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的探索与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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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的探索与尝试
近年来,宁波市以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为纲,积极推动政府效能建设,打造透明服务型政府,保障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一、问题提出
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成立后,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透明度,率先建立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审批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减少审批、规范程序、加强监管、强化服务上取得重要进展。此后,又推出以审批与监管相分离为核心的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建立批管分离体制,行政服务中心功能得以强化、行政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但是,行政审批领域内部条块隔阂、政策法规脱节、审批标准不够细化、条件互为前置,审批过程中行政管理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衔接不连贯等问题依然存在。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的科学性,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应运而生。
通俗地讲,所谓行政审批标准化就是制定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许可(准入)标准,政府各部门把“抽屉”、“口袋”、“脑袋”里的标准与要求放到桌面上,形成统一标准和流程图。具体是指,把准入资格条件格式化,把审批要求、前置条件罗列清楚,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不符合条件的现场予以解释说明。涉及多家单位审批的,按照简化、优化、协调、统一
原则,把各单位的政策、口径、标准统一起来,变为政府内部工作程序,指定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联合审批,申请人只要严格按照审批标准的步骤要求办理,就一定能通过审批。
二、目标定位
宁波市坚持服务为本、便利为要、创新为途、合力为重四项改革原则,逐步达到四个目标:一是精简审批项目;二是优化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节约行政成本、提高管理效能;三是营造既宽松又有序、既规范又便利的公平公正投资创业和市场准入环境;四是完善多渠道的监督机制,实现阳光行政、透明行政、廉洁行政。
三、改革重点
2010年5月,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全市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正式启动。一年多来,各项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限制权力寻租,编制单个事项的行政审批标准。标准化的核心之一在于限制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市和县(市、区)政府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定,认真梳理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具体要求,编写规则和样本;协调各业务部门统筹编制工作,及时做好编制过
程中具体指导工作;组织全市审管系统力量进行基础性审核,剔除冗余、低效、不符合发展要求的条件和环节,制订简便规范的具体审批标准。
(二)规范权力行使,建立健全试点行业联合审批标准及运作机制。凡依法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分别确定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按照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内部运作、限时办结原则,建立联合审批运作机制,实现行政审批标准一体化、环节整体化、进度同步化、过程透明化。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在餐饮、文化娱乐、修理、金属制品加工、再生资源回收、宾馆和洗浴等七类关系民生的热点行业进行试点,构建最优化的联合审批运作流程和机制,为相对人提供行业准入所涉部门的各种基本要求,包括行业准入的区域规划、产业政策、城市管理、环保、消防等一揽子标准。
(三)公开权力实施,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和告知承诺制。探索实施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办理,逐步实现行政审批全过程的电子化运作。同时,严格贯彻执行《关于扩大前置审批告知承诺实施范围完善实施程序的通知》精神,要求凡已完成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侧重于形式审查和书面审查的审批事项,应积极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其他的网上审批和告知承诺制由各职能部门按照成熟一项实施一项的原则予以推广,真正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作。
(四)细化权力梳理,构建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体系。将行政审批服务全过程需要实施的标准,运用系统管理的原理和方法加以识别,按其内在联系、内在规律形成科学的标准化体系。该体系由行政审批服务通用基础标准、服务提供标准、服务保障标准等3个母体系,标准化导则、服务沟通规范标准、服务质量标准、服务环境设施标准、人员管理标准等10个子体系,约200个具体行政审批服务标准的编制框架组成,体现了系统内标准的最佳秩序,发挥了标准的系统效应。
四、初步成效
经过一年多的组织实施,目前,43个市级部门制订了512项单个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750个子项目的行政审批标准,占行政审批事项总数的67.7%(其它未制订事项为不经常发生暂时冻结的事项),确立了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受理、牵头组织多部门联合审批的基本模式,实现了行政审批信息全公开、标准全清楚、监督全透明。据统计,通过环节整体化、进度同步化的运作机制的良性运行,原各部门分头办理需要的100多个工作日压缩为30个工作日,审批时间比法定时间减少了70%以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中国政府透明度年度报告》中,宁波已经连续两年在地方政府中排名第一。
一是行政理念进一步更新。各级政府和广大公务人员逐步
树立了以民为本、服务至上理念,确立了规则导向的有限管理理念,形成了讲诚信、负责任、重服务的共识。二是行政审批标准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审批程序更加简便高效,审批行为更加规范,行业(市场)的许可(准入)标准更加清晰透明,部门之间、法规之间互为前置、互相矛盾的现象逐步减少。三是投资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为投资创业者提供了更加便捷、透明、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同时也为政府提供了有效的调控手段,切实有效地引导了投资创业,有力地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推进了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四是联合行政审批运作机制进一步顺畅。涉及多部门审批事项的政策规定之间衔接更加紧密,互动协作更加顺畅,重点投资创业领域的联合审批运作机制更加健全,统一审批、联合审批、集中审批等制度及配套措施得到了有效的落实。五是行政审批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压缩,信息不对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离又相互协调的批管分离体制得到巩固和深化。行政监督更加到位,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有力地促进了预防腐败体制机制的创新。
五、几点思考
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是将先进的行政管理方式和标准的理念引入行政审批领域的一项创新,不但要巩固深化集中审批的成果,更需要在理念、制度、措施等方面不断变革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