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行业深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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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行业深度研究

互联网推动征信行业发展

数据显示我国互联网发展程度已较高:根据CNNIC数据2013年我国网民接近6亿,未来5年将提升到60%以上;艾瑞咨询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网络购物规模达到1.8万亿,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8%的比重。

欧美和日本等国征信行业发展历程表明互联网极大地推动了征信行业的发展,在经历近20年快速发展后达到成熟。我们判断由于我国互联网的继续快速发展,征信行业将进入快车道。

我国征信行业千亿蓝海将逐步开启

《中国征信业发展报告(2003-2013)》显示,截止2012年我国征信机构达到140家左右,总规模达20亿,相较于美国近800亿市场和日本40亿市场仍有较大的差距。

我们判断如我国采取市场化模式,按照现有价格、企业及个人总数的体量,在发展成熟后我国征信行业仅个人征信市场总空间将在1000亿左右,相较目前不到20亿的体量有50倍的成长,是名符其实的蓝海。

牌照发放为征信行业最大的机会

征信产业链较为简单,分为上游的数据提供商、中游的征信公司、下游的征信需求方,其中中游细分为牌照公司和具有评分模型的公司,是产业链最为重要的分支。

上游数据分布在电商、银行、国家公共机构等手中,是征信行业的起点,但较为分散;中游的评分模型获得突破非短期之功,因此牌照公司将成为未来关注焦点。

一、征信产业链

征信产业链较为简单清晰,主要为上游为数据供应商、中游征信机构和下游征信使用方。

数据供应商主要包括银行、电商、水电煤供应商、电信运营商、教育部门、医疗部门、教育部门、公安部门、社保部门及其他部门(旅游、交通运输部门)等,几乎涉及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征信机构从数据供应商处获得数据通过一定的模型进行加工处理得到信用评级结果,主要分为个人征信机构、企业征信机构和金融评级机构,个人征信和企业征信可以由一个机构提供。

征信报告使用方主要有房地产商、汽车厂商、P2P平台、金融机构等,多数发生在个人购房和购车、个人小额信贷、企业信贷、债券买卖等场景。

二、征信产业价值

(一)精确界定授信方可以接受的风险程度

征信机构将个人或企业各种信息汇总,采用客观的评分方法,由计算机自动生成信用分。

信用分根据借款人过去的信用历史预测将来的还款可能,给贷款人提供一个可靠的技术手段,能精确界定可以接受的消费信贷的风险。

美国各种信用分的计算方法中,FICO信用分的正确性最高。据一项统计显示:信用分低于600分,借款人违约比例为12.5%;信用分在700~800分区间,违约率为0.81%;信用分高于800分,违约率为0.0077%。分数相差100分,违约率差距11.8个pct,极为精确的界定了风险程度。

(二)加速授信过程

个人信用评分及其自动化操作加速了整个授信决策过程,据美国消费银行协会的最新一份资料,以前不使用信用分时,小额消费信贷的审批平均需要12小时,如今使用信用分和自动计算机处理程序,这类贷款的审批缩短到15分钟,时间缩短98%。

使用信用评分后,60%的汽车贷款审批可以在1小时内完成,信用卡的审批只要一两分钟,20%-80%的抵押贷款可以在两天之内批复。

可见信用评分体系可以极大的提升交易效率。

(三)国家信用体系的基石

个人及企业征信体系最终是较为完善的国民综合信息体系,包括教育及培训、医疗、社会保障、旅游、交通、日常消费、财产信息、犯罪记录等等。

国家信用体系组成要素为政府部门、企业、家庭和个人的信用,因此当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体系最终搭建起来之后,家庭和政府部门的信用体系最终会水到渠成,最终形成国家信用体系。

三、征信产业核心环节

(一)数据来源

数据产生的主体主要有企业和个人。

(1)个人数据来源

个人数据主要包括住房、购车、日常消费、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犯罪等方面,数据分别掌握在银行、电商、教育部门、医院、社会保障部门和公安部门。

目前银行和电商的数据均能形成独立的体系,比如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初步建立了包含8亿人的个人征信系统,电商如阿里巴巴、腾讯均建立比较庞大但相对封闭的网上商铺和消费者个人信贷数据库。

教育、医院、社会保障和公安部门的数据库已经存在,但各板块数据未能进行有效的整合,且各板块内部仍然存在地域或者阶段的分离,板块数据分散在各个主管部门。

(2)企业数据来源

企业作为法人主体,在其成立、存续到衰退的整个生命周期需要与工商、税务、行业主管部门、银行、证券、社保、公安、卫生、国土局、消防、电信、电力、海关、司法等发生联系,其主要数据存在于银行、税务、社保、海关、电信、司法等部门,目前各重要数据均分散在各个主管部门,整合难度较大。

(二)征信执业牌照

(1)第三方支付牌照发放的借鉴意义

2011年5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首批《支付业务许可证》名单(业内又称“支付牌照”),包括支付宝、银联商务、财付通、快钱等27家企业获得许可证。

截止2013年3月,经过中国人民银行超过6次的审批,我国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公司为223家,目前接近300家左右。艾瑞咨询数据显示,2013年第三季度包括移动互联网支付的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1.42万亿元,环比增长26.7%。其中,支付宝占据48.8%的市场份额,微信支付背后的财付通以18.7%的市场份额紧随其后,两者合计占有67.5%的份额,两强格局已经显现。

第三方支付是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最为关键的一环,为买卖双方搭建起信任机制,其中涉及的资金达到数万亿,一旦出现违约风险将影响到社会安全,因此需要纳入国家监管的范畴。

同样征信系统关乎到信贷环节的违约率,如果征信系统出现问题,不仅影响个人和企业信用,最为关键是形成大量坏账,威胁社会安定,因此征信系统需要国家监管,而监管的形式即发放牌照,从第三方支付牌照发放过程中看出,首批发放牌照公司将占据有利地位,获得通过时间至关重要。

(2)国外发展的借鉴意义

欧美日等国家发展历史来看,最终会形成几家公司的垄断局面。

操作模式上看,美国实行完全市场化运营,其发展历史经历100多年,厂商最终由当初的几家发展到高峰时期的几千家,最后每个领域由1-3家公司瓜分。

欧洲、日本等国采取政府主导或者会员制模式,均被几家公司或政府垄断。

我国征信行业重走美国的自由化竞争将经历较为漫长的阶段;走德国等欧洲大陆国家的政府主导效率将较低,且重点在于防范风险;日本的行业组织较为强大,有发展会员制的基础,我国相对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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