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监督与司法审判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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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监督与司法审判的关系
姓名:××学号:××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人民群众参与到司法监督的意识越来越强烈。
舆论监督是党和人民的主张和要求。
纵观近几年来舆论监督对中国司法进程的影响,其中有利有弊,怎样才能使得舆论监督有效地对司法审判进行监督,但是又不影响到司法的公正确实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在2011年的两会上,“如何在不‘干扰’司法审判的前提下,善用各种外部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这个议题也成为了“两高报告”审议阶段代表委员讨论的重要议题。
我认为网络监督对司法公正利大于弊,但是这种利要得到很好地体现,则需要规范的网络监督,最重要的是要有一个成熟和健全的司法体系作为支撑。
回顾近几年发生的舆论比较关注的几大司法案件,我们可以看到由于舆论强大的作用,有的案件由于网络民众强大的呼声,使得案件更加透明化,公开化,公正化,甚至有的案件推动着我们司法体系进程,如孙志刚案件则促使我国通过了《救助管理办法》,废止了《收容遣送办法》。
然而舆论也可能会产生负面作用,毕竟大多数民众并不具有法学的背景,对案件的评判大多只是凭借自己的道德认识,对时间的整个原委的把握也大多是通过网上媒体的报道,而媒体的报道本身就带有记者自己的个人情绪。
在这种前提下,广大的民众很可能被错误的表述和观念所误导,言语不免情绪化、偏激化。
由于中国现有的司法体制并没有完全实现司法的独立,法官的判决难免会受到强大舆论的影响,导致判决偏向于道德的审判,如张学英继承案、彭宇案。
相比于奉行“无罪推定”的国家,我国的法制观念潜意识里还是停留在有罪推定的阶段,这也给一些媒体进行炒作提供了契机,以致造成一些不真实的社会舆论压力。
现今,为了加强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某些法院正在尝试网上视频直播方式审理案件,接受网络监督,一些评论法院工作的电视栏目也在陆续开展。
然而这些栏目的开展是应该在案件的审理过程前开展,还是应该在案件审理结果结束以后才进行开着呢?我个人赞同这类栏目在案件的审理之后进行开展比较好。
这是因为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时,如果传媒在那里作有倾向性的报道和评论,那无异于在作庭外的事实认定,以及庭外辩论、庭外诉讼。
这样激起的公众的情绪,会对法官造成心理压力。
所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媒介不宜于发表评论,报道也只宜于按照审理的进展进行客观的报道。
但是在案件审理结束以后,如果确有必要,传媒是可以评论的,包括法庭认定事实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是否合适,量刑是否恰当,等等。
无论舆论如何炒作,法官的判决一定要根据现有的司法程序进行,司法程序和法律规定无论到了何时都应该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
体现司法程序的权威性的一个很有名的案例当属1994年发生在美国的辛普森杀妻案了。
虽然所有的证据均指向辛普森有罪,当时的社会舆论也是强烈要求惩治辛普森,但是最后辛普森还是被宣布无罪释放了。
或许很多人认为这是对罪犯的一种纵容,然而对于美国的这种判决,我却不得不表示佩服和尊崇。
人毕竟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然而法律是既定是事实,即使有时候现行的不合理,但是在它尚未进行修改之前,是任何人都不可以逾越的。
舆论可以推着司法的改革,但是在道德和司法进行碰撞的时候,要以司法为上。
上述提到的张学英继承案最后的判决我个人觉得过多地偏于道德倾向了。
总之,我觉得舆论应该监督司法,而且利大于弊,但是在我国现行的制度下,应该对媒介的报道进行规范,报道应该客观和公正。
法官的职业素养也是一个很
值得关注的问题,无论社会的舆论压力怎么样,法官是够能够做到依据现有的司法程序进行公正的判决,坚持司法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