申请未被受理,或者受理后专利申请公开前被驳回、被撤回、被视为撤回、被放弃; (3)在张某的申请日后李某的申请日前,没有其他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提出专利申请;或者虽然有人在此间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提出过专利申请,但是其专利申请未被受理,或者受理后专利申请公开前被驳回、被撤回、被视为撤回、被放弃; (4)该发明本身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3)李某提出的专利申请符合专利法的规定; (4)李某按照法律的规定办理了各项相应的手续,并交纳了规定的费用; (5)李某自始至终未放弃专利申请权,也没有转让其专利申请权。 02.某作品原件上只有刘一守一人的署名。试分析刘一守不是该作品作者的可能性。 答:我国《著作权法》第11条第4款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该项规定表明,在没有相反证明的情况下,在作品原件或者复制件上以作者方式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推定为该作品的作者。因此,根据该实例所提供的条件,可以初步推定刘一守是该作品的作者。 但是,在有相反证明的情况下,在作品原件或者复制件上以作者方式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能不是作者,而没有署名的人,可能是作者。因此,刘一守不是该作品作者的可能情况有: (1)真正的作者因疏忽大意,误将自己的姓名写成了“刘一守”,而且刘一守也不是其笔名、假名等; (2)真正的作者未曾在作品原件上署名,而刘一守是该作品原件的所有权人,于是擅自在该原件上以作者身份署上了自己的姓名; (3)此例所说的原件并不是该作品的真正原件,而是刘一守剽窃他人作品的原件,而后以作者身份在其剽窃件上署上了自己的姓名; (4)刘一守是该作品的实际创作者,但该作品是一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品,其作者应当是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刘一守却以作者身份在该作品原件上署上了自己的姓名; (5)刘一守是某领导人的秘书,该作品的确是其为领导撰写的报告,但却错误地在该作品原件上署上了自己的姓名; 03.邯郸某食品厂是“乐华”注册商标的商标权人,该商标使用在罐头商品上,沧州某厂在罐头上使用未注册商标“月华”牌,且包装是用与“乐华”商标相似装潢。北京某仓储公司帮助沧州某厂运输、存储“月华”罐头并在北京某商场销售。请回答问题: (1)“月华”与“乐华”是否构成商标近似?为什么? (2)沧州某厂的商标是否侵犯了“乐华”的商标权?为什么? (3)北京某仓储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 (4)北京某商场是否应承担责任?

公共管理硕士MPA经典案例分析题解答

公共管理硕士MPA经典案例分析题解答 某市场火车票售票处,一位女售票员正在忙碌地工作着,窗外正排着长长地购票队伍。她在接待两位外地男旅客,向他们介绍车次,因而放慢了售票速度。后面一位女旅客等得不耐烦了,就挤到售票口训斥这位女售票员:“你是在售票还是在谈情说爱?”后面地旅客也不分青红皂白的轰起来。面对这种情景,这位女售票员不是针锋相对,也不是反唇相讥,而是谦和地说:“非常抱歉,让您久等了。”接着她还简要地向这位旅客解释了放慢售票速度地原因。这一说,女旅客平心静气地回到自己地列位上,售票工作又正常地进行了。 问题: 1.这个案例涉及什么理论?请简要地阐述这个理论。 2.这位女售票员为什么能顺利地处理这一场口角? 名师解答: 1、答:这个案例涉及沟通中的相互作用分析理论。这个理论指出,每个人在沟通中往往处于一种自我状态。“父母自我状态”,以权威与优越感为标志,通常表现为统治、责骂和其他专制作用。“儿童自我状态”以冲动、好奇为特征。“成人自我状态”以客观理智为特征。上述三种心理状态,汇合为人的性格,而且蕴藏在人的潜意识中,在一定条件下会不自觉地表现出来。在每一个人身上,这三种自我心理状态的比重并不相同,因而沟通行为的效果也不一样。上述三种自我心理状态分别以p、a、c表示,故又称p%26#8 226;ac理论。 2、答:这位女售票员之所以能够顺利地处理这场口角,是由于她以“成人自我状态”(a)与别人,即与顾客沟通。她将局面扭转到成人-成人的模式中,即注意事实根据和理智的分析,总代表地、合乎逻辑地分析顾客不满、指责的情况,心平气和地与顾客进行沟通,从而取得了顾客的谅解. 公共管理硕士MPA入学面试真题 1.问:你是新上任的副镇长,根据镇政府的决议给下属安排工作,在会上同时有几个下属提出理由不能执行,使你很难堪你该怎么办? 【回答要点】:正确的做法是虚心听取群众的不同意见,认真调查和了解各方面的情况。如所提问题确实有道理,可暂不实行,切忌强调面子,一时冲动,一棍子打死,这是正确对待群众意见的大问题。

