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药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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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药具计划调拨管理制度

1、坚持“品种齐全、结构合理、库存适量、杜绝浪费、保障供应、满足需求”的原则编制避孕药具计划。

2、年度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要根据当年度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内品种,按照育龄人群(含流动人口)实际需要、人均使用量、现有库存量和上一年度需求计划执行情况编制。

3、全面掌握、分析和利用各种信息资料,如使用药具人数、库存量、药具品种、规格、型号、群众的使用习惯等情况,尽量使计划编报趋于合理,杜绝因计划失误而造成积压和浪费。

4、需求计划的编制以镇、办级为起报点,自下而上,逐级编报,要求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字迹清楚,并按规定时间上报。

5、严格执行计划生育避孕药具购调计划,未经供需双方协商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单方更改合同,不得无故拒收货物和拒付货款。

6、以计划购调合同为准则,认真履行合同中所约定的各项责任。

7、在调拨过程中发生纠纷时,要及时向上级反馈并妥善处理在调拨中出现的问题。

8、凡破损、潮解、变质、失效等不合格药具不得向下和向外调拨。

9、调拨手续必须完备,凭出、入库单进行调拨。

计划生育药具仓储发放制度

1、严格按照“先进先出、易变先出、近效期先出”的调拨原则,合理安排出入库顺序,避免药具积压过期。

2、严格把好药具验收、验发关,药具入库、出库时,仓管员应按凭证核对品名、规格、批号、数量,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的药具不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并及时汇报处理。

3、保证库房环境达标,库房符合药具储存的必备条件。做到科学养护、安全储存、保证质量、降低损耗、收发迅速、避免事故。

4、库房内应具有避光、防火、防盗、防虫、防潮等安全设备,每月必须保养一次。

5、按药具类别、品种、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远近、出入库情况,过期报废等合理安排仓位,分区存放,码放整齐,陈列有序,挂牌示意,标志明显。

6、码垛时留有符合规定的距离,其中:垛与墙、垛与平屋顶(房梁)、垛与灯的间距均不得少于50厘米,垛与人字屋架天花板的天平木下端的间距不得少于10厘米,垛与柱、垛与空调的间距不得少于30厘米,垛与地面间距不得少于10厘米,垛与垛之间和间距一般应在1米左右。搬运或堆垛应严格遵守外包装图示,规范操作。

7、注意自然通气,阴凉库室温应在0~20℃之间,常温库室内温度应保持在0~30℃左右,湿度保持在45%--75%以内。

8、库房内外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四无:即无虫害、鼠害、蜘蛛网、无杂物。

9、定期清仓盘库,做到账、卡、物相符。进行质量复查,杜绝问题药具出库。

10、避孕药具发放必须坚持渠道畅通、保障供应、方便群众、提高效率、减少浪费的原则。

11、避孕药具发放必须坚持专人管理,按计划发放。要依托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保证发放渠道畅通,确保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及时、准确地发放到使用者手中。

12、掌握库存药具货源情况和用药具人员变化情况,按需进货,做到品种、规格齐全,保证不脱供。

13、严格履行发放制度,做到入库凭证,出库有手续,发放有登记,领药有签字,依时做好账务工作,保证账、卡、物相符。

计划生育药具统计报表制度

1、药具统计报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上级机关的具体要求编制和填报,不得虚报,瞒报和漏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数据。

2、药具统计报表必须做到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字迹清楚,各项数据关系、逻辑关系吻合,并附加文字说明。

3、各级药具统计报表须由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4、各类药具统计报表资料应存档备查。

计划生育药具宣传、培训制度

1、各级药具管理机构要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培训工作,年初有培训计划,年终有总结。对培训工作要逐级进行检查、督促。

2、师资人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注重培训质量,选择、编写好培训教材。

3、每年要定期、逐级组织对药具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使各级药具管理人员具有管理本级药具工作的业务与管理能力,药具发放人员具有普及避孕节育知识、推广新技术、实行面对面分类指导的能力。

4、培训内容为避孕节育基础知识、避孕节育技术的新进展、药具管理方法、计划统计和咨询随访技巧的基础知识等。

5、培训方法应形式多样,讲究实效,保证质量。办班要有课程表、教材和考试卷,结束后装订立卷存档备查,并检查或科学评估培训效果。

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制度

1、各级药具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避孕药具质量管理标准和规章制度。

2、药具管理和发放机构要根据国家有关的药具质量检测标准,对入库药具进行质量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药具予以拒收。

3、药具管理机构要采取药具质量保证措施,对仓储药具进行定期养护,列出重点养护品种,建立药具养护档案。

4、药具管理机构应制定药具质量检查计划,每季度对库存药具进行循环质量抽查一次,并做好抽查记录,对易变的品种必须缩短抽查周期,避免造成药具在仓储过程中发生变质。

5、发现破损、潮解、过期、失效等不合格药具,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申请报废,不得进入发放渠道。

4、育龄群众首次领用避孕药具时,社区工作站药具管理员要告知使用药具人员领用注意事项,情况反馈联系方式等。

5、药具管理人员可以采取上门随访、约定随访、书面随访、电话随访等多种形式进行随访。

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1、严格按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2、避孕药具不良反应实行每季度逐级上报、定期汇总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的情况报告。

3、从社区工作站(包括社康中心)起报,一例一报。基层药具发放人员发现可疑严重避孕药具不良反应必须立即上报,不良反应紧急的可以越级报告。

4、一经发现可疑严重避孕药具不良反应,应当详细记录、调查,填写《计划生育药具严重不良反应个例报告表》(附表18)后逐级上报至国家药具发展中心。

5、避孕药具所引起有可疑不良反应的,应在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的报告中说明。

6、药具严重不良反应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诊断确认。

计划生育药具报损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计划生育药具报损管理办法》。

2、药具管理机构发现有过期、变质、失效的避孕药具,一律停止调拨、发放和使用,必须依照计划生育药具报损管理的有关规定,填写《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报损/报废审批表》(附表15),按照程序向上一级避孕药具管理机构申办报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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