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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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关系
根据审美对象的美感生成方式,可以把审美类型区分成自然美和艺术美,这是审美认知中最重要的理论划界。自然美和艺术美作为人类审美活动的两个不同的领域,它们各有自己的社会价值和优势,二者是不能互相代替的。艺术美是有心灵产生和再生的美,心灵的感受是一切美学的最终目的。自然,是从古至今一直存在的,而艺术是在有人类以后由人来创造的。
黑格尔认为艺术美高于自然美,他说:“我们可以肯定地说,艺术美高于自然。因为艺术美是由心灵产生和再生的,心灵和它的产品比自然和它的现象高多少,艺术美也就比自然美高多少”,他认为是心灵产生了艺术。
黑格尔将自然与艺术相比较,认为它们是有高低层次的,自然是低等的美。在他看来,自然物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纯然的以机械的物理的方式分立的个别的物体,这些物体是毫无灵魂的,比如说石头、木头。第二类是较无灵魂的东西高一级的自然物,这些自然物具有自由独立的存在的特性。第三类自然物是生命,只有有生命的东西才是理念,只有理念才是真实的。
他认为艺术家所创作的作品能与理念完全一致就是至美,艺术要有独特的手段即是“自由创作”。自然界的一切事物只是供心灵取舍的材料,但他却忽视了一个最为基本的事实,即他所主张的心灵的自由创作是对自然的模仿,自然物才是创作的蓝本。
康德认为,“一种自然美是美的事物,艺术美则是对一个事物的美的表现”。自然美是本身美的事物,而艺术美则可以对不美的、丑的事物进行“创造”。
西方人历来采取自然美与艺术美二分的方法,强调艺术美源于自然美,但是,又同等地保护自然美与艺术美的合法位置,并不以自然美打击艺术美,更没有以艺术美反对自然美。
自然美中的物质是客观存在的,而艺术美在成为艺术作品之前是在艺术家脑中的感受或是对一件事物的体会、理解,但是最后是以客观事物的状态而存在的。不管是艺术美还是自然美都是客观事物在人脑中的反映,是人们对事物的心理感受和评价。相比而言两者都是因人而异的,不同的环境中同一事物对人心理的影响,所以两者是在客观基础上的感性的具体化。
而中国的不少思想家认为自然美是高于艺术美的。在中国,从思想言说意义
上,最早讨论自然美与艺术美的,应该追溯到“易经”那里,从这部中国最古老的经典中,可以看出:先民对待自然所应有的审美态度。从商周礼器和诗经仪礼中,艺术美充满着神秘,并不是自然美的简单模仿,而是显现了艺术美对自然美的超越。老子明确区分了自然美和艺术美,强调艺术美必须“以自然美为宗”,甚至,最好完全归宗于自然美。这种自然美高于艺术美的观念,为中国后世艺术家所尊崇,我们的艺术家很少敢于轻视自然的美丽。
在我看来,自然美与艺术美是密不可分是两个部分,自然美是客观存在的,而艺术美则是在自然的基础上再造的。自然美是粗糙的,艺术美是经过加工和雕饰过的带有主观性的美,二者也并不存在谁高于谁的矛盾。因此,我们不应该将自然美和艺术美分割开来,两者是相辅相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