公共关系学经典案例分析

广州有家五羊城酒店,店内设施属于中档,收费又不高,但服务水平却达到上乘,他们热情为顾客服务,让顾客来到这里就象回到自己的家一样。同此,这家酒店受到了顾客高度赞扬。 这家酒店是如何做好服务工作的呢?他们要求每一位员工必须处理好同顾客的关系,为顾客着想,提供服务要热情、周到,富有人情味。他们是这样做的,如只要顾客来投宿,不管当时是否已经客满,都尽量安排居住。顾客住下后,服务员马上递上一块香巾让顾客净面,沏上一杯热茶让顾客解渴去乏。服务员每天都认真打扫房间,让顾客生活在清洁卫生的环境中。顾客离店时,服务员则帮助提着行李送到门口…… 一次,湖南湘潭市3位女同志深夜来到五羊城酒店投宿。当时已经客满,值班服务员马上把会议室整理出来安排她们居住,并说明可以降低收费标准。部门领导也来到临时客房,亲切的问候。服务员又立即递上香巾,沏上热茶,让她们好好休息。她们住了几天后,临走时,服务员帮助提行李到门口,表现出恋恋不舍之情。她们很受感动,—齐说道:“我们下次来广州,一定再住你们店!” 凡是在这里住过的顾客,都对五羊城酒店留下了很好的印象。温州个体户中跑广州做生意的比较多。许多温州个体户,每次来广州都喜欢投宿五羊城酒店,因为这里的服务周到、热情。于是,在五羊城酒店的客人中,“回头客”占很大的比重,而这批老顾客又常常带来许多新顾客,使该酒店客源不断。 ?问:1、指出本案例的主体要素、客体要素、形象要素、传播媒介要素、环境要素。 ?2、本案例体现出哪些现代公共关系观念? 要点:1、本案例的主体要素是五羊城酒店;本案例的客体要素是湖南湘潭市3位女同志;本案例的形象要素是凡是在这里住过的顾客,都对五羊城酒店留下了很好的印象,每一位员工都处理好同顾客的关系,为顾客着想,提供服务要热情、周到,富有人情味;本案例的传播媒介要素是如只要顾客来投宿,不管当时是否已经客满,都尽量安排居住。顾客住下后,服务员马上递上一块香巾让顾客净面,沏上一杯热茶让顾客解渴去乏。服务员每天都认真打扫房间,让顾客生活在清洁卫生的环境中。顾客离店时,服务员则帮助提着行李送到门口……;本案例的环境要素是广州五羊城酒店,店内设施属于中档,收费又不高,但服务水平却达到上乘,他们热情为顾客服务,让顾客来到这里就象回到自己的家一样。同此,这家酒店受到了顾客高度赞扬。2、本案例体现出的现代公共关系观念有塑造形象的观念,提高信誉的观念,服务公众的观念,互惠互利的观念,沟通协调的观念,全员公关的观念,立足长远的观念,注重效益的概念。 ?中外管理》1998年第1期载文《3517厂常盛不衰的奥秘》,奥秘之一是访问用户活动。厂供销处在接待来厂客户中,不仅如实地介绍产品,而且对客户的意见一丝不苟。1996年元月,厂办收到湖南连源县朱梅乡水竹村一位姓蒋的农民来信,说他买的一双3517牌解放鞋,穿了不久就脱胶。对于这件事工厂领导十分重视,立即派人寻找写信人,几经周折找到水竹村,可是这位写信人到镇上打工去了,在一位热心人的帮助下,终于在工地上找到老蒋,当即将一双崭新的防滑解放胶鞋送到他手中。经验证老蒋买的那双鞋是山东邻城一家乡镇企业出产的冒牌产品。千里换鞋这件事,很快在工地民工们中传扬开了,从此工地上工人们都成了3517厂的“铁客户”。 ?问题:1.请结合案例,阐述在沟通顾客关系中树立“服务意识”的重要性。 ?要点: ?首先,“服务意识”是处理顾客关系必须具备的公关意识,它是指企业组织及其成员为公众服务的态度和观念。3517厂的销售人员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时时刻刻把顾客的利益放在绝对重要的位置上,“千里换鞋”,以优质的服务树立和推广企业形象,提高了企业在公众中的美誉度。 ?第二,“信誉第一、顾客至上”是沟通顾客关系中强化“服务意识”的重要体现,树立“服务意识”必须把“信誉第一、顾客至上”贯穿于企业营销的全过程。在处理与顾客的纠纷时,一定要

