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陆家嘴金融贸易区Z3-2地块出让招标文件2005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浦东陆家嘴金融贸易区Z3-2地块投标须知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为开发浦东陆家嘴金融中心区Z3-2地块,将举行该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合资/合作开发的邀请招标。为确定受邀人选,特发本投标申请须知如下:

I. 凡符合投标申请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浦东陆家嘴金融中心区Z3-2地块邀请招投

标活动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向本公司提出投标申请。

II. 本公司根据申请人的相关申请文件,自行选择决定向申请人发出《上海市浦东陆家嘴金融贸易区Z3-2地块投标邀请书》。本公司也可自行选择决定向其它本公司认为合适的潜在申请人发出《上海市浦东陆家嘴金融贸易区Z3-2地块投标邀请书》。

III. 投标申请人资格: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投标申请:

1) 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 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并在上海具有开发与本项目同类型的、规

模较大的商业及办公类物业市场项目经验的上市公司、外资控股

企业;

3) 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并且具有开发与本项

目同类型的、规模较大的商业及办公类物业市场项目经验的房地

产开发企业。

2. 境外法人必须具有开发与本项目同类型的、规模较大的商业及办公类物

业项目的经验。

3. 自然人无投标资格。

4. 关联企业(直接或间接拥有对方超过50%的股权利益或决定权的企业)

中,只能有一家法人机构参与投标申请。

IV. 受理申请、发出投标邀请书的时间

1. 受理申请的时间:请于2005年4月15日16:00之前将投标申请书与下

列文件一起交至上海市浦东大道981号本公司处:

1) 投标申请书(原件)

2) 申请人的从业业绩证明材料

3)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4) 申请人人的资信状况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文件,不论审核通过与否,都不予退回。

2. 本公司将于2005年4月18日之前根据申请人在投标申请书中所提供的

通讯地址,以传真或者信件或者快递的形式发出《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

易区Z3-2地块投标邀请书》。对于本公司决定不发出投标邀请书的法人,

本公司将另行通知。

3. 申请文件须以中文书写,文字材料用A4或A3纸编写;申请文件中提供

的证明、证书及相关材料等的证明文件,未要求可提供复印件的必须提

供原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V. 投标申请人为准备投标资格申请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不得向本公司追索。

VI. 境外法人参与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需译成中文,申请人应保证其翻译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投标申请书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 在接受贵司《招标申请须知》的前提下,我(们) 申请参加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

区Z3-2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合资/合作开发的邀请招投标活动。

2、 我(们)已按《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区Z3-2地块投标须知》的要求提交以下文件:

1) 投标申请书(原件)

2) 法人参与投标申请,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包括:

i. 证明法人合法成立的、最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境外法人和其它组织可提供与境内“营业执照”或“企业代码证”可比照的、具有唯一性的有效文件; ii.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件/护照复印件;

iii.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报名及签署有关文件等事项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且

申请人盖章的委托代理人的授权文件(需经过公证)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护照复印件;

iv. 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境外法人和其它组织无须提供本材料。但如有相应

或类似的资质证明,也可提供。

3) 申请人的从业业绩证明材料

i. 自2001年1月1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由申请人独资开发(或控股50%以上)的已竣工和在建工程量数据及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境内企业的竣工量以“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明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记载的竣工建筑面积为计算依据。

ii. 不少于3个目前长期整体经营的办公楼或商业物业的概况,包括项目的名称、座

落、规模、经营等基本情况(详情见投标申请人过往业绩表)。

4) 申请人的资信状况证明材料

沿

线

i. 所有者权益证明:所有者权益证明:须提交申请人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和申请日上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所有表格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者权益以资产负债表数据为准,按上年度经审计的报表所记载的数据计算;新成立企业按审计的财务报告所记载的数据计算。

ii. 银行资信证明:须提交资信等级信用证书。境内企业信誉级别只认可中国人民银

行及其委托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证书或证明,其它银行或机构出具的证明只作参考;境外法人和其它组织可提交由专业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书”或由银行及其它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3、 我(们)确认贵司对于发出投标邀请书对象有绝对的自由选择的权利,我(们)无

权要求贵司作出任何形式的解释。

4、 我(们)确认并承诺,发出投标申请、接受投标邀请与今后参加投标为同一法律实

体。

5、 我(们)确认,贵司发出投标邀请书并不代表贵司已经审核、同意、认可或承认我

(们)提交文件的真实、有效与完整性。我(们)保证在投标申请书里所作出的各项承诺、提供的各项文件均真实、有效且完整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沿

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