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相关标准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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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标准问题解答

(第一批)

一、所提问题:我单位有一台产品,夹套设计材料为Q235-A,现采用Q235-B代用,请问:该台产品夹

套试板是否要按Q235-B进行冲击试验?

解答:GB150 10.5.6.5条 Q235-B钢板制壳体,也无须进行试板的冲击试验,更何况代用Q235-A

二、所提问题:GB150中钢管标准GB8163壁厚只能用小于等于10,如果大于10是否也能用。GB9948、GB6749钢管最大直径273,规格太少选用受限制,是否能用GB5310,但GB150中没有推荐用GB5310,请专家解释一下。

解答:由于GB8163的技术要求较低,因此以壁厚小于等于10mm作限制,大于10mm不允许使用。GB6749的1.1中“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可供应表1规定以外的钢管”。GB9948-88的3.1.1中“管道壳的外径和壁厚应符合GB8163中外径和壁厚的规定”,均不受最大直径φ273mm的限制。

——以上问题由中国通用机械工程总公司秦晓钟教授解答三、所提问题:我们在执行《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JB4708-2000标准中遇到II-1同钢号(16MnR-16MnR)母材工艺评定是否适用于I-1同钢号(Q235-Q235)母材的问题。按标准中5.3.2.2“……但类别号为II(或组别号为VI-1,VI-2)的同钢号母材的评定适用于该类别号(或该组别号)母材与类别号为I的母材所组成的焊接接头”的规定,由于I-1组别号钢的焊接性能比II-1更好,所以是否可以理解为:类别号II-1同钢号母材的评定适用于I-1同钢号母材所组成的焊接接头?

解答:不能如此理解,Ⅱ-1同钢号母材评定不适用于Ⅰ-1同钢号母材所组成的焊接接头。

四、所提问题:JB4708-2000《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中第5.3.4.1“……,如试件经高于上转变温度的焊后热处理或奥氏体母材焊后经固溶处理时仍按原规定执行。”该条是否是专指焊件规定进行冲击试验的情况?当焊件无冲击试验要求时,是否要遵循“适用于焊件最大厚度1.1T的限制。”

解答:5.3.4.1是当具备这么几个条件时对最小值作出规定,最大值按表8规定不变。

五、所提问题:JB4708-2000中,表7第1条有关氩弧焊打底的规定可否如下理解:SMAW、SAW、GTAW、GMAW用于打底焊,做工艺评定时,如只用一种焊接方法,则试件的母材厚度应不小于13mm。10mmGTAW全厚度对接工艺评定可否用于以下情况:GTAW打底5mm、GMAW填充5mm、SAW盖面6mm的16mm平板对接焊缝。(假设其他因素均已经评定)10mmGTAW全厚度对接工艺评定在用于GTAW 打底时,对母材厚度如何规定?

解答:10mmGTAW全厚度对接工艺评定在用于GTAW打底焊时,适用于焊件母材厚度最大值为20mm。

六、所提问题:在JB/T4709-82的表1中材料0Cr17Ni12Mo2焊接时埋弧焊和氩弧焊焊丝钢号推荐为H00Cr19Ni12Mo2,材料0Cr18Ni12Mo2Ti推荐为H0Cr20Ni14Mo3;而在JB/T4709-2000的表1中同样的焊接方法,材料0Cr17Ni12Mo2推荐焊丝为H0Cr19Ni12Mo2,材料0Cr18Ni12Mo2Ti则推荐焊丝为H00Cr19Ni12Mo2。此变更原因是何?焊接工艺评定、生产工艺是否有必要跟着改动?

解答:JB/T4709-2000比JB/T4709-1992更进一步,焊材选用更合理,表1为推荐性表格,请视具体情况再作决定,当改变焊丝牌号应重新作工艺评定。

——以上问题由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戈兆文高工解答

(第二批)

一、所提问题:《容规》(99版)第34条 2.“固定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设计压力应按不低于50℃混合液化石

油气的…”这儿为“设计压力”。《容规》(90版)第27条为最高工作压力虽然其实质内容没有变化,但“设计压力”和“最高工作压力”还是有一定的差异,对装有安全阀的储罐设计压力不低于工作压力的1.05~1.1倍。实际上从文字上看《容规》(99版)对LPG储罐的设计压力比《容规》(90版)要求的要略微低些,具体来说,对于国产液化石油气大多是丙、丁烷混合物,其50℃的饱和蒸气压力“>