公共管理复习题

公共管理复习题 一.简答题 ⒈简述公共管理与企业管理的区别。 ⑴目的不同:公共管理就是公益性的;企业管理以营利为目的。 ⑵限制因素不同:前者全部受法律限制;后者仅就是一个外部因素。 ⑶物质基础不同:前者主要来自税收:后者来自获利。 ⑷管理人员选拔方式不同:前者就是选举与任命;后者则就是任人为贤。 ⑸绩效评估不同:其评价指标不同,前者偏重社会效益,后者强调经济效益。 ⒉简述公共管理模式的基本特征。 ⑴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相统一,重在公共利益上; ⑵政府组织与其她公共组织相统一,重在政府组织上; ⑶社会问题管理与资源管理相统一,重在问题解决上; ⑷结果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统一,重在结果管理上; ⑸管理所追究求公平与效率相统一,重在公平上; ⑹公共组织的外部管理与内部管理相统一,重在外部管理上; ⑺服务管理与管制管理相统一,重在服务上; ⑻管理制度与技术相统一,重在制度创新上 ⒊简述市场经济国家政府的主要职能。 ⑴建立并维护社会与市场秩序 ⑵提供公共物品及基础服务 ⑶调控宏观经济并保持稳定 ⑷进行收入财产的再分配 ⑸保护自然资源与环境 ⒋简述政府失效理论的基本观点及政府失效的几点表现。 政府失效就是指由于政府主体与机制等方面存在本质上的缺失,而无法使资源配置效率达到最佳的情景。政府失效论用经济学的观点来分析说明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干预的局限与失败问题。 政府失效的几点表现: ⑴

(1)公共政策失效; (2)公共物品供给的低效率; (3)内部性与政府扩张; (4)寻租与腐败。 ⒌简述公共政策规划的主体与基本原则。 ㈠主体:(1)执政党,(2)立法机关(3)行政机关(4)其她机构 ㈡基本原则:(1)公正原则(2)受益原则(3)系统原则(4)权变原则(5)优化原则⒍自上而下公共政策执行理论模式的优缺点就是什么 自上而下理论模式从政府的政策决定出发,考察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实现时间、实现效果等问题,并分析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之间的关系,这些就是值得肯定的。但自上而下理论模式也表现出了较大的缺失。主要表现于:(1)强调中央政府、决策官员在政策执行中的核心作用,容易忽视其她行为者的作用。(2)仅从决策者的目标出发,难以判定政策行为与其后果之间的因果关联。因为许多政策往往就是同时实施的,必须在系统之中分析影响政策执行的情况。(3)忽视了基层政策执行人员与目标群体采取的各项策略。(4)政策制定与政策执行之间的区分有误导或毫无意义,因为它没有也不可能区分出一个绝对独立的政策制定过程。 ⒎分析影响公共政策执行的相关因素。 影响公共政策执行的因素主要有: 政治因素。政治因素对政策执行的影响首先表现在政策的特性上。其次,政治体制影响政策的执行。政治体制主要表现于权力分配形式、政党制度、选举制度等方面。第三,社会利益格局影响政策的执行。 行政因素。行政因素主要包括:政策执行机构、政策执行人员的素质与政策执行所需的各种资源等。 沟通因素。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对政策内容的理解会影响到执行的效果。理解的程度受制于对政策的知晓范围与接受程度等因素。因此,有效的沟通就显得尤为重要。 ⑵ ⒏简述构成公共组织的基本要素。

知识产权法期末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 1.张某与李某两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分别于1999年4月5日和2000年2月1日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试分析李某能获得该发明专利权的法律依据和条件。 答:李某获得该发明专利权的法律依据是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条件是: (1)在我国,在张某的申请日前,没有任何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先提出专利申请,且有效存在;也没有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取得过专利权;或者虽然有人在张某的申请日前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提出过专利申请,但是其专利申请未被受理,或者受理后专利申请公开前被驳回、被撤回、被视为撤回、被放弃;(2)张某的专利申请未被受理,或者受理后专利申请公开前被驳回、被撤回、被视为撤回、被放弃; (3)在张某的申请日后李某的申请日前,没有其他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提出专利申请;或者虽然有人在此间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提出过专利申请,但是其专利申请未被受理,或者受理后专利申请公开前被驳回、被撤回、被视为撤回、被放弃; (4)该发明本身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3)李某提出的专利申请符合专利法的规定; (4)李某按照法律的规定办理了各项相应的手续,并交纳了规定的费用;(5)李某自始至终未放弃专利申请权,也没有转让其专利申请权。 2.某作品原件上只有刘一守一人的署名。试分析刘一守不是该作品作者的可能性。 答:我国《著作权法》第11条第4款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该项规定表明,在没有相反证明的情况下,在作品原件或者复制件上以作者方式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推定为该作品的作者。因此,根据该实例所提供的条件,可以初步推定刘一守是该作品的作者。 但是,在有相反证明的情况下,在作品原件或者复制件上以作者方式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能不是作者,而没有署名的人,可能是作者。因此,刘一守不是该作品作者的可能情况有: (1)真正的作者因疏忽大意,误将自己的姓名写成了“刘一守”,而且刘一守也不是其笔名、假名等; (2)真正的作者未曾在作品原件上署名,而刘一守是该作品原件的所有权人,于是擅自在该原件上以作者身份署上了自己的姓名; (3)此例所说的原件并不是该作品的真正原件,而是刘一守剽窃他人作品的原件,而后以作者身份在其剽窃件上署上了自己的姓名; (4)刘一守是该作品的实际创作者,但该作品是一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品,其作者应当是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刘一守却以作者身份在该作品原件上署上了自己的姓名; (5)刘一守是某领导人的秘书,该作品的确是其为领导撰写的报告,但却错误地在该作品原件上署上了自己的姓名;

