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抽样检验计划作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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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1.1规范抽样检验作业,为抽样检验计划的正确使用作出指导。
1.2通过批不接收,使供方在经济上和和心理上产生压力,促使其过程平均至少保持在
和规定的接收质量限一样好,同时给使用方偶尔接收劣质批的风险提供一个上限。
2.范围
本抽样检验计划适用于本公司的进料检验、在制品检验、出货检验及库存品检验。
3.权责
3.1品质部文员负责定期收集《GB/T2828.1-2003》之变更信息,并将变更信息及时反馈
给品质部主管。
3.2品质部主管负责本规范得到妥善执行,并根据品质部文控员反馈之变更信息酌情考
虑是否对本规范作出修改。
3.3品质部检验员应熟悉本规范,并按本规范执行抽样检验。
4.定义
4.1检验:为确定产品或服务的各特性是否合格,测定、检查、试验或度量产品或服务
的一种或多种特性,并且与规定要求进行比较的活动。
4.2计数检验:关于规定的一个或一组要求,或者仅将单位产品划分为合格不合格,或
者仅计算单位产品中不合格数的概念。
4.3初次检验:按照本标准对批进行的第一次检验。
4.4不合格:不满足规范要求。
4.5缺陷:不满足预期使用要求。
4.6不合格品:具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不合格的产品。
4.7批:汇集在一起的一定数量的某种产品、材料或服务。
4.8批量:批中产品的数量,缩写为N。
4.9样本:取自一个批并且提供有关该批信息的一个或一组产品。
4.10样本量:样本中产品的数量,缩写为n。
4.11抽样方案:所使用的样本量和有关批接收准则的组合。
4.12抽样计划:抽样方案和从一个抽样方案改变到另一个抽样方案的规则的组合。
抽样系统:抽样方案或抽样计划及抽样程序的集合,其中抽样计划带有改变抽样方案的规则,而抽样程序包括选择适当的抽样方案或抽样计划的准则。
正常检验:当过程平均优于接收质量限时抽样方案的一种使用方法,此时抽样方案具
有为保证生产方以高概率接收而设计的接收准则。
加严检验:具有比相应正常检验抽样方案接收准则更加严厉的接收准则的抽样方案的一种使用方法。
4.1
5.1当预先规定的连续批数的检验结果表明过程平均可能比接收质量限低劣时,进行加
严检验。
4.16放宽检验:具有样本量比相应正常检验抽样方案小,接收准则和正常检验抽样方案
的接收准则相差不大的抽样方案的一种方法。
4.16.1放宽检验鉴别能力小于正常检验。
4.16.2当预先规定的连续检验结果表明过程平均优于接收质量限时,可进行放宽检验。4.17转移得分:在正常检验情况下,用于确定当前检验结果是否允许转移到放宽检验的
一种指示数。
4.18过程平均:在规定的时段或生产量内平均的过程水平。
接收质量限:当一个连续系列批被提交验收抽样时,可允许的最差过程平均质量水平,缩写为AQL。
4.19Ac:接收数。
4.20Re:拒收数。
5.作业内容
5.1抽样产品的提交
5.1.1产品应汇集成可识别的批、子批或可交付的其它形式,每个批应由同型号、同等级、
同类、同尺寸、同成分,在基本相同的时段和一致的条件下制造的产品组成。
5.1.2批的组成,批量及由供方提出和识别每个批的方式需征得负责部门同意。
5.2样本的抽取
5.2.1样品的抽取应按简单随机抽样从批中抽取作为样本的产品;当批由子批或(按某个
合理的准则识别的)层组成时,应使用分层抽样,按此方式,各子批或各层的样本量与批或层的大小是成比例的。
5.2.2样本的抽取时间可以在产品生产出来后,也可以生产过程中抽取。
5.2.3特检之样本量按客户要求抽取,非特检情况下之样本量由样本量字码确定,结合
AQL从抽样方案表(表二)中查取抽样方案。
5.2.3.1 对于一个规定的AQL和一个给定的批量,应使用AQL和样本量字码的同一组合
查取抽样方案。
5.2.3.2检索方法:由表一中得到样本量字码后,在抽样方案表(表二)中由该字码所
在行向右,在样本量栏内读出样本量n,再以样本量字码所在行和指定的接收质量限所在列相交处,读出接收数Ac和拒收数Re,若相交处是箭头,则沿着箭头所指方向读出箭头所指的第一个接收数Ac和拒收数Re,然后由此接收数和拒收数所在行向左,在样本量栏内读出样本量n,当该样本量n大于批的数量时,则需全数检验。
5.2.3.3例1:物品批量为200pcs,按正常抽样方案重缺陷(MA)=0.65(即AQL=0.65),
查得样本量为32pcs,与AQL=0.65相交处为接收数Ac=0pcs,拒收数Re=1pcs(即在抽取样本32pcs时,发现有1pcs不合格品即为整批不合格,拒收;如果发现0pcs 不合格品,则整批合格,接收);
5.2.3.4例2:物品批量为200pcs,按正常抽样方案轻缺陷(MI)=1.5(即AQL=1.5),
查得样本量为32pcs,与AQL=1.5相交处为下箭头,沿着箭头下第一个接收数Ac=1pcs,拒收数Re=2pcs,然后由此接收数和拒收数所在行向左,读出样本量为50pcs。(即该批应抽取样本50pcs,如果只发现1pcs不合格品,则为批合格,接收;如果发现2pcs不合格品,则为批不合格,拒收);
5.2.3.5例3:物品批量为200pcs,按正常抽样方案重缺陷=0.65,轻缺陷=1.5,组合成
新抽样方案后则按重缺陷(MA)=0.65取样,即抽取样本量为32pcs,与重缺陷AQL=0.65相交处的接收数Ac=0,拒收数Re=1,与轻缺陷AQL=1.5相交处为下箭头,则取箭头下第一个接收数=1,第一个拒收数=2。(即该批抽取样本32pcs,如发现1pcs严重不合格品或者2pcs轻微不合格品,则整批不合格,拒收;如发现0pcs 严重不合格品或者1pcs轻微不合格品,则为批合格,接收。)
5.3可接收性的确定
检验的样品数量应等于方案给出的样本量。如果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第一接收数则认为该批可以接收,如果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第一拒收数则认为该批不可接收。
5.4检验严格度之转移规则
是否进行检验严格度之转移视客户需求而定,否则本公司只执行正常检验。如客户有需求,则按下列转移规则执行:
5.4.1除非客户有特殊要求,开始检验均从正常检验开始。
5.4.2转移规则的要求改变检验的严格度,对连续的批,正常、加严、放宽检验应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