异丁烷50℃的饱合蒸气压力≤丙烷50℃的饱作蒸气压力”,故设计考虑按丙烷50℃的饱和蒸气压力,该压力为17.44kg /cm2 (绝压)(查自《煤气设计手册》即1.6MPa(表压)。按《容规》(99版)储罐的设计压力可取1.61MPa,按GB150-1998附录B B6装有安全阀的储罐其设计压力P≥(1.1~1.05 )P,则对应的工作压力Pw为≤1.45~1.53MPa;而按《容规》(90版)工作压力为1.61MPa则对应的设计压力为≥1.69~1.77MPa。至今我院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设计压力取值沿用《容规》(90版)要求多取为1.77MPa。对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设计压力是否可以按《容规》(99版)的规定取不低于丙烷30℃的饱和蒸汽压力既1.61MPa?(对于大型液化石油气球罐,这两种设计压力对其壁厚和造价还是有些影响,壁厚可差3~6mm,特别是对于2000m3以上的大球不希望球壳板太厚。)。对此望予以尽快回复确认,谢谢!

解答:对于装有安全阀的固定液化石油气储罐,应考虑最大工作压力,安全阀开启压力,以及容器设计压力三者之间的相对关系(容规146条和GB150B6.2条)《容规》34.2条的规定不能理解为可以按设计压力去反推最大工作压力。所以不能将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设计压力取为丙烷50℃的饱和蒸气压力1.61MPa,而仍然应为大于(属于“不小于”)1.61MPa的某一数值。应将1.61MPa视为未考虑安全阀时等于或接近最大工作压力的设计压力。如果加装安全阀,那么1.61MPa只能作为最高工作压力,其设计压力选取应高于1.61MPa,也应高于安全阀的开启压力。

二、所提问题:压力容器同时具备《容规》规定的三个条件时才受监察,但对于单独在第2条2款中给出的几种压力容器应如何理解?比如螺旋板换热器,是否只要设计压力>0.1MPa,其他不论何种介质,何种温度都受监察?

解答:螺旋板换热器也应满足三个条件,但容积和直径以外轮廓尺寸计算,不扣除内部结构部分。

三、所提问题:最近我厂在对一个70m高的塔进行排板布置时,受钢板宽度的影响发现有几个人孔避不开环焊缝,要开在环焊缝上,我们准备在开孔附近按1.5倍开孔直径所覆盖范围对焊缝进行100%探伤检查,请问可以吗?我们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GB150中未见有不允许在焊缝上开孔的条款,请问在不可避免的情况下,能在焊缝上开孔吗?开孔后,还应有其它的技术措施吗?

解答:针对来函中可谈情况,你们的处理措施是可以的,在规范和标准中确实没有规定不准在焊缝上开孔。开孔附近的100%无损检测应注意其合格级别要求。另外如有补强圈,尚要求将焊缝磨平。

——以上问题由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高继轩处长解答

(第三批)

一、所提问题:除氧器壳体用不锈钢复合钢板制造,用户要求酸洗钝化处理,此时是整个内表面还是只处理焊缝部分?

解答:如复层材料已进行过酸洗钝化处理,则只要求对焊接接头进行酸洗钝化,如采用刷涂法;当然,如对整个内表面全部酸洗钝化也是可以的。

二、所提问题:外协热处理试板和容器回公司后其热处理报告是否一定要经热处理责任人认可?(热处理工艺由我公司编制)?

解答:1、此问题属质量控制范畴,不是标准应回答的问题;

2、热处理试板应与容器回炉热处理,不应分开进行,且应有热处理自动记录,该记录应符合原定热处理工艺,试板(试样)的力学性能应合格。

三、所提问题:GB150-1998表10-3中规定,焊缝余高0~15%δ1,且≤4mm,如何理解?如板厚为12mm,δ1=4mm,能否认为e1=0.6mm,且e1必须≤0.6mm?若是,则实际生产中很难保证该值,往往须打磨,从而造成工作量大增。

解答:此为标准编写中的失误,现改为余高0~15%δ,如小于1.5 mm时,按1.5 mm计。

——以上问题由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李景辰所长解答

(第四批)

一、所提问题:在采用GB150-1998标准过程中有以下问题我们把握不准,特请教!

标准规定Q235-A、B、C的使用温度分别为0~350℃、0~400℃,此种材料在-19~0℃能否使用?我们制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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