公共管理案例分析--17页

案例分析 案例一希望工程:辉煌与危机 189年10月30日,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海内外庄严宣布:建立我国第一个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少年基金,让千千万万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的孩子重返校园。在成立初始,只有10万元注册资金和团中央给的1万元办公经费。在希望工程实施的前8个年头里,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即1989—1992年的宣传启动阶段;1992—1994年的蓬勃发展阶段和1995-1996年的巩固提高阶段。经过三个阶段的稳步健康发展,截至1996年年底,全国希望工程累计接受国内外捐款97 800万元,救助失学儿童154万人,援建希望小学3634所。在这几年中,希望工程进行过三次大规模的劝募活动:1992年的“百万爱心行动”、1994年的“1(家)+1助学行动”和1997年的“希望工程国内最后一轮劝募行动”。其中,1992年的“百万爱心行动”采取了“一对一”模式,即通过青基会和全国各级希望工程实施机构的牵线搭桥,使捐赠者(个人或集体)与贫困地区的失学儿童结对挂钩,建立直接联系。实行定向资助直至其小学毕业。中国科学院国情分析小组成员康晓光对“一对一”模式给予了高度评价:“百万爱心行动”中提出的“一对一”模式的意义,绝不仅仅限于给捐赠者带来极大的心理满足,成全了他们的慈善成就感,更为重要的是,它建立了一种刚性的自动监督机制。……这种监督机制的建立意义无比深远:第一,它提高了基金会廉洁运作的可能性;第二,提高了捐款的配置效率;第三,赢得了捐赠人的信任,因而也就赢得了他们的捐赠。由于采取“一对一”的资助方式,在短短一年半的时间内,救助数额奇迹般地增加了50万人。1994年,青基会依靠“国际家庭年”这个大背景,以发行希望工程明信片为契机,展开“1(家)+1助学行动”,突破了过去只是通过大众传媒的宣传和个别直接接受捐款的模式,以遍及全国数万个邮电局(所)为报名点,为捐款人特别是要求结对资助的捐款人提供了一个参与希望工程的简单、快捷的渠道。这是“希望工程”市场化的一次大胆尝试。“1(家)+l助学行动”得到了全社会的积极响应,也是希望工程实施以来接受捐款数额最多、资助成果最显著的一年。全国和省级希望工程工作机构共接受海内外捐款1.8亿人民币,其中,仅青基会接受的捐款就超过了12万笔,是前四年捐款总笔数的4倍,捐款额达到了7 091万,资助失学儿童46.6万人(累计已达到100万人),相当于前四年救助总数,建希望小学524所。 截至1999年,希望工程已经累计接受海内外捐款18.4亿元,这些钱使229万名失学儿童重返校园,建起了7 800多所希望小学,被誉为“中国非营利性公益组织品牌”。 1994年1月21日,香港《壹周刊》发表了一篇爆炸性的文章(千里追寻七千万元下落希望工程善款失踪)。在这篇五千余字的文章里,《壹周刊》记者屈颖妍通过对吉林向海乡向海小学和浙江省友谊乡沈塘小学的实地走访调查,报道了种种现象。诸如:“数千万元拨款不知去向”、“向贫农开刀”、“原应受到救助的人反而成了‘强榨’的对象”、“干部孩子占了便宜”、“穷人读破校”、“掠水”(港语:意即贪污)现象到处都有、“港人捐钱无资料”等等。这些说法都是要告诉读者一个结论:香港人为希望工程的捐款“不清不楚”。在文章发表后的5个月里,青基会收到的海外捐款数额急剧下降,平均每月接受香港地区的捐款仅有十余万元,原先打算在香港推出的“1+1”助学计划被迫取消,一些海外募捐活动也被中止,如加拿大“希望基金会”、马来西亚“榕联基金会”,均于1994年初突然取消原定的捐款协议,涉款数百万美元。这次事件严重干扰、破坏了中国青基会的海外募捐的计划,使相当数量的失学儿童重返校园的美好愿望破灭。为了证明希望工程的清白。青基会与《壹周刊》打了长达6年的官司。2000年,香港高等法院判定青基会胜诉,《壹周刊》赔偿青基会350万港币。 青基会的秘书长徐永光对此曾经有一篇文章,题目是《希望工程的八大隐患》。这八大隐患是:(1)体外循环,指一些机构和个人直接给乡、村捐款建校,并冠以“希望小学”之名,但是因用了希望工程的名义又没有希望工程管理机制的监督,加上社会腐败之风的侵扰,难免出问题,希望工程名声因此受损;(2)假名营私,即假冒希望工程之名骗取钱财,这是由于希望工程的名称权如何保护,还找不到一个好办法,也找不到合适的法律依据;(3)体制摩擦,指青基会经常面临尊重捐款人和服从领导之间的矛盾冲突,以及青基会统一的基金管理制度与地方党政领导肆意干扰之间的矛盾;(4)政策风险,中国有关基

