桁车、电动葫芦整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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桁车、电动葫芦整治标准
一、试车检查
1、对新安装、经过大修,或闲置时间一年以上重新使用的电动葫芦,使用前应根据有关安装试车规定进行试车检查。
a) 日常检查
b) 月检查
根据电动葫芦各部分结构在安全运转上的重要程度、使用频繁程度以及是否易损件等来确定检查周期,—般分为三个等级:—— 1级:每月应检查一次;
—— 2级:每3个月应检查一次;
—— 3级:每6个月应检查一次。
c) 年检查:
正常工作的电动葫芦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d)维护保养 :
1、为确保电动葫芦的可靠性与寿命,应对葫芦进行定期润滑和维护保养。
2、钢丝绳的使用、保养和报废
a) 钢丝绳是电动葫芦起升机构的关键组成部分,它直接影响葫芦的安全使用,常因磨损、断裂而报废,因此应始终处于良好的润滑状态,并定期检查其末端的固定情况。
b) 当钢丝绳达到GB5972中规定的情况时应予以报废,并及时更换新绳。
3、维修
3.1 在日常检查、月检、年检中,凡不符合要求的均应立即维修、调整或更换零部件。
3.2 维修应做到以下要求:
a) 维修时更换件应与原件材料、性能相同;
b) 结构件需焊修时,所用的材料、焊条及焊接质量等均应符合原结构件的质量标准;
c) 电动葫芦处于工作状态时,不许进行保养和维修。
3.3 主要易损件:
a) 导绳器
b) 密封圈
c) 制动环
d) 运行电机轴端高速小齿轮等。
二、车间应经常检查设备工作情况和状况,并定期检查以下项目:
1、每年对在用的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进行额定载荷试验,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安全性能检查。
2、每月对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吊钩、钢丝绳、滑轮组、配电装置及线路、液压保护装置等进行损伤及工作情况检查。
3、每天应对防断绳装置、轨道、钢丝绳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4、经检查发现电动葫芦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5 、严禁超负荷使用,起吊接近额定负荷的重物时,应有物重依
据或进行估算。
6 、限位器不应作为行程开关经常使用,更不得拆除。
7、不宜用葫芦将重物长时间悬吊在空中,以防零件发生永久变形。
8、做好电动葫芦各运动部件的清洁润滑工作。
9、根据葫芦的使用频繁程度,定期对葫芦进行全面的维修保养。
10、使用完毕后,应将吊钩升离地面2米以上,并将电源总闸拉开以确保安全。
11、操作人员必须经特种作业培训后持证操作。
12、起吊口护栏完整且护栏刷红白相间油漆,二楼以上护栏必须装有踢脚板。
13、起吊时,行车下严禁站人,活动期间发现该问题以及无证操作、违章操作行为,直接视该设备不合格,且有关人员按照《选煤厂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14、起吊钩头必须有闭锁装置并且保持完好。
15、机体无严重变形,无开焊,防锈蚀良好,局部生锈时,无脱氧、化皮现象。
16、轨道牢固平直,倾斜坡度不超过1‰,两轨接头处轨面高低相差不得大于1mm,两轨平行,轨距一致,轨距误差不超过±4mm。
17、桥式抓斗机,抓斗滑轮转动灵活,完整、不脱绳。抓斗开闭灵活,闭合时两边切割刃口密接。
18、大小跑车行走正常、平稳、升降动作灵活,过卷保护装置灵敏可靠。卷筒无裂纹,绳槽深度磨损不超过2mm。
19、制动装置灵活可靠。运转时轮带间隙为0.5—0.7mm,停止时接触紧密。闸轮表面磨损的沟槽深度不得超过0.5mm。闸带铆固牢靠,无断裂,磨损不得超过厚度的三分之一,制动距离不大于0.1Vmm (V—起升速度,m/min)。
20、钢丝绳卡子牢固,绳头的卡子数不少于3个。钢丝绳变细不得超过原直径的10%,一个捻距内的断丝数不得超过10%。
21、电气系统运转正常,无异响。限位开关、电磁闸动作可靠,各种触头接触良好。滑线轮、滑线、母线、瓷瓶齐全完好,母线余滑块接触良好。电气仪表、声光信号及照明设施等齐全可靠。
22、控制箱上锁,标识清晰。
23、运行和绳检记录完整,字迹清晰。
附件2.
绞车整治考核标准
1、各部螺栓、铆钉、销轴等连接零件无松动或脱落。
2、减速箱齿轮啮合良好;齿轮无窜动,齿部磨损不超限;无裂纹、断齿等严重损伤;油箱中油位正常;油无变质,无沉淀。
3、润滑油泵运转正常,各润滑部位油流畅通、定量;油圈无转动,油温正常。
4、制动系统的闸轮、闸盘、闸瓦、传动机构、液压站工作灵活正常;保险制动闸的动作正常,制动操作手把在施闸时留有全行程的1/4的富余行程,制动闸配重锤无异物垫住,盘式制动闸蝶形弹簧无失效。
5、深度指示器丝杠,螺母传动良好,减速警铃和过卷保护开关动作灵敏。
6、主令控制器、保险电磁铁接触器、各种继电器和信号装置接触触点无烧损。
7、钢丝绳在滚筒上缠绕整齐,绳头固定牢固,钢丝绳断丝和磨损有检查记录。
8、联轴器无松旷、变形和缺件,联轴器轴向窜动和间隙、径向位移和断面倾斜符合要求,弹性胶圈无损坏,销子、螺母、垫圈无缺失。
9、传动部位必须装有安全护罩。
10、滚筒无异响,筒无开焊,滚筒摩擦轮无严重磨损,无裂纹,无边缘磨损。
11、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牢固,不打结。钢丝绳在摩擦轮上绕绳3.5~4圈,运转时不咬绳,无严重扭曲和变形,在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同钢丝总断面之比不超过25%。
12、信号装置清晰、准确、可靠。
13、托辊、压辊完整齐全,润滑良好,转动灵活。
14、拉紧装置完整齐全,调整灵活。绳长不少于5道,吊砣架无变形。调节余程不小于行程的五分之一。
15、绞车无浮沉,周围无杂物。
16、绞车运行记录,绳检记录完整,字迹清晰。
17、绞车房整齐整洁,地面、墙壁、操作台、电器设备等无积尘无积煤,卫生良好,控制箱上锁,标识清晰。
18、绞车司机持证上岗并能熟练运用手指口述操作法。
19、绞车十大保护齐全灵敏动作可靠。
附件3.
卷扬机整治考核标准
1、卷扬机的安装位置应选择视野开阔、便于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观察的地点。若配合使用桅杆,卷扬机与桅杆的距离应不大于桅杆的高度。机座固定牢靠,确保卷扬机在作业时不发生滑动、位移、倾覆现象。
2、钢丝绳出头应从下方引出,卷筒中心应与前面的第一个导向滑轮中心线垂直,第一个导向滑轮不准使用开口滑轮,滑轮应用地锚固定,不准绑在垂直运输架上。
3、滑轮距卷扬机至少保持8~12米,超过3吨的卷扬机应大于15米。钢丝绳绕到卷筒两端,其倾角不准超过1.5度~2度。
4、为确保安全,起吊重物处于最低位置时,钢丝绳不应从卷筒上全部放出除压板固定的圈数外,至少还应留有3圈安全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