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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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是国家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力量,是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的关键环节和重要载体。改革开放以来,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和广大农技人员在艰苦的环境中和困难的条件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面对我国农业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和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当前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确实存在着诸多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从贵州的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管理体制不顺。贵州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管理体制是以乡镇管理为主,只在业务上接受上级业务部门指导。由于管理体制和乡镇领导的认识问题,一些乡镇把为数有限的农技人员随意抽去搞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一票否决”的工作,而不是以自身的业务工作为主,造成空编和在编不在岗的问题突出。全省乡镇农林推广机构定编20058人,实际在职人员15971人,空编率为20%。在编不在岗的问题更为严重,如遵义市全市乡镇农技站在编人员2320人,其中在编不在岗的达1068人,占在职人员的46%。尤其是一些乡镇原有的农技站、畜牧兽医站在机构改革中被整合、撤并,有的被撤销,致使农业科技推广和畜禽疫病防治等工作难于落实到基层,并严重地挫伤了农技人员的积极性。
二是运行机制不活。面对市场经济,现有的农技推广服务运行机制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缺乏有效的考核、考评和激励机构,责权利没有很好地结合。一些乡镇农技人员任务完成得不好要扣工资,完成得好又得不到奖励,难以调动基层农技人员的积极性。另外,由于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的“三权”由乡镇政府统一管理,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就成不了独立核算、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事业单位,造成财务不能实行独立核算,缺少自我发展机制。
三是农技人员结构不合理,素质不高。在专业结构方面,贵州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的技术骨干大多是在计划经济时代毕业分配的,掌握水稻、玉米、油菜、小麦等常规栽培技术的多,而农民当前急需的水产养殖、蔬菜、药材、园艺花卉、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技术人才却很缺,既懂专业又懂组织管理、市场营销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更缺。在人员结构方面,非专业人员较多。据六盘水市的调查,全市乡镇农技站非农技专业人员占28.4%,畜牧兽医站非畜牧兽医人员占27%。在人员分布方面,条件较好的乡镇农技人员较多,超编严重;边远的乡镇农技人员较少,空编严重,1人1站的情况为数不少。此外,农技推广的方法也滞后于时代的发展,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尚未为基层广大农技人员所掌握。
四是工作条件差。上个世纪60年代对基层农技人员有个说法:“远看象个要饭的,近看象个烧炭的,一打听是农技推广站的。”这说明基层农技人员风里来、雨里去,直接为农民提供技术服务,工作条件十分艰苦。改革开放以来,广大基层农技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确有较大改善,但由于贵州财政基本上是“吃饭财政”,县级财政更穷,对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投入甚少,欠帐较多,至今全省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中,有办公用房的不到一半,且相当一部分是上世纪80年代以前修建的,有的已成危房,目前有不少站还是租房办公。绝大多数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办公条件十分简陋,缺乏电话、微机、电视机、光碟机,以及冷链设备、土壤和农残测试仪、交通工具等必要的设施(设备),许多地方几乎没有任何办公设备和检测设备,农技推广工作还是靠“一张嘴,两条腿”。同时,基层农技人员待遇低,无奖金,无福利,无任何补贴津贴,无医疗保险,有的还无固定工资。有些地方多年未报过出差费,到县里开业务会,往来的车费都是自己掏。这样的工作条件,很难吸引到人才,现有的
农技人员也很难稳得住。
贵州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中存在的这些困难和问题,在西部省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因此,特就进一步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几点建议:
(一)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重要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在发展农业农村经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把稳定和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发展多元化、社会化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在“十一五”期间形成一个队伍结构合理、规模适度,县、乡、村网络健全,服务效率比较高,以政府农技推广服务为主体、多种形式并存,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
(二)明确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职能,科学设置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关键是要合理划分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活动,实行分类管理。公益性职能应主要包括:共性关键技术的推广与示范,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预防和植物重大病虫害的预防扑灭,贯彻实施农业标准,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人品使用监测,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农民的公共培训教育等。经营性职能应主要包括:技物结合的物资供应、兴办经济实体和其他经营性服务等。承担公益性的,要增强服务功能,人员实行竞争上岗,经费主要由财政保障;对于经营性的,要强化自我发展能力,并在政策上给予支持,使之逐步走向市场。
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是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乡镇机构改革的难点。要按照“通过整合现有事业站所,提高服务资源的利用效率,做到既减轻农民负担,又增强为农服务能力”的要求,抓好农技推广服务机构改革的试点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科学设置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理顺管理体制。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原则上应实行县、乡双重管理,以县管理为主。县级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负责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的人事、经费、财产管理及业务等方面管理,乡镇人员政府负责协调和监督。加强对乡镇农技人员的管理、指导、监督和业绩考核,保证农技人员能够专心致志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工作。
(三)加强农技队伍建设,提高农技队伍整体素质。对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人员的在编在岗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根据清理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对空编严重的要及时补充,对不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限期归位,不能归位的要及时进行转岗。对农技推广服务专业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实行竞争上岗,确保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80%。切实引导和鼓励涉农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工作,以充实和加强基层农技队伍,解决青黄不接、后继乏人问题。
建立基层农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制。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要牵头制定全省农技推广人员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县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和农技推广机构应当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农技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水平。以农技推广业务水平和实绩作为乡镇农技推广服务人员技术职称评定的主要依据,对有突出贡献、业绩显著的人员可优先评聘和破格晋升。要关心基层农技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尽量帮助他们解决各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