公共关系经典案例分析

公共关系案例分析 [——“蒙牛—超女”与“闪亮—快男” “超女”、“快男”的推出是的原本火爆的湖南卫视收视率再创新高,尤其是“第二节超级女声”大赛成为2005年中国演出市场上最引人瞩目的现象,甚至到达了轰动全国的地步。而07年的“快男”也在短短3 个月时间内打了一场高效漂亮的闪电战。“超女”、“快男”何以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功?让那么多中国家庭的电视机同时集中到一个电视台,让那么多媒体跟踪报道,成为全国成像那么多百姓的街头巷议论轮的话题,这和他们所从事的公共关系活动是密切相关的。 公共关系是指某一组织为改善与社会公众的关系,促进公众对组织的认识,理解及支持,达到树立良好组织形象、促进商品销售的目的的一系列促销活动。它的本意是社会组织、集体或个人必须与其周围的各种内部、外部公众建立良好的关系。它是一种状态,任何一个企业或个人都出于某种公共关系状态中。它又是一种活动,当一个工商企业或者个人有意识地、自觉地采取措施去改善和维持自己的公共关系状态时,就是在从事公共关系活动。作为公共关系主体长期发展战略组合的一部分,公共关系的涵义是指这种管理职能:评估社会公众的态度,确认与公众利益相符合的个人或组织的政策与程序,拟定并执行各种行动方案,提高主体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改善形象,争取相关公众的理解与接受。 公共关系包括组织、公众和传播三要素,接下来我将从这三方面对“蒙牛—超女”和“闪亮—快男”的成功进行分析。 首先,从组织上讲,社会学家认为,“组织就是精心设计的以达到某种特定目标的社会群体”①,“超女”、“快男”这个组织的设计可谓独具匠心,从海选到预赛、复赛,层层淘汰,又层层设立复活机制,有决出的各赛区冠亚季军参加在星城长沙举行的决赛,吊足了观众的胃口,也可以在长达几个月的时间内对选手进行包装。另外,组织作为一个有机体,它的生存、发展也需要良好的环境,环境构成了组织发展的基本条件,“组织是社会的一种器官,只有能为外部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才能算有所成就”,“组织存在的唯一理由,就是为外部环境提供良好的服务”。

公共管理案例分析1

四、公共管理学案例分析题(均为单选题) ( 1 ) 据报道,某市一家工厂的一个基建项目,在申报过程中,一共盖了745个公章。每个公章代表一个局、处、科或股的“舍我莫过”的关卡,要办事就得逐庙逐神一个个礼拜磕头,甚至还要烧香进贡。无独有偶,该市的另一家集团公司开发的一个住宅小区项目,从1998年9月到2000年7月底,历时18个月,累计办理各类审批手续28项,前后盖了86颗图章,涉及33个审批部门,除土地批租费外,开发企业共支付拆迁费、墙改费、人防费等450多万元,但项目的审批手续却还未完结。 1、此案例中存在的问题从体制角度分析源于( D ) A.政企不分B.人员分流C.法制欠缺D.配置失衡 2、此案例中存在的问题从行政思想和观念角度分析源于( B ) A.缺乏服务意识和独立意识 B.缺乏服务意识和效率观念 C.缺乏效率观念和法律意识 D.缺乏独立意识和法律意识 3、解决案例中问题的切入点应为( C ) A.实现人员分流B.建立健全法制C.转变政府职能D.机构协调配置 4、在新公共管理运动中,关于政府职能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于( B ) A.政治职能B.经济社会职能C.文化职能D.军事职能 5、政府可资利用的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工具有( D ) A.协调、服务、评估、管理 B.协调、服务、生产、管制 C.评估、管理、供应、补贴 D.供应、补贴、生产、管制 (2)作为政府调控社会经济重要杠杆的行政审批权,长期以来保持着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运转形态,在市场经济下表现出严重的弊端:政府机构职能错位,办事效率低下,吃拿卡要屡禁不止。国务院于2002年11月作出决定,取消789项行政审批。这次取消的789项行政审批项目,涉及国务院56个部门和单位。其中涉及经济管理事务的560项,涉及社会管理事务的167项,涉及行政管理事务及其他方面事务的62项;依据行政法规设定的81项,依据国务院文件设定的88项,依据部门规章设定的279项,依据部门文件设定的303项,依据部门设机构文件设定的38项。国务院决定要求,各部门、各地区要研究并及时处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做好有关工作的后续监管和衔接,防止出现管理脱节。要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改变政府职能,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政府机构改革、实行政务公开和“收支两条线”管理以及其他有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行政管理体制。 1、在政府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工具中,行政审批属于( D ) A.供应工具 B.补贴工具 C.生产工具 D.管制工具 2、政府运用审批权,所针对的主要是( D ) A.信息对称和部性问题 B.信息对称和外部性问题 C.信息不对称和部性问题 D.信息不对称和外部性问题 3、国务院对行政审批改革特别提出的原则为( D ) A.自由、放权、合法、合理、公平 B.自由、放权、经济、效能、监督 C.合法、合理、经济、公平、责任 D.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 4、行政审批所面对的相对人主要是( D ) A.政府主体 B.社会主体 C.文化主体 D.市场主体 5、行政审批要解决的是( C ) A.政府准入问题 B.社会准入问题 C.市场准入问题 D.法律准入问题 (3)市2004年底开展的“万人评议机关”活动结果揭晓。根据群众评议,社会各界对该市市级机关作风建设的满意率和比较满意率达到百分之九十八以上,在评议中处于末位的三个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被进行了“诫勉谈话”。这是市第四次开展万人规模的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在二00一年底进行的首次万人评议中,市对排名“末位”的两名局长进行了免职处理,对另外三名局长进行“诫勉谈话”,此举曾在全国引起了强烈震动。此后,该市每年年底都开展一次这样的评议活动。较之以往,此次评议充实了一些新的措施,其中包括:建立评议人信息库;改

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经典案例)

1.大磨坊公司于1991年1月由我国商标局核准注册取得了“大磨坊”注册商标专用权,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面包。1992的10月大磨坊公司与太阳城商场签订了为期3年代销协议,约定由太阳城商场设专柜出售面包,由大磨坊公司提供名、优、特、新的注册商标商品。1993年4月起,大磨坊公司停止向太阳城商场供货。同年6月大磨坊公司发现太阳城商场在大磨坊专柜上,仍在销售与其类似的面包,商品价签上注明产地大磨坊。大磨坊公司以侵害其商标专用权为由诉至法院。 请回答: (1)太阳城商场在大磨坊公司不供货时,仍在其大磨坊专柜销售商品价签上注明产地为“大磨坊”的面包,是否构成对大磨坊公司商标专用权的侵犯?为什么? (2)大磨坊公司是否构成违约? (3)商标的使用方式与构成侵权有关吗?为什么? 参考答案: 1题.[参考答案] (1)被告太阳城商场对大磨坊公司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 (2)大磨坊公司构成了对双方协议的违约。 (3)商标的使用方式与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无关。因为商标权利人可以根据商品特点,自由选择注册商标的使用方式,他人无权干涉。 2.1994年12月,H化工研究院工程师梁某在一次技术洽谈会上与G化工厂厂长张某结识。张请梁帮助解决污水净化重复利用的技术难题,梁某答应试试。1995年春节,梁某与其在大学读书的儿子在H化工研究院院内一个废弃多年的人防工程里,用三个箩筐、一堆渣土、扫帚、水桶等工具,还自费购买了十余种试剂、试纸、电炉等物品,对G化工厂的污水水样进行净化实验。实验结果达到了G化工厂的技术指标要求。 梁某将实验资料交给H化工研究院一份,院里认为梁某为该院工程师,污水净化又是其业务研究范围,此成果应是职务技术成果,便以研究院的名义于1995年5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了“HI—PQ703污水净化方法”专利申请。1998年7月,研究院获得专利权。在此期间,梁某一直认为自己的成果是非职务发明,故强烈要求办理专利权人变更手续。双方争执不下,梁某诉至法院。 请分析:梁某和H化工研究院,谁的主张成立?为什么? 2题.[参考答案]梁某的主张成立,即该发明为非职务发明,梁某享有专利申请权和专用权根据我国专利法(第6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本案中,梁某虽然是H化工研究院的在编职工,污水净化也是他的业务研究范围,但案中涉及的发明创造既不是梁某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时完成的,也不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梁某做实验的时间是在1995年春节期间,他本人和他的儿子利用休息时间而非工作时间从事的实验活动并取得成果,不是执行本单位任务,而是个人接受他人委托完成的技术成果;再者从他的实验条件看显然不是利用其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所以,梁某要求变更自己为专利权人的主张是有法律依据的。 3.《休闲》为国内一份文摘杂志,请一学生L翻译了美国5年前在X报纸上发表的一篇署名为S的散文,登载在该文摘杂志上,署名作者S。另一家国内文摘报《饭后茶余》转载了《休闲》杂志上的这篇译文,注明转载自《休闲》。S发现后,认为《饭后茶余》报及《休闲》杂志未经其同意,翻译并使用了其作品,也未向S支付报酬,遂诉至中国法院。《饭后茶余》报辩称,《饭后茶余》报转载《休闲》杂志上的译文属于法定许可范围,只要向供稿人支付报酬即可,无须向S付酬。《休闲》杂志社辩称,S散文首先发表于国外,不受我

公共管理案例分析[1]

A、案例分析:公共管理与中国改革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公共管理所涉及的领域中各种与改革不相适应的矛盾和问题逐渐暴露出来。虽然经过20多年不懈的改革、调整,但是,多年的历史积弊想在短时间内全部解决是不现实的。 归结起来,我国目前公共管理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1、政府财政压力依然很大;2、在行政立法和执法上,存在重立法、管理,轻执行、监督等现象;3、政府机构依然庞大,政府职能虽然有所减少,但随着改革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政府的新职能也在增加;4、政府及其公务员的服务理念还较差,长官意识严重,存在官僚主义和腐败行为;5、人事成本居高不下。机关、事业单位仍然存在大量冗员;人才选拔录用机制、绩效管理与评估机制、晋升机制、奖惩机制和公共责任机制尚未形成;6、行政效率低。机构层次多、职责不清,互相推诿、扯皮,缺乏服务意识、成本意识等,使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无法走出“追求高效率——低效率——无效率”的循环。 综观各国公共管理改革实践,虽各有特色,但也有共性。对中国来说,所采取的是渐进或分阶段进行的改革方式,即“摸着石头过河”的模式。在这种改革的开始阶段,进行具有特色的试验,当取得成就和经验之后再加以推广;表现形式是体制改革由点到面,即抓住重点突破,进而逐步深化和渗透到全局的过程;具体的做法是先试点后推广,即任何改革措施的出台,都先在某个地方或企业进行试验,取得经验后再全面推广。中国的公共管理过程也是这样一个过程。 借鉴国外的公共管理理论和实践结合我国的实际,我国的公共管理改革可着手于以下几个方面。 答: 1、构建适应WTO要求的公共管理体制;2、按照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建立“企业型政府”;3、进一步精兵简政提高服务意识和效率;4、加强公共管理法制建设;5、推进公共管理民主化和信息化改革。 案例一: 1、案例内容介绍:北京限字当头解决拥堵是否可行 北京的街头每天都要上演无数场免费的“汽车展示会”。尤其是上下班的高峰期,一辆辆汽车像生了病的乌龟趴在一条条马路上,步履蹒跚,动弹不得。北京市代市长王歧山在SARS 危机后公开表示:最头痛的是交通问题。 的确,再没有比堵车问题更能够触痛北京人烦恼的神经了。所以,当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要限制发展私家车和对黄标车(尾气排放量达不到排放标准的车)采取限行举措时,舆论的焦躁海洋就像被扔进一块石头,叫好叫坏之声皆不绝于耳。 数据显示:1996年北京市机动车只有100万辆,到2003年已增加1倍,达到200万辆。其中私家车就有120多万辆。2002年全市新增机动车27.6万辆;而2003年前8个月,全市又新增机动车24.6万辆,已经逼近2002年的总数。 面对汹涌而来的汽车潮流,北京在很长时间里一直手足无措。多年来的堵车状况没有什么改善。 据了解,20世纪80年代初期,有权威部门对2000年北京汽车发展数量的预测仅仅是70万~80万辆,而事实上,在新世纪钟声敲响之前,北京市汽车总量就足足比这一预期数字多出近100万辆。在2000年,北京市有关部门又曾预测,到2010年北京机动车保有量才会突破200万辆,没曾想,这个数字提早7年就实现了。为此,所有在北京生活的人们都付出了拥堵的代价。 为何出现这么大差距?一些官员的习惯性解释是,经济发展那么快,以致许多公共(如首都机场)都提前达到目标容量。

2014《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题

《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题 一、著作权案例 1、高丽娅是重庆市南岸区四公里小学小学语文教师,2002年4月,因撰写论文需要参考自己历年所写教案,遂向学校要求返还上交的48本教案,但学校最终只返还了4本,其余的教案或被销毁或被卖给了废品回收站。高丽娅认为学校不尊重教师劳动成果,状告重庆市南岸区四公里小学校私自处理自己教案本的行为侵犯了其对于所写教案的著作权。此案一审判决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教案不属作品范畴,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进而认定原告“编写教案的行为应为一种工作行为,所编写的教案应为工作成果,被告有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二审判决则认定“虽然教案包含了教师个人的经验及智慧,但也是教师为完成学校工作任务所创作的职务作品,是教师在工作中应该履行的工作职责,是一种工作行为。”高丽娅不服二审判决,于2004年5月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重庆市检察院于2004年11月25日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根据案例和著作权法理论,辨析回答以下问题: (1)作品的概念与条件?(2)教师教案是不是文字作品,为什么? (3)什么是职务作品?什么是非职务作品?(4)本案中教师教案著作权的归属?为什么? 答:(1)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构成条件: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是思想或感情的表现;具有独创性或原创性;作品的表现形式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可感知性和可复制性;(2)文字作品是指用文字或等同于文字的各种符号(包括数字符号)来表达思想或情感的形式,包括小说、诗歌、论文、文书、日记等作品无论附着在什么载体上,只要改文字形式得以显示其存在,就属于文字作品。高丽娅老师的教学教案是一个人的思想智慧写成的,用以表达自己的思想或情感,在形成过程中没有抄袭与剽窃,就有自己的独创性,因此属于文字作品。(3)职务作品是指作者与所在动作机构应具有劳动关系;创作的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对作品使用属于单位的正常业务范围之内;不满足上诉条件的属于非职务作品。(4)该案例中高老师的教学教案属于职务作品。她与该学校具有劳动关系,作为教师记载教学教案属于职责范围之内的事情,学校对于老师上交的教学教案有使用的权利。本案中的教师教案的职务作品的完成并未使用该学习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因其著作权属于高老师所有。 2、甲乙两人合作创作一部著作,1993年出版时,双方约定署名顺序为甲、乙。1996年甲、乙在原作的基础上共同修订准备出第二版。在该书付印之际乙未经与甲协商,即通知出版社调整署名顺序,将乙署名为第一作者,甲为第二作者。图书出版后,甲见署名顺序被调,便告乙侵犯了其署名权。试问甲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答:甲的主张成立。署名权是指作者在自己创作的作品及其复制件上标记姓名的权利,也称姓名表示权。该案例甲乙合作完成的著作属于合作作品,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合作作者约定。著作权的署名权包括决定署名顺序,乙要改变署名顺序应当与甲协商,擅自改变则侵犯了甲的署名权。 3、甲创作一首歌曲,乙在个人演唱会上演唱,丙现场直播乙的表演,引起轰动效果。后丁音像公司请乙演唱,录制成录音制品,并授权戊复制发行。 请分析这个过程中发生了哪些法律关系,以及各法律关系的内容。 答:甲创作歌曲,即享有对其的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如复制权、发行权等。乙演唱该歌曲需要经过甲的同意,双方签订合同或作出约定,乙支付给甲一定的报酬,此时乙享有表演者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丙现场直播乙的表演,因此享有广播权,但需经过甲的同意,当然还需经过乙的同意并支付报酬。丁录制成录音制品应经甲和乙的同意并支付报酬,由此丁享有录制者权。丁授权戊复制发行,需经过甲、乙、丁的同意并支付报酬,戊享有复制发行权。 4、2001年9月20日,广东省中山市的一名法官徐业恒将中国电影集团导演黄军告上法庭。理由是:自己根据在法院工作期间接触到的杀人案件,撰写了纪实报道《走近杀人犯》,发表之后发现,由被告黄军编剧的影片《不要欺负人》叙述故事的起因、发展、结构和主要脉络以及人物特征、对白等细节都与《走近杀人犯》吻合。原告认为,被告擅自改编了自己的文章,侵犯了著作权。

公共关系案例分析题

公共关系案例分析 广州本田自我“曝光” 2007年3月19日起,50 余万辆雅阁、奥德赛和飞度轿车将被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实施召回。本次召回包括2003年1月7日到2006年12月21日期间生产的各款雅阁轿车共419613 辆。召回范围内车辆在长期使用过程中,助力转向油管可能会出现渗漏。情况严重时,可能出现转向操纵力增加,方向盘转动沉重。本次召回还包括2005年2月22日到2007年2月14日期间生产的奥德赛轿车共68993辆,2005年8月1日到2005年9月30日期间生产的雅阁、奥德赛和飞度轿车共39800 辆。 案例分析: 1.公共关系是坚持以“美誉为目标”的,广州本田自揭“家丑”的行 为和公共关系的原则是否矛盾你是怎样理解的 2.公共关系的原则;真实性原则;公共利益优先原则;创新原则;互 利互惠原则;全员公关原则 3.坦诚原则就是告诉公众事件真相, 争取公众的同情,减少危机的损 失,使公众理解真实情况。 4.人道主义原则也就是不推卸责任,勇于承担责任。危机在不少情况 下会带来生命财产损失,舆论界对造成危及人的生命的事故或事件尤为重 视,甚至加以渲染。 5.企业要讲信用,企业的信誉是企业的生命线,而危机的发生必然会 给企业信誉带来损失,甚至危及企业的生存。故而维护信誉原则是企业处 理危机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原则。 6.大家都知道一句名言:态度决定命运。对危机事件来说,这句话再 也贴切不过了。在危机事件的处理上,态度比方法更重要。如果态度过 关,方法就算有所欠缺也会挽回损失;而态度不好,再好的方法也会无济 于事。因此,笔者希望,在此“危机四伏”的年代,我们的企业一定要秉 承一种积极的、负责任的理念,并保持良好而诚恳的态度将理念落实到实 处,无论遇到什么事件,都要把“诚实”、“负责”的态度放在首位, 真正经得起社会公众的考验,变“危机”为“机会,进而赢得消费者更高 的忠诚。 2.假如你是该厂的公关部经理,针对这一事故进行一次公关活动策划。 公关目标:让有关公众尽快得到该事件的完整、准确的信息资料,迅速平息流言,稳定企业 的正常生产秩序,尽可能减少事件对企业生产及在社会的公众形象的不利影响。 一、前期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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